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未来前景如何
偶然间看到这个问题,不知道为什么发到了财务税务板块了,跟你聊聊吧
首先,这个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得看指的是什么,而且前景如何这个问题也太泛泛
现在的规模较大的建筑施工企业,如省一级的建筑施工企业,比如哪个省都有的第一建筑公司或者第一建工集团等等,当然第二第三同理,还有中字头的,如中建几局一类的,按体制来说,都是国有的,没有完全私有化。
不知道你是否要去这样的单位,这样的单位,所谓国有,对个人来说,其意义在于:个人的档案和组织关系可以按照传统的办法给于保管,还有职称的评审可以按照正规的程序进行,另外就是一般都给交养老保险及医保等等,这些如果在私营企业尤其是规模小一些的企业都是办不到的,当然也不是绝对,因为现在很多私企都按照国企的制度来办事也都给做上面这些事情。
还有,国有对于企业文化的影响,是这些企业从员工的编制及员工相互之间的氛围,相对私企来说要宽容,以我现在的单位为例,老国企的传统一时半会还是消灭不了的,虽然到处都在搞个人承包,但是放眼看去,大家的关系还是比较缓和的,最重要的是,周围的人事变动相对私企要慢要小,一般你要不是犯了原则性的错误,不会发生那种让你马上下岗失业的事情;员工之间你来我往结婚生子请客吃饭的事情一点也不少。
我没在私企待过,但是据我了解大家的相互关心很一般,每个人都做着明天失业的准备,除了核心领导层,一般不可能有长期的打算,不会像国企那样有一干干一辈子以企业为家的感觉,当然这个并不绝对。
所有的施工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员工之间差异很大,没有可比性,还有就是可能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一年。因为建筑施工的特殊性,作为员工来说,经常会出现的是同样一个公司的员工,这边有工作可干,那边却待岗在家,因为毕竟工地是有限的,所以大家不可能像一个事业单位里那样整齐划一。
近两年房地产不景气,影响着建筑业也不景气,建筑单位无论大小跟前几年都没法比,不过搞市政或者政府投资的工业建筑一类的工程还是不错的。
不知道我的回答是否让你满意。
2. 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
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英文缩写CHEC)前身是成立于1980年的中国港湾工程公司,1997年组建为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2005年12月转制为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0年的中国港湾工程公司是一家国营国际承包公司,对外从事港口、船坞、船厂、工业民用建筑等工程建设,港池和航道疏浚,港口机械和工程船舶修造,以及提供劳务合作等业务。它与国内四家筑港工程公司,四家疏浚公司和一家勘察设计公司结为经济联合体,组成港湾工程集团。在国外又分欧非、中东、拉美、港澳四片,分别在马耳他、科威特、墨西哥、港澳设置办事处、事务部、代表组或分公司直接办理海外承包业务。
3.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的发展历程: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SEI)是原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SEI)、中国石化北京设计院(BDI)、中国石化北京石化工程公司(BPEC)改革重组而成,直属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是以炼油和石油化工设计为主体,可以进行工程建设总承包和工程监理的国际型工程公司。公司已有50多年的发展历史,2007年在职职工22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中国工程设计大师5名,工程技术人员1900多名,国家各类注册工程师200多名。50多年来,公司设计、建设各类装置及配套工程1000多项,获国家及省部级各类奖励700余项,2007年拥有有效及待批专利100多项,专有技术80多项。据2007年美国ENR权威性杂志统计公布:SEI在全球最大的150家工程设计公司排名中,名列第36位。50多年来,SEI的发展壮大经历了四个不平凡阶段:
第一阶段,1953-1983年,逐步实现工程设计现代化。
第二阶段,1984-1998年,向国际型工程公司目标迈进。
第三阶段,1999-2001年,实现强强联合。
第四阶段,2002年至今,全面进入国际工程公司百强行列。
第一阶段,1953-1983年,逐步实现工程设计现代化。
原BDI和BPEC分别是1953年新中国成立的第一个炼油专业、化工专业设计院。 在炼油方面,五十年代,BDI不畏国外反华势力对我国的技术封锁,克服困难,自力更生,负责了大连、锦西、上海高桥、锦州、抚顺、兰州炼油厂等一批老厂恢复、扩建工程的设计。六十年代初,面对外国在石油产品上对中国实行封锁的严竣形势,全面承担了大庆炼油厂的设计任务,参加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大庆油田会战。完成了锦西石油五厂和南京炼油厂的设计工程。从此,BDI把目光紧紧瞄准世界先进水平,认真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科技攻关和设计,完成了当时具有世界水平的流化催化裂化、铂重整、延迟焦化、尿素脱蜡、新型催化剂及添加剂等被称为“五朵金花”的现代化炼油装置,并配套、定型、建设了若干座年加工原油二百五十万吨以上的炼油厂,为提前实现我国石油产品“三年过关、五年立足国内”的目标做出了重要贡献,实现了我国炼油技术上的第一次飞跃。6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期的十多年间,BDI面临极大的困难,在动荡中跋涉,艰苦奋进,从未停止过工程设计和技术攻关工作,先后完成了东方红炼油厂、胜利炼油厂、荆门炼油厂、武汉石油化工厂等大型炼油厂的设计,完成了我国援建的朝鲜烽火炼油厂和阿尔巴尼亚炼油厂的工程设计,与有关单位协作,研究和开发了多金属重整、分子筛提升管催化裂化等现代炼油新技术,使我国炼油工业赶上世界水平有了新的突破。 在化工及石油石化方面,五十年代,BPEC奋发图强、艰苦努力,为新中国国民经济恢复,进行了新厂设计和老厂改扩建等重要工作。完成了大连化工厂合成氨生产和永利宁厂及我国第一座以焦碳为原料的大型氮肥厂――四川化工厂的恢复和扩建的工程设计建设。在基本化学工业方面,完成了大连、永利塘沽、四川鸿镇纯碱工程设计;开展了株州、衢州、吉林、福州、广州和北二化的氯碱及硫酸工程设计。有机化工方面,开始了染料、农药、已内酰胺、氯丁橡胶及以电石乙炔为原料的醋酸工程设计。在参与我国东北吉林、华北太原和西北兰州“三大化工基地”的建设中,BPEC投入了大量的技术力量,从翻译全部设计文件和图纸到分赴现场配合外国专家工作,承担了101、201、304、102、202、302和103等工程的配套项目设计工作。1960年,外国专家撤走后,这些工程均由BPEC自行完成设计和建设。 1958年,BPEC遵照中央的要求,编制了三套定型设计,即年产5万吨合成氨、年产0.75-1.5万吨电解烧碱和年产0.6万吨聚氯乙烯装置,供各地因地制宜采用,为自力更生发展我国的化肥和氯碱工业作出了贡献。进入60年代,BPEC开拓进取,开发设计了吉林四平联合化工厂的我国第一套年产0.1万吨维尼纶生产装置,人民日报还专门发表了评论。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与有关单位协作开发、设计了燕化年产1.5万吨顺丁橡胶生产装置,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在聚氯乙烯技术方面,与有关研究院合作,开发、设计了4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在援阿、援越,对埃及、阿富汗、缅甸也做出了突出贡献。七十年代,BPEC从规划、总体设计、技术引进谈判到参加施工建设,全面承担了我国第一个特大型石化联合企业――燕山石化公司的设计任务,并参与和配套设计了我国第一套年产30万吨乙烯以及聚丙烯、聚酯、苯乙烯、聚苯乙烯等装置。
第二阶段,1984-1998年,向国际型工程公司目标迈进。
1983年,原BDI和BPEC分别成为中国石化总公司的直属单位。八十年代,BDI努力拼搏,为总公司“三二九”目标的实现和我国炼油技术的第二次飞跃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先后与兄弟单位合作,研究开发了常减压装置节能技术、大庆常压渣油催化裂化、催化裂化预混合提升管、带外循环管的烧焦罐式高效再生技术、MTBE合成系列新技术、烟气轮机系列技术及取得电液控制滑阀等一系列科技成果。进入90年代,BDI积极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狠抓消除“瓶颈”工作,在设计工作中加大技术含量。其中福建炼化的改扩建工程,成为消除瓶颈的样板工程,并获得“全国最佳工程设计特奖”。1996年通过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1997年获得英国皇冠UKAS证书。 1993年起,BDI先后承担了广州芳烃抽提装置、天津100万吨/年延迟焦化和40万吨/年汽柴油加氢装置和聚酯芳烃联合装置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实现进度、费用、质量三大控制。与兄弟单位合作和自行开发,完成了总公司“十条龙”攻关项目催化裂解技术、100万吨/年中压加氢改质技术、移动床催化重整技术攻关 ,使绝大部分炼油工艺技术实现了国产化。 80年代至90年代, BPEC全体职工团结奋战,开拓创新,努力实践,已成为初具规模的、与国际接轨的石化工程公司。 1984年,BPEC成为国家批准的12个总承包试点单位之一,开始组建以设计为主体的、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公司。从此,他们进一步加大内部管理和项目管理力度,大力推行工程建设总承包体制,承接了燕化公司“双苯工程”的总承包任务,取得了成功。又陆续承揽了金陵石化公司的苯酐、增塑剂、不饱和树酯等一批总承包任务。与此同时,BPEC组建了中国石化第一家甲级监理公司,先后承揽了广东惠阳熊猫汽车公司、湖北神龙汽车公司、广东享联食品有限公司和广州乙烯工程等大型建设工程的监理任务,不断探索和积累了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九十年代BPEC又承担了我国第一套30万吨乙烯的改造项目――燕山乙烯30万吨改造成45万吨、完成齐鲁30万吨改造成45万吨,大庆30万吨改造成48万吨,完成了茂名30万吨乙烯工程总体设计和乙烯等六套装置的设计。自行开发设计了我国第一套年产2.5万、3万、4万、6万、10万吨乙烯的系列乙烯裂解炉――北方炉,并六次获奖;承担设计了我国第一套国产化聚丙烯――大连年产4万吨聚丙烯装置,并又先后承担和完成了长岭、九江、福建、武汉、荆门等五套七万吨聚丙烯装置的总承包。研制设计我国第一套5万吨/年C5分离示范装置。1995年取得中国石化第一家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1985年,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为加强对工程建设市场的协调管理,成立了原SEI,归口组织国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业务。并承担完成了科威特炼厂的维修等工程,在国际石化工程建设市场上打开了局面,成为世界上最大的225家工程公司之一。
第三阶段,1999-2001年,实现强强联合。
为应对国际、国内的激烈竞争,适应我国加入WTO,根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的决定,1999年7月,重组新的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SEI的基本发展思路简要概括为: 一个发展目标:坚持“创新、优化,开拓,竞争、规范”的工作总方针,发挥整体优势,增强竞争实力,建设以设计为主体的全功能、实体性、国际型工程公司。
第四阶段,2002年至今,全面进入国际工程公司百强行列。
自2002年起,公司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公司“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提前全面实现,累计完成工程设计投资额985亿元,营业收入97.16亿元,实现利润6.32亿元。2006年至2008年继续保持高增长。 以设计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和PMC 项目管理方式已经成为公司经营的主要组成部分。总承包业务形式多样,既有EPC承包,也有EP承包;既有SEI独立承包,也有与国际工程公司的合作承包;既有石油化工项目的总承包,也有环保、煤液化项目的总承包。2006年,倍受关注的伊朗炼油项目合同正式签署。 通过做强做大具有计划、控制、协调职能的项目执行中心,进一步完善了以项目执行中心为纵向,以各专业室为横向的公司矩阵式项目管理体系,在确保完成繁重的生产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积极参与集团公司“十条龙”攻关项目、重大技术储备及工业转化项目的科研开发,培养和造就了一支结构合理、富有朝气的科研开发队伍,具备了完成新型千万吨级炼厂、百万吨级乙烯技术的国产化研究的技术实力。 公司在连续10年通过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基础上,又于2005年建立了HSE健康安全环保标准体系并通过了体系认证,体现了公司大力推行国际流行的管理模式和“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管理理念。 公司建立了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平台体系和集成应用系统,国际工程公司通用的PDS/PDMS、SP3D、MARIAN等工程软件均得到二次开发和深化应用。 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不断引入新机制,建立了人力资源分级管理体系和灵活的人才引进机制,为不同类型的员工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公司实施了设计、采购和施工分包管理模式,与相关单位形成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依据工程业绩和经济效益的快速增长,工程建设公司在美国《工程新闻纪录》(ENR)公布的国际工程设计公司150强排名中呈快速上升趋势,2007年列第36位。2011年8月29日,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入选中国建筑施工企业联合会评选的中国建筑500强,排名第15位。全国勘查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完成合同额2012年度排名第8位,工程总承包完成合同额85亿元。
4.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发展历程
一、CNPE成立前的核工业第二、第四、第五研究设计院
中国的核工业设计,是从1955年国家作出创建核工业的战略决策后,才开始兴起的尖端技术领域。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就是20世纪50年代中叶伴随着中国核工业的创建和核工业建设的展开而组建形成的核工业设计队伍。
其中:
核二院是1958年1月为承担核工业设计而组建的设计院(建工部三院),这是中国最早从事核工程设计的综合性设计院,是中国核工程研究设计的发祥地;
核四院是1958年1月为承担铀矿冶工程设计而组建而成的设计单位(冶金部三司七处);
原核五院是1957年1月为开展核燃料元件工程(408工程)设计开始组建的设计队伍(408工程设计组);原核六院是1958年12月二机部设计院为开展核武器研制基地工程设计组建的设计队伍,后来两院于1984年合并并更名为核工业部第五研究设计院。
1958年后,随着核工业建设的发展和核工程设计水平的不断提高,核工业设计机构和队伍几经归并、剥离,形成了我国核燃料循环完整的研究设计体系。
归并:
1958年2月后,随着第三机械工业部更名为第二机械工业部(以下简称二机部)后,建工部三院划归二机部更名为二机部设计院,408工程设计组划归二机部设计院成立第十六设计室,原冶金部三司七处(设计处)划归二机部改名为二机部十二局设计处。
1960年11月,二机部设计院(核工业设计院)、第十局、十二局设计处(矿冶设计)合并,成立新的十局;1962年,二机部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十局分为设备局(十局)和设计局(十三局),设计局主管设计工作,承担全部的核工业设计任务。
剥离:
1960年后,为了中国核工业的发展的需要,二机部设计院相关设计室的设计人员开始下放到地方筹建工厂设计处,如二O二厂设计处、二二一厂设计处等;1962年,矿冶设计部分从十三局剥离成立二机部第一设计院;1964年,第十三局分为十三局、第二设计院、第三设计院三个单位,二院主要承担核反应堆工程和核燃料后处理的工程设计任务。
其后,第一设计院经与相关矿冶研究所、勘察队合并于1969年更名为二机部第四研究设计院,1988年随核工业部更名为核工业总公司后,二机部四院更名为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二O二厂设计处、二二一厂设计处在历经多次调整后,于1984年合并并更名为核工业部第五研究设计院;二机部二院于1988年更名为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
二、中国核电工程公司
2006年4月,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将中国核工业稀土公司变更为中国核电工程公司;同年5月28日,以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为主组建的中国核电工程公司正式揭牌成立,这是国内第一个以“中国”字头的核电工程公司。
三、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CNPE)
2007年12月,为了适应国家核电发展战略需要,加快落实国家积极发展核电的方针,实现核电工程管理与国际接轨,中核集团对中国核电工程公司进行重组改制,将旗下的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的主营业务和主干力量及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从事核电工作及相关专业的技术骨干划归为中国核电工程公司,重组后的公司名称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CNPE),注册资金2亿元,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下设郑州、河北分部,这是国内最唯一以核电设计为龙头、实力最强、专业配备最完整的核电EPC工程总承包公司。
新成立的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延续着中国核工业发展的辉煌历程,秉承着“事业高于一切、责任重于一切、严细融于一切,进取成就一切”的核工业精神,以振兴国家核电事业为己任,努力创造民族核电发展新的辉煌!
5. 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面有哪些意见建议
每个企业都会面临不同的问题,即使相同的问题对不同的企业也会有不同的对策,为您转载下面资料,仅供参考:
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随着国有企业的不断改制和发展,特别是在产权多元化的趋势下,企业党建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党建工作软化。有的企业认为抓党建应该以经济利益为主,有时间抓一抓,没时间放一放,没有精力抓党建,基础建设薄弱;有的企业组织活动无经费、无场所、无器材、无内容,活动难开展;有的企业经营状况不佳,职工思想缓散,组织功能弱化,党员作用难发挥,优秀青年等待观望,党员的培养发展出现断层,甚至存在多年不发展党员的现象;有的企业行政领导兼任党委(支部)书记,主抓生产经营,对党建工作既无经验,也无精力,组织意识不强;有的企业既不开党委(支部)会,也不开董事会,主要领导说了算,组织机构濒临瘫痪;有的企业党务干部政工职称不享受待遇,酬薪明显低于同级别的经营管理人员,致使部分优秀党务人才流失,即使从事党务工作的干部也不安心,不尽心;有些企业改制,机构精减,人员分流,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成为重点,党务干部“兼职化”、“业余化”问题突出。
二是组织功能弱化。党的基层组织应在国有企业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员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但是企业改制后,特别是企业性质改变后,企业只注重在“做大做强”上做文章,却不愿在党建工作上下功夫。有的认为企业应以经济利益为主,党建工作要服从于经济建设,党组织成了企业的附属机构,党建工作变“矮”了;有的认为企业重大问题应由董事会决策,而忽视了组织的存在,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领导分工负责制难以实现,党委(支部)职能变“瘦”了;有的认为企业抓党建与抓经营相冲突,重生产,轻党建,党课教育难落实,党内活动难开展,党组织变“虚”了;有的认为企业设了组织就得设职位,政治工作是虚的,经济效益才是真的,党建工作变“多”了,等等。这些消极思想、模糊认识的存在,极易形成党政关系不顺、组织功能弱化、党建工作无力等问题,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协调不顺,党建务“虚”,行政务“实”,党组织从事的是“软”工作,经营部门创收是“硬”指标,组织活动与行政管理两夹皮,导致组织参与决策难、监督难、活动难。
三是党性观念淡化。随着国有企业的逐步发展和改制力度的不断加大,下岗分流、自谋出路的流动党员和退休党员数量不断增多,教育管理难度增大。有些企业尤其是困难企业因受教育经费、活动场所的限制,组织活动难开展;有些企业根据下岗分流党员分布情况,动员他们将组织关系转至党员居住地,但由于企业党组织与街道、社区党组织协调衔接不到位,有些街道、社区不愿接纳
“外来党员”;有些企业的党员分流后,外出务工地点不确定,随意流动性大,党组织难以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有些企业的下岗分流党员长期外出务工,不与组织联系,党组织不好管理;有些企业的党员下岗分流后,思想认识出现偏差,对组织失去信心,党性观念淡薄,不愿参加活动;有些企业的组织部门教育管理滞后,没有及时调整组织设置,导致下岗分流和退休党员没了“家”,成了“三不”党员。
四是处理问题简化。在国有企业改制进程中,由于部分党员因岗位调整,个人利益发生变化,下岗分流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关个人生活的重大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聚众上访,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有的企业管理层实行年薪制,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多万甚至几十万元,而一线员工工资较低,收入差距拉大;有的企业改制重组或变相入股,国有资产流失,职工分流下岗;有的企业重要岗位任人唯亲,裙带关系复杂,利用职务之便捞取好处;有的企业在重大工程招投标、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重大问题上搞“个人说了算”,兹生腐败问题等等,职工群众对此反映较大。
二、主要对策
(一)不断强化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国有企业一般设有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等领导机构,作为以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国有企业,党组织虽不是以经营管理为主的行政领导核心,却是政治领导核心,起着把握大局、统领全局、指航引路的作用,如果没有组织的把关与监督,就容易形成“集权领导”、搞“一人说了算”,领导班子就握不紧拳头,拧不成绳,组织没有凝聚力,工作没有战斗力,说话没有感召力。因此,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合理编配班子成员和党务人员,把政治觉悟高、党性观念强、思想道德纯、自身形象好的干部调配到党务部门工作。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做到活动有场所,经费有保障,组织经常化,形式多样化,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使命感,激发广大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做大做强企业。建立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多方沟通,加强团结,增进友谊,提高组织领导能力和班子的团结协作能力;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班子成员找查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党内监督,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坚持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使党员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员素质。落实党员对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保证党员始终在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下,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及时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不断强化国有企业组织功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国有企业党组织不同于地方政府党组织,地方政府党组织是组织领导核心,而国有企业党组织是政治领导核心,这是由党的执政地位和国有企业产权性质决定的。因此,国有企业党组织注意处理好党组织与董事会的关系,发挥重大问题决策的“参与者”职能;处理好党组织与经理层的关系,发挥决策执行的“监督者”职能;处理好企业内部各种利益群体的相互关系,发挥党群部门的“协调者”职能;处理好党组织与群众团体的关系,发挥政治核心的“领导者”职能。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关键:一是管方向。有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书记是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或经理兼任的,在行政上是最高领导,在组织生活中,他又是书记,要管好方向掌好舵,在企业中承担着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在重大问题决策中要把好政治关、导向关。二是管思想。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与发展,职工的身分随时可能发生变化,思想比较活跃,聚众上访人员增多,书记要领导党群部门共同负责做好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的素质建设。三是管培训。党群部门要负责企业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工作,创造拴心留人“软环境”,吸纳、培养和留用优秀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资源和智力保障。四是管协调。负责协调企业各方利益,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统筹各方力量,化解利益矛盾,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三)不断强化国有企业党员管理,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国有企业党员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是下岗分流党员和离退休党员,这部分党员,有的尚未找到新的岗位,待业在家,不好管理;有的就地打零工,职业不固定,流动性大,不好掌握;有的自谋职业当老板、干个体,对原单位怨气较大,不好交流;有的远赴他乡,长期外出务工,不好联络;有的离退休党员年长体衰,行动不便,活动不好组织;有的离退休党员异地居住,长期不联系,党费不好收交等。要加强这些党员的管理,发挥好党员带头作用,一是要管好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刚步入党员行列,干劲大,热情高,有朝气,好管理,只要加强教育培养,提高思想觉悟,加深对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就能够健康成长,做出应有的成绩。二是要管好在职党员。在职党员是企业的主体,是先进性的代表,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巾帼建功示范岗”等岗位,争先创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是要管好待岗党员。由于待岗党员容易产生“无人管”、“没人要”思想,党员不服管、单位不想管的问题比较突出。要管好待岗党员,就必须设身处地的为他们着想,经常走访慰问,建立相应档案,思想上常帮助,组织上常关心,生活上常照顾,积极为他们推荐就业岗位,解决现实问题。四是要管好流动党员。流动党员因外出时间、地点、职业不确定,流动性较大,利益上不受单位约束,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始终处于“流动”状态。如果党员外出时间、地点、职业相对固定,且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所去单位党组织;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组织关系开转到单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党组织。异地自谋职业、定居、外出培训学习连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可由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党组织;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暂时不能开转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应到所在单位党支部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广泛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使流动党员异地有“家”,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五是要管好离退休党员。离退休党员因年龄偏大,自理能力较差,需要人员照顾,有的投靠子女,异地居住;有的年长体衰,行动不便,无法参加组织生活;有的生活困难,不能按时交纳党费等。对离退休党员和分流下岗党员流动到社区的,实行社区管理;加强企业党建与社区党建的协调衔接,街道、社区居委会要主动接纳流动党员,履行好教育管理职责,党组织要经常登门走访,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生活情况,从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给予帮助,让他们在精神上感受到党的温暖。
(四)不断强化国有企业处事能力,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企业党组织的形象好不好,党员的身影正不正,关键还要看党内民主监督的作用强不强。反之,组织的处事能力就弱,形象就差,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就不能发挥。一是要加强反腐倡廉工作。要通过企业改制、机制转换、制度规范、管理创新等,建立健全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的良好机制。二是要增强民主监督意识。充分发挥经营管理人员、科技人员、营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机关、基层设立由各阶层普通党员兼任的民主监督小组,全方位的实施民主监督,尊重职工党员在企业发展中的首创精神,采取有效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引导和发动职工党员在《公司法》、《劳动法》和《工会法》等法律框架下,真正成为企业改革发展的支持者、参与者和受益者。三是要提高扶贫帮困能力。切实关注特困职工、双下岗职工以及老、弱、病、残、遗属等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努力做到精神上给予慰籍、感情上给予关怀、生活上给予照顾。四是强化职工技能培训。筹措培训资金、建立培训基地、加强人才培养、组织技能考核等措施,向下岗职工发布、传递就业信息,帮助职工提高竞争能力,使之竞聘能上岗、在岗能增收、转岗能适应、下岗创业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