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1.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任务委托方式的限定条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任务有招标委托和直接委托两种方式。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来委托,否则所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无效。
2.工程设计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①根据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当地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要求和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设计要求”文件或“方案设计竞赛”文件;
②协助建设项目业主组织方案设计竞赛或招标,参与方案设计的评选或评标;
③协助建设项目业主与选定的工程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委托合同;
④监督工程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协助组织并参与审查初步设计文件和概(预)算;
⑤根据已审查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监督设计单位按委托设计合同的规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图设计;
⑥协助组织并参与审查施工图和概(预)算,使其满足“设计要求”文件的规定;如有规定,还应将施工图交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施工图审查单位进行审查,并取得批准;
⑦签发设计费用支付凭证;
⑧编写设计阶段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并报送建设项目业主。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凡列入国家计划内的重点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签订合同。
第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已经批准;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具有法人资格;当事人双方均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三,国家监督。合同订立后,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将合同副本送交建设银行。依照法律程序领取建设拨款和贷款,进行转帐结算。改变建设工程计划、方案和工艺流程,必须变更合同或者另行补充合同的,除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外,还要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对大型的重要工程,国家主管部门要直接参加验收工作。
第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具有连带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第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查、核定、批准的专业施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❷ 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1.合同形式有书面和口头合同。2.建设工程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3.开发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必须同中标单位进行签订合同,同时不得对合同价格进行磋商。同时不得压缩合同工期,提高质量标准。施工单位在未进行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进场施工,应办理施工许可证。合同未签订,开始施工,也属违规行为。建设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开发商停止施工,并处于罚款。简单回答,不知道满意否?
2.预付款:840*0.25
3.起扣点:T=P-M/N(P合同金额,M预付款金额、N主要材料及构配件费比重)
其他自己算
❸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案例分析
第一,售招标文件时间没有写清楚,例如2001年5月10日至2001年5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第二,招标文件的发售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太短,招法24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的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答疑会和现场勘查不应在售标书的同一天或第二天进行会影响到要购买还没来得及购买标书的建筑商。
第三,招法34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四,招标的大体流程分为,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开标后进行评标(评标分为初评和详评,包括询标)应为同一天,当然根据项目的大小评标的时间也不同。
第四,招标人不应当确定签订合同的时间具体为那天 ,招法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
第五,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间。
❹ 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投 标 函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文件的 ***(工程名称) 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1137426 元的总价(大写: 壹佰壹拾叁万柒千肆佰贰拾陆元整)的投标价格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工作。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30 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如我方中标,将派出***(项目经理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4、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款预付和支付条件。 5、除非另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❺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案例分析 案例之二
1,但招标文件对省内的投标人与省外的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也明确了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妥
因为给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平等的对待潜在的投标人。
2,投标文件规定2000年10月30日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0年月11月13日举行开标会。不妥
3,E单位在2000年10月30日提交了投标文件,但2000年11月1日才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妥
投标保证金是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延迟支付是对合同的实质变更。
4开标会由该省建委主持。不妥
应有招标委员会主持
5由于述问题久拖不决,导致中标书在开标三个月后一直未能发出。不妥
6,为了能早日开工,该院在获得了省建委的同意后,更改了中标金额和工程结算方式,确定某省公司为中标单位。不妥
违反了建设程序与相关法律要求,应该招投标的项目,必须招投标。
问题久拖不决后,某医院可以进行重新招标。因为这是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上次招标的结果已经导致招投标失效。
这里还有就是隐含的问题,如果采取符合标底的方法,上次标底是有效标底。不应该导致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