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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取费地区级别划分标准

发布时间:2021-08-15 20:48:20

Ⅰ 怎样区分建筑安装工程的取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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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筑工程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确定的,每个省都有这个标准,不同类别的取费费率都有规定的。
取费是指按照各省预算定额子目小计各分项工艺程序定额基价后,参照取费标准依次乘以相关系数得到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项目的过程。土建定额大部分是以直接工程费用为基数进行计取的,而安装工程中多数以人工费为基数进行计取。例如:如果某工程土建定额直接费为100元,乘以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假设1%系数)、企业管理费(1.5%)、规费(0.5%)、利润(2%)等,即得到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分别为1元、1.5元、0.5元、2元。此过程即为取费。

Ⅱ 建筑工程等级划分标准

土建工程有一类、二类、三类、装饰工程为四类

Ⅲ 怎样区分建筑安装工程的取费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工程是怎样区分

一、怎样区分:

按照建筑工程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确定的,每个省都有这个标准,不同类别的取费费率都有规定的。

取费是指按照各省预算定额子目小计各分项工艺程序定额基价后,参照取费标准依次乘以相关系数得到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项目的过程。

土建定额大部分是以直接工程费用为基数进行计取的,而安装工程中多数以人工费为基数进行计取。

例如:如果某工程土建定额直接费为100元,乘以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假设1%系数)、企业管理费(1.5%)、规费(0.5%)、利润(2%)等,即得到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分别为1元、1.5元、0.5元、2元。此过程即为取费。

二、区分一类、二类、三类工程:

按建筑工程进行分类,可分为以下四个类型的工程:

1、一类工程

(1)跨度30m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9000m2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10T/H以上或蒸发量3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30层以上多层建筑。

(4)跨度30m以上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12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6)高度100m以上的烟囱。高度60m以上或容积100m3以上的水塔。容积4000m3以上的池类。

2、二类工程

(1)跨度30m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6000m2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6.5T/H以上或蒸发量2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16层以上多层建筑。

(4)跨度30m以内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8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内的体育场。

(6)高度100m以内的烟囱。高度60m以内或容积100m3以内的水塔。容积3000m3以上的池类。

3、三类工程

(1)跨度24m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m2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上或蒸发量1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上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

(5)高度50m以内的烟囱。高度40m以内或容积50m3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m3以上的池类。

(6)栈桥、砼贮仓、料斗。

4、四类工程

(1)跨度18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内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内或蒸发量10T/H以内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内的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内的公共建筑。

(5)高度3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25米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米以内的池类。

(6)运动场、砼挡土墙、围墙、保坎、砖、石挡土墙。

(3)建筑工程取费地区级别划分标准扩展阅读:

装饰工程标准

1、一类工程

每平方米(装饰建筑面积)定额直接费(含未计价材料费)1600元以上的装

饰工程;外墙面各种幕墙、石材干挂工程。

2、二类工程

每平方米(装饰建筑面积)定额直接费(含未计价材料费)1000元以上的装

饰工程;外墙面二次块料面层单项装饰工程。

3、三类工程

每平方米(装饰建筑面积)定额直接费(含未计价材料费)500元以上的装

饰工程。

4、四类工程

独立承包的各类单项装饰工程,每平方米(装饰建筑面积)定额直接费(含未计价

材料费)500元以下的装饰工程;家庭装饰工程。

工程造价中取费类别一般有哪些标准

工程造价中的间接费等费用,是以直接费(或其中的人工费)为基础,乘以统一规定的取费标准来计算的。

有综合单价(管理费、利润)、专业工程(各宗措施费、规费等)、工程总价取费;这三个里面还分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等;各种费率还分上限值、下限值、中限制等。各种费率的取值是多少,具体看各工程的标书或合同的情况而定。

(4)建筑工程取费地区级别划分标准扩展阅读:

建筑工程费用标准中费用标准适用范围:

1、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厂区道路等建筑工程。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土石方(含厂区道路土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等工程项目

3、桩基础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现场灌注桩和预制桩的工程项目。

Ⅳ 取费的工程类别划分、费用标准及说明

一、建筑工程费用标准
(一)费用标准适用范围
1.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厂区道路等建筑工程。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土石方(含厂区道路土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等工程项目。
3.桩基础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现场灌注桩和预制桩的工程项目。
(二)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包工包料)
1.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用标准。
(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1.一般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2.桩基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1)现场混凝土灌注桩为桩基础一类工程。
(2)预制混凝土桩为桩基础二类工程。
3.接层工程的工程类别划分:在计算檐口高度和层数时,连同原建筑物一并计算。
4.斜通廊以最高檐口高度,按单层厂房标准划分。
(四)工程类别使用说明
1.以单位工程为类别划分单位,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2.一个单位工程有几种工程类型组成时,符合其中较高工程类别指标部分的面积若不低于工程总面积的50%,该工程可全部按该指标确定工程类别;若低于50%,但该部分面积又大于1500㎡,则可按其不同工程类别分别计算。
3.高度系指从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的高度(有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顶面标高)。
4.跨度系指结构设计定位轴线的距离,多跨建筑物按主跨的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5.面积系指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的建筑面积。
6.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不计算层数。
7.超出屋面封闭的楼梯出口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瞭望台,小于标准层30%的,不计算高度、层数。
8.面积大于标准层50%且层高在2.2m及以上的地下室,计算层数。面积小于标准层50%或层高不足2.2m的地下室,不计算层数。
9.公共建筑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设置的非生产性建筑物,如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医院、商店、车站、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独立车库等以及相类似的工程,除此以外均为其他民用建筑。
10.对有声、光、超净、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面积超过总建筑面积的50%时,建筑工程类别可按对应标准提高一类核定。
二、安装工程费用标准
(一)费用标准适用范围
安装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包括:机械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安装、工艺管道、给排水、采暖、燃气、通风空调、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工艺金属结构、炉窑砌筑、热力设备安装、化学工业设备安装、非标设备制作工程以及上述工程的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二)安装工程费用标准(包工包料)。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
1.一类工程:
(1)台重35t及其以上的各类机械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以及自动、半自动或程控机床,引进设备。
(2)自动、半自动电梯,输送设备以及起重质量50t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及相应的轨道安装。
(3)净化、超净、恒温和集中空调设备及其空调系统。
(4)自动化控制装置和仪表安装工程。
(5)砌体总实物量在50m3及以上的炉窖、塔、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
(6)热力设备(蒸发量10t/h以上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
(7)1000kV?A以上的变配电设备。
(8)化工制药和炼油装置。
(9)各种压力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10)煤气发生炉、制氧设备、制冷量231.6kW?h以上的制冷设备、高中压空气压缩机、污水处理设备及其配套的气柜、储罐、冷却塔等。
(11)焊口有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工艺管道、热力管网、煤气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及厂区(室外)电缆敷设工程。
(12)附属于本类型工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和调试及刷油、绝热、防腐蚀等工程。
(13)一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给排水及消防等工程。
2.二类工程:
(1)台重35t以下的各类机械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
(2)小型杂物电梯,起重质量50t以下的起重设备及相应的轨道安装。
(3)蒸发量10t/h及其以下的低压锅炉安装。
(4)1000kV?A及其以下的变配电设备。
(5)工艺金属结构,一般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6)焊口无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工艺管道、热力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
(7)共用天线安装和调试。
(8)低压空气压缩机,乙炔发生设备,各类泵,供热(换热)装置以及制冷量231.6kW?h及其以下的制冷设备。
(9)附属于本类型工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和调试及刷油、绝热、防腐蚀等工程。
(10)砌体总实物量在20m3及以上的炉窖、塔、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
(11)二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给排水等工程。
3.三类工程:
(1)除一、二类工程以外均为三类工程。
(2)三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给排水等工程。
说明:上述单位工程中同时安装两台或两台以上不同类型的热力设备、制冷设备、变配电设备以及空气压缩机等,均按其中较高类型费用标准计算。
三、市政工程费用标准
(一)费用标准适用范围
1.市政工程土石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用标准:适用于市政工程各专业的所有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挖桩孔、箱涵挖土、开路槽、挖工作坑;不包括隧道工程土石方)、拆除项目、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项目。
2.一般市政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桥梁、涵洞、过街人行地道、隧道(含其土石方工程)、燃气、集中供热工程、市政给水、排水以及上述工程相关的通用项目。
3.道路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适用于城市市政道路及其相关的通用项目。
4.路灯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路灯工程及其相关的通用项目。
(二)市政工程费用标准(包工包料)
1、市政工程土石方、大型机械—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用标准。
2.一般市政工程费用标准。
3. 道路工程费用标准。
4. 路灯工程费用标准。
四、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
(一)费用标准适用范围
本费率与《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二)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
五、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

Ⅵ 工程预算取费 怎么定 一类 二类

按照建筑工程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确定的,每个省都有这个标准,不同类别的取费费率都有规定的。

取费是按照各省预算定额子目小计各分项工艺程序定额基价后,参照取费标准依次乘以相关系数得到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项目的过程。

土建定额大部分是以直接工程费用为基数进行计取的,而安装工程中多数以人工费为基数进行计取。

例如:如果某工程土建定额直接费为100元,乘以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假设1%系数)、企业管理费(1.5%)、规费(0.5%)、利润(2%)等,即得到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分别为1元、1.5元、0.5元、2元。此过程即为取费。

1、一类工程

(1)跨度30m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9000m2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10T/H以上或蒸发量3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30层以上多层建筑。

(4)跨度30m以上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12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6)高度100m以上的烟囱。高度60m以上或容积100m3以上的水塔。容积4000m3以上的池类。

2、二类工程

(1)跨度30m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6000m2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6.5T/H以上或蒸发量2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16层以上多层建筑。

(4)跨度30m以内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8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内的体育场。

(6)高度100m以内的烟囱。高度60m以内或容积100m3以内的水塔。容积3000m3以上的池类。

(6)建筑工程取费地区级别划分标准扩展阅读:

建筑工程费用标准中费用标准适用范围:

1、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厂区道路等建筑工程。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土石方(含厂区道路土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等工程项目。

3、桩基础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现场灌注桩和预制桩的工程项目。

Ⅶ [建筑]建筑工程中通常提到的四类取费是相当于几级取费呢 详细

建筑工程中通常提到的四类取费是相当于几级取费呢 一、取费标准划分方法的比较 我国没有全国统一的取费标准,各项费用的费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测算制订。各地在制订取费标准时,都是将其划分成几个档次,但划分的方法并不相同。以下对现行的取费标准划分方法作一简单的比较,以便探索一种较为理想的划分方法 (一)按企业行政隶属等级划分 这是一种使用较为普遍的划分方法,是根据建筑企业的行政隶属等级,将取费标准划分成市级、县区级、镇乡级等不同的档次。企业的行政隶属等级越高,费率越高,反之,等级越低,费率越低。一般来说,行政隶属等级高的企业,其规模较大,管理机构也较庞大,管理费支出也较多。按企业行政隶属等级来划分取费标准,是与这种现状相一致的。这是一种对国营大中型建筑企业较为有利的划分方法。但这种划分方法与工程的结构类别相脱节,计算间接费时只考虑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而不考虑工程的结构和技术复杂程度,其结果是企业按其行政隶属等级选择取费标准,同一个工程,由隶属等级不同的企业来施工,其造价不相同。因此,等级低的企业想方设法提高其企业等级,而等级高的企业则可通过向等级低的企业转包工程坐收取费级差。 (二)按企业技术资质等级划分 这也是一种使用较为普遍的划分方法,是根据企业的技术资质等级,将取费标准划分成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甲级、乙级、丙级、丁级)等不同的档次。企业的技术资质等级越高,费率越高,反之,等级越低,费率越低。各地在按这种方法划分取费标准时,需同时规定按企业的施工经历(年限)、年产值、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金拥有量等条件。一般地说,行政隶属等级高的企业,其技术资质等级也相应高一些,因此,这种划分方法对企业的影响,与第一种方法是大体相同的,也是一种对国营大中型建筑企业较为有利的划分方法。这种划分方法同样与工程的结构类别相脱节,同样不考虑工程的结构和技术复杂程度,企业按其技术资质等级选择取费标准,同一个工程,由技术资质等级不同的企业来施工,其造价不相同。 (三)按工程结构类别划分 这是一种近年来出现的使用尚不普遍的划分方法,是根据工程的结构类别,将取费标准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等不同的档次。工程的结构类别越高,费 率越高,反之,类别越低,费率越低。在按这种方法划分取费标准时,需要同时规定工程结构类别的分类标准,一般可按工程结构、高度、跨度和施工技术复杂程度来划分工程的结构类别。这种划分方法,考虑到工程的结构和技术复杂程度,考虑到施工企业在承建不同结构类别的工程时需要耗费的不同的管理费支出。这种划分方法与企业本身的等级(包括行政隶属等级和技术资质等级)相脱节,企业按工程的结构类别选择取费标准,同一个工程,不论由哪一等级的企业来施工,其造价是相同的。在这种情况下,等级不同的企业在转包工程时不能再收取级别差。这种划分方法,对管理机构庞大的大中型企业是不利的,如果这些企业承包结构类别较低的工程,就只能执行较低的费率,因而容易出现管理费用超支。 (四)按工程结构类别和企业技术资质等级划分 这种方法是将上述第二和第三两种划分方法相结合而形成的方法。实行这种划分方法,需同时规定工程结构类别的分类标准和企业技术资质等级的分级标准。这种划分方法,同时考虑工程结构类别和企业技术资质等级两个条件,考虑较为全面,但和前三种划分方法相比较,费率较多,显得较为复杂。附表一就是某省施工管理费定额的实例。 从表一可知,企业按工程结构类别和企业技术资质等级两个条件选择取费标准。同一个工程,如由不同等级的企业来承建,其施工管理费费率是不同的,因而其造价也不相同。这一特点与第二种划分方法是一致的。对某一等级的企业来说,承建不同类别的工程,又会因结构类别的不同而碰到两个档次的费率。这一特点与第三种划分方法是一致 二、取费标准划分方法的选择 长期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主管部门,出于不同的考虑,采用上述不同的划分方法,并且将取费标准作为法令性的指标在本地区执行。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今天,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有必要选择最佳的取费标准划分方法 笔者以为,最佳的取费标准划分方法应该符合如下要求: 1、符合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规定商品价值量的原则; 2、符合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商品价格的原则; 3、符合同一产品同一价格的原则; 4、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 以这些要求来分析上述四种划分方法,可知在采用第一、第二和第四种划分方法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不同等级的企业在承包同一工程时选用不同的费率,这是为了在政策上向大中型建筑企业倾斜,以补偿其较高的费用支出。但这样做的结果,实际上是按个别劳动的时间耗费来计价,违背了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规 定商品价值量的原则;这样做的结果,使同一个工程出现不同的价格,违背了同一产品同一价格的原则;这样做的结果,使不同等级的企业站在不同的起跑线上,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因此,这三种划分方法不符合上述要求,因而不是最佳的划分方法。与此相反,第三种划分方法,即按工程结构类别划分的方法,却能满足这些要求。建筑经济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最近发表了不少文章,较为集中地主张采用第三种方法。笔者同意这些主张,但认为有必要作如下补充说明。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随着生产资料价格的放开,建筑产品价格的市场调节已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在社会主义大市场体系中,建筑产品价格也必然要放开,也必然要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从这一原则来分析,目前采用的各种划分方法,包括较为理想的第三种方法都不能满足其要求。因为目前采用的各种划分方法,都是按照法令性指标来制订的。作为一种指导性的、供参考的指标其费率应该有一种适当的幅度,以供使用时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竞争能力来加以选择,使取费标准成为竞争性的标准。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当前“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计价方法改革思路。 建设工程类别到底是分四类,还是分三类?土建、装饰、市政、园林的分类标准各是什么?取费标准又是多少?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分四类分别为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特殊建筑 、构筑物 二、1、土建指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及相对定额、土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屋面工程。 2、装饰部分包括楼地面工程、门窗工程、墙体工程、天棚工程 3、市政则是国家或者国家为主投资的公共建设工程中的道路、桥梁等工程。 4、园林工程则是国家园林部分的改建、新建、扩建工程等内容。 三、取费标准: 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_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_其余符合表中的缺救嘶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_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_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_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_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_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_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_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_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_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附表一:工程类别划分 工程类别划分 一、 建筑工程 工程类别 划分标准 一类 1、 25 层以上的房屋建筑 2、 高度75m 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工业建筑≥75m、民用建筑≥85m 3、单体建筑物 3.1 工业建筑:单层≥5,000 ㎡、多层≥10,000 ㎡ 3.2 民用建筑:居住≥25,000 ㎡、共用≥20,000 ㎡ 4、单跨跨度:单层≥24m、多层≥12 m 5、车库:层数≥5、面积≥20,000 ㎡ 6、冷库:容积≥5,000 ㎡ 7、锅炉房:蒸发量t/n≥50 二类 1、 12 层以上的房屋建筑 2、 高度50m 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2.1 工业建筑: 单层≥12m、多层≥24m 2.2 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 3、单体建筑物面积 3.1 工业建筑:单层≥3,000 ㎡、多层≥7,000 ㎡ 3.2 民用建筑:居住≥15,000 ㎡、共用≥12,000 ㎡ 4、单跨跨度:单层≥18m、多层≥9m 5、车库:层数≥3、面积≥15,000 ㎡ 6、冷库:容积≥1,000 ㎡ 7、锅炉房:蒸发量t/n≥10 8、变电所:变压器容量KVA≥1,000 三类 1、 12 层以下的房屋建筑 2、 高度50m 以下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2.1 工业建筑: 单层<12m、多层<24m 2.2 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 3、单体建筑物面积 3.1 工业建筑:单层<3,000 ㎡、多层<7,000 ㎡ 3.2 民用建筑:居住<15,000 ㎡、共用<12,000 ㎡ 4、单跨跨度:单层<18m、多层<9m 5、车库:层数<3、面积<15,000 ㎡ 6、冷库:容积<1,000 ㎡ 7、锅炉房:蒸发量t/n<10 8、变电所:变压器容量KVA<1,000 二、 安装工程 工程类别 划分标准 一类 1、 电压35 千伏以上变配电装置和架空线路或电缆敷设工程 2、 单炉蒸发量在10 吨/小时以上的散装锅炉安装及其相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工程 3、 砌体总实物量在50 立方米以上的炉窑、塔、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 4、 最大管径600 毫米,管网总长度5,000 米及以上的室外金属管网工程 5、 运行速度在1.0 米/秒及以上的电梯,电扶梯分部安装工程 6、 容积在3,000 立方米及以上的气罐,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贮罐 7、 压力容器的现场组焊安装 8、 单台重量10 吨或组装总重50 吨(其中最大单件重须10 吨及以上)及以上的设备安装 9、 金属重量100 吨/台及以上的容器、工业炉、专业炉的现场制作及安装工程 二类 1、 电压6 或10 千伏变配电装置和架空线路或电缆敷高工程 2、 单炉蒸发量在4 吨/小时及以上的锅炉安装及其相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工程 3、 砌体总实物量在20 立方米以上的炉窑、塔器、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 4、 最大管径200-600 的室外金属管网 5、 一类工程以外的电梯、小型杂物货梯的安装工程 6、 单个容积在3000 立方米以下的气缸、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贮缸、碳钢贮缸 7、 单台重量10 吨或组装总重50 吨以下的设备安装 8、金属重量100 吨以下的容器、工业炉、专业炉的制作安装 三类 1、 单炉蒸发量在4 吨/小时以下的锅炉安装及其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工程 2、 砌体总实物量在20 立方米以下的炉窑、塔器、设备砌筑工程或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 3、 最大管径200 毫米以下的室外管网工程 4、 一、二类工程以外的工程项 三、 市政工程 工程类别 划分标准 一类 1、 截面净宽度9 米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2、 道路工程:六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并有绿化分隔带的非机动车道的高级路面工程 3、 排水工程:(1)渠道工程:管网总长3,000 米、最大管道直径 1, 200 毫米且长度150 米及以上工程;(2)渠箱工程:箱体外形最大宽度8 米及以上工程 4、 污水处理能力每日20 万吨及以上的工程 5、 桥涵工程:三层或桥面最高高度18 米及以上立交桥:单孔跨径40 米及以上工程:总长200 米以上工程 6、 管道外径630 毫米及以上的燃气工程 7、 管网总长2,000 米、最大管道直径1,000 毫米且其长度100 米及以上的给水工程 8、 水厂日生产能力10 万吨及以上的工程 二类 1、 截面净宽度7 米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2、 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工程 3、 排水工程:(1)渠道工程:管网总长2,000 米、最大管道直径 1,000 毫米且长度100 米及以上工程: (2)渠箱工程:箱体外形最大宽度4 米及以上工程 4、 污水处理能力每日10 万吨及以上的工程 5、 桥涵工程:单孔跨径20 米及以上工程:总长100 米及以上工程 6、 管道外径325 毫米及以上的燃气工程 7、 管网总长1,600 米、最大管道直径600 毫米且其长度100 米及以上的给水工程 8、 水厂日生产能力2,000 吨及以上的工程 9、 电压6 千伏、10 千伏变配电装置和路灯杆高23 米及以上的工程 三类 1、 截面净宽度7 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 2、 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下混凝土、沥青路面的道路工程 3、 排水工程:(1)渠道工程:管网总长2,000 米、最大管道直径 1,000 毫米且长度100 米及以下工程: (2)渠箱工程:箱体外形最大宽度4 米及以上工程 4、 污水处理能力每日10 万吨及以下的工程 5、 桥涵工程:单孔跨径20 米及以下工程:总长100 米以下工程 6、 管道外径325 毫米及以上的燃气工程 7、 管网总长1,600 米、最大管道直径600 毫米且其长度100 米以下的给水工程 8、 水厂日生产能力2,000 吨以下的工程 9、 砌筑沟渠工程 10、 路灯杆高23 米以下的工程 四、 园林绿化工程 工程类别 划分标准 一类 1、 单项建筑面积6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2、 高度21 米及以上的仿古塔 3、 高度9 米及以下的重檐牌楼、牌坊 4、 25,000 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 5、 缩景模仿工程 6、 堆砌英石山50 吨及以上或景石150 吨及以上或塑9 米高及以上的假石山 7、 单条分车绿化带宽度5 米、道路种植面积12,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8、 二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 米、道路种植面积12,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9、 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20 米、道路种植面积6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0、 公园绿化面积3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1、 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1,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2、 天台花园绿化面积500 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3、 其他绿化累计面积2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二类 1、 单项建筑面积3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2、 高度15 米及以上的仿古塔 3、 高度9 米及以下的重檐牌楼、牌坊 4、 20,000 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 5、 景区园桥和园林小品、园林艺术性围墙(带琉璃瓦顶、琉璃花窗或景门、景窗) 6、 堆砌英石山20 吨及以上或景石80 吨及以上或塑6 米高及以上的假石山 7、 单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5 米、道路种植面积1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8、 二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 米、道路种植面积8,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9、 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15 米、道路种植面积4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0、 公园绿化面积2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1、 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 800 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2、 天台花园绿化面积300 平方米及以上绿化工程 13、 其他绿化累计面积1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三类 1、 单项建筑面积300 平方米及以下的园林建筑工程 2、 高度15 米及以下的仿古塔 3、 高度9 米及以下的单檐牌楼、牌坊 4、 20,000 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 5、 庭院园桥和园林小品、园路工程 6、 堆砌英石山20 吨以下或景石80 吨以下或塑6 米高以下的假石山 7、 单条分车绿化带宽度5、道路种植面积10,000 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8、 二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 米、道路种植面积8,000 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9、 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15 米、道路种植面积40,000 平方米及以下的绿化工程 10、 公园绿化面积20,000 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11、 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800 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12、 天台花园绿化面积300 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13、 其它绿化累计面积10,000 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14、 园林一般围墙、围栏,高筑花槽、花池,道路断面仅有人行道路树木的绿化工程

Ⅷ 建筑工程中通常提到的四类取费是相当于几级取费呢

我不懂这个 这个是我网上收来的呢 我希望能对你有帮助呢 一、取费标准划分方法的比较
我国没有全国统一的取费标准,各项费用的费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测算制订。各地在制订取费标准时,都是将其划分成几个档次,但划分的方法并不相同。以下对现行的取费标准划分方法作一简单的比较,以便探索一种较为理想的划分方法
(一)按企业行政隶属等级划分
这是一种使用较为普遍的划分方法,是根据建筑企业的行政隶属等级,将取费标准划分成市级、县区级、镇乡级等不同的档次。企业的行政隶属等级越高,费率越高,反之,等级越低,费率越低。一般来说,行政隶属等级高的企业,其规模较大,管理机构也较庞大,管理费支出也较多。按企业行政隶属等级来划分取费标准,是与这种现状相一致的。这是一种对国营大中型建筑企业较为有利的划分方法。但这种划分方法与工程的结构类别相脱节,计算间接费时只考虑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而不考虑工程的结构和技术复杂程度,其结果是企业按其行政隶属等级选择取费标准,同一个工程,由隶属等级不同的企业来施工,其造价不相同。因此,等级低的企业想方设法提高其企业等级,而等级高的企业则可通过向等级低的企业转包工程坐收取费级差。
(二)按企业技术资质等级划分
这也是一种使用较为普遍的划分方法,是根据企业的技术资质等级,将取费标准划分成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甲级、乙级、丙级、丁级)等不同的档次。企业的技术资质等级越高,费率越高,反之,等级越低,费率越低。各地在按这种方法划分取费标准时,需同时规定按企业的施工经历(年限)、年产值、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金拥有量等条件。一般地说,行政隶属等级高的企业,其技术资质等级也相应高一些,因此,这种划分方法对企业的影响,与第一种方法是大体相同的,也是一种对国营大中型建筑企业较为有利的划分方法。这种划分方法同样与工程的结构类别相脱节,同样不考虑工程的结构和技术复杂程度,企业按其技术资质等级选择取费标准,同一个工程,由技术资质等级不同的企业来施工,其造价不相同。
(三)按工程结构类别划分
这是一种近年来出现的使用尚不普遍的划分方法,是根据工程的结构类别,将取费标准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等不同的档次。工程的结构类别越高,费率越高,反之,类别越低,费率越低。在按这种方法划分取费标准时,需要同时规定工程结构类别的分类标准,一般可按工程结构、高度、跨度和施工技术复杂程度来划分工程的结构类别。这种划分方法,考虑到工程的结构和技术复杂程度,考虑到施工企业在承建不同结构类别的工程时需要耗费的不同的管理费支出。这种划分方法与企业本身的等级(包括行政隶属等级和技术资质等级)相脱节,企业按工程的结构类别选择取费标准,同一个工程,不论由哪一等级的企业来施工,其造价是相同的。在这种情况下,等级不同的企业在转包工程时不能再收取级别差。这种划分方法,对管理机构庞大的大中型企业是不利的,如果这些企业承包结构类别较低的工程,就只能执行较低的费率,因而容易出现管理费用超支。
(四)按工程结构类别和企业技术资质等级划分
这种方法是将上述第二和第三两种划分方法相结合而形成的方法。实行这种划分方法,需同时规定工程结构类别的分类标准和企业技术资质等级的分级标准。这种划分方法,同时考虑工程结构类别和企业技术资质等级两个条件,考虑较为全面,但和前三种划分方法相比较,费率较多,显得较为复杂。附表一就是某省施工管理费定额的实例。
从表一可知,企业按工程结构类别和企业技术资质等级两个条件选择取费标准。同一个工程,如由不同等级的企业来承建,其施工管理费费率是不同的,因而其造价也不相同。这一特点与第二种划分方法是一致的。对某一等级的企业来说,承建不同类别的工程,又会因结构类别的不同而碰到两个档次的费率。这一特点与第三种划分方法是一致
二、取费标准划分方法的选择
长期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主管部门,出于不同的考虑,采用上述不同的划分方法,并且将取费标准作为法令性的指标在本地区执行。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今天,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有必要选择最佳的取费标准划分方法
笔者以为,最佳的取费标准划分方法应该符合如下要求:
1、符合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规定商品价值量的原则;
2、符合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商品价格的原则;
3、符合同一产品同一价格的原则;
4、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
以这些要求来分析上述四种划分方法,可知在采用第一、第二和第四种划分方法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不同等级的企业在承包同一工程时选用不同的费率,这是为了在政策上向大中型建筑企业倾斜,以补偿其较高的费用支出。但这样做的结果,实际上是按个别劳动的时间耗费来计价,违背了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规定商品价值量的原则;这样做的结果,使同一个工程出现不同的价格,违背了同一产品同一价格的原则;这样做的结果,使不同等级的企业站在不同的起跑线上,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因此,这三种划分方法不符合上述要求,因而不是最佳的划分方法。与此相反,第三种划分方法,即按工程结构类别划分的方法,却能满足这些要求。建筑经济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最近发表了不少文章,较为集中地主张采用第三种方法。笔者同意这些主张,但认为有必要作如下补充说明。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随着生产资料价格的放开,建筑产品价格的市场调节已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在社会主义大市场体系中,建筑产品价格也必然要放开,也必然要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从这一原则来分析,目前采用的各种划分方法,包括较为理想的第三种方法都不能满足其要求。因为目前采用的各种划分方法,都是按照法令性指标来制订的。作为一种指导性的、供参考的指标其费率应该有一种适当的幅度,以供使用时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竞争能力来加以选择,使取费标准成为竞争性的标准。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当前“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计价方法改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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