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由开工报告确定开工日期。
开工报告是由建设项目承包商申请,并经业主批准而正式进行拟建项目永久性工程施工的报告。据国际惯例,没有业主批准的开工报告,承包商不得进行永久性工程的施工。如承包商未提出此报告,业主工程师照样可以按合同规定时间下达必须进行的永久性工程开工的开工令。
得此命令,承包商必须有令工程师满意的要素投入施工现场。在开工令规定的日期,承包商不能按开工令要求开工,或只是象征性开工,都将视作违约。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32.4款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发开工令的前提条件是:
1、施工图已审查完毕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审批
3、施工图纸已会审
4、现场“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等已能满足施工需要
5、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已落实(或有所计划)
6、已办理施工许可证
7、工程基线、标高已复核
8、其它地方性的规定等。
但主要还是根据业主工程师的要求,有些国际工程可能在预付款到账后即开始计算工期,而有些分包合同虽然以上条件都已满足,但因为主合同履约没有收到开工令,所以未向分包合同下达开工令,但这属于少数现象。
『贰』 建筑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怎么认定
虽然现在国内还是房地产行业的利润最大。但是国内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导致施工企业工程利润长期在低水平运行,施工企业由于项目现场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而引发业主提出索赔的案例屡见不鲜。那么接下来北京工程纠纷律师唐小五律师将为您介绍一下建筑工程的实际开工认定,以免你为了工程延期的问题而争执不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实际开工日期怎么认定
① 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施工许可证等;
② 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开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
③ 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二、工程签证与索赔
1、工程签证
① 可以直接作为结算凭据。如进行合同审价,审价部门对签证不作另行审查;如引起诉讼,该诉讼的性质属于权属确定的返还之诉。
② 是施工过程中的例行工作,一般不依赖于其它证据。是双方对施工实际变化的相互确认,只要签字即视为认可,不必对具体的调整内容再行审查。
2、工程索赔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有关索赔的程序为: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承包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索赔:
① 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有关证据;
② 索赔事件发生后28(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注意工期索赔的具体天数及其理由(施工关键线路和程序);
③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14)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④ 发包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8(14)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证据和理由,发包人在28日内未予答复,视为批准索赔。
若索赔事件持续发生,施工单位应持续索赔;索赔事件消失后,应综合进行索赔。
『叁』 如何确定建筑工程开工时间,请勿复制。
建筑工程开工时间,是在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以开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的签字日期为开工日期;
在有桩基工程、支护工程的开工前,可以进行一些开工前期的准备工作;如打桩或作支护工程的支撑,必须是在开工报告批复后方可进行。
『肆』 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
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而且场界环境噪声昼间不得大于70分贝;夜间不得大于55分贝。如果超过此标准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
拓展资料:
施工影响休息,投诉方法:
1.首先拨打当地的12345热线,选择政府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前最好能掌握和了解施工工程的项目信息,承建商,施工时间,证据等,以利于持续关注。
2.其次直接走访当地所在区或乡镇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收集材料并进行XIN访投诉。
3.再次拨打114号码百事通查询当地比较有权威的电视台监督栏目号码并拨打号码进行投诉,请提供施工工程的项目信息,承建商,施工时间,证据,新城热线材料给与曝光,希望社会关注。
4.或者可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依法解除劳动关系,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争取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款项。
5.也打环保局电话投诉就可以,一般夜间施工工地附近都会张贴夜间施工许可证明,你可以看看上面的时间段,如果过了规定时间还在施工就可以投诉。
『伍』 建筑工程每年过完年以后什么时候开工啊,什么时候就正常修建了!
一般都是过了正月十五之后
『陆』 建筑工程报建时间
建筑工程报建是在到发改委项目立项审批后就可以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审。
『柒』 建筑工地春节后一般什么时候复工
春节已过,********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劳务施工人员全部到位,并对工地进行了统一检查整理:
1、所有电器设备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整理,确保用电安全;
2、各类施工机械进行检查和试运行,一切正常,安全防护措施齐全有效;
3、对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进行维修,更换及调整;
4、消防器材、设施均完好有效;
5、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再教育,对新到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其他各项复工前的准备工作等。
以上各项工作经项目部全面检查、整理完成,具备了恢复正常施工的条件,现申请2011年2月14日恢复正常的施工生产。
配上相应的表格,有没有表格啊,没有我再给你传一个,写个说明,复工申请表,就好了!
『捌』 施工时间国家规定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8)年后建筑工程开工时间扩展阅读:
居民在小区内感觉受到了噪音污染的干扰,首先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如果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无果,业主可自行拨打12369向环保部门进行投诉。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