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筑工程归档整理规范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网新康桥科技园区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的作用,根据《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以及有关各类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条例、办法等要求,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达到“建一流建筑工程,创一流工程档案”的目标。
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施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根据分管业务内容,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适当的也可把此项工作做为考核部门工作的一部分。
一、档案的分类与文档工作流程
(一)工程部档案归档分类
A.立项文件
1、批准的立项文件
2、项目建议书
3、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4、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5、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6、初步设计审批文件
7、专家对项目的有关建议文件
8、年度计划审批或备案材料
9、环境影响评价及卫生预评价报告及审批文件
10、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等相关文件
B.选址文件
1、项目选址意见通知书
2、建设项目选址的批复及选址意见书(附图)
3、建设项目选址请示或报告
C.规划文件
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G.21、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下综合管网竣工图。
⑵ 工程资料整理归档有何标准及要求
1)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②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2)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4)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标准编号。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
基本信息
GB/T标准编号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14
总 则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⑶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相关资料
相关的规范有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GB开头的各种施工及验收规范内关于各分项工程的验收表格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