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三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哪方签字时间为准
日期应该全部单位都是一天,同时参加的验收才可能验收通过,少一方都不信,就算签字的时候有一方第二天才签,他也要签同时参与验收的那天
㈡ 建筑工程报建时间
建筑工程报建是在到发改委项目立项审批后就可以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审。
㈢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中的报建日期是指什么
报建日期是指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的日期。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实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的行为。
㈣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合同施工日期早于发证日期问题
不用更正.合同施工日期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约定的动工计划日期,在正常进度的情况下的日期,但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有问题不能按计划好的日期完成审批程序得到批文时,这一合同日期就会顺延,相差几个月都有可能.但此一合同日期与行政审批的内容不是一回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如何约定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一、开工日期的约定
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一般为工期开始计算的相对日期。如开工日期基本已确定,并按此日期做开工准备的,则应约定具体的开工日期;如开工日期尚未确定,则合同约定时应注明,“具体以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甲方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开工令发出的日期并非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应当还有7日的准备期。
建设工程开工时间一般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确认的时间为准。但如果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确认的开工时间并不具备开工条件时,如早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确认的开工时间,则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确定的开工时间作为建设工程开工时间;又如发包人签发《开工报告》后,迟延向承包人提交施工资料、施工场地,则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实际提交施工资料、施工场地的时间计算。
二、竣工日期的约定
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一般为承包人完成工程的相对日期或绝对日期。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竣工日期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通用条款中约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但实践中发包人为了规避风险,往往会要求对竣工日期做特别的约定,具体表现在:
1.竣工日期,特别约定为建设工程档案的备案日期。
2.竣工日期,特别约定为竣工验收后再维修整改完成的日期。
3.竣工日期,特别约定为竣工验收后物业公司再行验收整改合格的日期。
4.竣工日期,特别约定为可能在承包工程范围外的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等各部单位或分部验收完成的日期。
如某住宅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及质量合格,需符合三个条件:(1)工程通过质监站参与的竣工验收,质量合格;(2)乙方竣工资料齐全,并办理城建档案馆归档备案手续,取得备案回执;(3)业主入住前通过物业管理公司的验收,直至最后取得甲方、监理、物业管理、施工四方签字盖章的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如此约定无疑增加了承包人的义务。承包人在签订对竣工日期有特别约定的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工期的合理性、可操作性;不要为了接工程而草率签下难以履行的合同,而造成被发包人巨额索赔的不利局面。
三、完工日期的约定
对于一个项目,建设单位分包给多家施工单位施工的,竣工验收可能受其他单位施工影响;所以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中应明确约定,施工单位完工后提交竣工验收日视为竣工日期,而不受整个项目竣工验收日期的影响。
如××商业大厦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之后,甲乙方又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对未完工程的工期作了约定;但其中对未完工程量及部分项目整改范围没有作出详细约定,仅约定“乙方确保2006年5月10日完成尚未完成的工程量以及部分项目的整改,交付工程并签订工程交付协议。如延期日罚二万”。实际承包人完成后提请发包人验收,但发包人拒绝验收;承包人起诉发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后,发包人以未完工程工期延误为由提起反诉,甚至主张另请承包人对未完工程施工,并赔偿工期违约金。该案件承包人因为未约定明确的未完
工程范围、未办理完工验收手续而处于被动局面。所以在约定完工日期时,应特别注意约定办理完工验收的程序或工程己完工但非己方原因无法办理竣工验收时,应注意及时办理完工验收手续。
㈤ 建筑工程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日期应该在混凝土抗压报告日期之后填写还是之前
当然是之前。先要进行隐蔽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浇筑混凝土,浇筑混凝土的同时制作混凝土试块,试块养护28天(或根据特殊需要养护3天、7天等)后才会压试块做试验。
㈥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竣工结算报告提交后,应在多少个工作日内得到审计的通知
财政部、原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结算书后28天内进行审核。
《合同法》第279条规定:“工程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日期如何确认
这位伙计你的理解还是有问题啊。而且你认可的回答也是错误的。
二建教材我没看过。根据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件:以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为竣工日期,但根据最高法关于建筑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中规定第十四条:以通过验收之日为竣工日期。
实际竣工的时候按照程序:乙方向监理提出验收申请;总监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预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到位后,由监理方向建设单位提交正式验收申请,并提交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方组织正式竣工验收。正式验收要叫齐五大主体代表,还必须要请质监站监督验收程序。也就是说从乙方提交验收申请到正式验收,快则两三天,慢则一个星期。验收合格时间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间怎么可能是同一个时间呢。如果乙方把关系处的比较好,甲方对工期要求又不是那么苛刻,合同也不涉及工期奖罚问题,那竣工时间怎么填还是很好达成一致,让各方都满意的。
如果甲方对工期要求苛刻,合同又明确了工期奖罚条款,那这一条就会引起很大的争议,因为这能差出很多的钱,不过对施工单位来说,能不罚款就算不赖了,至于奖励那钱可不是好拿的。
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双方对质量有争议拿到第三方鉴定,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视做工期顺延。我理解应以委托鉴定时间为竣工时间。
至于答题,我帮人答的是以1月5日为竣工日期,应对乙方进行工期罚款。可我看网上的标准答案说是以28号为竣工日期,应予以工期奖励。今年我要分够了就算了,要是正好差几分我就要提出查卷申诉。
㈧ 建筑工程图纸会审的时间有没有明确规定就是图纸会审的表格,日期是填写开工前还是什么时候审填写什么时候
图纸会审时间填写会审当天时间即可,图纸会审时间应注明—年—月—日。
图纸会检后应有施工图会检记录,其中应标明:工程名称为所在工程名称,图纸中应注明。工程编号为所在工程名称,图纸中应注明。表号为图纸会检表的表号,登记所用。图纸卷册名称为所审图纸的卷册名称,图纸中应注明。
图纸卷册编号为所审图纸的卷册编号,图纸中应注明。主持人此处为监理人员签名,主持。时间为图纸会审时间,应注明—年—月—日;地点为图纸会审场所。参加人员为所有参与人员,包括工程各参建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与会人员。
(8)建筑工程审核报告日期扩展阅读:
建筑工程图纸会审要求规定:
1、建筑工程建施图有正立面图、剖立面图、楼梯剖面图,这些图有工程立面尺寸信息;建施平面图、结施平面图上,也标有本层标高;梁表中,有梁表面标高。
2、当梁分别支承在剪力墙和柱边时,检查梁中心线是否与轴线平行或重合,检查梁宽有无突出墙或柱外,若有,应提交设计处理。
3、检查女儿墙砼压顶的坡向是否朝内;检查砖墙下有梁否;结构平面中的梁,在梁表中是否全标出了配筋情况;检查主梁的高度有无低于次梁高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