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筑工程行业有哪些风险
在建筑工程中,在整个过程中存在各种可能的风险,大体上讲有业主风险和承包商风险,当然还由其它很多风险构成。
业主风险
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都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其中业主所承担的风险如下:
1、投资风险
投资风险是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可能遇到的一种风险,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它是指由于工期、原材料价格、征地移民、投资分摊比例和相关工程投资的不确定性因素而引起的投资总额膨胀的风险。
2、 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是指在经济领域中各种导致企业的经营遭受厄运的风险。有些经济风险是社会性的,对各个行业都有影响,比如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汇率波动等;有些经济风险的影响范围限于建筑行业内的企业,如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总量的变化、房地产市场的销售行情、建材和人工费的涨落;还有一些经济风险是随着工程承包活动而产生的,它仅仅影响到具体施工企业,比如业主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等。在建筑工程中业主所承担的经济风险主要还是信贷、财税政策和资金来源变化以及投产后市场需求产出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等,因投资膨胀及投资偿还状况的变化而引起的财务、经济评价的风险。
3、 社会政治风险
社会政治风险是指工程建设与有关法律、政策的不一致,以及由于移民安置等引起的对社会安定的影响;重大事故造成的社会风险。
4、 自然风险
自然风险包括天气状况以及像滑坡和地震等自然现象所带来的风险。自然环境可能会对工程建设过程产生显著影响。虽然自然环境是不可控制的,但是通常可以通过识别其带来的风险来进一步采取措施以减轻风险的影响。比如对计划进行调整,将特别容易受此类风险影响的工作安排在相对适合的天气情况下进行。
5、 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通常是由于管理失误造成的,例如:由于缺乏经验和尝试,没有签订对承包商有约束力的合同等。
6、 组织风险
项目业主若是联营体,则可能由于各合伙人对项目目标、应尽义务、享有权利等的理解、预期和态度不同而造成进展缓慢。即使在项目执行组织内部,项目管理班子也会因同各职能部门之间配合不力而难以对项目实施有效的管理。
事实上,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各种干扰因素有很多,业主承担的风险很大,在《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规定,业主应承担的风险的内容具体包括: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叛乱、革命、保东、军事政变篡夺政权、内战;除工程承包企业或其分包单位雇用人员中的或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骚乱、混乱外的一切骚乱、暴乱或混乱;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为业主使用或占用;由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设计变更引起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坏;由于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的核废物或有放射性的有毒炸药的燃烧引起的粒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物引起的压力波;一个有经验的工程承包企业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等。
承包商风险
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是指工程项目实施中的除规定为业主的风险以外的所有风险。其中具体在不同阶段他所承担的风险也是不同的。
1、投标决策阶段
在这个阶段主要内容包括是否进入市场,是否对某项目进行投标;当决定进入市场或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又必须决定投什么性质的标;最后还要决定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才能中标。在这一系列的工作决策中潜伏着各种各样的风险。
(1)信息失误风险。就 他相关各主体间的配合是否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介入等问题上,如果管理跟不上,不能应用现代管理手段,不提高自己的全面素质,结果将导致整个项目的失败,由此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
(2)物资管理风险。工程物资包括施工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具、设备。在管理中尤其以材料管理给工程带来的风险最大。
(3)成本管理风险。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是承包项目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成本管理包括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哪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给整个成本管理带来严重风险。
(4)业主履约能力风险。业主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也是承包商比较头疼的一种风险。
(5)分包或转包风险。分包或转包单位水平低,造成质量不合格,又无力承担返修责任,而总包单位要对业主方负责,不得不为分包或转包单位承担返修责任。这种情况往往是因为选择分包不当或非法转包而又疏于监督管理造成的。因而只要承包商稍加注意和监督就可以避免。
3、竣工验收与交付阶段
在这个阶段的风险有时常会被一些经验不足的承包商所忽略,其实这一阶段也有很多风险,它主要体现在竣工验收的条件、竣工验收资料的管理、债权债务的处理等方面。
其中,竣工验收是施工企业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前面任何阶段遗留的问题都将会反映到这一阶段。因此施工方应全面回顾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以保证项目验收时能顺利通过。
其他风险
1、技术方面:设计风险。设计内容不全,缺陷设计,错误和遗漏,规范不恰当,为考虑地质条件,为考虑施工可能性等。还有工艺设计未达到先进性指标,工艺流程不合理,为考虑操作安全性等。
2、技术方面:(1)合同风险。包括:合同条款风险和合同管理风险。合同条款应本着平等、资源、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每一条款都应仔细斟酌,以方出现不平等条款、定义和用词含混不清、意思表达不明的情况。还应注意合同条款的遗漏,合同类型选择不当。合同管理是承包商获利的关键手段,不善于管理合同的承包商是绝对不可能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的。它主要是利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扩大受益,这就要求承包商具有渊博的知识和娴熟的技巧,要善于开展索赔,否则,不懂索赔,只能自己承担损失。(2)人员风险。因为在整个工程中,都离不开人员的操作,如果业主人员、设计人员、监理人员、一般工人、技术员、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效率、责任心、品德)不高,都会带来很大的风险。
总之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可能会遇到的风险有很多,这就对风险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处理风险时要尽量考虑全面,这样才能在进行风险控制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以减少损失 。
Ⅱ 建设工程廉政风险点有哪些
参与方都有风险,甲方、乙方、监理、分包、政府监督机构都有不同的风险;
只要有利益关系在里面,就有廉政风险,一个有所求,一个能给予,风险就产生了。
Ⅲ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包括哪些
二、保证人角色全新风控能力要求
目前,随着国内工程保险风控管理技术的发展与应用,针对各类工程风险因素,保险公司已初步建立相应的风控管理能力。但由于建设活动专业化、复杂化、动态化的风险特点,保险公司的风控管理也应更加的专业化、动态化、全流程化。
保险公司自建风控管理体系
随着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在国内的迅速发展,在政策的大力推动与指导下,许多保险公司都已开始建立其自有的保险风控管理体系:1.建立专门的IDI风险控制技术委员会,通过专业风控管理有效落实保险风控服务;2.研发专业的风控保险技术,如城市应急(安全)管理平台、卫星遥感技术、红外线热扫描、高层建筑火灾生命安全审查机制等。
相较于IDI保险风控管理体系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风控业务发展较慢,但前者为后者提供了相对成熟可借鉴的风控管理模式,为保险保证人角色能力的转变提供了有力支持。
借助第三方专业风控技术力量
相较于国外成熟的工程保险风控管理,我国保险业在这一领域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由于客观上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管理力量,无法在短期内形成有效的风控管理能力,因此,借助第三方专业的风控技术力量实现风控管理目标是目前较为有效的办法。
第三方专业风控技术组织,即第三方信用和风险管理机构,是指受保险公司委托,运用工程保险技术对被保险建设工程项目风险因素实施辩识、评估、报告,并对风险因素提出控制、处理建议,以促进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减少和避免风险事故发生的专业机构。
IDI保险即是通过专业的TIS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完成相应的保险风控服务。这类专业的风控服务组织拥有较为专业的技术人才力量,包括相应的保险技术、工程技术,既掌握专业的工程建设知识,又有着成熟的保险服务经验。在工程保证保险发展风控管理业务初期,可以如IDI保险一样,通过与第三方信用和风险管理机构合作,实现相应的风控管理。
正如文章所述,工程风险管理制度是当前我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的一项基本制度。在工程担保业务中,保险保证人通过风控管理,实现功能上从事后补偿发展向事前干预,将保证人角色功能作用前置,探索发展保证人角色功能与定位的全新变化。
Ⅳ 建筑工程风险包括哪些
工程建设领域的风险主要有:
1、招投标风险点
杜绝“暗箱”操作,防止招投标过程中的关系标、形式标和陪标等弄虚作假现象发生。严格审查投标单位法人资格、资质等级、质量业绩、社会信誉等,杜绝“挂羊头,卖狗肉”现象。严格执行评标专家随机抽取、信息透露公平、评标结果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2、施工单位管理风险点
1)、人员和机械设备
按投标文件对中标施工单位的人员资质进行严格检查核对,确保投标承诺人员真实到场。同时监督施工单位对材料设备采购、资金使用、机械租赁、工程分包等方面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加强以上环节的监督管理。
2)、工程变更签证
工程变更设计,须由项目业主组织原设计单位及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究方案,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对工程土石方、桥涵、隐蔽工程等计量支付时,按照工程进度,严格完备证明材料,要求施工、监理、跟踪审计和项目负责人签字齐全方有效,以确保资金规范运作。
3)、内部资金管理制度
严格按有关规定对建设资金建账核算,对建设资金严格按照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对资金的使用和批准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将资金的拨付与工程进度、质量挂钩。严格按照合同支付,不支付工程人情款。
3、监理单位风险点
监理单位作为业主委托的专业监管机构,在工程施工中有较大的权利,是施工单位拉拢的主要对象,他们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便想方设法偷工减料、虚增工程量。为了达到目的,主要手段就是想方设法拉拢、腐蚀监理人员,为其质量低劣的工程签字认可和对其虚增工程量签认。因此项目负责人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
1)、监理人员
加强对监理单位人员资质检查,杜绝监理企业使用钟点工形式的监理人员,从根本上消灭“江湖游监”。合理配备监理人员,不能片面追求监理人员的数量而忽视监理人员的质量,负责任的监理工程师1个人可以管好10km路基或路面工程,同样10个不负责任的监理工程师可能管不好1km的路基或路面工程。要在监理招投标办法中取缔最低价中标的规定,要让好的监理企业有钱赚,让优秀的监理工程师拿高薪。通过规范市场行为,吸引高素质、有经验的优秀人才到监理队伍中来。如果监理人员有高薪,再加上严格管理,他们就会有序流动,就会爱岗敬业,也会十分珍惜自己的职业。因此监理人员的合理配备和监理经费的合理支出是杜绝监理人员腐败的根本途径。
2)、监理权利
“绝对的权利,必然导致绝对的腐化”,项目业主如不加强对监理权利的监控,将为“腐败”行为的发生提供便利条件。对监理权利监控要从容易诱发腐败的“偷工减料”、“虚假变更”、“虚报工程量”等环节入手,首先对监理的材料试验、工程成品检测方面引入第三方检测,项目业对施工单位自检数据、监理单位检测数据和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数据进行综合验收核对,在三方数据基本一致情况下,予以确认。其次,对监理签字验收的工序验收单,项目负责人要进行复核,避免监理和施工单位串通作假。再次,对工程计量、工程变更进行严格控制,原则上严格按照投标书数量进行计量,所有变更业主要参与复核确认,重大变更要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现场确定。
4、项目负责人员管理风险点
对项目负责人员的管理,首先要从制度上予以严格控制,广泛开展廉政教育,杜绝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现象,不允许推销材料、介绍施工队伍、承揽私活等行为,实行廉政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其次,对项目负责人的权利进行监督,所有签证要有两人以上共同确认,防止“一言堂”。
Ⅳ 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有哪些
二、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质量控制
《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由此可知,工程质量不仅应当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设计文件等要求,还应当满足合同要求。因此,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发承包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标准,从合同上控制工程质量。
排查挂靠经营等借用资质行为
工程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在挂靠经营过程中,往往是没有施工资质或低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借用高等级施工单位的资质。既然实际施工人是不具有施工资质或低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则他们在施工质量控制方面发生质量风险的概率往往更高,比如方法因素风险、人为因素风险、机械设备风险等。因此,为了更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首先应进行挂靠经营等借用资质行为的排查,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
委托专业监理机构进行质量把控
由于建设工程的专业性极强,没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无法驾驭工程的生产建设,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专业知识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做到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使用、不予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不得付款,切实防范工程质量风险。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
工程质量管控需要工程各参与主体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因此,建立起约束工程各参与主体的质量责任体系尤为重要。
1
首先,建设单位应做到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技术要求,依法选定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就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施公开招投标等。
2
其次,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工程项目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同时,设计单位应就其设计图纸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便于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
3
再者,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其施工质量负责,履行工程保修责任。
同时,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尽职尽责,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过程监督管理,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地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未经验收不得同意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