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简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实施阶段监理的工作要点有哪些
施工阶段应注意节能图纸及变更审查、节能材料把关、节能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和节能工程验收4个环节。
(1)工程施工所依据的节能设计图纸必须经过审图机构审查,节能设计变更也要经过审图机构同意。
(2)节能材料把关,主要有三个方面:外观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和进场材料复验。复验项目应按照GB50411 等规范执行。
(3)节能施工质量过程控制的方法主要有:一是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施工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二是应加强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质量验收。
(4)节能验收应该进行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和实体检验,合格后再进行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⑵ 如何做好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
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能仅仅停留工程施工合同执行监督应提倡监理工作服务性采取监帮结合原则努力提高监理工作预见性指导性发挥监理员管理技术特业主施工单位协调发展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要做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必须握几面:
1.握住监理工作原则性问题
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哪些问题属于原则性问题呢第直接影响工程质量问题原则性问题;第二存重安全隐患问题原则性问题
2.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项目机构
1)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控制管理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三内容三内容投资控制基础进度控制条件质量控制核
2)建立工合理、职责明确项目监理机构工程项目监理效坏与监理机构组建着密切关系必须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工程特点工程点周围环境予综合考虑强力、完善项目监理机构除应总监外组员要精干并且业务水平较高工合理职责明确例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现场善于发现问题并及解决问题缺习惯记监理志或发监理通知单使监理工作记录;自设计单位善于理解设计意图勤于书写疏于实际操作于施工知甚少要求总监根据各同专业特配其同工作内容明确其职责范围并其专业薄弱处予弥补完善其工作使监理机构总体监理水平保持较高水准
3.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任务
施工阶段工程设计意图实现并形工程实体阶段形工程产品质量工程项目使用价值重要阶段施工阶段工程项目质量控制重点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文件及关规程规范质量要求标准做工程项目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规格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核查其原始凭证、检测报告、质量证明文件等确认其质量合格;检查合格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绝允许用于工程;检查施工机械、机具完性;检查施工质量特别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质量;做质量签证工作行使质量监督权否决权;质量安全协调协助业主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4.讲究监理工作灵性
监理程往往现问题:
1)进场原材料送检结没赶工期施工单位坚持使用业主工程代表暗示担保、讲情
2)主体没验收施工单位经业主同意进行道工序施工
3)竣工验收未经监理同意业主通知级质监部门验收等等
些问题通都与业主关处理容易形矛盾协调些问题要脑筋、灵处理避免问题搞僵易处理经验所解决:
第事先预防解决类问题工前工作议监理要明确提要求监理工作程序告知业主施工单位充取理解支持
第二遇问题处理要冷静让业主监理真实意着想工程质量关减轻业主代表逆反理取业主代表信任
第三做名业主参谋定期或定期与业主起研究协商工程项目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盒安全管理工作关事宜
⑶ 地面建筑节能监理质量控制关键点有哪些
1、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设备。
2、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
2.1、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2、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2.3、对材料和设备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及各章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2.4、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等。
⑷ 建筑节能施工监理控制要点有哪些
施工阶段应注意节能图纸及变更审查、节能材料把关、节能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和节能工程验收4个环节。(1)工程施工所依据的节能设计图纸必须经过审图机构审查,节能设计变更也要经过审图机构同意。(2)节能材料把关,主要有三个方面:外观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和进场材料复验。复验项目应按照GB50411 等规范执行。(3)节能施工质量过程控制的方法主要有:一是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施工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二是应加强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质量验收。(4)节能验收应该进行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和实体检验,合格后再进行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⑸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
1、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
3、工程地点:
4、建设规模: m2
5、建设投资: 万元
6、结构类型:
7、勘察单位:
8、设计单位:
9、施工单位:
10、监理单位:
11、质量监督:
12、开、竣工日期:
2、编制目的
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将监理内容具体化、详细化、深入化,使之成为可实际操作的实施细则,进而按计划全面有效地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
3、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xxx”中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墙体节能、幕墙节能、门窗节能、屋面节能、地面节能、采暖节能、通风与空调节能、配电与照明节能、监测与控制节能子分部施工质量的监理检查验收。
4、管理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本细则的编制,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工程监理机构组织实施,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具体执行。
5、质量安全执行标准
5. 1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5. 2 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 3 GB50210—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5. 4 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 5 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 6 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 .7 200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 8 《福建省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5. 9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质【2006】192号)
5. 10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5. 11 本工程设计施工图。
5.12 现行有关质量安全验收规范、标准
5.13 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5. 1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主要内容
6.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由专监审查、总监审批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签署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监理参加施工单位对从事建筑节能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的旁听;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具备施工条件。进行建筑节能监理细则的交底等。
6.2对于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组织甲方和施工单位进行验收确认;
6.3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6.4检查建筑节能工程的承担施工企业的资质;以及现场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6.5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6.6熟悉合同文件、图纸、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
6.7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形成相应的记录。
6.8对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并按照规定见证取样送检,审批A8《建筑材料报审表》。
6.9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砂浆、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当未给出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6.10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
6.11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管理体系。
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7.1 墙体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7.1.1 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监理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7.1.2 墙体节能工程应按照节能规范第4.1.4的要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2)、监理要点
7.1.3根据施工图纸,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第4节的要求进行监理。
7.1.4严格核查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7.1.5核查用于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7.1.6要求对墙体节能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7.1.7检查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的基层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办理隐蔽验收记录。
7.1.8检查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办理隐蔽验收记录。
7.1.9检查内容:见GB50411--2007,第4节的4.1.4条内容。
7.1.10检查方法:直观鉴别或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隐蔽验收记录,用2M靠尺、塞尺、观察、拉线尺量检查。
7.1.11检查数量:见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4.2.1条至4.2.15条和GB50300—2001系相关规范规定。
7.1.12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和A7《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验收不合格,签返相关文件。
7. 2、幕墙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7.2.1 附着于主体结构上的隔汽层、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
7.2.2 在幕墙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7.2.3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按照节能验收规范第5.1.4条内容进行隐蔽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7.2.4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保护措施;
2)、监理要点
7..2.5根据施工图纸,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第4节的要求进行监理。
7.2.6严格核查用于幕墙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7.2.7核查用于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7.2.8要求对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等进场时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7.2.9检查幕墙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密封条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对接严密。
7.2.10幕墙工程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断热节点的连接应牢固;隔汽层应完整、严密、位置正确,穿透隔汽层处的节点构造应采取密封措施。
7.2.11检查内容:见GB50411--2007,第5节的5.1.4条内容。
7.2.12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隐蔽验收记录,用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通水试验等。
7.2.13检查数量:见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5.2.1条至5.2.9条和GB50300—2001系相关规范规定。
7.2.14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和A7《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验收不合格,签返相关文件。
7.3、门窗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7.3.1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7.3.2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验收,并形成隐蔽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2)、监理要点
7.3.3核查建筑门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7.3.4检查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7.3.5建筑外门窗应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三性”检测;玻璃应按照规定进行取样送检。
7.3.6检查外窗遮阳设施的性能、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应位置正确、牢固,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7.3.7检查门窗镀膜玻璃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中空玻璃的均压管是否密封处理。
7.3.8检查内容:见GB50411--2007,第6节的6.1.2、6.1.3条内容。
7.3.9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隐蔽验收记录,用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淋水试验等。
7.3.10检查数量:见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6.2.1条至6.2.11条和GB50300—2001系相关规范规定。
7.3.11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门窗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和A7《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验收不合格,签返相关文件。
7.4、屋面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7.4.1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7.4.2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温隔热层受潮、浸泡或受损。
2)、监理要点
7.4.3根据施工图纸,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第7节的要求进行监理。
7.4.4核查用于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7.4.5检查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7.4.6检查屋面的通风隔热架空层,其架空高度、安装方式、通风口位置及尺寸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架空层内不得有杂物。架空面层应完整,不得有断裂和露筋等缺陷。
7.4.7检查采光屋面的安装应牢固,坡度正确,封闭严密,嵌缝处不得渗漏。
7.4.8检查屋面隔汽层位置应符合建设要求,隔汽层应完整、严密。
7.4.9检查内容:见GB50411--2007,第7节的7.1.3条内容。
7.4.10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隐蔽验收记录,用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称重检查、淋水试验等。
7.4.11检查数量:见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7.2.1条至7.2.8条和GB50300—2001系相关规范规定。
7.4.12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屋面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和A7《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验收不合格,签返相关文件。
7.5地面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7.5.1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2)、监理要点
7.5.2根据施工图纸,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第8节的要求进行监理。
7.5.3核查用于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7.5.4检查地面保温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各层的设置和构造做法以及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7.5.5检查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各构造层之间应粘结牢固,缝隙应严密;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的保温措施。
7.5.6对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其节能保温做法不得影响地面排水坡度,保温层不得渗漏。保温层表面防潮层、保护层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7.5.7检查内容:见GB50411--2007,第8节的8.1.3条内容。
7.5.8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隐蔽验收记录,用观察、用长度500mm水平尺检查、尺量检查等。
7.5.9检查数量:见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8.2.1条至8.2.9条和GB50300—2001系相关规范规定。
7.5.10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地面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和A7《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验收不合格,签返相关文件。
7.6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7.6.1空气风幕机的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7.6.2变风量末端装置与风管连接前宜做动作试验,确认运行正常后再封口。
2)、监理要点
7.6.3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按照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2.1条要求的产品对其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
7.6.4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按照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2.2条要求的产品对其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
7.6.5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2.3条要求内容。
7.6.6检查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2.4条要求内容。
7.6.7检查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2.5条要求内容。
7.6.8检查风机盘管机组的安装应符合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2.6条要求内容。
7.6.9通风与空调系统中风机的安装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及进、出口方向应正确,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7.6.10空调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风机盘管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空调冷热水系统中的水力平衡阀、冷(热)量计算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安装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方向应正确,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
7.6.11检查空调风管系统及部件的绝缘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2.10条要求内容。
7.6.12检查空调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的绝缘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2.11条要求内容。
7.6.13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7.6.14检查内容:见GB50411--2007,第10节的内容。
7.6.15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隐蔽验收记录,用观察、试运转检查和进行调试、尺量检查等。
7.6.16检查数量:见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2.1条至10.2.14条和GB50300—2001系相关规范规定。
7.6.17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和A7《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验收不合格,签返相关文件。
7.7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7.7.1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有关规定、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7.7.2照明应进行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率计检测各相负载电流、电压和功率。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2)监理要点
7.7.3根据施工图纸,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第12节的要求进行监理。
7.7.4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12.2.1的内容对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形成记录。
7.7.5检查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表12.2.2的规定。
7.7.6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检查内容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2.2.3要求。
7.7.7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其中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功率密度值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规定。
7.7.8检查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是否按照品字型(三叶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7.7.9检查内容:见GB50411--2007,第12节的内容。
7.6.15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用观察、试运转检查和进行调试、检测等。
7.6.16检查数量:见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2.2.1条至12.2.4条和GB50300—2001系相关规范规定。
7.6.17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和A7《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验收不合格,签返相关文件。
7.8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7.8.1验收具备条件和内容: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结果应合格;以及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应合格;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
(2)检查每个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是否正确;注意查对所含检验批、分项工程有无漏缺,归纳是否完全,或有没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资料是完整,每个验收资料的内容是否有缺漏项,签字是否齐全及符合规定。
(3)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应验收合格,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4)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
(5)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核查和归纳各检验批、分项的验收记录资料,查对其是否完整;注意核对各种资料的内容、数据及验收人员的签字是否规范。
(6)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时应核查的资料内容有:
① 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
② 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
③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④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要时应核查检验批验收记录。
⑤ 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
⑥ 夏热冬冷地区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
⑦ 风管及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⑧ 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漏风量测试记录;
⑨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⑩ 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⑾ 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
⑿其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
7.8.2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自验合格,按照GB50411-2007,填报B.0.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验收不合格,签返相关文件。
7.9 问题及处理
7.9.1 监理工程师每日将监理过程发生的事情记录于《监理日记》中。
7.9.2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等,签发B1《监理通知单》,指令施工单位整改。
7.9.3施工单位整改处理合格后,填报A6《监理通知回复单》。
7.9.4 对需向业主及相关单位说明的事项等,以《监理备忘录》报送相关单位。
7.9.5发生质量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进行处理。
8、进度控制要点
根据监理规划开展各项进度控制工作,尤其是以下工作:
8.1认真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如达不到合同要求,重新修改后再行报批,直达到要求为止。
8.2 检查施工进度情况,通过监理例会,下发监理通知单等监理手段督促施工单位实施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8.3 按照月进度计划进行控制,如施工达不到进度要求,则及时采取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按修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实施。
8.4 协助业主加强各方面管理,对合理的工期延长予以审批。
9、 投资控制要点
根据监理规划开展各项投资控制工作,尤其是以下工作:
9.1 对合同内工作量予以核定,供业主参考。
9.2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合同外工作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只核定工程量,并由业主见证,然后报总监核定后方可上报。由业主负责核定工程单价和总价。
9.3 协助造价组开展各项投资控制工作,尽可能避免因业主违约等原因给施工单位造成索赔条件。
9.4 每月进度款审批必须由总监签字后方可上报于建设单位确认支付。
10、 应用表单
A类表(承包商用表)
A1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A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A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A4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申表
A5 成品、半成品供应单位资质报审单
A6 监理通知回复单 A7 工程报验单
A8 建筑材料报审表 A9 设备选型报审表
A10工程延期报审表 A11工程款支付申报表
A12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 A13费用索赔申请表
A16工程竣工报验单
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
B1 监理通知单 B2 工程暂停令
B3 会议记录 B4 费用索赔审批表
C类表(各方通用表)
C1 工作联系单 C2 工程变更单 C3 监理日记
C4 砼浇筑记录 C5 工程建设监理月报
C6 工程竣工质量问题初验审查表 C7 工程质量评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