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是强制保险吗
工程保险中哪些险种必须投保?哪些建议、自愿投保?-工保网
面对种类繁多的自愿投保型险种,企业应从自身利益出发,在权衡工程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及风险概率、风险量之后自主选择:如果通过投保转移风险的成本最低,则可投保自愿投保型险种进行风险转移。而通过合理选择险种降低损失,也能够降低建设成本、确保投资效益。
而在一些先行地区,一些自愿投保型险种已被政策要求必须投保,如上海、北京、成都等地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另外在特殊的工程建设组织形式中,一些自愿投保型险种也会被建议投保,如住建部今年发布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提出:双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的约定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的约定为运抵现场的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2月末,2019年工程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共计118亿元;而在2020年,截至10月底该数据已达124亿元。这一方面得益于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建设热潮,另一方面也源于建设工程项目投保比率的抬高。在建筑业的支柱产业地位日渐稳固的今天,工程保险投保率也需尽快向国外的90%比率靠近,助力我国实现由“建筑大国”向“建筑强国”的伟大跨越。
『贰』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强制险种,企业必须参加。请问对吗
有区别,工伤保险是各个行业都要求办理的,尤其是高危行业如危险化学品和建筑施工行业,同时还以团体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做补充。安全生产责任险是新开始的一个险种,也是商业保险,国家政策和文件要求政府部门进行推动实施
『叁』 建筑工程一切险与第三者险是强制投保的吗
目前我国除了道路交通工具第三者责任险是强制保险外,其他都没有法律规定是强制的。但是在各个省人大通过并颁布的规定中可能会把建筑工程第三者险设置为强制投保,但建筑工程一切险基本不可能是强制投保。
『肆』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必须买吗,有强制规定必须买吗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有必要买,不是要必须买,没有强制规定必须买。
建筑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或投资人等。
范围:
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
住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
工业厂房、电站;
公路、铁路、飞机场;
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第三方责任险:
(一)责任范围
(1)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方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公司亦负责赔偿。
(3)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公司在保险单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伍』 在机械行业,安责险是强制险吗
现在企业都为员工买团体险,雇主险,产品要有质量险,不强制。
『陆』 建筑工地买了安责险还要买工伤险吗
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建筑施工等事故高发的八大高危行业领域需强制实施安责险。强制实施安责险制度,目的在于调动社会专业技术服务力量,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
1、建筑施工行业安责险
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一般是对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产生的应急救援费用、事故鉴定费用、法律服务等善后处理费用、第三者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在限额内进行赔付,以及意外事故造成的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及与工程有关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的人身伤亡进行赔付的责任保险。
该项保险结合建筑施工项目点多面广、流动性大的特点,将商业保险的风险专业化控制和社会保障功能引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能够全面提高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2、事前防范、事后补偿
在事前,依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保险机构应根据投保单位需求,协助投保单位开展事故预防工作。具体而言,服务项目可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等事故预防工作。
在事后,安责险的补偿作用具体体现在条款中。一般来说,安责险条款由从业人员工伤和第三者两部分责任构成,企业还可附加救援费用保险。其中,从业人员责任险主要保障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从业人员的人身伤亡损失,第三者责任险主要保障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损失,而救援费用保险则负责赔偿由保险人因采取紧急抢险救援措施而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救援费用。
3、安责险的推行与应用
当前,在建筑施工领域,北京、山东、广东、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浙江、四川、贵州、山西、海南、宁夏、重庆等地区都在推进实施安责险。而从部分试点地区安责险发展来看,尽管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安责险制度推行情况并未如预期那么顺利,保险转移企业生产安全风险的重要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一方面,虽然《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领域引入保险机制都提出了相关规定和要求,但均未对投保安责险作出强制性规定,各地政府在推行安责险时仅能依据政策要求,而缺少法律依据。
另一方面,安责险的强制实施领域为高危行业,这也对保险公司的实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安责险一方面需要险企具备较强的事前风险管控能力,能帮助企业做好事前风险管控,将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并具有较高的偿付能力,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巨额赔案。另一方面还要求险企具备相应的人才、技术、管理实力,有效开展风控服务。
当前针对安责险风险管理服务水平普遍较低的问题,保险公司首先应补好专业短板,扩充人才队伍、建设信息系统、积累原始数据,推行初期也可以借助安全风险管理专业机构的技术力量;此外针对安责险市场后劲不足的现状,保险公司还应着力提高企业投保积极性,如帮助企业调整“经济负担”认知、明悉安责险的综合效益,再如在基础保障范围之外提供附加服务、提高安责险综合效益等。
『柒』 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是否属于强制性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中哪些险种必须投保?哪些建议、自愿投保?-工保网
面对种类繁多的自愿投保型险种,企业应从自身利益出发,在权衡工程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及风险概率、风险量之后自主选择:如果通过投保转移风险的成本最低,则可投保自愿投保型险种进行风险转移。而通过合理选择险种降低损失,也能够降低建设成本、确保投资效益。
而在一些先行地区,一些自愿投保型险种已被政策要求必须投保,如上海、北京、成都等地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另外在特殊的工程建设组织形式中,一些自愿投保型险种也会被建议投保,如住建部今年发布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提出:双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的约定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的约定为运抵现场的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2月末,2019年工程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共计118亿元;而在2020年,截至10月底该数据已达124亿元。这一方面得益于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建设热潮,另一方面也源于建设工程项目投保比率的抬高。在建筑业的支柱产业地位日渐稳固的今天,工程保险投保率也需尽快向国外的90%比率靠近,助力我国实现由“建筑大国”向“建筑强国”的伟大跨越。
『捌』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由施工企业买还是由业主单位买
属于施工单位缴纳,不属于强制性,政府鼓励购买。
农民工工伤保险包含在“工程一切险”中,不在规费的范围内。 在建设部的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文件中规定: 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必须联名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责任保险。
附加第三者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合法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被保险人的工作场所内,受雇从事保险单明细表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第三者死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8)建筑工程安责险是强制的吗扩展阅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下简称为“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安全生产事故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履行其工作职责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安全生产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四)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
(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七)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