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工程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哪些
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
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工程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指令等;
3.工程各项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4.工程各项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
5.工程各项会议纪要;
6.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
7.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
8.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
9.工程停水、停电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
10.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
11.工程图纸、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
12.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
13.工程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降雨雪量等;
14.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
15.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
16.工程会计核算资料;
17.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
㈡ 工程在那些情况下可以向甲方索赔,采取了什么措施
某公司在北京地区新建一办公楼,建筑面积20000m2,开工日期为2001年6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03年11月20日。工程按照合同约定顺利开工,在结构工程施工到1/2时,甲方与承包商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该楼外墙的玻璃幕装修项目、室内隔墙砌筑项目,单独发包给专业公司施工,并支付承包商该项目价格的1.5%作为管理配合费使用,专业公司按承包商管理要求的日期进场,有关工程款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专业公司。
承担外墙玻璃幕装修项目的专业公司根据有关承包商的要求,于2002年4月20日进场施工,但是在进场后的2002年6月10日,该专业公司因甲方未按其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而停工,承包商因外墙装修停工,原计划2002年10月20日开始的其他外墙施工项目无法进行。
外墙装修项目在2003年6月份才恢复施工。
在2002年5月20日,承包商按进度计划安排,要求室内隔墙砌筑项目的施工单位进场,要求完工日期为2002年11月20日。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准时进场。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质量不合格,多次返工,致使承包商的机电施工受到影响。直到2003年3月20日才合格地完成砌筑任务,致使机电项目施工拖延了5个月。
问题:
(1)承包商是否可以因外墙装修项目停工,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经济损失索赔?
(2)发包人是否可以向外墙玻璃幕装修单位因停工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为什么?
(3)因室内砌筑进展缓慢,承包商是否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和窝工索赔?
[案例1]答:
(1)承包商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因为工期的延长和因工期延长引发的费用增加不是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
(2)发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给外墙玻璃幕装修项目的施工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故不能对该施工单位进行索赔。
㈢ 工程索赔中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机械损坏和工人窝工,施工单位的索赔内容有哪些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都可以么
费用索赔是施工索赔的主要内容,工期索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费用索赔,它通常以赔(补)偿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为原则。
不知道你们在合同中怎么约定的不可抗力的。如果认定是不可抗力的原因,那就报机械损坏的维修费、和机械正常使用产生的价值。人工安人工单价乘以窝工天数。
㈣ 机电安装工程索赔的分类有哪些
机电安装工程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可分为总包方与业主之间的索赔;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的索赔;总包方与供货商之间的索赔;总包方向保险公司的索赔。
2.按索赔的业务范围可分为施工索赔,指在施工过程中的索赔;商务索赔,指在物资采购、运输过程中的索赔。
3.按索赔目的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4.按索赔处理方法和处理时间不同可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
5.按索赔发生的原因可分为延期索赔、工程范围变更索赔、施工加速索赔和不利现场条件索赔。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㈤ 工程索赔的内容有哪些
1、不可抗力、不利的自然条件和障碍引起的索赔
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难度,导致施工单位必须花费更多费用来完成此项工作。不可抗力是指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海啸,水灾,以及国家政策的变化等。
2、发包人违约引起的索赔
发包人违约通常表现为没有为承包人提供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等,监理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
3、合同错误引起的索赔
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4、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
因发包人提出工程延期,加速或工程终止的合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承包人的利益受损而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
㈥ 机电实务:土建单位造成机电单位工期延误如何索赔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建筑工程没有按照建筑工程合同约定如期完工,并及时交付给发包人的,如果工期延误是承包方所致,那么根据合同约定及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是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㈦ 机电工程现场索赔
标准图集不是规范,不是强制性标准
具体是不是更换,看建设单位意图
索赔无正当理由,不予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