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筑工程审计时限
目前尚未见到法规对建筑工程审计规定了时限。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工程质保期内结束对工程造价的咨询工作,如果质保期过去后,仍然拖欠施工方的工程款,则构成建设方的合同违约。而建筑工程的财务决算审计是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办理的财务决算、移交资产进行的审计,审计时间由建设主管部门自行决定;如果相关规定应当对工程进行审计,而主管部门未予安排,则主管部门构成失职。
供参考。
Ⅱ 建筑工程竣工审计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具体时间是多少天, 急急急!!
竣工后1月内提交竣工结算书,审计时间是2个月内完成。
Ⅲ 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时间限制
这个主要看合同是如何规定的,一切按照合同的规定来,一般情况下合同都规定有造价审定时间,如果对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来,那就是对方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理方式提起诉讼。
Ⅳ 关于竣工决算审计时限的相关规定
以后签合同注意,要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过了审计时限,不出审计报告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结算价款,这样发包人就不敢拖了。否则,你的要求不会获得支持。
Ⅳ 关于工程结算资料提交至工程审计结束有没有时间限制
有时间要求的。这不是单纯的对工程审计进行时间限制,而是对竣工结算审查进行限制,结算审查当然包括了工程审计工作。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文件,文件规定了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
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1、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500万元以下,审查时间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500万元-2000万元,审查时间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2000万元-5000万元,审查时间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审查时间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5、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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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审计质量的基本要求
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是指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的优劣程度。从广义角度看,它是指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的总体质量,包括相应的管理工作质量和业务工作质量。
从狭义角度讲,它是指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的质量,包括审计准备、实施、报告等一系列过程的工作效果及达到审计目的的程度。本文的工程结算审计质量侧重于狭义理解,即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质量。
工程结算审计质量的基本要求(或者衡量标准),概括地讲就是应当符合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关的准则和规范。从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过程来看,其基本要求具体包括审计方案、审计行为和审计报告三个方面:
第一,审计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审计方案是基于审计目标确定的关于审计实施的计划,包括审计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及最终要达到的目标。编制审计方案应当充分考虑重要性和谨慎性。审计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决定了审计项目能否高质量地完成,最终决定了审计目标能否实现。
第二,审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工程结算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必须按照准则的要求,深入地调查、规范地取证、严谨地判断,并认真编制工作底稿。审计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直接影响着审计结果的有效性和审计质量高低。
第三,审计报告是否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工程结算审计报告,作为审计结果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否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将直接影响审计结果的利用效果和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
要保证工程结算审计质量,就需要实施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控制,即通过一定的策略和措施,努力保证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的质量符合其基本要求。
Ⅵ 法律规定竣工决算审计应该是多长时间
500万元以下工程竣工是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500万元-2000万元工程竣工是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2000万元-5000万元 工程竣工是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5000万元以上 工程竣工是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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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关于决算批复的主要内容
第二十条 主管部门、财政部批复项目决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批复确认项目决算完成投资、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资金来源及到位构成,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等。
2、根据管理需要批复确认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等。
3、批复确认项目结余资金、决算评审审减资金,并明确处理要求。
项目结余资金的交回时限。按照财政部有关基本建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处理,即应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交回国库。项目决算批复时,应确认是否已按规定交回,未交回的,应在批复文件中要求其限时缴回,并指出其未按规定及时交回问题。
项目决算确认的项目概算内评审审减投资,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其中审减的财政资金按要求交回国库;决算审核确认的项目概算内审增投资,存在资金缺口的,要求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尽快落实资金来源。
4、批复项目结余资金和审减投资中应上缴中央总金库的资金,在决算批复后30日内,由主管部门负责上缴。上缴的方式如下:
对应缴回的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请主管部门及时将结余调整计划报财政部,并相应进行账务核销。
对应缴回的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请主管部门由一级预算单位统一将资金汇总后上缴中央总金库。
上缴时填写汇款单,“收款人全称”栏填写“财政部”,“账号”栏填“170001”,“汇入行名称”栏填“国家金库总库”,“用途”栏填应冲减的支出功能分类、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名称及编码。
上述工作完成以后,将汇款单印送财政部(部门预算管理对口司局、经济建设司)备查。
5、要求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复及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手续,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更好地发挥项目投资效益。
6、批复披露项目建设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时限要求。
7、决算批复文件涉及需交回财政资金的,应当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二十一条 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应对项目决算批复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
Ⅶ 建筑工程审计国家有没有规定审计时间限定
目前尚未见到法规对建筑工程审计规定了时限。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工程质保期内结束对工程造价的咨询工作,如果质保期过去后,仍然拖欠施工方的工程款,则构成建设方的合同违约。而建筑工程的财务决算审计是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财务决算、移交资产进行的审计,审计时间由建设主管部门自行决定;如果相关规定应当对工程进行审计,而主管部门未予安排,则主管部门构成失职。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