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税金怎样调整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规定,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二)为指导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工程造价形成顺序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这里所说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当营改增后,
税金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建安造价 =(利税前费用 +利润 +税金)
=(利税前除税费用 +进项税额) +利润 +应纳税额
=利税前除税费用 +利润 +(应纳税额 +进项税额)
=利税前除税费用 +利润 +销项税额
2016.04.07
㈡ 建筑工程税金市区调整为3.54%,是哪个文件
一、建安业涉及的税金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二、税金的计算
1、营业税 按照工程收入的3%的计算缴纳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3、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附加税率为3%。 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税额×费率。
4、印花税:
(1)财产租赁、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货运运输、产权转移书据, 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技术,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 花;
(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除了建安税,还有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是根据当地制定的。所得税是利润的25%。但是好多单位都做假账,都是亏损。所以出台了一项必须交金额的2%。
㈢ 税金下调为10%但是工程投标还是按原来的11%计税进行怎么办
如果你做了未开票收入,是可以开11%税率的发票,如果没有,现在只能开10%。
㈣ 建筑行业从纳税人税率从11%下调至10%有何影响
政策影响:
以17%税率为例,如果当前合同价格为117元(含税),税率改革前,可以抵扣税额为:117/1.17*17%=17元,公司承担成本(不含税价)为:117/1.17=100元;在合同采购价格(含税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因适用税率变更为16%,公司可抵扣税额计算为:
117/1.16*16%=16.14元,公司承担成本(不含税价)为:117/1.16=100.86元,因公司抵扣减少,公司成本上涨0.86元。
财税〔2018〕3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4)建筑工程税金10调整文件扩展阅读:
由于增值税以应税产品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同时又必须保持同一产品税负的一致性,因此,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负出发来确定适用税率是增值税税率设计的一大特点。增值税税率一般与增值税扣除税率同时使用才能按增值税“扣税法”计税。
现行增值税实行产品比例税率,分为8%,12%、14%、16%、18%、20%、21%、23%、26%、30%、43%、45%12个档次。多数产品的税率是在原工商税、产品税税负基础上换算确定的,部分产品的税率,在原税负的基础上作了适当调整。
分类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3%。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3%。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㈤ 税率由11%下调至10%,对建筑业有何影响
5月1日起,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税率从11%下调至10%。,这一调整对建筑行业有哪些影响?
此次税率下调的实质是什么?
从2016年“营改增”以来,建筑行业的税率实际上是不减反增的,因为建筑业营业税是3%,增值税11%,相当于营业税的3.67倍。
虽然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增值税抵扣进项税必须满足四个相当苛刻的条件:
第一,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增值税发票是不能抵扣;
第二,要三票合一,合同、帐号、发票三统一;
第三,不是每个进项(即采购)都能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价格也会上去,因为商品价格分为含税价格和不含税价格;
第四,有时效性,超过规定的期限不得抵扣。
此次税率直接下调1%,对建筑企业来说是真真正正地税率下调了,但是下调幅度比较小,现在的增值税率仍然偏高,税率还有下降的空间。
不管怎么说,此次税率下调实质肯定是为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
税率下调后对建筑行业有哪些影响?
从政策层面看,适用哪个税率的标准是,应税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30日之前的,适用11%的税率;应税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后的,适用10%的税率。
(一)正在施工的一般计税项目
一是部分收入和成本已经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开进或开出,截止税率调整日已开具的发票所对应的税负也已经形成,这种情况只能适用11%的税率。
二是对截止税率调整日已经产生纳税义务的需要开具尚未开具的发票,可以调整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推迟开具发票,以适用10%的税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无法调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建议及时开具发票,否则有补税及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三是截止税率调整日尚未发生纳税义务的部分,可以按照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和取得发票,适用10%的税率。
(二)简易计税项目
对于已签合同项目,由于对外开具发票的税率3%本次没有发生变化。
对于未签合同,由于增值税税负的可转嫁性,可以在定价时考虑税负的转嫁,而从税率下调中分得一杯羹。
简而言之,此次税率由11%下调至10%对建筑企业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利好,希望建筑企业能够及时了解相关的事项,享受到该享受的政策利好。
㈥ 建筑工程中政策性调整文件指的是什么
一、名词解释:
就是政府对某一个行业采取激励或限制政策,以调整国民经济结构,使得我国经济可持续告诉发展。也就是政府主管部门每季度下发的工程指导价资料。
二、调节性政策的内容:
调节性政策往往直接表现为某一方面社会活动的管理和控制,而间接地起到利益分配与调节作用:当考虑调节性政策时,人们的注意力常集中于企业调节政策上。例如关于污染控制的政策或关于交通运输业的政策。然而,调节性政策最广泛的代表即是用来处理犯罪行为的政策。某些调节性政策提出行为的基本原则,即允许采取某些行为,或禁止采取另一些行动。另有一些调节性政策通过将利益加于某些人和不给另一些人的决定加以实施。在现实中,环境污染的控制政策。交通管理政策,工商管理政策,税收管—理政策等,所有对公共行为合理限制的政策,都带有行为调爷陆。从某种意义上说,调节性政策是对某些人。团体、某些产业或某些领域的行为进行限制,而受益的是全社会。
㈦ 建筑业税率降至9%是在哪号文件说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提到的!
㈧ 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的税金是如何调整的
调整为3.41%。
㈨ 增值税税率下调后,工程造价该如何计算和调整
工程造价计算公式调整为: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9%),其中9%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新税率从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黑龙江省调整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增值税税率从10%调整为9%。
(9)建筑工程税金10调整文件扩展阅读:
增值税由10%调整为9%的作用:
不单是降低了增值税税率,衍生的其他隐形利益也会提高企业收益,比如附加税税费会相应降低,企业纳税额会相应下降,在同等营业额的情况下,企业利润会增加,起到为企业减负的作用。
计算案例:
税率调整前,如一个建筑业企业工程税前造价3000万元,工程造价=3000万×(1+10%)=3300万,增值税税额为3000万×10%=300万;实施新政后,工程税前造价3000万,工程造价=3000万×(1+9%)=3270万,其增值税税额为3000万×9%=270万;新政实施后节约税金30万元,税金相比之前的300万元而言降低了10%。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 黑龙江:建设工程计价公式调整增值税税率从10%
㈩ 水利工程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结算怎么调整签合同时是10%的税,结算时国家调整税率为9%
这个问题要看合同约定(与纳税义务时间有关)、双方的议价能力和沟通情况。
最直接的办法:参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规定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以及建筑工程所在省份的造价文件,文件中的相关系数都会更新,请按照政策进行。
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合同约定方面:不是说签合同时10%税率,现在调整了,所有的计价都跟着调,要分时间。一部分税率选择哪个,要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个时间点与合同约定的何时提供服务、何时应该收款有关。
A.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付款日期的,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通常工程款都是按进度分段给,在2019年4月1日之前的付款日期所对应的工程量,按10%计算,之后的按9% 。
B.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此情况下按9% 。
C.垫资提供建筑服务,验收后分期付款方式的,虽然工程已竣工验收,但仍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D.提供建筑服务过程中或之后收到款项的,即收到工程进度款时,为收到工程进度款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在2019年4月1日之前的收到款所对应的工程量,按10%计算,之后的按9%。
E.先开具发票的,优先级最高,按照发票开具的工程量所属时间段计算。
双方议价能力:发包方通常强势,很可能要求计算一个不含税金额,增值税按9% ,更强势的会按照原含税价÷(1+10%)×(1+9%)来进行结算。如果承包方强势,可以按照含税价不变的方式进行,即收取的款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