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验收程序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内容见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1~5.04条。
其中检验批质量验收:由施工项目部报监理部签认;
分项工程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项目部技术员、施工员参加,双方签字有效;
分部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各参建单位代表参加(除地基与基础分部外,地勘部门不参加),观看现场、必要时抽查实物及资料,开会议论,各方代表签字、盖项目部公章有效。有效;
单位工程验收:由建设方代表主持,验收小组各代表报告工程竣工总结,总监宣读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验收小组各代表表态,并应出具书面结论意见。验收小组组成:建设方全权代表、总监及主要专业工程师、设计代表、地勘代表、总包及专业分包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当地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观看现场、必要时抽查实物,核实资料,开会议论,各方代表签字、盖法人公章有效。
❷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验收的程序
检验批是做完每一工序工程进行的检验批验收,如完成一层柱的钢筋安装,则为一个检验批,完成一个分项工程的验收则为一个分项验收,如楼高10层,要完成这10层同一分项的检验批才能进行分项验收,如钢筋分项,可分为首层柱钢筋检验批验收,二层楼面检验批验收,二层柱检验批验收....十层楼面检验批验收,才能算完成一个分项,但同一个分项,如钢筋分项,又要分主体和基础部分,基础分部验收前要做一次分项验收,主体分部验收时做一次分项验收(不包括基础分部的分项验收)
❸ 建设工程(包括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以及竣工验收)验收的程序是什么分别由谁组织,那几方参与
验收程序
1、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申请报告。
2、验收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3、单位工程验收
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时,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
4、施工期运行
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5、试运行
6、竣工清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验收人员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组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
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并实地察验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情况,并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评价。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
竣工决算的编制
所有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在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必须对所有财产和物资进行清理,编好竣工决算,分析预(概)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审查。竣工项目(工程)经验收交接后,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整理各种技术文件材料,绘制竣工图纸。建设项目(包括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前,各有关单位应将所有技术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整理,由建设单位分类立卷,在竣工验收时,交生产单位统一保管,同时将与所在地区有关的文件材料交当地档案管理部门。以适应生产、维修的需要。
(3)建筑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程序扩展阅读
其他资料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6、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竣工验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工程竣工验收
❹ 简述建筑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
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中的一个分部工程,分项有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节能工程;分项根据工程量划分为检验批。主要验收内容有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面层等 。分项、检验批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质检员验收;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验收(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也参加)
❺ 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程序是
首先是自检,检验合格后
接着请监理单位检验,检验合格后
然后报业主单位检验,
经三方检验合格后,把验收结果备案。这是验收顺利的情况了,如果有问题可以问我
❻ 分部工程验收程序是什么
所含分项工程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等抽样检验结构符合相关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规定。分部工程验收程序:总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验收;
地基与基础部分工程验收时,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参加验收;节能、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工程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
不能独立发挥能力或效益,又不具备独立施工条件,但具有结算工程价款条件的工程。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通常一个单位工程。
可按其工程实体的各部位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如房屋建筑单位工程,可按其部位划分为土石方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工程、装饰工程等。
❼ 房屋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及要求
规划验线
► 验收条件
工程所在场地达到“三通一平”条件,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测绘机构放线,并出具《建设工程测量成果报告书》。
► 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填写完整的《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附《建设工程测量成果报告书》),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查验,获得许可后,方能进行后续施工。
规划验收
▼ 验收条件
建设工程主体和外立面完成,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测绘机构测绘,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室外道路、管网、园林绿化已完成。
▼ 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件批准的内容,全面完成各项建设和环境建设之后,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报表》,按规定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
2)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查验,经验收合格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许可证件附件上签章。
电梯验收
▼ 验收条件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完毕并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
▼ 验收程序
1)电梯使用单位持核准的开工报告和有关资料向检验机构提出验收申请检验。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检验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
2)电梯安装、改造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由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发给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消防验收
▼ 验收条件
室内防火分区(含封堵)、防火(卷帘)门、消火栓、喷淋(气体)灭火、消防指示灯、消防报警、电气等系统完成联动调试,室外幕墙防火构造、庭院环形路、室外接合器等完成,并自检合格。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消防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消防检测报告书。
▼ 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A.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B.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C.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D.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E. 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F.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G.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2)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现场消防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消防认可文件。
人防验收
▼ 验收条件
地下人防工程已完成通风、灯具、人防门安装,并自检合格,如:人防工程室外口及 “三防设备”不具备条件,可出具缓建证明及暂不安装证明。
▼ 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提前7天书面通知当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监督,验收合格后15天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室内环境验收
▼ 验收条件
1)室内装饰完成设计内容,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环境检测机构,并签订合同;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24h后进行。
▼ 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环境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并出具《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
建筑节能验收
▼ 验收条件
1)承包单位已完成施工合同内容,且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2)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取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
3)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且应有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 验收程序
1)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节能工程进行专项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提前3天通知市墙革节能办到场监督。
2)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备案时建设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A. 《民用建筑节能备案表》;
B. 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
C.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纳凭证;
D. 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复印件。
无障碍设施验收
▼ 验收条件
完成设计图纸无障碍设施内容,并自检合格。
▼ 验收程序
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对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未按规定进行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供电验收
▼ 验收条件
施工、供货单位按照供电企业审核受送电装置设计图纸内容完成,并自检合格;签订《供电用电合同》。
燃气验收
▼ 验收条件
施工、供货单位按照供燃气设计图纸内容完成,并自检合格;签订《供气用气合同》。
供水验收
▼ 验收条件
经批准的中水设施已联合调试、运转正常,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已安装完成,并已冲洗和消毒;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水样检测部门取样检验,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签订《供水用水合同》。
防雷验收
▼ 验收条件
接地、屋面、幕墙、金属门窗避雷系统完成设计内容,并自检合格;建设单位委托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 验收程序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A.《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B.《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C. 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D.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E. 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
F. 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由国家认可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2)许可机构办结有关验收手续,防雷装置经验收合格的,颁发《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工程档案预验收
▼ 验收条件
承包单位已完成图纸和施工合同内容,且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工程资料(含竣工图)准确、完整。
▼ 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按照归档分工分别编制《基建文件卷》、《监理文件卷》及《施工文件卷》,各分包单位编制各自合同范围内工程内容的《施工文件卷》,提交总包单位汇总;其中:竣工图由总包单位绘制,或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
2)建设单位汇总各单位资料,形成初步《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