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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佣金协议

发布时间:2021-08-14 15:35:09

㈠ 这份合作协议有效吗

你签订的合作协议要看具体有哪些内容,才能确定是否有效,就C公司和D公司合作关系,A公司和B公司的业务关系而言合同是有效的。从你的提问了解你想询问的是签订何种协议能保证自己的利益,我给出几点意见,你可以考虑一下:
D公司(你)和C公司与A公司签订一份业务合同,甲方是A公司,乙方是C公司和D公司,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其中D公司负责完成项目实施,C公司负责项目咨询(相当于付给C公司业务联系费或介绍费),合同约定项目完成后,A公司分别将相关费用支付给C公司和D公司。然后D公司再将项目委托给B公司完成,待A公司给你钱之后,你再支付给B公司;或者直接付给B公司一定费用,开相关发票。
D公司(你)和B公司签订一个代理协议,独立负责接揽业务和工程实施,但是付给B公司一定的管理费(从其公司走账,开他们公司发票),这样你可以用B公司的名义做自己的工程了。如果C公司和D公司(你)只是一个介绍业务的关系,可以考虑完成业务后再支付给C公司一定佣金,没必要签什么协议,或者签订一个协议,规定C公司介绍业务,D公司完成业务并收到工程款后再支付给C公司。
总言之,在中国签的都是“君子协议”,对方要拖欠款项的话,即使公证,金额不大的话,要回款也有些难,所以重点还是考察下合作方的信誉如何。祝一切顺利!

㈡ 给别人介绍的工程在里面提取佣金!求高人帮忙提示怎么写协议书而且在法律上生效!

建议你先签协议,在进行实质性合作。

㈢ ”乙方实得税后佣金为合同额的1%”

你说的“税后”的概念不是很清楚,到底是指什么税,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税税还是个人所得税?
如果合同额为1000万,乙方实得10万没有扣除个人所得税的,应该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已经扣除了个人所得税,那么就不用缴个人所得税了,但支付方支付的钱肯定超过10万元了,因为是支付方承担了税款。你看看下面的计算过程对你是否有帮助:
1、乙方收入10万没有扣除个人所得税的:
应纳个人所得税=收入(1-扣除率)*税率-速算扣除数=10(1-20%)*40%-0.7=2.5万元
也就是说乙方收入10万元,缴个人所得税2.5万元,真正到手的是7.5万元。
2、乙方得到已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收入为10万元的(计算过程比较复杂):
第一步,要换算出不含税收入额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扣除率)]/[1-税率*(1-扣除率)]
=[(10-0.7)*(1-20%)]/[1-40%(1-20%)=109411.76元
第二步,计算出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109411.76*40%-7000=36764.70元
这就是说乙方要得到已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收入为10万元的,支付方要承担36764.70元的税收,支付方实际支付额为136764.70元。
如果按136764.70元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话,税额是一样的:
应纳个人所得税=收入(1-扣除率)*税率-速算扣除数
=136764.70(1-20%)*40%-7000=36764.70元

㈣ 作为建筑工程中间人,怎样收取佣金呢如果我是合同里的委托人,是不是应该有给我的钱呢

你问题提得有点模糊,我理解的意思是这样:
第一:你不是中间人,应该是你在你发小那里分包工程做,不应该叫做佣金。如果是你介绍建筑单位在你发小那里接活干才叫中间人,这样一般是建筑单位给你费用。这个用百分比不好说,要分工程大小。
第二:第二个方式,相当于你帮你发小做事,你为他工作,其实就是给你工资或者奖金、报酬之类的,和你在其它公司干活一样,只是你没有明确的职位之分。
第三:如果可以做的话,三五万当然不是太多,也主要是看工程大小。建筑公司不给钱也有他的原因,因为现在骗子太多。这种可以建议先少给点,作为报价经费,事成后给完。
第四:作为中间人,你在工程里面不负责任,你所承担的责任是多朋友的感情和信任问题,佣金其实不叫佣金,相当于介绍费,一两万也可以,工程大的话,十几万也不是问题。但是你这只是个1万平方米的厂房,而且只接给排水和电器,合同总金额应该很小,可能也就最多100万的样子,五万的话多了点。

㈤ 常用的商务合同包括哪些

下面给您提供2份,您可以参考一下的呵呵

代 理 协 议 书 制造商名称: KDSZ 注册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制造商) 代理商名称: ABC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代理商)
1, 委任: 兹委任ABC 贸易有限公司为A 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 代理商之职责: (1) 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KDSZ; (2) 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 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 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 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 (非经许可, 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 (6) 按业经商定的方式, 向KDSZ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 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 KDSZ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 代理商对此名录给 予评述, 提出建议或修正, 供KDSZ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 KDSZ应是唯一的仲裁人, 它将 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 佣金: KDSZ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 2% 的佣金, 遇有大宗合同 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 先付 1/4, 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KDSZ付给业主 (即船主) 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 必 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 同时由KDSZ决定是否支付.
5, 费用: 除下述者外, 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 由KDSZ指定的时间内对KDSZ的走访费用; (2) 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 (长电传, 各种说明书等) ; (3) KDSZ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 KDSZ的职责: KDSZ应: (1) 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 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 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 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 将商业秘密外泄.
7, 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 时间, 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 代理商无权对KDSZ进行干涉; 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KDSZ.
8, 利害冲突: 兹声明, 本协议有效期内, 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KDSZ利益. 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KDSZ之意见; 代理商担保, 未经KDSZ许可, 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KDSZ商业利益的情报. 9, 终止: 不论何方, 以书面通知 3个月后, 本协议即告终止; 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 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 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 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KDSZ事先同意, 不向任何方泄露KDSZ 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 仲裁: 除第3 条所述外, 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 之纠纷, 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 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 则暂由船舶 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KDSZ ABC 贸易有限公司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为树立企业形象,扩大宣传,拓宽销售渠道,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网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根据中国法律,上述甲、乙双方就委托设计、制作网页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除非有特别的说明,本合同中"委托方"与"甲方"指同一主体;"受托方"与"乙方"系指同一主体。
第一条 本合同项目的网站建设费用、付款方式、工作进度、交付和验收方式由附件一载明。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一的工作进度决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合同期限)。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第四条 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第五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 为乙方提供制作网站所需的材料及图片等,并保证材料完整、图片清晰,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
5-1-2 本合同标的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5-1-3 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5-1-4 依合同约定使用合同标的。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主页的制作。 5-2-2 可以在主页中注明该主页由乙方制作。
5-2-3 依合同收取费用。
第六条 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 工作完成后乙方以纸介、磁盘或CD-ROM形式将合同标的交付给甲方,也可以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网页上传到指定的网络服务器上。
第八条 本合同标的在交付后五日内,乙方可以按照甲方的请求进行修改。在上述期限内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合格。
第九条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在使用本合同标的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条 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 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合同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制作、设计的,应保证该有关内容的质量符合附件一的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 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标的作品及其程序等。
第十三条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甲方不能按时提供网站建设所需的材料,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第九条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前款权利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第二十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二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三条 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第二十六条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㈥ 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服务合同

《****》项目销售代理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权属于甲方的 项目委托给乙方作代理销售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委托代理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规模:

4、委托事项:■全程代理□市场调研□营销策划 □代理销售

5、乙方的代理销售期自 2008年 12 月 1 日至 2010 年 10 月 31 日。

第二条 费用收取及结算方式

1、前期服务费

在本合同签定后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6 万元(大写)(¥ 陆 万元),在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四个月内从销售佣金中分三次扣除(每月扣除人民币 2 万元)。如甲方未能在2009年3月拿到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则每延迟一个月支付乙方人民币1.5万元作为前期服务费,累计服务费在6个月内扣清。

2、销售代理费(销售代理费=底价佣金+溢价奖励+奖励佣金)

2.1 本项目的底价佣金为当月售出单位合计到帐部分的底价合同总额 ´1 %,按揭贷款资料收齐后递交银行审批30个工作日后如因非乙方原因无法到帐可先视为到账。

2.2 溢价奖励:经过乙方的努力,每套住宅或商铺销售价格超过底价的,其超出底价部分,甲乙双方按8:2分成。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底价,可以调增价格的,需双方商定确认,超过原底价部分的视为溢价。

底价标准:见《代理销售房源价格表》

2.3奖励佣金:在合同期内乙方完成项目总销售金额的80%时,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售出单位合计底价合同总额奖励佣金0.1% 做为奖励。该部分奖励佣金及溢价佣金在乙方完成项目总销售金额的80%后10日内予以支付.

3、销售代理费的支付:

《月度销售任务明细表》(销售任务按每3个月由乙方提交一次)由双方在项目开盘前协调确定,甲方书面认可。

3.1 代理方完成的月度销售量达到《月度销售任务明细表》中月销售目标的

90%及以上,月度代理佣金支付金额=月度底价佣金×100%。

3.2 代理方完成的月度销售量不足《月度销售任务明细表》中相应月销售目标的90%,月度代理佣金支付金额=月度底价佣金×80%。底价佣金转为代理方保证金,待代理方季度销售量达到季度销售目标的90%及以上,开发公司再行支付剩余款项。

3.3 如代理方季度销售量未达到《月度销售任务明细表》中相应季度销售目标

的90%,则当季度保证金自动转为下季度保证金,待代理方两个季度累计销售量达到《月度销售任务明细表》中相应销售目标的90%以上,按第3.1款要求支付;如代理方两个季度累计销售量达不到《月度销售任务明细表》中相应销售目标的70%以上;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4、若客户交清首期房款前因甲方原因悔约,所没收的定金双方各收取50%;若客户在交清首期房款后因甲方原因悔约,定金及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相应的代理费。

5、结算时间:双方于每月5日前核算上月已签合同部分,并于10日前结算代理费用。甲方在结算当日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供等额发票。

6、乙方在合同期内完成本项目合同总销售额的90%可视为全部销售完成,乙方可选择撤场,并于10日内结清全部销售代理费用。

第三条 双方权责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在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所委托之物业公开销售所需的《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各项销售所需的合法文件资料,以确保楼宇销售的顺利开展。

1.2 承担有关策划、宣传推广、广告、售楼资料、模型及售楼现场包装等设计、制作、印刷所需的各项费用。

1.3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或自行销售相关物业。

1.4 甲方应严格按照双方商定的工作进度及时做好乙方提交的方案的审核工作,并应于三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的,应告知乙方,但最长不超过七日。由于甲方逾期回复导致乙方工作进度延误,或导致乙方未能按计划完成销售任务,责任由甲方承担。

1.5 甲方应确保工程进度,并负责售楼现场清理、售楼处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到位等工作, 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及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电话机、等办公用品并承担售楼处的水电费、办公室固定电话费的日常费用。

1.6 委派专人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负责收取客户购房定金及房款。

1.7 甲方需每周组织一次各相关单位(工程部、物业公司、代理公司、广告公司及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参加的工作例会,及时协调解决各种营销问题,督促相关配合部门的工作。

1.8 合同期内,根据推广需要甲方同意投入该项目的广告宣传费用不高于本项目乙方代理总销金额的 0.8 %。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时足额投入广告宣传费用造成乙方未能按时完成销售目标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广告宣传费用计划由乙方提出并经甲乙方双方商定认可。

1.9 非因乙方之行为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1.10 甲方须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并准时支付,如延期则每日按所欠代理费总额 3 %计付滞纳金。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乙方具备房地产交易代理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保证其代理经营的合法性。

1.2 乙方负责售楼人员的全部工资、奖金、福利及交通等费用,负责业务培训、业务管理以及一切现场销售工作的组织管理及销售执行。

1.3 乙方负责制订营销方案和宣传推广计划,并经甲方认可决策后组织实施。

1.4 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确定的营销方案进行销售,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即时与甲方沟通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5 乙方负责现场销控管理工作,定期向甲方提交营销总结报告,供双方根据销售实际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1.6、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1.7 协助甲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合同约定销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

1.8 乙方人员负责与客户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协助办理按揭等相关各项购房手续。

1.9 售楼过程中如有因乙方工作原因引起的法律诉讼或索赔要求时,乙方须负责由此产生的后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1 若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质量、银行按揭、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1.2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佣金的 3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佣金支付时间超过三个月,视甲方违约,违约金为 人民币贰拾 万元。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

1.3双方确定的营销推广费用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到位,造成销售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结清所有销售代理费用。

1.4 开盘时间初定为20 09 年 3 月 30 日前,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该项目不能按时开盘而引起的乙方前期准备工作顺延,顺延时间不超过 30 天,超过 30 天甲方应每月支付乙方前期工作准备金 1.5 万元整,超过 90 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结清所有销售代理费用(含前期工作准备金在内)。

1.5甲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甲方需向乙方赔偿损失30

万元( 叁拾 )人民币。

2、乙方违约责任

2.1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或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必须按照双方确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与业主签订合同,如有违反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2 乙方销售均价不得低于双方约定的基准价格(甲方签字确认部分除外),如未达到约定基价由乙方承担责任。

2.3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否则视为违约,产生的后果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4 乙方销售团队主要负责人的调整均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做好交接等相关工作,因乙方人员管理问题致使营销工作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2.5 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30 万( 叁拾 )人民币。

第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严格遵照执行,否则违约方要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本合同规定要提交的附件应及时提交确认,该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扩充等,应签定补充协议。

4、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物业产权改变的,甲方除应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费外,还应向新产权方说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关的权利义务事宜签定协议。如新产权方要求重新委托代理销售时,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5、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者。

6、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提前中止合同时,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派人于通知日起14日内完成办理相关结清款项、解除合同手续。

7、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响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因此而影响履行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对本合同执行中产生的冲突双方协商不成的,交由常州仲裁委员会解决。

9、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㈦ 中间人的佣金协议书怎么写有没有范本

这个可以吗?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第一条 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下列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
(委托代理的权限和具体内容)
第二条 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被代理人的权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视为在代理权限内。
第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者其它违法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被代理人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 被代理人按照 (双方约定的条件),在履行期内支付代理费*** 元。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被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㈧ 请高人帮忙翻译韩语合同!谢谢急~!!!

"중화 인민 공화국 법률의 계약",는 A, B 또는 둘 모두를 동등 자발적인, 실질적인 효율성에 따르면, 좋은 믿음을 협력의 원칙, 일반적인 3 - 차원 자동 ** 그룹 천팔백m2 창고 프로젝트 문제, 친절한 상담을 통해 양측은 다음과 합의, 그리고 도달을 감당할 수 있도록 상호 존중.
1, 협력 사업의 내용 :
1.1 양측 함께 3 - 차원 자동 ** 그룹 천팔백m2 창고 프로젝트 (계약은 구체적인 계약에 우선한다로 감상할 수있는 서명)들이 각각의 장점을 맡다 재생할 수있습니다.
1.2, 공동 만에 처음 - 작업은 인도와 동남 아시아의 미래를위한 기회를 확장하는 것과 유사한 시장에 대한 기반을 마련합니다.
1월 2일 권리와 의무 파티 :
2.1.1 파티 프로젝트의 자금 출처, 프로젝트는 사전의 진위 - 타당성 연구를위한 책임이있다는 의사 소통, 연락 작업의 소유자와 함께 파티에 B를 효과적으로 정확한 시장 정보를 제공하기 위해 좋은 일을 할 것이다.
2.1.2 파티는 파티 B 조 공동交底해외 기술에 대한 책임이있다, 비즈니스 견적, 서명의 영업 조직의 준비를했다.
2.1.3 파티는 파티 B 조 인도의 측면과 함께 문서의 공동 프로젝트를 계약 체결 및 계약은 감사의 적법성과 타당성을 보장하기 위해 계약의 체결의 조건과 함께.

2월 2일 권리와 의무 당사국 B 조 :
2.2.1 파티 B는 장비의 정확한 설명, 기술적인 장점을 제공을 보장한다, 장비의 성능과 다른 진술의 신뢰성, 그리고 그 객관성을 보장하고 정보의 정확성의 프로젝트입니다.
2.2.2 파티 B는 관련 장비와 기술의 작동交底의 디자인에 대한 책임이있다.
2.2.3 파티 B 조 장비를 설계, 제조, 일정에 따라 국내 운송, 설치, 디버깅 및 이렇게의 개발에 대한 책임이며 앞으로이 프로젝트에 대한 건설적인 제안을했다.
2.2.4 파티 B는 프로젝트의 품질 보증 및 - 판매 서비스 시스템, 그리고 이후에 적극적으로 프로젝트는 시장의 깊이의 파티가 비슷한 발굴에 협조해야한다.
2.2.5 파티 B 조 기술 인력의 기술 훈련과 손을의 인도 측은 - 훈련에 대한 책임이있다.
2.2.6를 설치하는 동안 파티에 B로 전송 및 인도의 기술 인력 또는 식품 관련 인사의 커미션 숙박, 오른쪽이 프로젝트의 실시와 함께 비자 및 외국인 - 관련 업무를 보조하기 위해서는 파티 B 조와 협조를 요청하고 (필요한 인도 쪽의 비용에 대한) 책임이있습니다.
2.2.7 파티 B 조 장비를 설계, 조달, 설치, 디버깅 및 선반 이내에 기술 훈련 - 생활에 필요한 서비스를 제공할 책임이있다.
2.2. 8 물품 B의 좋은 일을 할 자격이 프로젝트의 원활한 수용하기 전에 수용 있도록 완벽하게 준비했다.
국가의 법률과 규정의 엄격한 준수는 국가의 관습과 인도에 대한 외국인의 2.2. 9 B 조, 중국의 이미지의 행위에 저해되지 않을 수있습니다.
2.2.10 B는 수신의 (검사, 계약 사항) 좋은 일을 할 측면은 인도를 방문한다.
2.2.11 파티에 따라 엄격히에서 B 조 계약의 조건을 모두 충족하거나 콘텐츠를 자신의 권리와 의무에 서명했다.
2.2.12 파티 B 조 운영 절차에 따라 엄격히에서 양측은이 프로젝트의 실시와 함께 협상을했다.
2.2.13 비밀 파티는 파티 B는 보수적인 비즈니스 정보를 제공해야합니다.
3,이 프로젝트의 운영 절차 :
는 A, B 극심한하고 노사정 협력의 3.1 설립. 파티는 파티 B 조 중국의 합동에 대한 비즈니스를위한 파티, 파티 B 조 기술, 중국과 인도는이 프로젝트에 대한 계약을 수행하는 책임을 담당하고있습니다.
3.2 (공동 계약), 양측 간의 긴밀한 협력 관계를 설립했다.
3월 3일 양측, 인도, 6 자회 담에 방문을 구성, 기술 교류, 가격 등과 같은 문제를 결정하는 계약 소요될 주제와 협력 각서를 체결했다.
3.4 이행 계획, 프로젝트 등 계약의 체결을 논의했다.
3.5 중국 측에 (중국과 인도를 방문 B는 인도의 측면을 방문 초청을 열고) 정식 계약을 체결했다.
B 조 3.6 양측 구매 및 판매 계약을 체결했다.
4, B 조 양쪽의 이익을 의미합니다 :
1월 4일 후에 그 프로젝트를 계약, 파티 프로젝트의 계약은 이번 프로젝트를 할 수있는 총 수수료의 3 %를 수집하는 파티에 B로. 상품 예비 가격 협상 (), 예비 가격은 물품보다, 더 높은의 인도 부분의 당시의 재고와 함께, B 조 양측에 7시 3분로 나눈 값입니다 결정된다.
4.2.1 지불 방법 : 정식 계약, 파티 캘커타 씨티 은행 지점의 미국 도시에서 인도 쪽의 문제에 서명 후 지정 은행 : 신용 확인의 편지 전체 시야에 재활 용할 수 받으실 수있습니다.
4.2.2이 프로젝트는 진보 정당, 정당 후 3 일 이내에 계정에 (30 %의 계약금) 실제 수당 지급을 만들어 파티 B 조의 비율로 도착하는 전송 와이어. 설비 자금을 수용의 날짜 이후 (60 %)은 인도의 측면에서 B 조 장비 공장, 파티에 B (장비 송금 지불 와이어를 두 수용, 각 당사국의 수용에 B에게 전신 송금으로 지불을 나눌 수있는 파티가 지불할 30 %를 지급). 삼일, 파티는 시간 돈 파티는 파티 B 설치에 (5 %) 지급에 대한 완전한 솔루션의 설치를 실제 지불 금액이 때문에 파티에 B의 비율을 만들었의 비율로 도착하는 전송 와이어.
4.2.3 프로젝트质保金결산의 모든 실제 비율을 접수한 후 15 일 이내 (5 %) 나의 균형을해야한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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