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设单位发包给无资质总包方,总包方拖欠分包方工程款,分包方可否追究建设单位的连带责任啊依据
建设单位发包给无资质总包方是违规的
不过楼主确实总包方确实无资质吗,现在毕竟很多挂靠的
虽然违规,但是因为分包方是与总包方签订的合同,并作为合同签订的主体,那么是追究不了总包方的连带责任的,但是现在可以对农民工工资很重视,马上又是年关了,找当地的一些部门和单位出面协调,建设单位也不敢轻松
❷ 有资质建筑企业将其所承建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施工队,应承担哪些责任依据哪个条例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❸ 法律问题:无资质的承包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从事与建筑有关的工作都需要资质认证。出了事故承办法承担责任。抗辩理由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法律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合同法》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
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第二百五十三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五十四条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❹ 建筑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工伤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
《建筑法》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常见的无资质承揽劳务分包工程是作为自然人的“包工头”,带领一部分农民工组成的施工队,与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或者是通过层层转包、层层分包“垫底”火钳劳务合同。
(二)禁止越级承揽工程
《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均规定,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❺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合同有效吗
房屋建设工程承包一般要求承包人取得相关资质,无资质的,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但涉及农村自建低层住宅的,根据《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农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建筑法,所以农村自建低层住宅,可不要求承包人具有相应的建筑资质。参照《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4]216号)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是指农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的住宅。
《建筑法》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八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❻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施工单位
《建筑法》规定,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承包人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三种:第一,承包人出现工程事故的连带责任。第二,合法权益无法保障的民事责任因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承包企业导致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施工合同特别是分包合同无效,则合同约定对双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无法追究逾期竣工违约金、未达到质量标准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第三,承包人欠付工程款,对实际施工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❼ 总承包单位没有该专项资质能不能分包
追问: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无桩基施工资质),承建一个带桩基项目的工程,该项目的桩基可不可以直接分包?还是以甲方名义直接分包,(争议想法:没有资质就不能投标,不能投标就不能承包没有资质的项目,那就不是不能分包,是不是不能分包,要以甲方名义分包? 回答: 既然工程已经承包,可以找有资质的单位以承包单位名义完成工程。 追问: 有好多方面没有资质都可以拿到工程的,这方面我就不说了,我现在是想问的现在这个资质能不能直接分包,还是要以甲方的名义分包 回答: 不可以分包。 追问: 那根据我上面的问题,那意思我这个一级资质不能分包了,那不是还是要以甲方名义分包? 回答: 不可以分包,但是可以与有资质的人合作,以你的名义完成工程。
❽ 总包无资质可以将工程分包吗
基础专业分包。至于资料上的报验表可以视监理要求,总包单位章不好盖的话,可以先盖分包单位章,最后再一次性补盖总包单位章也行。
❾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方的没有相应资质对发包方有何风险
有风险的。很多一个就是如果除了问题无法进行法院起诉,如果劳务发包商没有相应的资质的话卷钱跑人的风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