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报建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相对来说,报建的过程不算复杂,但是需要报建的计划还是比较多的,其中包括:该工程项目部名称(立项审批通过文件中可查)、建设地点(指工程所在地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以及当年投资额(指建设单位的资金文件)、工程规模(指工程概况)、工程项目部的开启、竣工时间、发包情况(填写承包单位名称)以及工程筹建情况。
具体的报建流程
第一步,由该工程项目部的建造单位,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到指定的报建单位领取报建登记表,有些地点的报建单位是当地的建设行政总监部门,有些则是指定授权的机构。
第二步,根据记录的格式以及该工程项目部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注意必须要确保计划的准确性。
第三步,将填好的报建登记表提交给建设单位主管审核,并在相应的地方签字盖章。
第四步,向报建部门提交签好文字的登记表、立项审批通过的文件、项目规划许可证、允许用该土地的证明文件、建设单位允许投资的许可证文件以及资金证明文件。
第五步,报建部门会对于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则签署建设提案,并将登记表发表还给建设单位,报建的过程就算走完了,建设单位可以开始进入施工图的审核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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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建筑工程项目的报建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程序: 1)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到市交易中心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2) 按报建表的内容如实填写,盖上项目法人公章后报送市交易中心。 3)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文、资信证明、建设用地证明、.规划审批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连同报建表同时提交。 4) 属于试桩建设工程项目,须办理试桩登记手续。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应及时到市交易中心进行补充登记o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办理变更手续。 1、建设项目报建登记 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其建筑面积达到1000m2 的建设工程或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构筑物工程、市政工程及装饰工程)应办理工程项目的报建手续。 工作内容:填报《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需带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使用合法证明文件;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六联单或审计报告);
⑶ 工程报建程序有哪些
1、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
2、按照登记表内容及要求仔细填写登记表。
3、将登记表报送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4、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登记表并交验立项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投资许可证及资金证明。
5、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代理机构审核签署意见后,发还建设单位项目登记表,进入施工图文件审查程序。
报建需要以下资料:
1、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等。
2、如果是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需要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施工公开招标审批表、监理公开招标审批表等。
3、如果是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需要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企业证明以及营业执照等。
⑷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报建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报建的具体流程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 (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 、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 10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一)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
1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
4 、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 、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 、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9 、施工许可申请表;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 7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 、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 、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 、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2 、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3 、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14 、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⑸ 项目建设需要哪些审批,流程是什么
一、项目建设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对项目进行审批。
二、审批流程如下:
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发改委。
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商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市发改委予以批复。
对属上级发展计划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转报。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5)国家投资建筑工程报建流程扩展阅读:
项目建设审批需要准备的材料:
1、书面申请(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
2、提供资金落实证明(银行出示的资金证明)。
3、土地使用权证明。
4、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
5、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明)。
6、项目地形图。
7、项目建设投资概算。
⑹ 建筑工程详细流程
对于一个工程建设项目来说,从开始到结束,所要经历的流程如下:
一、策划决策阶段
决策阶段,又称为建设前期工作阶段,主要包括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项工作内容。
1.项目建议书
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编报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最初阶段的工作。其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建设项目,以便在一个确定的地区或部门内,以自然资源和市场预测为基础,选择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2.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对项目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是否可行所进行的科学分析和论证。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须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勘察设计阶段
1.勘察过程:
复杂工程分为初勘和详勘两个阶段。为设计提供实际依据。
2.设计过程:
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对于大型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在初步设计之后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是设计的第一步,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动时,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项目被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三、建设准备阶段
建设准备阶段主要内容包括:组建项目法人、征地、拆迁、“三通一平”乃至“七通一平”;组织材料、设备订货;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委托工程监理;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招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按规定作好施工准备,具备开工条件后,建设单位申请开工,进入施工安装阶段。
四、施工阶段
建设工程具备了开工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项目新开工时间,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时间而定。不需开槽的以正式打桩作为开工时间。铁路、公路、水库等以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作为正式开工时间。
五、生产准备阶段
对于生产性建设项目,在其竣工投产前,建设单位应适时地组织专门班子或机构,有计划地做好生产准备工作,包括招收、培训生产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落实原材料供应;组建生产管理机构,健全生产规章制度等。生产准备是由建设阶段转入经营的一项重要工作。
六、竣工验收阶段
工程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步骤,也是建设项目转入生产和使用的标志。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项目正式投入使用。
七、考核评价阶段
建设项目后评价是工程项目竣工投产、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在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技术活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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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报建的手续是什么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
二、按登记表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
三、将登记表报送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四、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登记表并交验立项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投资许可证及资金证明。
五、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代理机构审核签署意见后,发还建设单位项目登记表,进入施工图文件审查程序。
报建内容主要有: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开工、竣工日期、发包方式、工程筹建情况。
工程项目报建有关事项
一、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没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特殊单位或个人的,应当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注册信息,并由省监督平台赋予建设单位临时代码,作为办理项目报建、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的依据。
二、个人建房需要通过省监督平台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手续,但没有项目立项或批准文件的,可以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作为依据。
非国有投资且依法允许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没有立项或批准文件的,可以由建设单位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工程规模及内容、投资主体、投资总额以及资金来源等事项)并加盖公章上传省监督平台后,由住建主管部门直接赋予代码。
三、报建信息要求的发包内容及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由建设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涉及到邀请招标、直接发包或自行招标的,无需提供项目审批部门的核准意见书。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报建环节不审核上述招投标事项。
四、工程项目确定报建编号后,实施过程中存在工程规模及内容、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及构成、发包内容及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事项变更的,建设单位无需申请修改已报建信息。
建设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监管以及业务办理的需要,在后续的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中,通过相应信息系统按照变更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信息。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报建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项目报建有关事项的通知
⑻ 什么是工程报建手续
工程报建手续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
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的行为。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权机构领取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
二、按登记表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
三、将登记表报送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四、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登记表;并交验立项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投资许可证及资金证明。
五、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代理机构审核签署意见后,发还建设单位项目登记表,进入施工图文件审查程序。
一、报建程序:
1、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2、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3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当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办理报建手续。
其他建设项目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建手续。
二、报建内容主要有: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投资规模;
(4)资金来源;
(5)当年投资额;
(6)工程规模;
(7)开工、竣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