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建筑企业做法律相关工作需要掌握什么!
我也在建筑企业做法律顾问。
代理的案件主要都是建筑工程纠纷。
个人认为建筑工程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大块:
1、是融资借贷纠纷:没有一个施工企业是不贷款的,而且贷款的数额都非常之大,法律风险也是经常发生。
2、是建设施工合同本身:现在建筑业是甲方市场,竞争很激烈,在招投标的时候甲方往往施加给你好多苛刻的条件,比如一次性价格包死,事先承诺让利等等,要不就干脆签一个阴阳合同,虽然建设部禁止签阴阳合同,但是规避法律的招数总是层出不穷。
3、是与材料供应商的合同纠纷,所有的建筑施工企业都是要赊欠材料款的。欠债还钱其实没什么好说的,但是施工企业确实是资金困难,这个就需要谈判技巧了。
4、是与分包队伍、民工头的法律纠纷,拖欠民工费是关乎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各级政府都是非常重视的,其实建筑企业也很冤,民工费他是不敢欠的,都付了,只不过被民工头冲抵了对他的其他债务了,没给民工而已。
5、是与甲方的债权债务纠纷,甲方不给工程款,很难解决,你只要诉他工程款,他必然反诉你工期和质量,申请鉴定、一审二审、再强制执行,又是一场旷日持久的马拉松式的官司。
这里面要掌握的东西很多,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道道,不过就这一行来说,我认为,没有必要为了给建筑企业做法律顾问,自己去考一个工程师,专业性的问题留给专业性的人。
建议你主要掌握好一些法律和司法解释,比如最高院的《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合同法里的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建筑法》、《招投标法》还要加入一个很重要的《物权法》,物权法是主要解决抵押和质押的问题的,建筑施工企业这样的融资方式很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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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从事工程建设活动中,应该树立怎样的法律风险意识
二、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质量控制
《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由此可知,工程质量不仅应当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设计文件等要求,还应当满足合同要求。因此,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发承包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标准,从合同上控制工程质量。
排查挂靠经营等借用资质行为
工程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在挂靠经营过程中,往往是没有施工资质或低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借用高等级施工单位的资质。既然实际施工人是不具有施工资质或低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则他们在施工质量控制方面发生质量风险的概率往往更高,比如方法因素风险、人为因素风险、机械设备风险等。因此,为了更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首先应进行挂靠经营等借用资质行为的排查,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
委托专业监理机构进行质量把控
由于建设工程的专业性极强,没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无法驾驭工程的生产建设,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专业知识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做到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使用、不予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不得付款,切实防范工程质量风险。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
工程质量管控需要工程各参与主体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因此,建立起约束工程各参与主体的质量责任体系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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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建设单位应做到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技术要求,依法选定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就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施公开招投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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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工程项目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同时,设计单位应就其设计图纸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便于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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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其施工质量负责,履行工程保修责任。
同时,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尽职尽责,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过程监督管理,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地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未经验收不得同意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
3. 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阶段,主要应开展哪些工作
一、基建项目立项审批(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业主主管部门的申报文件;
2.项目业主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3.资金落实意向书;
4.有关部门意见;
5.土地取得证件。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书面申请;
2.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
3.1:500地形图十份。
三、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核准(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办理申请书;
2.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
4.经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
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6.项目涉及其他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初步设计审批(市发改委组织)
1.申请报告;
2.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并符合规范要求的项目初步设计文本;
3.立项文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资金落实证明;
6.工程概算书。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3.经审查同意的建筑总平面布置方案图;
4.项目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
5.土地预审意见;
6.项目所涉及的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六、施工图审查(提供以下资料)
1.审查委托书一份;
2.立项文件一份;
3.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一份;
4.扩初设计或方案及批文一份;
5.勘察合同一份;
6.设计合同一份;
7.工程勘察成果报告一份;
8.施工图(蓝图)四套;
9.设计计算及使用软件名称一份。
七、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程序(提供以下资料)
1.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书或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建筑工程所在地地形图(1/500)工程概况及简要说明;
3.建筑工程项目1/500总平面图,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立项批文,城建规划红线图一份;
4.工程设计消防设计专篇;
5.全套土建、水、电暖道及消防系统图纸;
6.项目选址意见书;
7.设计单位消防自审表;
8.按消防要求修改的变更设计联系单及修改图纸。
八、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程序(提供以下资料)
1.领取并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三份);
2.消防部门签发的《建筑工程设计审核意见书》;
3.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图;
4.消防设施、设备合格证书;
5.有自动消防系统应提供中介机构的检测报告;
6.设计单位相关图纸、施工单位相应资料证明复印证及其他相关资料。
九、工程防雷电设施的审核(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防雷电设施施工设计的核准登记表;
2.总平面布置图;
3.防雷设施布置图(基础、天面、大样等);
4.高层建筑防侧击雷措施及说明(均压环、幕墙等);
5.电力设计说明;
6.接地系统图;
7.其他有关批文;
8.建筑物防雷设施施工监督、竣工检测、委托书。
十、环境影响审批程序(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立项文件,扩初批复文件;
2.建设单位项目申办报告;
3.市给排水总公司同意污水纳入截污管网意见;
4.环境影响登记表;
5.所在地政府,城建规划部门及主管部门意见。
十一、建设项目人防建设费程序(提供以下资料)
1.丽水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表;
2.立项批复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初步设计文本(一份);
5.交纳人防建设费;
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
2.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4.土地批准文件及勘测定点图;
5.项目涉及相关部门书面审查意见;
6.经审查同意的全套施工图;
7.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
8.面积预测报告及地下管线资料;
9.绿地审批表。
十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程序(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证或规划申请表);
4.资信证明;
5.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7.工程中标通知书;
8.施工合同(副本);
9.监理合同;
10.质量监督书;
11.安全生产检查申请表批准书;
十四、建设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质量登记表四份;
2.立项文件;
3.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复印件);
4.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施工单位、监理合同及其资质证书;
6.勘察报告一份;
7.施工设计图一套;
8.工程质量登记表四份;
9.人身伤害保险单;
10.施工单位人员配备表及相关人员上岗资质证书;
11.监理人员配备表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
12.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
十五、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内容
1.完成前期工作的扫尾;
2.办理征地拆迁手续,签订有关协议完成拆迁工作;
3.委托勘测单位完成工程测量和工程地质勘察,为设计提供依据;
4.做好施工图及工程预算审查工作;
5.组织设备,甲供材料安排和定货;
6.完成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7.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开工日期,完成公正手续;
8.组织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做好现场测量控制图,与规划、施工单位配合完成放线和验线工作。
十六、工程竣工备案制度(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一式四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合同内容执行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评价情况;工程管理及竣工质量验收情况;质量总体评价等(原件一份);
3.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施工图审查意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消防、环保部门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复印件1份);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
7.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8.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即由建设单位组织);
9.工程施工竣工报告(复印件1份);
10.监理报告(复印件1份)。
的,比较全
4. 在建筑工程公司做法务忙吗
看建筑公司的规模了,一般一级企业特级企业合同签订的比较多,做法务的话量还是挺大的,有的是和甲方的,有的是和项目班组和施工人员有关的。有的是和供应商之间签订合同。
5. 建筑工程公司和法律有关的部门是什么 具体做什么工作 现在零基础 需要看哪些书 求高人指点
清欠办啊、法务啊都和法律有关系。主要负责审查修改合同、出庭起诉应诉、索要欠款等
6. 有没有关于建筑工程项目部的相关法律法规,项目部有什么样的法定权限
项目部本来就是公司的一个派出机构,自身没有什么权利,所以,这是很正常的。你如果要权利,那只有与公司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