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么做好保密工作
一、保密的范围
保密的范围主要有两大类内容:一是国家秘密;一是工作秘密。
1.国家秘密
所谓国家秘密就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工作秘密
所谓工作秘密,就是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于对外公开的秘密事项。对于高管秘书来说,工作机密是比较常见的。
工作秘密分为两类:
一是商业技术秘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它主要包括:商业工作规划、计划,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库存数量、购销平衡数字,票据的防伪措施,财务会计报表;军用商品的库存量、供应量、调拨数量、流向;商品进出口意向、计划、报价方案,标底资料,外汇额度,疫病检验数据;特殊商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诀窍、科技攻关项目和秘密获取的技术及其来源,通信保密保障等。这类秘密一旦泄露,会给企业和当事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是属于领导层内部不宜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事项
如正在酝酿而尚未确定的干部人事任免、领导人之间的意见分歧等,这类秘密一旦泄露,往往会给领导工作造成极大的被动。
就工作而言,其保密的范围具体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文件保密。
(2)会议保密。
(3)新闻报道和出版的保密。
(4)科技和涉外保密。
(5)电讯设备及通讯保密。
(6)经济情报的保密。
(7)电子计算机的保密。
二、泄密的渠道和方式
(一)泄密的渠道
秘书人员泄密的渠道有如下四种:
1.人员泄密
(1)人员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漏秘密。
(2)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泄密。
(3)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泄密。
2.办公设备泄密
使用无线通信泄密的途径主要有:
(1)明语。明语通信涉及秘密内容,用无线电设备召开内部电话会议、传达秘密文件;
(2)通信密码被人破译,从密码电报中获取大量秘密情报;
(3)报务人员违反通信规定、通信纪律,造成失密。
有线电通信泄密的途径主要有:
(1)电话泄密。在电话中涉及秘密,由于串音或被人窃听而泄密;
(2)架空明线电磁辐射泄密。这种方式可以传输电报、传真、图象、数据等信息,其电磁波虽不及无线电磁波发射得远,但是利用普通的长波接收机在附近空间就可受到。
加强计算机的保密,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操作计算机的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2)对计算机的放置有一定的要求。
(3)计算机使用过程中的保密。
3.传媒泄密
它也是我国办公室泄密的渠道之一。
4.科技泄密
(二)窃密方式
1.通过窃听和截取通讯网络搜集情报;
2.利用考察、参观的机会搜集情报;
3.窃取出差技术人员的资料;
4.收买内部人员搜集情报;
5.以签订优惠合同为诱饵骗取情报;
6.打入企业内部搜集情报;
7.内部人员盗窃出卖情报;
8.通过形形色色的国际展览会搜集情报。
(三)人员泄密心理动因探析
1.欲望驱使
(1)金钱欲
(2)出国欲
(3)地位欲
(4)显露欲
2.情感冲动
(1)重义泄密
(2)讨好泄密
(3)酒后失控泄密
(4)好胜泄密
3.注意力分散泄密
三、保密措施
(一) 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
1. 文件碎纸机
2.现代保密文件柜
3.部门或家庭无线防盗报警系统
4.各种商业密码保密装置
5.网络安全防火墙
6.电子防盗报警系统
7.网络安全隔离计算机
(二)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
1.加强保密教育,重视保密工作。
2.建立保密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3.要掌握一定的保密知识。
4.正确处理好对外开放与保密工作的关系。
5.认真处理好信息披露和对外宣传报道的关系。
6.方法上要灵活巧妙。
Ⅱ 秘书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不清楚楼主是指哪方面的保密,有几个原则:
不应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不应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不应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不应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
。。。后续还有,不给全了。
Ⅲ 怎样做好涉密工程的保密管理制度
一、对涉及国家,企业秘密的各单位、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逐级签订保密责任书。
二、严格执行泄密报告制度,不得延误和隐瞒泄密事件。
三、成立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组织落实各项保密工作。
四、保密工作将认真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五、把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部门和员工绩效考核内容。
六、凡涉密人员严禁使用无线移动电话谈论涉及国家企业要求保密的内容,严禁使用无线互联功能编辑、传送、处理涉及国家企业需保密的文件、资料。严禁涉密人员丢失和损坏涉及国家企业秘密的纸介文件、图纸、资料、影像、磁盘、光盘等。
七、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对涉密人员要进行保密培训,使涉密人员掌握必要的保密法律知识,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企业相关制度要求,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3)如何做好工程项目标底保密工作扩展阅读:
涉密人员管理条例
1、涉密人员负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2、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机要干部的标准和保密干部专业化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3、涉密人员管理由单位组织、人事和保密部门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4、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
5、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
6、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保密组织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7、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并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Ⅳ 如何做好招标投标保密工作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很多信息是需要在一定时段内甚至要长期保密的,包括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标底、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如果保密工作做得不到位,势必影响招标采购结果的公平。因此,招投标的保密工作需要处处设防,不仅要防备评标过程的泄密,许多细节的地方都需要保密。
信息泄密破坏公平竞争机制
在招标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设计阶段,善于公关和钻营的供应商往往采取打“糖衣炮弹”的手段来拉拢、腐蚀采购单位的经办人员,以图捷足先登获取一些不该知晓的信息,进而在招投标活动中占有利地位。部分采购单位的经办人员素质较低,经不起利益的诱惑,也会主动寻求目标供应商向其透露关键信息,给公平竞争蒙上了一层阴影。
在招标活动的操作过程中,涉及“泄密”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招标机构在接手采购任务后,但招标信息尚未公开,招标机构及其人员将招标事项的有关内容提前透露给单一供应商;二是招标采购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使他人知晓竞争对手的基本概况,尽管这种行为有时是无意的或是工作中的疏忽造成的,但极有可能造成投标人串通投标,达成“秘密协议”以瓜分不正当的高额利润,形式上表现为哄抬投标价格,增加采购人的支出;三是招标采购单位的人员向潜在投标人透露“标底”和“评标标准”,获取“标底”、知悉“评标标准”的供应商在报价时将“有的放矢”,进而能直接左右招标结果。
在评标工作中,从评委抽取情况看,招标机构通常在开标前采用随机原则现场抽取,这种做法值得提倡,但有些招标机构为显示程序的“规范性”,在开标前将评委会的组成人员通报给投标人并征询是否须回避,从而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搞“小动作”,“做工作”;从评委库的大小看,若评委库中的评委数量有限,可选择的余地较小,投标人完全可以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各个“击破”,因此在评委库的建立和使用中也存在泄密问题;从对评标工作的监督看,在一些招标活动中,不少评委总是携带通讯工具并在现场使用,客观上使评委泄密成为可能,目前倡导的独立评标做法也为评委泄密提供了私人空间。
招标活动结束后,似乎有关招投标的保密工作就显得无足轻重,其实真正重要的保密工作应在“后招投标期”,其中核心的东西是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一些招标机构对招投标资料的管理并不严格,资料散失、随意借用等现象时有发生,加之其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关投标人的商业秘密在不经意间就泄露出去,对中标供应商而言,其强势的商业秘密一旦“见光” 将优势不再,其竞争对手将群起效仿,对未中标供应商而言,其商业秘密如遭泄露,打击将是“致命性”的。
注意分清信息公开时段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开标前,招标采购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原则上应在开标前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以上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过程中的的信息保密工作创设了制度性屏障,以利于操作执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从业人员应强化保密意识
一要加强招标采购从业人员的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构筑牢不可破的反腐倡廉心理防线,使广大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积极地预防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要在最合适的时间段内组成评标委员会。无论是采用随机原则抽取评审专家,还是通过选择性办法确定评审专家,总的一条原则是“宜迟不宜早”。实践证明,专家确定的时间距开标的时间间隔越长,就越容易走漏风声,投机者就越有机可趁。一般采购项目,可在接收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同时,在监督人员和公证员监督下,进行现场随机抽取或选择,确保在开标前确定并通知到位,知情者不得随意进出,尤其是专家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场所。
三要建立防止泄密的机制和泄密后的应急补救机制。着力在建立评审纪律约束、泄密责任追究制方面下功夫。从业人员要以实际行动堵住政府采购信息泄露的“暗流”。
招标采购单位在活动中应建立防止泄密的机制和泄密后的应急补救机制,一方面要尽可能堵塞信息泄露的渠道,防止招投标信息的“跑、冒、滴、漏”,另一方面要有周全的补救措施和应急预案,信息一旦泄露后要迅速地防止再扩散,以消除消极影响。如果所泄露的信息已影响公开竞争和招标结果,必须当机立断,停止招标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还应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可通过签订“责任状”的方式,交代任务,明确职责。
Ⅳ 在招投标过程中,如何做好保密工作麻烦告诉我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很多信息是需要在一定时段内甚至要长期保密的,包括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标底、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如果保密工作做得不到位,势必影响招标采购结果的公平。因此,招投标的保密工作需要处处设防,不仅要防备评标过程的泄密,许多细节的地方都需要保密。
信息泄密破坏公平竞争机制
在招标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设计阶段,善于公关和钻营的供应商往往采取打“糖衣炮弹”的手段来拉拢、腐蚀采购单位的经办人员,以图捷足先登获取一些不该知晓的信息,进而在招投标活动中占有利地位。部分采购单位的经办人员素质较低,经不起利益的诱惑,也会主动寻求目标供应商向其透露关键信息,给公平竞争蒙上了一层阴影。
在招标活动的操作过程中,涉及“泄密”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招标机构在接手采购任务后,但招标信息尚未公开,招标机构及其人员将招标事项的有关内容提前透露给单一供应商;二是招标采购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使他人知晓竞争对手的基本概况,尽管这种行为有时是无意的或是工作中的疏忽造成的,但极有可能造成投标人串通投标,达成“秘密协议”以瓜分不正当的高额利润,形式上表现为哄抬投标价格,增加采购人的支出;三是招标采购单位的人员向潜在投标人透露“标底”和“评标标准”,获取“标底”、知悉“评标标准”的供应商在报价时将“有的放矢”,进而能直接左右招标结果。
在评标工作中,从评委抽取情况看,招标机构通常在开标前采用随机原则现场抽取,这种做法值得提倡,但有些招标机构为显示程序的“规范性”,在开标前将评委会的组成人员通报给投标人并征询是否须回避,从而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搞“小动作”,“做工作”;从评委库的大小看,若评委库中的评委数量有限,可选择的余地较小,投标人完全可以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各个“击破”,因此在评委库的建立和使用中也存在泄密问题;从对评标工作的监督看,在一些招标活动中,不少评委总是携带通讯工具并在现场使用,客观上使评委泄密成为可能,目前倡导的独立评标做法也为评委泄密提供了私人空间。
招标活动结束后,似乎有关招投标的保密工作就显得无足轻重,其实真正重要的保密工作应在“后招投标期”,其中核心的东西是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一些招标机构对招投标资料的管理并不严格,资料散失、随意借用等现象时有发生,加之其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关投标人的商业秘密在不经意间就泄露出去,对中标供应商而言,其强势的商业秘密一旦“见光”
将优势不再,其竞争对手将群起效仿,对未中标供应商而言,其商业秘密如遭泄露,打击将是“致命性”的。
注意分清信息公开时段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开标前,招标采购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原则上应在开标前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以上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过程中的的信息保密工作创设了制度性屏障,以利于操作执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从业人员应强化保密意识
一要加强招标采购从业人员的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构筑牢不可破的反腐倡廉心理防线,使广大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积极地预防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要在最合适的时间段内组成评标委员会。无论是采用随机原则抽取评审专家,还是通过选择性办法确定评审专家,总的一条原则是“宜迟不宜早”。实践证明,专家确定的时间距开标的时间间隔越长,就越容易走漏风声,投机者就越有机可趁。一般采购项目,可在接收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同时,在监督人员和公证员监督下,进行现场随机抽取或选择,确保在开标前确定并通知到位,知情者不得随意进出,尤其是专家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场所。
三要建立防止泄密的机制和泄密后的应急补救机制。着力在建立评审纪律约束、泄密责任追究制方面下功夫。从业人员要以实际行动堵住政府采购信息泄露的“暗流”。
招标采购单位在活动中应建立防止泄密的机制和泄密后的应急补救机制,一方面要尽可能堵塞信息泄露的渠道,防止招投标信息的“跑、冒、滴、漏”,另一方面要有周全的补救措施和应急预案,信息一旦泄露后要迅速地防止再扩散,以消除消极影响。招标采购单位还应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可通过签订“责任状”的方式,交代任务,明确职责
Ⅵ 如何做好工程采购招投标工作
一、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1、招标前要做好招投标工作最重要就是搞清楚谁在招,怎么招,谁来投,投什么。要做到心里有数并做到仔细理解招投标文件,紧跟招投标流程,关注每个环节,注意信息收集,因招投标主体而异随着招投标的流程开展工作。
2、准备充分,参与招投标的人员要充分认识到个人的责任与企业的利益密切相关,自己所做选择的正确与否对公司的设备、工程质量、成本等影响极大。要充分认识到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严格按照规定和流程、手续进行。各级参与人员特别是非专业人员要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对投标厂家的资质、能力、产品质量、信誉等要了解细致、全面,确保所选择厂家的代表性。提前明确招投标的内容和要求,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并做到厂家与招标单位的相互信任。需与其他单位、分公司沟通的要及时联系。
3、沟通顺畅,在内部要提前通知,使招投标小组的成员能及时了解招投标的要求、内容、标准等;投标方的资料要保证小组成员能及时看到和熟悉,并在每次评标前做到评标人员合理分工,进行相关内容的汇总、把关。
4、标书完善,规范招投标文本,标书内容要详尽,关键性的内容要明确列出,如工程总量、设备需求总量、设备要达到的国际和国内标准、质量保证措施、付款要求、评标标准等,做到内容标准统一,使投标方具有操作性,并便于招标人员开展工作。
5、项目招标委员会的组成及招投标小组的能力要提高,招标委员会应由聘请工程、商务、外汇、法律等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解决项目招标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具体指导招标工作。专业人员要对非专业人员进行通信专业知识的培训,以使其了解必要的专业知识;法律人员要对专业人员进行法律、规定、流程方面的培训,财务、审计人员要对专业人员进行财务规定等方面的培训,做到专业人员与非专业人员相互补充,共同提高能力与水平。
二、招标阶段:
1、招标公告的刊登,在进行招标前,应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发布招标公告。它包括招标通知和招标广告两个部分。招标通知是指分别送给与项目有关的与所在国建立了外交和商务关系的各国有关部门的书面通知。招标广告是指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所刊登的招标广告。通知和广告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内容概况、工程范围、索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地址及截止日期、招标条件、价格以及有关事项的咨询单位等。
2、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是指对愿意承担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进行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资信等方面的预先审查。目的是选择确有承包能力的投标人。以免一些不符合要求的厂家也前来投标,造成不必要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3、制定标底,招标委员会刊登招标广告后,即应准备合同价格,通过项目概算,确定合同的价格水平,亦称为"标底",是招标委员会掌握的底牌,是绝对保密的。
4、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委员会通知取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或刊登广告知悉投标人索取或购买招标文件,邀请其前来投标的招标环节。
5、开标,开标是指招标委员会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将截止日期前收到的全部投标文件,在所有投标人或其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拆封投标文件,并公开宣读各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以使全体投标人了解各家的标价,这种程序即为开标。开标环节做到“三开”、“三不开”,即准备工作好了开,做不好不开;招标人员到齐了开,到不齐不开;监督人员在场开,不在场不开。
6.评标与决标,开标以后即转入评标阶段。招标委员会将投标文件的标价,及其它条件一一汇集列表,选取其中报价最低的四、五份投标文件,进行审查、鉴别、比较,直至决定中标单位,这一阶段,是在秘密条件下进行的。在评标环节做到“四多”、“一少”,即多看、多听、多问、多记,少议。多看,就是对招投标文件、资料认真看,更加深入地了解投标单位的情况;多听,就是多听其他成员的发言和询问,做到心中有数;多问,就是对不清楚的地方多询问,以掌握更多的信息;多记,就是将关键的内容记录,以便投票时有根有据;少议,就是少发表议论,以免影响其他人的意见。在开标评标时要做到询问问题的一致性,打分时做到公正、合理。评标时,要按照评标标准逐项进行,填写选择或不选择的理由要充分。另外,招标人员在评标时要进行必要的表格汇总,具体人员的意见要有相关记录并存档。
决标是根据评标报告及其推荐意见为依据,由招标委员会决定中标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环节,对未中标的人一般可不通知,或只简单通知××承包人中标即可。
三、招投标后期:
1、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接到正式的"中标通知书"后,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工程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先由一方起草,并在该草稿基础上进行磋商,达成一致谅解后签订。
2、处理好质量、价格及与以往合作厂家的关系
处理好质量、价格、服务、工期的关系,以使所选择厂家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方的要求。还要处理好与原合作厂家的关系。以往合作过的厂家,招标方对其质量、服务水平等比较熟悉,这是其竞争的优势。但这些厂家不能因此而提高价格,价高而再次入选会助长其优势意识,对以后的招投标不利。所以,对于新的厂家,价格略低而服务、质量又有保证的,为引入竞争可以分批量逐步引入。
3、做好以往招投标的统计分析,应通过对以往招投标结果的汇总和统计,做好价格、质量的预测,必要时做好标底。不能越招标,服务与价格越高,成本越大.要通过统计与分析,积累经验,在以后的招投标中做到什么样的厂家可以投什么样的标,什么样的产品在什么价格区间合理,做到心中有数。
四、关于招投标工作中的检查和保密:
1、强化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非专业人员的作用,法律、财务、审计人员要层层把关;招投标的各个环节,纪检监察人员要全程参与监督;投票统计中,要做到一人统计一人核查。另外,招投标人员要签订履行廉洁勤政责任书,防患于未然。
2、做好招标投标保密工作,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很多信息是需要在一定时段内甚至要长期保密的,包括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标底、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如果保密工作做得不到位,势必影响招标采购结果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