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甩项工程可以买吗
甩项是指某个单位工程,为了急于交付使用,把按照施工图要求还没有完成的某些工程细目甩下,而对整个单位工程先行验收。其甩下的工程细目,称甩项工程。甩项工程中有些是漏项工程,或者是由于缺少某种材料、设备而造成的未完工程;有些是在验收过程中检查出来的需要返工或进行修补的工程。
2. “甩项竣工”是什么
指某个单位工程,为了急于交付使用,把按照施工图要求还没有完成的某些工程细目甩下,而对整个单位工程先行验收。其甩下的工程细目,称甩项工程。
竣工验收时,应全面鉴定工程质量,合理解决有关争议。验收交接后,就要迅速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转帐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未经验收,竣工工程不能投产使用。不具备竣工条件的工程,不得甩项竣工。凡具备验收条件而不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的,一切费用不应再从基本建设投资中支付。
(2)工程项目甩项扩展阅读
竣工验收因各行业特点不同,具体标准也不尽相同。一般而言,生产性项目的竣工标准主要是: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的主要设备、配套设备均已建成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运转和试生产考核,具有正常生产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合格产品的条件;职工宿舍、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以及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建设项目基本符合上述要求,仅少数次要设备及某些特殊材料暂时不能解决,只要对近期生产影响不大而主管部门又确定了具体解决办法,亦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非生产性项目的竣工标准主要是:工程项目按合同和设计图纸规定全部施工完毕;工程质量经检查评定符合要求;建筑设备经过试验能满足使用要求。
3. 请问什么是工程甩项
所谓甩项工程,是指在特殊情况下,承包方交付的工程项目虽与原施工合同规定有出入,但发包方同意作竣工验收,这些与原施工合同规定有出入部分工程,即甩项工程。
4. 什么叫甩项工程
甩项工程中有些是漏项工程,或者是由于缺少某种材料、设备而造成的未完工程;有些是在验收过程中检查出来的需要返
5. 什么是甩项工程
甩项工程是指某个单位工程,为了急于交付使用,把按照施工图要求还没有完成的某些工程细目甩下,而对整个单位工程先行验收。
其甩下的工程细目,称甩项工程。 甩项工程中有些是漏项工程,或者是由于缺少某种材料、设备而造成的未完工程;有些是在验收过程中检查出来的需要返工或进行修补的工程。
发包人提出甩项验收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发包人提出甩项验收的,作为承包人的项目管理人一定要要求与发包人签订甩项验收协议,防止后期发包人以承包人延误施工为由向承包人主张违约金或将工程委托给第三人进行施工。
二、发承包双方在签订甩项协议时一定要在协议中对工期问题、工程款支付问题、竣工验收问题、竣工结算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作为承包人的项目经理争取能够与发包人进行协商沟通,在合同中约定甩项工程外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双方应办理结算手续,甩项工程待完工后单独进行结算,尽早拿回工程款。
6. 建筑工程中说的甩项项目指的是什么
指某个单位工程,为了急于交付使用,把按照施工图要求还没有完成的某些工程细目甩下,而对整个单位工程先行验收,也称为甩项工程。
甩项工程中有些是漏项工程,或者是由于缺少某种材料、设备而造成的未完工程;有些是在验收过程中检查出来的需要返工或进行修补的工程。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须用甩项竣工时,双方应另行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6)工程项目甩项扩展阅读
工程竣工所需资料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6、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7. 建筑工程分包,甩项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建筑工程分包、甩项中应当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建筑工程在公开招标前,建设单位已经对
建设项目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拟定了招标文件。一般情况下,使用建设部门提供的制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签约、办理行政备案;称之为“阳合同”。与之同时,双方又签订所谓的“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对合同价款、结算方式、分包与甩项事宜进行约定,称之为“阴合同”。当“阴、阳合同”之间在实质性内容方面存在不一致时,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规定,应以备案合同内容为准。一般采取对备案合同由发包方向招标办备案,不向承包人提供盖公章的备案合同文本。双方存在这种备案的法律关系与实际法律关系不致的现象比较普遍,我公司也是这样操作的。
2.发包方与总承包人、分包、甩项的合同关系。其一,根据《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的前提下,可以将允许分包的建筑工程中的部分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总包单位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对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总承包单位对发包方事先在总承包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单位、自己分包的建筑工程均要承担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责任。这也就是在现实中,承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约定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的原因。其二,总承包单位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作用。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料备案、工程综合验收资料要全面负责。
3.分包、甩项的风险问题。发包方自己分包、甩项,作为合同主体的:工程采取定额结算或清单结算时所产生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结算风险不同;工期延误、工程质量责任划分、总承包方收取“进场费”、“管理费”等问题均要解决。否则,将会出现相互钳制、工期延误、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争议的责任不清;总承包方对分包单位在机械设备使用、作业场地使用、场地通行条件等等方面钳制;在工费结算上,如果发包方没有向分包合同主体(被挂靠单位)支付,而是直接向挂靠人、实际出资人直接支付,将会产生总承包方、被挂靠单位都无法制约挂靠人的局面,将影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结算混乱。如果发包方与实际分包人之间出现大的纠纷,就是采取清场手段时,都会出现时间、经济上的额外风险。如果是经发包方同意,由总承包方签订分包合同,则不会产生以上各方关系不好协调、钳制分包单位等等问题。
8. 建筑工程中的甩项内容该不该给施工单位补偿
这个问题确实有些麻烦。我相信也没有个标准答案,以下是个人意见,供参考:
首先:要看合同结算方式,如果是公开招投标的,是固定单价结算的,甩项之后导致投标人实际工程变小,个人认为宜根据甩项工程的造价按一定额度给予补偿(毕竟别人投标时候考虑的是总盘子,你现在连盘子都没了,蛋糕哪里搞?)如果是定额计价工程,直接谈的下浮费率,这个可以不用补偿的,当然,也要看你甩项的工程占总造价的比例。
其次:分析甩项工程在原工程里面所占的比例及利润点的大小。比如:你如果将室外道路、雨污水管网甩项,那么作为施工单位来讲,肯定是个比较大的损失,因为室外工程要比房建工程利润率高的多,不能把有利润的甩项了,硬骨头都扔给施工单位啃。共赢才是确定良好的双边合同关系的前提。
最后:根据上述两条前提,喝酒、谈呗。妥了之后,签补充协议。
9. 工程中什么叫做甩项
“甩”丢开、抛开
甩项:暂时不考虑的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