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工程单位已经预缴了百分之二的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税,企业所得税,请问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借:税金及附加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库存现金
⑵ 建筑企业机构所在地施工要不要预缴2℅增值税吗
建筑企业在注册地(注意:有的注册地与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施工不需要预交增值税。
根据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的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是指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在同一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决定是否适用本办法。
⑶ 营改增后,跨省经营的建筑公司,在工程所在地预交了2个点的增值税后,请问这两个点的税
已交税金不能再抵扣了。回注册地补齐,如果抵扣的进项多,只能留抵。但是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出现,因为人工不能抵扣,正常情况下是进项严重不足。
⑷ 建筑业预缴纳税款2个点,还用缴纳吗
应缴税款扣除预缴的2个点的税款后,向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⑸ 建筑业在异地预缴2的税金怎么做分录
1、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贷 银行存款
2、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3、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 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在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5)建筑工程预缴增值税2扩展阅读:
“税制”即指税收制度,由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计税依据、减免税和违章处理等要素构成。依税法缴纳的金额称为“税金”。依据不同课税对象、或是不同法律授权、或是不同纳税人可划分为不同的分类,称为税种或税目。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
这个条目是:财政和税收系列的一部分税(又称税赋、税负、税捐、租税等)指政府为了提供公共服务及公共财,依照法律规定,对个人或民间企业(法人)无偿征收货币或资源的总称。
政府依法对民间收取税收的行为称为课税;个人或企业向政府缴纳税金的行为称为纳税。政府要求纳税人在缴税期限后缴足应纳税金称为补税,政府退还溢收税金称为退税。
⑹ 营改增后异地施工预缴的2%增值税如何缴纳
预缴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在项目所在地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和所得税。再由总机构向机构所在地国税申报以上税种。总机构是一般纳税人的,由总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票,总机构是小规模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缴税时需要带上预缴税款表,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还有本人的身份证。
⑺ 营改增后异地施工预缴的2%增值税如何缴纳
预缴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在项目所在地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和所得税。再由总机构向机构所在地国税申报以上税种。总机构是一般纳税人的,由总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票,总机构是小规模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缴税时需要带上预缴税款表,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还有本人的身份证。
提前征收税款称为预征,主要是国家为了财政收入的及时、稳定入库,以及诸如战争的非常时期的税款的征收。清朝末年至国民党政府时期,预征时间都比较长。解放前四川有些地区税款已预征到二十一世纪初。
我国现行所得税按全年实现的所得额计算税款,而在盈利企业一般每月均有利润,所以税法规定“按年征收、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除所得税,其他各工商税种均不实行预征。
⑻ 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8)建筑工程预缴增值税2扩展阅读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因此,如果纳税人外出经营未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或者按照《税收征管法》等规定应当在当地办理税务登记的,则不适用上述规定。A公司的C项目部是否应在当地缴纳增值税,取决于其是否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如果发生应税行为,按上述原则处理。
⑼ 建筑业预缴2.37税率如何计算
1、根据财税2016 36号文件,建筑业在一般计税办法下,预缴税款=(含税收入-分包款含税金额)/1.11*0.02。不是你所说的预缴11%。请务必认真看文件 2、分包方采取何种计税方式,原则上和你总包方没有关系。但是你要算对,预缴增值税核减的时候,是用含税价来计算的。也就是第1点的计算公式:预缴税款=(含税收入-分包款含税金额)/1.1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