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根据《工 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令)和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最近,市物价局、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的通知》(宿价工[2009]84号),要求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售招标文件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应当出具正规发票或收据。并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如下收费标准:预计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下的(含货物招标文件、服务招标文件、工程招标文件)不超过200元/份;预计中标金额在100-500、500-1000、1000-5000、50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招标文件分别按不超过300、400、500、600元/份标准收取,工程招标文件分别按不超过400、500、600、800元/份标准收取。
一、公开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每次招标采购计划在300万元以下的,向投标商按 每份招标文件300元的工本费收取;招标采购计划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每超过100万加收100元工本费,超过部分不足100万元的不得加收。
二、非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文件工本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份文件200元。
三、以上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用于组织招投标工作中发生的招标文件印刷费、专家咨询费、
❷ 给建设单位做甲方代表的工作,属于工程项目管理的范围,收费标准是什么
你说的是项目代建吗?如果是甲方直接聘用你做甲方代表,那就由甲方给你开工资,大家谈条件,不存在什么收费标准。在中国至今还没有在项目管理方面个人可以向单位直接收费的标准。
❸ 建筑工程设计费的收费标准,查找国家标准。
查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02 年版的 附表1上有
根据造价的不同,收费取造价的1.6%---4.5%不等。。。造价越高,费率越低
具体的比较烦的,你有兴趣慢慢看呀,下面是民用建筑。
一、收费项目
1.工程设计费: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参加试车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费用。本收费标准中未包括做施工图预算的费用。
2.初步设计之前的工作费: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编设计任务书、参加厂址选择和规划、进行环境预评价等工作所需的费用。
3.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是指非定型设备的设计费。有的行业工程设计本身包括设备设计,则不另计收非标准设备设计费。
4.软件编制费:是指工厂生产过程计算机控制程序等编制费用。行业没有标准的,可根据软件的使用价值、先进程度,并考虑编制软件的实际工作量由双方商定。
二、收费标准
1、只委托做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时,按照行业划分设计工作量各占的比例并乘以1.1的系数计算收费。如果增加编制施工图预算,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乘以1.1系数计算收费。
2、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标准构配件图除外)、复用设计,按同类新设计项目的20%收费。
3、进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参加规划调查、询价、报价、对外谈判等技术服务工作,以及没有制订具体收费标准的工作,可采用按直接生产人员工日计算收费的办法,收费标准为每工日85元。工日的计算可执行工日定额或由设计方和委托方根据任务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需要到外埠出差,工期在六十天以内的任务,其差旅费由委托单位负担。工程设计单位由于所承担任务的需要而出国时,除制装费由设计单位支付外,其他出国费用(包括外汇额度)均应由委托单位支付。
4、本收费标准中考虑了各种影响设计工作量因素的调整系数,如果在同一项目中的两种以上因素同时存在,由该项目总的调整系数应为各单项调整系数小数点以后数字之和再加1,但总的调整系数最高值不得大于1.5。
5、按实物或工日定额计取设计费的,凡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项目,其费额最高不得大于概算比例的1.5%。
6、工程设计单位在设计中采用了先进技术,并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经设计审查确认,可由上级主管审查部门决定,适当增加设计费,一般控制在设计费的10%以内。如果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应按合同规定扣减设计费。
7、设计费按设计进度分期拨付。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设计单位预付设计费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定金;初步设计完成后付百分之三十;施工图完成后付百分之五十。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设计费付清后,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本施工,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等,不应另收技术服务费和差旅费。
8、本收费标准未包括的项目,其设计收费由设计单位与委托单位参照本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设计收费,可参照国外有关设计收费标准,由设计方和委托方共同协商确定。
9、需要单独提出建筑设计方案的,特级、一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10%;二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6%;三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3%;四级以下(含四级)工程不另收建筑设计方案费。民用建筑工程等级表内“大型”一般系指一万平方米以上建筑;“中型”指三千~一万平方米的建筑;“小型”指三千平方米以下的建筑。
10、本收费标准已包括相应一般的消防系统和建筑装饰设计收费,如有特殊要求时另议。对现有建筑物进行专门装饰设计时,根据装饰设计的复杂程度,按装饰费用的3-5%收费。
11、本收费标准是以单项工程为基本单位,不包括煤气、取水、净化、污水处理、道路桥梁、锅炉房、加油站、变配电所、水泵房、冷却塔、烟囱等单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设计在内,其收费应分别按市政和其他行业的标准执行。
12、仅做民用建筑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分阶段设计时,其工作量的比例为40%和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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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国家关于项目的管理费用起费标准是多少
你可以搜索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文件,有很详细的说明。
❺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如何收费
目前还没有明确、统一的项目管理(代建)取费标准,一般代建投标是由建设单位来确定代建管理费的取费费率范围的,并以政府审批确定的项目投资概算作为基数,政府投资项目通常要求不高于建设单位管理费。
❻ 建设工程管理费包括哪些
管理费包括:
I.管理人员工资
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计时工资、 奖金、 津贴补贴、 加班加点工
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 办公费
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 账表、印刷、邮电、书报、 办公软件、 现
场监控、会议、水电、 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 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暧降温)等费用。
3^ 差旅交通费
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 调动工作的差旅费、 住勤补助费, 市内交通费和误餐
补助费, 职工探亲路费, 劳动力招募费, 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
费,工地II 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 燃料等费用。
1 固定资产使用费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
备 、 仪器等的折旧、 大修、 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 〃器具、家
具、 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 测绘、 消防用具等的购置、 维修和摊销费。
6^ 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
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
费, 集体福利费、 夏季防暑降温、 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7, 劳动保护费
劳动保护费是指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 手套、防暑降温
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6
8, 检验试验费
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 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
行一般鉴定、 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 不包括
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狻单
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
用中列支。 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其结果不合格的, 该检测费
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1 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 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 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
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职工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
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II.财产保险费
财产保脸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 车辆等的保险费甩。
12.财务费
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 履约担保、 职工工资支付担
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13.税金
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 车船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4.其他
包括技术转让费、 技米开发费、 投标费、业务招待费、 绿化费、 广告费、公证费、法
律顾问费、审计费、 咨询费、 保险费等。
❼ 有哪位高手知道委托建设的建设单位利润及管理等费用是如何记取的
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 现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公路发[1996]612号,以下简称《办法》)、《公路基本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概(预)算编制的规定》(公设技字[2000]285号)、《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交工发[1992]65号)、《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交公路发[1996]610号)等法规颁布执行以来,为控制工程造价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公路投资的多元化及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大量采用,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为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我部拟对现行办法及定额进行修订。由于修订工作量大、内容繁杂,需进行大量的调研和测算工作,为尽快适应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在修订的办法等法规正式颁布前先对有关内容提出完善意见,请各地按通知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参照执行。 (一)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系指建设单位(业主)为建设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交)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应计入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建设单位采购及保管设备、材料所需的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讯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工程招标费(不含招标文件及标底编制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建设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各种税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建设项目审计费、境内外融资费用(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业务招待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表1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费率表 表1 第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费率 (%) 算例(万元) 建筑安装 工程费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 500以下 3.48 500 500×3.48%=17.4 501~1000 2.73 1000 17.4+500×2.73%=31.1 1001~5000 2.18 5000 31.1+4000×2.18%=118.3 5001~10000 1.84 10000 118.3+5000×1.84%=210.3 10001~30000 1.52 30000 210.3+20000×1.52%=514.3 30001~50000 1.27 50000 514.3+20000×1.27%=768.3 50001~100000 0.94 100000 768.3+50000×0.94%=1238.3 100001~150000 0.76 150000 1238.3+50000×0.76%=1618.3 150001~200000 0.59 200000 1618.3+50000×0.59%=1913.3 200001~300000 0.43 300000 1913.3+100000×0.43%=2343.3 300000以上 0.32 310000 2343.3+10000×0.32%=2375.3 注:(1)水深>15米、斜拉桥和悬索桥等特大型桥梁工程,按表中费率乘以1.0~1.2的系数。 (2)海上工程(指由于风浪影响,工程施工期(不包括封冻期)全年月平均工作日少于15天的工程)及水下隧道工程按表中费率乘以1.0~1.3的系数。
希望采纳
❽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经过两年对川价发〔2005〕248号文的试行以及我省建设中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ps<工程造价专业,主要是从事预决算,工程投资概算,成本核算,投资总控等工作。基于建筑方面所有的基础均是来源与现场,就是造价工程师也要对工地熟悉。(四川创信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成立,始终围绕建设领域,围绕工程项目生命周期,以工程造价为核心,开展(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争议鉴定、BIM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并专注造价实用性人才的培养、输送,为工程造价咨询领域提供完整服务。目前涵盖建筑专业类讲座及公开课、土建造价类实训项目、安装造价实训项目、员工职业技能课程等领域。>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根据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2、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
4、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有偿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咨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价咨询单位为有关当事人服务,更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五、工程造价站解释定额,招投标机构审查标底,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工程结算不得收费。设计院(所)进行工程设计,不得另行收取该工程概算编制费。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审核,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办法、收费标准等。除地震重建外,凡低于本标准最低限80%以下的收费,属恶意竞争,由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按行业自律公约处理。
七、各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对无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收费,或强行服务收费等违法行为,由同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法严肃查处。
八、本通知自二○○八年八月一日起执行。原川价发〔2005〕248号同时废止。国家有新的收费规定,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