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筑工程安全等级与抗震等级有什么区分
抗震等级是由抗震设防烈度、檐口高度和结构形式来决定的。安全等级是由建筑的使用功能来决定(有规范来规定的)。两个不是同一范畴,你算量只用得到抗震等级
规范要求: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表
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
一级 很严重 重要的房屋
二级 严重 一般的房屋
三级 不严重 次要的房屋
注 1、对特殊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2、地基基础设计安全等级及按抗震要求设计时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2、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3、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4、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2 、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3、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4、适度设防类,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一般情况下,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注:对于划为重点设防类而规模很小的工业建筑,当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材料且符合抗震设计规范对结构体系的要求时,允许按标准设防类设防。
B.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分那几个等级,划分原则是什么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1、优秀
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这一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其以上。
2、合格
1)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这一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70分及其以上。
2)有一份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必须在75分及其以上。
3)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及其以上。
3、不合格
1)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
2)有一份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75分以下。
3)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以下。
划分原则:
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
安全管理(10分)、文明工地(20分)、脚手架(10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三宝”“四口”防护(10分)、施工用电(10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塔吊(10分)、起重吊装(5分)和施工机具(5分)共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
最后,汇总成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总分100分)。汇总表总得分应为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建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标准扩展阅读
各项检查评分表具体检查内容:
1、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
2、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检查的项目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宿舍、现场防火、治安综合治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
3、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分为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整体提升架或爬架)检查评分表等六种。
4、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检查项目包括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和作业环境。
5、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检查项目包括施工方案、支撑系统、立柱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模板验收、混凝土强度、运输道路和作业环境。
6、“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是对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及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使用及防护情况的评价。
7、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检查项目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和用电档案。
8、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检查项目包括架体制作、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 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安装验收、架体、传动系统、联络信号、卷扬机操作棚和避雷。
9、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检查评分表: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装置、安全防护、司机、荷载、安装与拆卸、安装验收、架体稳定、联络信号、电气安全和避雷。
10、塔吊检查评分表:检查项目包括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安装与拆卸、塔吊指挥、路基与轨道、电气安全、多塔作业和安装验收。
11、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表3.0.12)是对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和起重吊装机械的安全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吊点、司机、指挥、地耐力、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作业平台、构件堆放、警戒和操作工。
12、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中使用的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和打桩机械等施工机具安全状况的评价。
C. 深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一级: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开挖深度大于10米,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要严加保护的基坑。
二级:介于一级基坑、三级以外的基坑。
三级:开挖深度小于7米且周围环境无特殊要求的基坑。
(3)建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标准扩展阅读
特点
1、基坑支护体系是临时结构,安全储备较小,具有较大的风险性。
2、基坑工程具有很强的区域性。
3、基坑工程具有很强的个性。
4、基坑工程综合性强。
5、基坑工程具有较强的时空效应。
6、基坑工程是系统工程。
7、基坑工程具有环境效应。
安全要求: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深基坑)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D.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级别划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建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标准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E.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分为哪几个评分等级,其划分的原则是什么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评定分为哪三个标准
这是一道待解决的难题
您的回答被采纳后将获得系统奖励20(财富值+经验值)+难题奖励30(财富值+经验值)
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评定等级。
见5.0.1应按汇总表的总得分和分项检查评定的得分,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F. 建筑物的安全等级和抗震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1.0.8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1.0.8 的要求
表1.0.8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 破坏后果 建筑物类型
一级 很严重 重要的房屋
二级 严重 一般的房屋
三级 不严重 次要的房屋
注 1 对特殊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2 地基基础设计安全等级及按抗震要求设计时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3.0.2 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3 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4 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3.0.3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2 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3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4 适度设防类,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一般情况下,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注:对于划为重点设防类而规模很小的工业建筑,当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材料且符合抗震设计规范对结构体系的要求时,允许按标准设防类设防。
G.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如何区分合格等级
5.0.1 应按汇总表的总得分和分项检查评分表的得分,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5.0.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优良:
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以上。
2 合格:
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以下,70分及以上。
3 不合格:
1)当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时;
2)当有一分项检查评分表得零分时。
5.0.3 当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 - 2011
H. 建筑结构分几个安全等级
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统一标准》将建筑物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大量的一般建筑物列入中间等级,重要的建筑物提高一级,次要的建筑物降低一级。
设计部门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设计传统习惯选用。大多数建筑物的安全等级均属二级。
同一建筑物内的各种结构构件宜与整个结构采用相同的安全等级,但允许对部分结构构件根据其重要程度和综合经济效果进行适当调整。如提高某一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所需额外费用很少,又能减轻整个结构的破坏,从而大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则可将该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比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提高一级;相反,如某一结构构件的破坏并不影响整个结构或其他结构构件,则可将其安全等级降低一级。
《荷载规范》在荷载效应组合中新增一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使承受恒载为 主的结构构件的安全度有所提高,《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2002)(以后简称《混凝土规范》)取消了原规范弯曲抗压强度fcm,,统一取用抗压强度fC,使以混凝土受压为主的结构构件的安全度有所提高,所以取消了原规范“对屋架、托架、承受恒载为主的轴心受压柱、小偏心受压柱安全等级应提高一级”的规定。
工程实践表明,由于混凝土结构在施工阶段容易发生质量问题,因此取消了原规范“对施工阶段预制构件安全等级可降低一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