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筑隐蔽工程的具体的分类
隐蔽工程验收 inspection and approval of concealed work是指在房屋或构筑物施工过程中,对将被下一工序所封闭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包括:
①基坑、基槽的验收。在地基加固处理(包括加垫层、换土、夯实、固结处理和打桩等)以前,对开挖平整以后的基坑、基槽的土质和承载力进行检查验收。
②地基工程的验收。在建造基础以前,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在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对地基加固处理以后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③基础工程的验收。对吊顶骨架与间隔墙骨架、给排水、燃气管道、电气管线、通风道等的质量、构造、尺寸偏差进行检查验收。在基槽回填土以前,对基础工程的质量、构造、尺寸偏差等进行检查验收。
④钢筋等工程的验收。在灌筑混凝土以前,在覆盖屋面保护层、地下室基槽回填土、外墙板勾缝以前,对钢筋骨架、管线、部件、预埋件等的数量、尺寸偏差、构造要求、保护层厚度进行验收。
⑤承重结构工程验收。在地面、墙面、屋面、顶棚等装修工程施工以前,对承重构件(包括墙、柱、梁、板、屋架等)的质量、构造、尺寸偏差等进行检查验收。
⑥防水工程的验收。对钢筋骨架、管线、部件、预埋件等的数量、尺寸偏差、构造要求、保护层厚度进行验收。在覆盖屋面保护层、地下室基槽回填土、外墙板勾缝以前,在灌筑混凝土以前,对油毡或其他防水材料的质量、层数、作法或空腔防水构造等进行的检查验收。
⑦装修与设备安装工程的验收。在内外填充墙和顶棚等装修工程施工以前,对吊顶骨架与间隔墙骨架、给排水、燃气管道、电气管线、通风道等的质量、构造、尺寸偏差进行检查验收。
㈡ 建设工程过程当中那些工序需要隐蔽验收
1、 基坑、基槽验收:
建筑物基础或管道基槽按设计标高开挖后,项目经理要求监理单位组织验槽工作,项目工程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要求尽快现场确认土质是否满足承载力的要求。
如需加深处理则可通过工程联系单方式经设计方签字确认进行处理。基坑或基槽验收记录要经上述五方会签,验收后应尽快隐蔽,避免被雨水浸泡。
2、 基础回填隐蔽验收:
基础回填工作要按设计图要求的土质或材料分层夯填,而且按《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要求,请质监站进行取土检查其密实性,夯实系数要达到设计要求。以确保回填土不产生较大沉降。
3、 砼工程的钢筋隐蔽验收:
(1)对钢筋原材料进场前要进行检查是否有合格证,即合格证要注明钢材规格、型号、炉号、批号、数量及出厂日期、生产厂家。同时要取样进行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检验,合格方可批量进场。
(2)检查验收钢筋绑扎规格、数量、间距是否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同一截面接头数量及搭接长度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对焊接头的钢筋,先试验焊工焊接质量,然后按《规范》的要求抽取样品进行焊接试件检验,对不合格焊接试件要按要求加倍取样检验,确保焊接接头质量达标。
4、砼结构上预埋管、预埋铁件及水电管线的隐蔽验收:
砼结构上通常有防水套管、预埋铁件、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线需隐蔽,在砼浇筑封模板前要对其进行隐蔽验收,首先验收其原材料是否有合格证,是否有见证送检,只有合格材料才允许使用。
(2)建筑工程隐蔽工序扩展阅读
因为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发生质量问题后,还要重新覆盖和掩盖,造成返工等非常大的损失,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双方的损失,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承包人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检查合格的,方可进行隐蔽工程。
实践中,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当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及时通知发包人或发包人派驻的工地代表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并参加隐蔽工程的作业。通知包括承包人的自检记录、隐蔽的内容、检查时间和地点。
发包人或其派驻的工地代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到达隐蔽现场,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发包人或者其派驻的工地代表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发包人检查发现隐蔽工程条件不合格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完善工程条件。隐蔽工程条件符合规范要求,发包人检查合格后,发包人或者其派驻工地代表在检查后拒绝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的,在实践中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在接到通知后,没有按期对隐蔽工程条件进行检查的,承包人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检查。因为发包人不进行检查,承包人就无法进行隐蔽施工,因此承包人通知发包人检查而发包人未能及时进行检查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㈢ 隐蔽工程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这是国家哪条法规规定的
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建筑工程隐蔽工序扩展阅读:
违法条例处罚相关规定: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㈣ 如何识别建筑工程中的隐蔽工程与特殊过程
隐蔽工程就是下步工序的施工会覆盖的工序,导致你不能再次的验收和检查,特殊工程这个比较难确定,这个理念最终还是从体系认证里蔓延来得,所以很模棱两可,自己单位可在工程前跟公司确定特殊过程,或者根据公司管理办法确定,比如浇筑混凝土这种一次成型的工程,或者有限空间施工,在或者危险性较大工程,或者新工艺,都可以认定特殊过程,这个理念其实我一直不太认同,因为根据工程需要相关的规范要求,表格、论证都是有这方面的要求的,这种特殊过程没什么太大意义
㈤ 建筑工程中哪些属于隐蔽工程
如:地基、地下管道等,太多了,同时根据房屋的性质而不同,比如房屋建筑和古建筑的隐蔽工程就不同,还有桥梁工程等,都不同,你若需要更详细的可以联系我:河南建筑工程专业律师(雷涛)186 3711 1148
㈥ 建筑工程中最常见的隐蔽工程有哪些
屋面、墙体、结构等,具体有很多分项,详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程》一书,非常详细!
㈦ 土建资料里面有哪些隐蔽隐蔽的内容是什么工序是什么隐蔽的又是什么
隐蔽工程: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道工序的工作结果将被下道工序所掩盖。其自身的质量无法再进行检查的工程。
隐检的概念:即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并通过表格的形式将工程隐检项目的质量情况、隐检内容、检查意见、复查结论记录下来,作为以后各项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维护、改造、扩建的重要技术资料。凡未经过隐蔽工程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主要隐检项目:
1)地基基础工程与主体结构工程隐检:
①土方工程:基槽、房心回填前检查基底清理、基底标高情况等。
②支护工程:检查锚杆、土钉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插入长度、钻孔直径、深度和角度等。检查地下连续墙的成槽宽度、深度、垂直度、钢筋笼规格、位置、槽底清理、沉渣厚度等。
③桩基工程:检查钢筋笼规格、尺寸、沉渣厚度、清孔情况等。
④地下防水工程:检查混凝土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套管、埋设件等设置的形式和构造。人防出口止水做法。防水层基层、防水材料规格、厚度、铺设方式、阴阳角处理、搭接密封处理等。
⑤结构工程(基础、主体):检查用于绑扎的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锚固和接头位置、搭接长度、保护层厚度和除锈、除污情况、钢筋代换变更及胡子筋处理等。检查钢筋连接型式、连接种类、接头位置、数量及焊条、焊剂、焊口形式、焊缝长度、厚度及表面清渣和连接质量等。
钢筋绑扎隐检内容如下:
1.暗柱内容:
1.1 暗柱根部钢筋上水泥浆已经清理干净。
1.2 为保证暗柱主筋位置准确,采用定距框控制。
1.3 柱箍筋绑扎:
1.3.1 柱箍筋的个数根据图纸要求确定,第一根箍筋距两端50mm开始设置。
1.3.2 在立筋上画箍筋位置线,然后从上往下采用缠扣法绑扎。
1.3.3 箍筋的接头应沿柱子立筋交错布置绑扎,箍筋与主筋要垂直,绑扎丝头应向里。
1.3.4 暗柱箍筋与墙筋绑扎要求:暗柱箍筋与墙水平筋错开20mm以上,不得并在一起。
2.墙体、暗柱、连系梁钢筋:
2.1 墙根部钢筋上水泥浆已经清理干净。
2.2 墙体钢筋已经调整。即位移过大要求按1:6调整,一级钢筋弯钩一律朝里,不垂直的调垂直。
2.3 起步筋要求:
2.3.1 暗柱边第一根墙筋距柱边的距离为50mm。
2.3。2 墙第一根水平筋距离混凝土板面50mm。
2.3.3 暗柱第一根箍筋距混凝土板面30mm。
2.3.4 连系梁距暗柱边箍筋起步50mm。
2.3.5 连系梁箍筋入柱一个箍筋50mm。
2.4 墙体竖筋搭接处要求:
2.4.1 搭接长度不小于45d,搭接处保证有三根水平筋。绑扎范围不少于三个扣。墙体立筋50%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小于相邻接头中到中1.3倍搭接长度。
2.4.2 墙体水平筋节点要求相邻绑扎接头错开。
2.5 竖向梯子筋要求:
2.5.1 采用比墙筋大一个规格的钢筋制作,以代替竖筋。
2.5.2 顶模筋等于墙厚减2mm。250mm、300mm、350mm厚的墙顶模筋长度应为248mm、298mm、348mm。
2.5.3 顶模筋自立筋至端头的长度为水平筋保护层加水平筋直径减Imm,如保护层为15mm,φ12水平筋,长度为15 4-12-1=26mm,顶模的根数为3根。顶模筋端头刷好防锈漆。
2.5.4 非顶模筋每侧长度为水平筋直径。
2.5.5 每段墙竖向梯子筋设置数量要求间距为lm,每段墙2个或2个以上,要求同一标高,绑扎到位。
2.6 水平梯子筋的要求:
2.6.1 采用短料钢筋制作。
2.6。2 水平梯子筋按图制作并符合该段墙的钢筋间距,专墙专用。
2.6。3 墙体筋绑扎时设在墙模板口以上300mm,并绑扎到位。
2.7 柱的定距框:
2.7.1 要求制作准确,绑扎牢固。
2.8 保护层要求:
2.8.1 柱、墙、梁均采用塑料垫块,符合保护层厚度,钢筋直径和强度要求。
2.8.2 设置间600mmx600mm,呈梅花形布置。
2.8.3 梁、柱筋垫块设置在主筋上,墙筋垫块设置在墙水平筋上。
2.9 对箍筋的要求:
2.9.1 弯钩必须平行,弯钩角度为135º。
2.9.2 平直部分为l0d,且两根长短一致。
2.9.3 弯心符合主筋直径,即与主筋绑扎到位。
2.9.4 四个角在同一平面上。
2.9.5 绑扎牢固。
2.9.6 柱箍筋开口分别设在四个角。
2.9.7 对柱、过梁箍筋要求直径,间距符合设计要求。凡要求箍筋加密的,其间距按5d且l0cm控制。即大于Φ20以l0cm控制,小于Φ20以5d控制。
2.9.8 连系梁箍筋要求不倾斜,间距均匀,开口设在上部两边。
2.9.9 单支箍按图纸要求设置,弯钩为135º,平直长度为l0d。
2.10 洞口加筋要求:
凡是洞口墙筋截断处要加三边开口箍筋。并按图纸要求附加洞口加筋。
2.11 连系梁钢筋锚固:
2.11.1 长度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
2.12 梁主筋必须设在箍筋四角,两排主筋间距为钢筋直径小于或等于25mm。
3.顶板钢筋:
3.1 板筋绑扎前的控制:
3.1.1 对墙筋、连系梁筋及施工缝处板筋水泥浆已清理干净。
3.1.2 设置水平梯子筋及暗柱定距框。以上各项未做完不得进行板筋绑扎。
3.2 网眼尺寸偏差不得超过l0mm。
3.3 起步筋第一根板筋距墙边尺寸50mm。
3.4 绑丝要求:
3.4.1 上筋绑丝朝下,下筋绑丝朝上,与钢筋垂直。
3.4.2 绑丝甩头长短基本一致,长度不超过50mm。
3.4.3 相邻绑丝呈“八”宇扣。
3.5 混凝土板面钢筋: ·
3.5.1 不准用电弧点焊。
3.5.2 有出电线管时应采用“Z”字形钢筋绑扎牢固。
3.6 双层网片间的钢筋马凳设置。
3.6.1 设置间距不大于1m,且高度满足保护层要求,制作符合要求。
3.6.2 马凳高度:板厚—保护层X2—两排钢筋直径。
3.7 保护层顶板15mm,梁主筋25mm,偏差不能超过3mm。
3.8 板筋垫块:
3.8.1 采用塑料垫块,厚度和强度符合保护层要求。
3.8.2 垫块间距不大于600mm,梅花型设置。
3.9 板面预留洞,周围钢筋预留洞直径大于200mm,小于300mm时,板筋应弯曲绕管通过。
3.10 钢筋端头锚固要求:锚固至外侧竖筋边。
⑥预应力工程:检查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端部预埋垫板、预应力筋下料长度、切断方法、竖向位置偏差、固定、护套的完整性、锚具、夹具、连接点组装等。
⑦钢结构工程:检查地脚螺栓规格、位置、埋设方法、紧固等。
⑧外墙内、外保温构造节点做法。
㈧ 建筑工程需要申报的隐蔽工程有哪些
隐蔽工程即工程形成实体后无法用肉眼去辨别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部位,从工程基础施工至工程竣工各分项均有隐蔽,由于太多了不一一列举,从基础的基坑验槽、基础钢筋、基础防雷接地等,这些在混凝土浇筑后均不能从肉眼去辨别。再如家居房屋装修电线在进行墙面装饰前均需进行隐蔽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只要明白其中逻辑关系,相信您每一步都会明白那些是隐蔽工程。
㈨ 土建工程中隐蔽工程有哪些资料都要做哪些资料
隐蔽工程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在施工期间将建筑材料或构配件埋于物体之中后被覆盖外表看不见的实物。如房屋基础,钢筋,水电构配件,设备基础等分部分项工程。
房建工程的隐蔽工程包括以下内容:
给排水工程;电气管线工程;地板基层;护墙基层;门窗套基层;吊顶基层;强电线缆;网络综合布线线缆(网线,电话线,监控线,电梯通话线)。
土建工程的前期资料:
1、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施工合同。
3、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质量监督登记书。
6、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施工图会审记录。
9、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开工报告。
11、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技术交底记录。
14、测量定位记录。
(9)建筑工程隐蔽工序扩展阅读:
隐蔽工程的质量隐患:
1、因顶棚整体或局部塌落,使吊顶变成“掉顶”。这主要是因为吊顶与楼板,以及龙骨与饰面板结合不好,或承重过大所造成的。
按照规定,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安装好的龙骨应该牢固、可靠,四周水平偏差不得超过5毫米。超过3公斤重的吊灯或吊扇,都不能悬挂在吊顶龙骨上,而应该另设吊钩。如果吊顶使用石膏板作饰面板,其厚度应该在9毫米左右。
2、阳台封装固定不牢造成塌落。由于目前的房屋设计中,阳台上没有预留封装材料的“落脚点”,因此给阳台封装造成一定难度。因此,在封装阳台时,门窗必须横平竖直、高低一致,外观无变形、开焊、断裂。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饱满密实。
3、管道渗漏造成顶棚损坏。家庭居室中除了厨房、卫生间中的上下水管道之外,每个房间的暖气管其实更容易出现问题。由于管道安装不易检查,因此所有管道施工完毕后,一定要经过注水、加压检查,没有跑、冒、滴、漏才算过关。
4、暗埋线路不过关。由于目前许多居室都采用暗埋线路,因此户主不易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按规定,暗埋线路不能直接埋入抹灰层,而要在电线外面套管。套管中的电线不能有扭曲、接头。
另外,在线路安装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火线进开关,零线进灯头”、“左零右火、接地在上”的规定。施工完毕后,除了要通电检查外,施工队还要给户主提供一份详尽的电路配置图。
5、涂漆前基底清理不净,造成涂料起皮、脱落。在对墙壁进行涂饰之前,一定要将原有墙皮铲除干净,更不能留下油污。墙面上涂的腻子要与墙壁结合密实、牢固,不起皮、不粉化、不裂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