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可以直接发放给民工吗
一般情况是不可以的。
建设单位和农民工之间不存在直接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从理论上来讲,建设单位是没有义务支付民工工资的,必须将钱拨付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按合同发放民工工资。
目前,许多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政府主管部门往往希望建设单位能够拿出钱来支付农民工工资。但即使建设单位愿意支付,也必须按流程走,首先要施工单位和农民工之间完成工资结算,然后施工单位确定需要支付的金额,出具相应的借款证明,然后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由建设单位将钱交付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发放民工工资。
如果施工单位拒绝借款发放工资或者未结清工资,那就会很麻烦。因为没有足够的依据,建设单位一般也会拒绝直接支付,因为无论怎么说,建设单位出钱发放工资,这笔钱性质上来说是属于施工单位借款,必须得到施工单位承认或者是法院(劳动仲裁)的判决书才能入账,而且以后会引起许多后续问题。
㈡ 建筑施工企业员工工资发放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用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预防和治理无故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3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法律法规和档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规范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公司)用工行为和工资发放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用工
(一)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将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组织成立批文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当地劳动监察机构备案。
如建筑工程经过分包,施工企业必须将每次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组织成立批文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双方的合同(协议)一并报送。
如工程项目实行劳务分包或施工企业用工通过有资质的建筑劳务公司派遣管理,施工企业必须将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公司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成立批文复印件(加盖公章)报送当地劳动监察机构备案。
(二)施工企业用工必须依法与工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建立《建筑施工企业用工花名册》。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将劳动合同和《建筑施工企业用工花名册》报当地劳动监察机构备案。
如工程项目实行劳务分包或施工企业用工通过有资质的建筑劳务公司派遣管理,书面劳动合同和《建筑施工企业用工花名册》由劳务公司负责签订和造册(加盖建筑劳务公司印章),由施工企业或建筑劳务公司负责报送。
起重工、电焊工、电工、架子工等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公司)在《建筑施工企业用工花名册》上注明,并报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加盖建筑施工企业或建筑劳务公司印章)。
(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公司)必须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建筑施工企业用工花名册》和新增民工的劳动合同报送当地劳动监察机构备查,并说明用工增减情况。
二、工资发放
(一)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公司)应依法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员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监察机构。
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它工资支付内容。
(二)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公司)必须将工资直接发放给职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它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发放工资后,应立即公示。
(三)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公司)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人月工资发放表》和相关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财务印章)报送当地劳动监察机构备案。《建筑施工企业工人月工资发放表》上的名单必须与当月报送的《建筑施工企业用工花名册》一致。
三、《没有拖欠克扣工资行为证明》的办理
(一)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建设单位元、建筑施工企业分别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工程建设单位元应提供的材料:
(1)要求出具《没有拖欠克扣工资行为证明》的申请书;
(2)办理人的单位委托书及办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4)工人工资保障金交费凭证(复印件);
(5)工程款支付凭证(复印件);
(6)建筑施工企业出具的没有拖欠工程款的证明。
2、建筑施工企业应提供的材料:
(1)要求出具《没有拖欠克扣工资行为证明》的申请书;
(2)办理人的单位委托书及办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4)工人工资保障金交费凭证(复印件);
(5)按本通知要求报送《建筑施工企业用工花名册》和《建筑施工企业工人月工资发放表》等材料时,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所有回执;
(6)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
(二)办理
1、对工程建设单位元,劳动监察机构自接收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审查合格,出具《没有因拖欠工程款而致使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明》;如提交材料不齐全,则要求补齐材料后再予审查。
2、对建筑施工单位,劳动监察机构自接收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
(1)材料审查合格且没有发现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张贴公示,公示期限15天。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出具《没有拖欠克扣工资行为证明》。
(2)材料审查不合格,则要求补齐材料并经审查合格后再予公示。
(3)在公示期内有拖欠克扣工资行为投诉举报的,待处理结束后再予出具证明。调查处理投诉举报时限,按受理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案件程序规定执行。
四、责任
(一)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公司)不按本通知要求报送有关材料,或瞒报数据,出具伪证的,由劳动监察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用人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劳动监察机构不启动出具《没有拖欠克扣工资行为证明》的工作程序:
1、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公司)不按本通知要求报送《建筑施工企业用工花名册》和《建筑施工企业工人月工资发放表》等材料,或瞒报数据,出具伪证的;
2、有举报投诉,或通过其它途径发现并查实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公司)有拖欠克扣工人工资行为,或拖欠克扣工人工资案件尚未结案的;
3、工人与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公司)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未裁决的;
4、因工程建设单位元拖欠工程款致使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公司)拖欠工人工资行为发生的。
㈢ 建筑领域工人工资发放是什么流程
这要看你参加的是什么样的工程队了,现在的工程一般都是几包下来的,工程队的领头人在接活之前都会对工程项目总体进行大致的了解,包括项目的承包、代理、费用的结算等等,按照我的了解,现在的工程中工人工资的结算一般不会超过一周,工资的来源大部分是由工人所在工程队的负责人发,至于工程队负责人和工程项目承包方之间的结算就另说了
㈣ 工地上的工资是怎样发放的
1、各单位发工资的形式不一样,一般工地上都是以现金方式,但也有部分发工资卡。
2、这个也发上个月工资是比较正常的一种现象,因为工资中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工资,另一部分是考核奖金,一般本月考核是以上月情况来考核的,所以会出现本月发上月工资。
3、一个季度发一次工资、或者半年发一次,或者若干个月发一次都属正常现象,项目部因为验工或者其他什么原因资金紧张,没钱发工资。
4、一般项目部是可以借钱的,只要你找到项目经理说清楚正当理由,一般的项目经理会考虑职工的情绪会借的,借多少酌情而定,并非200,借三五千也属正常现象。
5、一个工程干完,公司会合理安排到其他中标项目。具体地点看中标项目地点。
6、工程干完后想在本地另找一个项目干,如果公司在本地没有中标的项目的话,就不能在本地另找项目干,除非辞职去本地的另外项目部所属公司。
7、工程在一个地方有一个或者几个工程项目或者没有工程并不能说明公司的规模形式大小,全国这么大,很多公司包括中铁这些比较大的公司都不能保证在某个城市会有项目或者多个项目。
8、招聘广告一般来说是确实招聘,但是虚假成分较多,可以先联系,自己辨别。如果没有熟人的话,最好还是别进小公司小单位。
9、园林工程是多与少并不能见得能不能去干,首先园林工程就算多也需要中标的单位干,你必须进入中标单位后才能去干,(如果园林工程多,中标单位就会缺少园林工程人手,你可以联系,看是否可进入)。
10、园林工程其实跟污染并没多大的关系,主要取决于一个城市的发展和规划。
㈤ 急求建筑企业或者建筑劳务企业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或方法
一、施工队伍的选择
施工队的技术水平、素质将直接影响到本项目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及现场各方面管理形象。一般项目部将根据以下几点进行选择:
1、项目部首先选择现阶段在公司施工的、表现较好的、技术能力强的施工队伍、施工专业班组。
2、其次项目部也将从社会上优先选用。同时凡是在社会上选择的施工队伍,必须先行对其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及其他一些实质因数考察,并向公司工程管理部上报该队伍的有关情况,经审批后方能使用,该施工队如果是从其他项目部辞退的,一般不得使用。
二、项目部的劳动力使用、管理
1、项目部根据进度计划和实际需要,选用施工队,尽力让职工能多劳多得,激发工人的劳动情绪。
2、项目部对劳动力的管理一般遵循项目部管好施工队,施工队管好班组职工,同时项目部享有和行使劳动用工自主权,自主决定用工的时间、条件、方式和数量,自主决定用工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劳务人员等。
3、项目部使用的劳务施工队都必须签订劳务合同,职工签订责任书。
4、项目部依据劳务合同,国家的施工规范等对劳务施工队进行考核(详见各班组奖罚措施及考核有关制度)。
5、所有职工身体必须健康,必须持有身份证,不得使用童工,不得招零散人员,职工家属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三、劳动分配
1、项目部根据劳动承包合同及完成情况按月进度支付施工队工资或生活费。同时,项目部支付施工队工资及奖金,建立在进度、质量、安全、节约、文明施工的基础上支付。
2、施工队向工人进行分配实现工资制,并根据其个人表现对考核结果进行浮动。
3、所有支付的工资或生活费都应有职工亲笔签名的工资表作依据,不得由班组长一人支取。以保证工资能发放到每一位职工手中。
四、劳动承包合同和责任书
a)劳动承包合同由项目部根据工程需要及实际情况牵头,并上报公司审批,统一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
b)职工责任书的签订必须由职工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否则一经查实,马上清退。
㈥ 有关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工资怎么发放是准确的
有日结、月结或工程结束一起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