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地板房用电规范
长和宽均以K为模数(即1K=1.82m),高度:以P为模数,(1P=0.895m),层数一般为1-3层。长度:按K数延伸组合;宽度:2K(3.79m)、3K(5.61m)、4K(7.43m)、5K(9.25m);
高度:斜顶标准规格为单层3P(2.69m)、双层6P(5.37m);平顶标准规格为单层3P+290(2.98m)、双层6.5P+290(6.12m)。
1、不要任意或试图拆卸任何一个螺丝及部件。
2、室内地坪需高于室外50mm,室外应修好排水沟。
3、非专业人员不得改变板房任何结构。
4、楼面每平方米的荷载值不得大于合同所规定的静载、荷载准值。
5、请不要在室内使用明火炉具。
6、请勿在楼上跳跃、奔跑。
7、使用门窗时请轻推轻关。
8、对于容易被腐蚀的钢构件要定期进行除锈、刷漆、翻新等维护工作。
9、不提倡用户在户外在活动房内设置厨房,如必须设置在活动房屋内,请安装好抽油烟机设备,且火源离墙体不得小于50cm。
10、不提倡用户在活动房内设置卫生间,如必须设置在活动房屋内,请做好防腐、防水措施。
(1)建筑工程临时板房用电规定扩展阅读
1、活动房为一种新型的轻钢组合板房,在材质和钢构合理的搭配下。可以达到非常好的的安全作用,具体的数据是7级以上强震和12级台风抵抗作用,而这是一般房屋难以做到的。故在一些地震灾区被广泛的应用,如这次的汶川和日本。
㈡ 施工现场临建房临电要求
1、临时用电工程应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和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配电线路:
(1)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2)导线截面应满足计算负荷要求和末端电压偏移 5%的要求;
(3)电缆配线应采用有专用保护线的电缆;
(4)架空线路的导线截面一般场所不得小于100m㎡(钢线)或16 m㎡(铝线),跨越公路、河道和在电力线路挡距内不得小于16 m㎡(钢线)或25 m㎡铝线;
(5)配电线路至配电装置的电源进线必须做固定连接,严禁做活动连接;
(6)配电线路的绝缘电阴值不得小于1000ΩW;
(7)配电线路不得承受人为附加的非自然力。
3、施工现场采用配电线路架空敷设:
(1)采用专用电线杆,电线杆应坚固和绝缘良好;
(2)线杆挡距不小于35m,挡距内无接头;
(3)线间距不小于0.3m;
(4)架空高度不小于距地面4m,距机动车道6m;距暂设工程顶端2.5m;距广播通讯线路1m;距0.4KV交叉电力线路1.2m;距10LV交叉电力线路2.5m;
(5)相序排列,用单横担架设时为L1、N、L2、L3、PE;当双横担架设时,上层横 为L1、L2、L3下层横担为L1、N、PE。
4、施工现场用电缆敷设:
(1)电缆敷设采用直埋地或架空,严禁沿地面明设;
(2)埋地敷设深度不小于0.6m,并须覆盖硬质保护层,穿越建(构)筑物、道路及易受损伤场所时,须另加保护套瓷;
(3)架空敷设时应采用沿墙或电杆绝缘固定,电缆的最大弧垂处距地不得小于2.5m;
(4)电缆接头盒应设置于地面以上,并能防水、防尘、防腐和防机械损伤;
(5)在建工程内的临时电缆的敷设高度不得小于1.8m。
5、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负荷线:
(1)应采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2)电缆的防护性能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
(3)电缆芯线中有用作保护接零的黄/绿双色绝缘线;
(4)敷设应不受介质腐蚀和机械损伤;
(5)电缆无中间接头和扭结。
6、施工现场用三相互线接零保护系统的保护线要求:
(1)保护线(PE线)的统一标志为黄/绿双色绝缘导线;
(2)PE线应自专用变压器,发电机中性点处或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进处的零线(N线)上引出;
(3)PE线的截面应不小于所对应的工作零线截面,并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与电气设备相接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的多股绝缘铜线。
㈢ 建筑工地临时用电有什么要求
建筑工地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要求,内容较多,参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 临时用电管理
3.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3.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l 现场勘测;
2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 进行负荷计算; 4 选择变压器;
5 设计配电系统: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3)设计接地装置; 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 设计防雷装置; 7 确定防护措施;
8 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1.3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
3.1.4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1.5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1.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l.4、3.1.5的规定。
3.2 电工及用电人员
3.2.1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2.2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2.3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车转;
2 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4 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3.3 安全技术档案
3.3.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 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 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7 定期检(复)查表;
8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3.3.2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3.3 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㈣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基本要求:
1、临时用电应由项目工程师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电工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操作。
2、施工现场配电应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布置,本供电系统采用TN—S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分离接地系统,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中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
3、每个电气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线路标志要分明,线头引出要整洁,各电箱要有门有锁,做到防雨防潮的要求,采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配电室必须做到“四防和一通”的要求,确保防火、防潮湿、防水、防动物和保持通风良好,室内应备有绝缘设备,还应备有匹配的电气灭火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等安全用具。
5、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6、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和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7、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
8、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9、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办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10、建立巡回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11、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配、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12、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4)建筑工程临时板房用电规定扩展阅读: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设备使用维修:
1、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修、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4、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5、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6、各种电气箱的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代替。
㈤ 建筑施工临时用电规范要求有哪些
建筑施工临时用电规范要求如下
一、有关人员的要求: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甲方到场。
2、有关人员应做到如下几点:
(1)、必须持证上岗,有安全用电责任感和对工作负责的精神,操作中要装得安全,拆得彻底,修得及时,用得正确。
(2)、团结互助协作,有集体意识,服从管理。
(3)、及时清除隐患,勤检查,勤维修,勤宣传。
3、用电人员应做到如下几点:
(1)、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检查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停用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发现问题应立即拉闸断电,及时报告解决。
二、用电线缆的安全措施:
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2、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距不得小于30cm,架空线的最大弧垂直处与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4m。
3、架空导线选择不仅要进行负荷计算,还须考虑其机械强度确定,以保持其最小截面为限定条件。
(1)、保护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和熔断器。
(2)保护零线作为接零保护的专用线,必须独用,不能他用,电缆要用五芯线。
(3)保护零线除了从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引出外,在任何地方不得与工作零线有电气连接。
(4)保护零线的截面积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
(5)重复接地必须接在保护零线上。工作零线不能加重复接地。
(6)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处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及末端做重复接地。
4、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三、配电箱,开关箱的安全措施:
1、配电箱,开关箱的材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大于1.5mm。
(2)、配电箱内的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
2、配电箱,开关箱内部开关电器安装要求。
(1)、箱内电器安装按左大右小,大容量的控制开关,熔断器在左面,右面安装小容量的开关电器。
(2)、箱内所有的开关电器应安装端正,牢固,不得有任何松动,歪斜。
(3)、配电箱,开关箱及其内部开关电器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均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用标准的黄/绿双色线,并通过专用的接线端子板连接,与工作零线区别。
3、配电箱,开关箱导线进出口处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内应采用绝缘导线,其性能要良好,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导电部分。
(2)、配电箱,开关箱内应采用铜线,保护零线采用绝缘铜线。
4、配电箱,开关箱制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必须有门锁。
(2)、端子板放在箱体内配电板下部或箱内底侧边,并分别标明“N”,“PE”。
5、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面安装高度在1.3~1.5米间。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其下底面安装高度在0.6~1.0米间。
6、禁止将配电箱,开关箱置于地面并随意拖拉。
7、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专箱专用,不得随意另引接其他零时用电设备。
8、配电箱,开关箱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维修。
四、现场照明安全措施:
1、照明开关箱(板)中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都必须作保护接零,所有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2、照明开关箱(板)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3、照明线路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才能进入照明器,不得直接进入照明器。
4、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
五、防灾、防爆、防雷措施 :
1、本工程由于使用塔吊可借其作为防雷设施,塔吊接地必须与主建筑的公共接地可靠连接,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对于没有塔吊的工程其高耸金属物架凡≥20米(如脚手架、上料井架)必须安装避雷针(2米)并做好重复接地其电阻不得大于10Ω,以防雷击伤人。
2、所有易燃、易暴及强腐蚀性物品必须加强管理,不得存储、放置在配电箱、开关箱、常用电机具附近。
3、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重要电器旁必须配备ABC类型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以防电器着火能及时扑灭。
六、其它相关措施: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完善合理安全施工用电管理制度,建立可行的经济“奖罚制度”,并将安全用电责任逐项逐条落实到人,以便日常工作时查询。
2、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必须执行公司相关的机电设备、机具和线路安装用电检查验收和使用管理规定,未经相关部门和人员检查验收的所有机电设备、机具、和临时安装线路不得善自使用。并建立相关的检查、维修、和用电变更制度,做好所有相关验收、检查、安装、修改、维护记录并收入安全管理资料。
拓展资料: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凡属于临时性用电,用电单位或个人应向供电所办理申请手续,经同意双方签订供用电协议并装设计量表计后方可用电。
2、凡属临时性用电,均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和短路、过载保护,在雷电频繁地区还应装设浪涌保护。
3、临时用电如需架设线路,则应符合《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4、临时性用电不得转供电。用电结束,供电所应拆除临时用电装置,不允许将临时用电直接转为正式用电。
5、供电所对临时性用电的管理应纳入具体责任人的工作考核。管理责任人应加强对其检查和巡逻。
6、临时性客户的内部线路应符合装置标准,并可靠固定;移动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具备可靠接地,电源线应用完好的绝缘电线,不允许使用破损的电线和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网络—临时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