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打造商业保理公司核心竞争力
1、打好基本功,凸显专业化优势。虽然目前我国商业保理公司呈现井喷状态,但仍处在“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无序竞争状态,在这情况下,专业性本身就成了基本的竞争力来源。
商业保理公司应扎实打好基本功,遵循国际保理理念,认真学习《合同法》《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熟练操作过程的每一个细节,并做好全面的风险管理。
2、深耕垂直行业,主攻特定客户群,占领细分市场。聚焦是企业高效运转的法则,保理公司也不例外,尤其对综合实力还较弱的公司。
3、因此,保理公司应集中精力攻克重要聚焦于重点行业、重点客户群,全方位了解目标行业、目标产业链各方面的信息,由此即可获得一定的先发优势。
4、分析行业价值链,以灵活创新的方式占领细分价值点。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独到资源和优势,企业应站全行业的高度,审视自身的优势,并结合市场需求,打造出独一无二的竞争优势。
⑵ 商业保理公司好注册吗有什么要求
一、注册条件
1、商业保理企业主出资人应当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且在申请前1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商业保理企业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近三年没有违规处罚记录;
3、商业保理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两名以上具有三年以上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
4、商业保理企业应当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注册资本全部为货币资本,且来源真实合法;
5、商业保理企业原则上不得混业经营。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二、注册需要资料
1、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公司章程;
4、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信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涉及国有资产投入的,需提供国资管理部门确认文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7、股东承诺书;
8、风险评估、监控等风险控制制度规定;
9、投资方经营商业保理业务或相关行业经历的证明材料;
10、商业保理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高管人员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执业资格证明及金融领域从业经验证明(包括曾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11、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12、场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如还未办理房产证,可提供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保工程验收合格通知书、规划验收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及公安门牌号码证明代替);
13、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
14、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⑶ 在建设工程项目风险中承包商的风险包括哪些
此外,在保函欺诈诉讼中,应注意保函欺诈的管辖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申请保函中止支付应向开立人住所地或其他对独立保函欺诈纠纷案件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独立保函申请中止支付及独立保函欺诈纠纷案件由独立保函的开立人住所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书面协议由其他法院管辖或提交仲裁的除外。
因施工单位较多选择己方所在地合作银行作为保函开立人,因此,施工单位通常会选择向银行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止付和提起诉讼。需要特别提示的是,根据《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释》(〔2018〕14号 )的规定,上海金融法院管辖上海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二)独立保函、保理、私募基金、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股权众筹等新型金融民商事纠纷。因此,在上海提起独立保函欺诈诉讼,在本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情形下,应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6、及时申请保函止付
如果业主向银行申请兑付保函,施工单位应第一时间审查保函文件的内容,确定业主提取保函的条件和管辖法院,并积极与银行沟通,获取业主提交的保函索赔文件,了解业主提取保函的理由和提交的单据。并向银行表明该保函兑付存在争议,业主系保函欺诈,施工单位已经向法院申请支付并起诉,请求银行配合法院的诉讼工作,暂不兑付保函,尽可能拖延保函被兑付的时间。然后,向业主和地方政府发函,阐明业主兑付保函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并表明业主提取保函的可能性后果,给业主施压,并请地方政府介入从中斡旋。同时,施工单位应积极组织证据,及时向法院申请止付并提起保函欺诈诉讼。
7、注重过程资料的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法院裁定“中止支付保函”的证明标准为“独立保函欺诈存在高度可能性”;第二十条的规定,法院判决“终止支付保函”的证明标准需达到“能够排除合理怀疑地认定构成独立保函欺诈”。
因该两项证明标准均非常高,施工单位的举证责任之重,举证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因此,施工单位在履约过程中应注重施工资料的管理,及时上报索赔、签证,固定业主违约的相关证据,收集己方的履约证据。一方面在业主意欲提取保函时可以和业主据理力争,另一方面在业主启动保函索赔时可及时向法院申请止付或提起保函欺诈诉讼。此外,施工单位还应注意与银行保持积极的联系和沟通,确保第一时间了解业主提取保函的信息,并尽可能延长保函兑付的期限。
⑷ 请指出当地建筑市场不规范行为,并提出解决措施
拖欠工程款项严重,无钱进货或者无钱进好货;更甚者以至进便宜的货品以次充好,恶性循环,做豆腐渣工程,害人害己。
解决措施:1.停止供应货;
2.上门追讨;
3.堵大门逼对方停工还债;
4.拦截对方运输车辆逼对方停工还债;
5.找几百号穿黑西服的猛男去对方办公室喝茶,施加压力。
6.上法院是不行的,上银行申请冻结资产也是不行的,关系闹僵了影响今后合作。
⑸ 什么是工程保理
工程保理是指工程承包商或施工方将从事工程建设服务形成 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卖方保理行,由保理行提供综合性保理服务。
工程保理准入条件:
1、办理有追索权工程保理业务时,买卖双方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卖方是信用等级AA级(含)以上且具有建筑安装一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其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且经营主营业务的子公司;
(2)买方是总、分行核心客户、行业重点客户,或工程保理项下 的项目全部还款来源为地市级(含)以上政府财政拨款。
2、办理无追索权工程保理业务时,买卖双方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对于买方是农业银行批准给予项目贷款支持同时具备项目贷款发放条件的项目业主,卖方信用等级不得低于BBB-级(含)。
(2)卖方是总行认定的行业重点客户中的建筑行业客户或主营业务为工程建筑的总行和一级分行核心客户(包括其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买方是总、分行核心客户、行业重点客户,或工程保理项下的项目还款来源全部为地市级(含)以上政府财政拨款。
3、办理工程保理,监理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专业甲级资质。
4、不得办理带资承包的政府投资项目项下的工程保理。
5、对于追加足额、有效担保或符合信用方式用信条件的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除卖方信用等级须在BBB-(含)以上外,买方信用等级均不受本办法关于信用等级的限制。
应收账款保理是企业将赊销形成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转让给商业银行,以获得银行的流动资金支持,加快资金周转。理论上讲,保理可以分为买断型保理(非回购型保理)和非买断型保理(回购型保理)、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中国企业应收账款的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企业流动资金短缺与大量债权无法变现之间的矛盾异常突出。
应收账款的不断增长使不少企业运营资金拮据,应收账款占用资金加大了企业的机会成本,而应收账款难以收回又使公司的坏账增加,从而增加企业的费用,致使许多企业虚盈实亏,影响企业的利润。
(5)工程建筑保理扩展阅读:
保理的收费主要有两方面:
1、服务佣金:一般是承担服务的发票金额的1%--1.5%;
2、进口商的资信调查费:对每次信用额度申请,无论批准与否、批准多少,保理商都收取一定的资信评估费用(一般为50美元)。此外,如果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融资,还要收取一定的融资利息。
从表面上看,保理的收费似乎比信用证或托收的费用高一些,从而会增加出口商的成本,迫使出口商提高出口商品的价格,影响出口商的竞争力,但其实不然。
出口商如改用信用证方式,虽然可以免去自身的保理开支,降低了产品价格,却在同时增加了进口商的负担,因为进口商必须承担开信用证的费用。更主要的原因是进口商为开证或被迫存入保证金,或占用了自身的银行信用额度,从而造成进口商的资金紧张。
同时,由于银行适用“严格相符原则”,即:文件必须同信用证条件完全一致。因此,信用证变得缺乏活力。任何矛盾都可能造成严重延误,有时频繁地改证,带来大量的费用和风险。这些,都使许多进口商不愿以信用证方式进口商品,从而影响了出口商的竞争力。
出口商若采用D/A托收的形式,往往由于资金紧张而需要押汇,为此必须支付押汇的利息,同时进口商也要支付托收的费用,对双方都造成负担,而且出口商还失去了信用风险保障。
总的来说,采用国际保理业务,出口商虽然可能增加一定的费用,但因此而获得的信用风险担保、资金融通以及管理费用的降低等带来的收益足以抵消保理费用的开支,而进口商也可以免除开信用证或托收的费用,减少资金的占压。这也就是国际保理业务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得以蓬勃发展的原因。
⑹ 商业保理公司注册的条件
商业保理公司注册的条件如下:
一、注册条件
1、商业保理企业主出资人应当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且在申请前1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商业保理企业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近三年没有违规处罚记录;
3、商业保理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两名以上具有三年以上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
4、商业保理企业应当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注册资本全部为货币资本,且来源真实合法;
5、商业保理企业原则上不得混业经营。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二、注册需要资料
1、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公司章程;
4、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信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涉及国有资产投入的,需提供国资管理部门确认文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7、股东承诺书;
8、风险评估、监控等风险控制制度规定;
9、投资方经营商业保理业务或相关行业经历的证明材料;
10、商业保理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高管人员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执业资格证明及金融领域从业经验证明(包括曾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11、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12、场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如还未办理房产证,可提供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保工程验收合格通知书、规划验收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及公安门牌号码证明代替);
13、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
14、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⑺ 注册商业保理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注册公司,顶呱呱,帮您跨出第一步!一站式商业服务平台,中小型企业的好助手!
一、注册内资保理公司的有关依据
二、1、《公司法》
2、《 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
3、《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4、《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实施方案 的复函》
三、注册内资保理公司的申报条件符合《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第二章公司设立和业务范围”要求。
四、注册内资保理公司的申请材料
1、商务委初审同意意见。
2、出资人基本情况和相关材料。主要是1.法人出资人基本情况。包括:
(1)公司简介,包括基本情况、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制度等内容;
3、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个人情况登 记表,身份证及复印件,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企业信用报告(可通过企业贷款银行或开 户银行获取);
6、经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示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能力证明报告;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注册地工商、税务机关出具的近期无违规处罚记录证明;
9、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出资设立商业保理公司的决议。自然人出资人基本情 况。包括:
(1)个人情况登记表;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4)经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示的信用评 级机构出具个人自有资金出资能力证明报告;
(5)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3.出资协议书。4.出资人承诺书。
五、拟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验资报告,包括存款银行询证函、注册资本进账单及复印件。
六、名以上具有金融领域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个 人情况登记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金融领域管理经验证明,包括就业单位出具的任免职决议、工作证明和与其签订 的劳动合同等;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财务总监须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管理人员为商业保理公司专 职工作人员。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场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2、出资各 方签署的公司章程。
3、拟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任命书及基本情况,包括:个人情况登记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中国人民 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出资各方签署的拟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是,
(1).出 资人情况介绍,包括: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
(2).拟设立商业保理公司情况介绍,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出资情 况、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年限(不超过30年)、人员团队及公司治理结构、主要管理制度等。
(3).拟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情况介绍,包括:市场需求、 公司定位、业务模式、业务拓展计划等;未来2年财务预测、资本持续抵补能力等;业务操作规程,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等
⑻ 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商在签约和履约阶段通常面临哪些工程风险
(1)合同条款风险。合同条款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责、权、利。我国有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这将大大地减少这方面的风险。示范文本中主要条款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而补充条款则应仔细斟酌,以防出现不平等条款、定义和用词含混不清,在实施中发生不测或争议。
(2)合同管理的风险。合同管理主要是利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扩大收益。这就要求承包商具有渊博的知识和娴熟的技巧,要善于开展索赔,否则,不懂索赔,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3)业主方履约能力的风险。业主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这种情况产生的原因,一是工程业主资金不完全落实,招标时概(预)算留有缺口;二是业主方本身受到他人所欠债务的拖累而影响对承包商的支付能力;三是行政干预,某些“首长工程”或“献礼工程”,指令承包,资金不落实或低于成本价承包。
(4)分包或转包的风险。分包或转包单位水平低,造成质量不合格,又无力承担返修责任,而总包单位要对业主方负责,不得不为分包或转包单位承担返修责任。这种情况,主要是因选择分包不当或非法转包而又疏于监督管理造成的。
(5)工程管理的风险。做好工程管理是承包商获得项目成功的一个关键的环节。应注意应用现代管理手段,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6)物资管理的风险。工程物资包括施工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具、设备。在管理中尤其以材料管理给工程带来的风险最大。
(7)成本管理的风险。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是承包项目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成本管理包括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哪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给整个成本管理带来严重风险。
(8)不可抗力造成的风险。指暴雨、台风、严寒、洪水、泥石流、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我国《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承包商投标决策阶段的风险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