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项目管理的措施
工程项目控制管理措施
1)组织措施
首先要明确该项目经理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从组织上保证成本控制职能的发挥,明确公司、项目经理部之间的职权关系。由于施工项目经理部并非经济实体,项目建成后即完成使命,因此它应对公司整体利益负责,其次要明确成本控制人员的任务,使该项工作有人负责,避免项目亏损而责任不明等问题。
2)技术措施
在施工项目中必须增大技术含量,才能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施工阶段应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对项目中主要技术方案作必要的技术经济论证,以求经济可靠,从而降低工程成本。技术措施的内容包括采用新材料、新工艺节约能耗和提高机械化操作水平等。
3)经济措施
⑴人工费控制:主要从用工数量上控制,有针对性地减少或缩短某些工序的工日消耗量,从而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此外,对人工费的总体控制还可通过内部“工效挂钩”即工资发放总额与施工项目的经济效益挂钩。
⑵ 材料费控制:
①控制材料用量,按定额确定材料消耗量,实行限额领料制度;
②对工程的功能和材料的性能进行分析,力求用低价材料替代高价材料,并加强周转材料管理,延长周转次数;
③对材料价格进行控制,对市场行情进行调查,货比三家,择优购料;
④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合理确定进货批量与批次,尽可能降低材料的储备费用。
⑶ 机械费控制:
①通过合理施工组织机械设备,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②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降低经常性的修理费用;
③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避免使用不当造成机械设备的损坏。
(1)工程项目协同监督措施扩展阅读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选择:
项目部对工程质量负有重要责任,在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着手从建立完善的质量岗位责任制进行努力,使之形成一个以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的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
项目工程师要亲临施工现场,技术员进行现场监控,深入一线工地,及时发现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对其进行纠正,同每个分包队伍密切合作,建立严格网络化的项目组织体系。
项目部经理要经过严格的考核,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人员方可担任,企业要选聘精干的并且具有有责任感的人担任,要求这类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高超过硬的的技术水平,并集中这些人员组成过硬的项目管理班子。
质检人员在工程质量管理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发挥质检人员的积极作用要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防检结合,积极推行科学合理的质量检查方法,同施工人员一道共同对下道施工工序和业主负责。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和质量检查人员和目标是一致,用户、质检人员、施工人员要建立新型的合作关系,本着向用户提供满意高质量的建筑产品为目的。
在质量与工程施工进度发生矛盾的时候,一般应把质量管理放在首位,但一旦在施工生产忙起来时,为抢工程进度而逐渐放松了对质量的控制,这导致了被检查与工程质量检查之间产生矛盾。实践中树立质量检查人员的权威性,是十分必要的。
『贰』 对失信企业应采取哪些协同监管措施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业审批部门在对监管领域内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或撤销、吊销、注销、缴销其许可证后,可将当事人信息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要求或强制其退出市场。
根据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安排,将“先证后照”调整为“先照后证”的行业,以调整后的法律、法规为准。
1.政府采购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法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信息提供部门:财政部。
2.被公安部门注销经营许可证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或变更登记,拒不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法律法规依据:《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信息提供部门:省级公安机关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环境保护部门吊销或收缴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应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法律法规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信息提供部门:环境保护部。
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从事非法经营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依法取消其中介服务资格,限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或变更登记,拒不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法律法规依据:《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教育部关于做好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审批权下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提供部门:教育部。
5.被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或变更登记。
法律法规依据:《种子法》第七十三条。
信息提供部门:农业部、林业局。
6.非法招用未成年人、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法规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
信息提供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7.企业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法律法规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信息提供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8.劳务派遣单位办理变更、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法律法规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信息提供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9.快递企业被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法律法规依据:《邮政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信息提供部门:邮政局。
10.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许可证,限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或变更登记,拒不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法律法规依据:《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五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
信息提供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11.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全部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法律法规依据:《建筑法》第七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
信息提供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
12.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弄虚作假,骗取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被规划部门收回资格证书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不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法律法规依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信息提供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
13.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或变更登记。
法律法规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条。
信息提供部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14.被依法注销、撤销、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法规依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信息提供部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15.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部门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法律法规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信息提供部门:税务总局。
16.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被文化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或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出经纪人、个体演员被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或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法规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信息提供部门:文化部。
17.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或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法规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信息提供部门:文化部。
1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法规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信息提供部门:文化部。
19.违反《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法规依据:《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三条、《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信息提供部门:文物局。
20.出版经营企业、电影经营企业、音像制品经营企业、印刷业经营者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或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法规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电影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叁』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内容太多。有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计划管理、预算管理、劳动组织与优化管理、材料管理、机械设备管理等等,每项管理都有措施,三言两语是说不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