Ⅰ 工程项目管理的几种模式
1、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EPC总承包是指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全过程的总承包,并负责试运行服务(由业主进行试运行)。EPC总承包又可分为两种类型:EPC(max s/c)和EPC(self-perform construction)。
EPC(max s/c)是EPC总承包商最大限度的选择分承包商来协助完成工程项目,通常采用分包的形式将施工分包给分承包商。
EPC(self-perform construction)是EPC总承包商除选择分承包商完成少量工作外,自己要承担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其合同结构形式是:
2、交钥匙总承包(LSTK—Lump Sum Turn Key)
交钥匙总承包是指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试运行服务全过程,向业主交付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
交钥匙总承包也可分为两种类型,其一是总承包商选择分承包商分包施工等工作,其二是总承包商自行承担全部工作,除少数必须分包的内容外,一般不进行分包。交钥匙总承包的合同关结构与EPC工程总承包的合同结构是相同的。
3、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承包(EPCm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management)
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承包是指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并负责施工管理。施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但接受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承包商的管理。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承包商对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全面负责。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承包的合同结构是:
4、设计、采购、施工监理承包(EPCs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superintendence)
设计、采购、施工监理承包是指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并监督施工承包商按照设计要求的标准、操作规程等进行施工,并满足进度要求,同时负责物资的管理和试车服务。
施工监理费不含在承包价中,按实际工时计取。业主与施工承包商签订承包合同,并进行施工管理。设计、采购、施工监理承包的合同结构是:
5、设计、采购承包和施工咨询(EPCa—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advisory)
设计、采购承包和施工咨询是指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并在施工阶段向业主提供咨询服务。施工咨询费不含在承包价中,按实际工时计取。业主与施工承包商签订承包合同,并进行施工管理。
(1)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扩展阅读
项目管理作为一门学科30多年来在不断发展,传统项目管理是该学科的第一代,其第二代是Program Management(尚没有统一的中文术语,指的是由多个相互关联的项目组成的项目群的管理,不仅限于项目的实施阶段)。
第三代是Portfolio Management(尚没有统一的中文术语,指的是多个项目组成的项目群的管理,这多个项目不一定有内在联系,可称为组合管理),第四代是Change Management (指的是变更管理)。这些管理技术和方法都已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得到了应用。
Ⅱ 项目管理的七种模式
1、人士资格认证。它是由美国项目管理协Project Management Institute(PMI)发起的,严格评估项目管理人员知识技能是否具有高品质的资格认证考试。其目的是为了给项目管理人员提供统一的行业标准。1999年,PMP考试在所有认证考试中第一个获得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从而成为全球最权威的认证考试。。目前,美国项目管理协会建立的认证考试有:PMP(项目管理师)和CAPM(项目管理助理师)已在全世界13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认证考试机构。
2、适用范围:项目成本的控制、质量的保证、风险的避免,还有人力资源的管理和采购管理等!
3、
(1)中小企业固定资产不足。
企业融资可分成以信用为基础的融资和以资产为基础的融资。为了规避风险,资金供给方越来越青睐于以资产为基础的融资活动,特别是对超过1年以上的长期融资时,抵押或担保成为普遍的融资方式。我国中小企业目前的现状是固定资产比重偏低,说明我国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融资较为困难。
(2)中小企业流动比率偏低。
流动比率衡量的是企业变现流动资产以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反映的是短期融资能力。流动比率越高,企业能实现的资金需求量越大,二者成正比。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比率低于大型企业;同时,中小企业本身的固定资产比率也远远低于其流动资产比率。中小企业融资主要以短期融资为主,相对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的流动比率比大型企业要低,中小企业资产流动性可想而知,中小企业面临很大的资金运转不灵的风险。
(3)流动资产结构不合理。
在流动资产内部,各种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也是不同的,因而不同的流动资产构成,将影响整体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企业流动资产的构成也可反映企业短期融资能力。流动资产结构主要是用应收账款与存货比来反映。根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企业的存货与应收账款之比比大型企业高,相对而言,中小企业的短期融资能力较弱。
Ⅲ 简述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主要有哪些
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有:
1、epc模式----固定总价合同
epc合同条件的基本出发点是业主参与工程管理工作很少,因承包商已承担了工程建设的大部分风险,业主重点进行竣工验收。但是,如果委派业主代表则不同,在有的实际工程中,业主委派某个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作为其代表,从而对建设工程的实施从设计、采购到施工进行全面的严格管理。
2、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dbb模式)
即设计-招标-建造(design-bid-build)模式。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及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设计-招标-建造的顺序方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结束后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在dbb模式中,参与项目的主要三方是业主、建筑师/工程师、承包商。
3、建筑工程管理方式(cm模式)
又称阶段发包方式,业主在项目开始阶段就雇用施工经验丰富的咨询人员即cm经理,参与到项目中来,负责对设计和施工整个过程的管理。它打破过去那种待设计图纸完成后,才进行招标建设的连续建设生产方式。其特点是:由业主和业主委托的工程项目经理与工程师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完成一部分分项(单项)工程设计后,即对该部分进行招标,发包给一家承包商,无总承包商,由业主直接按每个单项工程与承包商分别签订承包合同。
4、代理型cm模式
cm单位是业主的咨询单位,业主与cm单位签订咨询服务合同,业主分别与多个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所有的工程施工合同和供应合同。cm单位对设计单位没有指令权,只能向设计单位提出一些合理建议,因而cm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是协调关系。这也是cm模式与全过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区别。cm单位与若干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是协调管理关系。
5、非代理型cm模式
该模式又称为风险型cm模式,属管理承包模式组织结构。业主一般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但也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对某些专业性很强的工程内容和工程专用材料、设备,业主与少数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合同。业主与cm单位所签订的合同既包括cm服务内容,也包括工程施工承包内容;而cm单位则与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合同,并协议管理。
Ⅳ 项目管理方式
Ⅳ 我国现阶段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有哪几种
一、我国现阶段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有:
1、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DBB模式):
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及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
2、CM模式:
又称阶段发包方式,业主在项目开始阶段就雇用施工经验丰富的咨询人员即CM经理,参与到项目中来,负责对设计和施工整个过程的管理。它打破过去那种待设计图纸完成后,才进行招标建设的连续建设生产方式。
3、设计—建造方式:
就是在项目原则确定后,业主只选定唯一的实体负责项目的设计与施工,设计─建造承包商不但对设计阶段的成本负责,而且可用竞争性招标的方式选择分包商或使用本公司的专业人员自行完成工程,包括设计和施工等。
4、交钥匙方式:
是一种特殊的设计─建造方式,即由承包商为业主提供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融资、土地购买、设计、施工直到竣工移交给业主的全套服务。
5、建造─运营─移交方式(BOT模式) :
建造─运营─移交方式(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方式。BOT方式是上世纪80年代在国外兴起的一种将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靠私人资本的一种融资、建造的项目管理方式,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6、项目承包模式:
简称PMC模式。即业主聘请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二、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①个别部门思想观念落后,国际通行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得不到普遍认同。
部分项目的建设由于部门权力和利益的驱使等原因,仍然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做法,项目由指挥部、筹建处或建设单位自己来组织实施,直接掌握资金使用、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管理的权利,对较为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不予执行。
②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应用具有极大的制约性。
《建筑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单位的任务是“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行监督。”
但在实际操作中,已逐渐发展成“施工监理”,其职能只局限于施工过程监督,缺乏全方位咨询服务和相关管理的职能,这与最初对监理工作的定位和预期目标相差甚远。
(5)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扩展阅读:
我国目前的工程设计操作实践存在较大的缺陷,比如:
(1)施工图设计由设计单位负责,没有纳入施工单位招标范围内,施工单位仅按图施工,不利于设计与施工的衔接,也不利于发挥先进施工技术的作用。
从国际惯例看,设计单位所做的工程设计,只到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深度,不出施工图设计。在施工单位投标的过程中,把施工图设计摆在龙头地位,以先进施工技术方案来体现保证质量、降低成本、加快进度。
(2)设计依据主要执行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而国家规范远远跟不上工程建设实践的发展需求,导致设计落后于实践;同时,设计方在设计过程中对业主方使用需求的考虑也不够,导致使用功能的下降和后期工程设计变更的增加。
(3)土建、结构设计与装修设计的分家,这就导致了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工作的衔接方面出现了比较大的问题,使工程造价普遍较高。
Ⅵ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分类有哪些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Project
Planning)和项目控制(Project
Con设ol),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指的是项目的实施期;“项目策划”指的是目标控制前的一系列筹划和准备工作;“费用目标”对业主而言是投资目标,对施工方而言是成本目标。项目决策期[天宇科技1]
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定义,而项目实施期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管理使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
⑵按建设工程生产组织的特点,一个项目往往由许多参与单位承担不同的建设任务,而各参与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利益不同,因此就形成了不同类型的项目管理。由于业主方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知识的集成,业主方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组织者,因此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而言,虽然有代表不同利益方的项目管理,但是,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管理的核心。
⑶按建设工程项目不同参与方的工作性质和组织特征划分,项目管理有如下类型:
·业主方的项目管理;
·设计方的项目管理;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供货方的项目管理;
·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
投资方、开发方和由咨询公司提供的代表业主方利益的项目管理服务都属于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方和分包方的项目管理都属于施工方的项目管理,材料和设备供应方的项目管理都属于供货方的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总承包有多种形式,如设计和施工任务综合的承包,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综合的承包(简称EPC承包)等,它们的项目管理都属于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定义、项目决策风险分析、编制项目建议书等等均是其管理工作的内容!
注意:证券公司、银行等的项目管理不属于业主方的项目管理!
Ⅶ 简述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主要有哪些
简述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主要有哪些?
1、业主自行管理。
2、业主将项目管理工作按照职能分别委托给其他专门单位。
3、业主可以将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以合同形式委托出去,由项目管理公司(咨询公司)派出项目经理作为业主的代理人,管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承担工程项目的计划、招标,实施准备和施工控制等工作,管理工程的质量、成本、进度、合同、信息等,业主主要负责项目的宏观控制和高层决策工作,一般与承包商不直接接触。
4、混合式的管理模式。业主委派业主代表与监理工程师共同工作。
5、代理型管理模式。
6、其他形式。
Ⅷ 项目管理模式
1.组织管理
本项目依据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原则,实行项目办主任负责制,副主任(含总工程师)及各部门的处长在主任的授权下,分担一定范围的职权,并直接对主任负责。各部门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分项业务做到岗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2.招标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关于改进公路工程招标评标办法的指导意见》以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由项目法人自行组织招标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在招标工作中,坚持有法可依、依法办事、违法必究。在江西省交通重点工程监督小组的指导、监督下,接受交通部、省交通厅、省监察厅、省重点建设工程办公室和全体投标人、新闻媒体乃至全社会的监督。
3.监理管理
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本项目实行社会监理。全线主体工程共设置四个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另外,房建和机电工程各设置一个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项目办与中标的监理单位通过监理合同确定委托和被委托关系,做到各司其职、独立工作、相互尊重、密切配合。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4.工程质量管理
本项目质量目标是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工程。项目实行“业主负责、政府监督、社会监理、承包人自检”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办主任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的领导工作,是工程质量第一领导责任人,分管技术的总工程师和分管工程的副主任是工程质量直接领导责任人,工程技术处是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
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是工程质量直接管理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与项目办签订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状。
承包人是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与项目办签订质量责任状。项目管理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验”的三检制度,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控制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5.信息化管理
为加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高效化,实现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对景鹰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各项业务实行全面、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Ⅸ 中国国内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有哪些
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有:
1、EPC模式----固定总价合同
EPC合同条件的基本出发点是业主参与工程管理工作很少,因承包商已承担了工程建设的大部分风险,业主重点进行竣工验收。但是,如果委派业主代表则不同,在有的实际工程中,业主委派某个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作为其代表,从而对建设工程的实施从设计、采购到施工进行全面的严格管理。
2、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DBB模式)
即设计-招标-建造(Design-Bid-Build)模式。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及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设计-招标-建造的顺序方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结束后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在DBB模式中,参与项目的主要三方是业主、建筑师/工程师、承包商。
3、建筑工程管理方式(CM模式)
又称阶段发包方式,业主在项目开始阶段就雇用施工经验丰富的咨询人员即CM经理,参与到项目中来,负责对设计和施工整个过程的管理。它打破过去那种待设计图纸完成后,才进行招标建设的连续建设生产方式。其特点是:由业主和业主委托的工程项目经理与工程师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完成一部分分项(单项)工程设计后,即对该部分进行招标,发包给一家承包商,无总承包商,由业主直接按每个单项工程与承包商分别签订承包合同。
4、代理型CM模式
CM单位是业主的咨询单位,业主与CM单位签订咨询服务合同,业主分别与多个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所有的工程施工合同和供应合同。CM单位对设计单位没有指令权,只能向设计单位提出一些合理建议,因而CM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是协调关系。这也是CM模式与全过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区别。CM单位与若干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是协调管理关系。
5、非代理型CM模式
该模式又称为风险型CM模式,属管理承包模式组织结构。业主一般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但也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对某些专业性很强的工程内容和工程专用材料、设备,业主与少数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合同。业主与CM单位所签订的合同既包括CM服务内容,也包括工程施工承包内容;而CM单位则与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合同,并协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