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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行业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21-08-17 02:01:10

A. 机械施工安全如何管理,机械出租后,如何加强对工程机械的管理尤其是机械施工安全方面的管理

施工队的工地上主客观因素的干扰性是很强的,在实际租赁活动中,由于工程的多重分包,承租企业往往并非工程的总承包商,因此,在资金到位上存在一定风险。要重点注意下。其实施工一般处在边远地区,离大城市较远,设备维修和配件购买困难。在配件供应上,受地域限制,高质量配件采购往往难以及时实现,劣质配件的采用加大了设备磨损,整机损坏严重,设备带病作业现象普遍存在,加上恶劣的野外施工环境,设备故障率相对较高。此外,由于通常标段施工属于短期行为,很多施工企业在设备配置上缺乏系统性的配套理念,设备随意拼凑,施工质量提升困难。现场人员的繁杂,也给生产和管理带来了难度,安全问题比较突出。我们公司上次去山东工地出差,看到中铁二局引入移动式的手持通信设备,不用布线,采用无线技术随时随地传输现场施工画面. 确实对远程管理工程机械还蛮好的,好像是由维景科技生产的,你网络“手持式现场直播仪”看看。

B. 如何加强建设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此过程中,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为了适应工程建设的发展,也为了提高现代化施工机械的性能和施工品质,工程机械管理问题的研究就应运而生了。工程机械是实施现代化建设工程的重要手段,其特点就是机械化程度高,通用性强,稳定性和可靠性好,同时大型施工机械对施工进度的影响和人身安全的伤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施工机械特别是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只有提高工程机械的安全管理,才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工程机械的正常工作,从而避免对施工建设,监控和管理产生巨大的影响,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汉高机械

C. 操作工程机械时应当注意哪些安全

施 工 机 械
1、 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合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2、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3、工作前应检查:
(1) 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
(2) 油、水、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备;
(3) 安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4) 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
(5) 油温、水温是否达到正常使用温度。
4、 工作中应观察:
(1) 指示灯和仪表、工作和操作机构有无异常;
(2) 工作场地有无异常变化。
5、 工作后应观察:
(1) 工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他故障;
(2) 参照例行保养规定进行例保作业;
(3) 做好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4) 填写好机械运转记录表。
6、驾驶室或操作室内应保持整洁,空调驾驶室必须换鞋并用抹布经常抹拭,保持无灰尘。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7、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室(操作室),要拉上驻车制动闸。坡道上停车时,要用三角木或石块抵住车轮。夜间应有专人看管机械设备。
8、用手柄启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内加油时附近应严禁烟火。
9、柴、汽油机的正常工作温度应保持在60~90O之间,温度在40O以下时不得带负荷工作。
10、对用水冷却的机械,当气温低于0O时,工作后应及时放水,或采取加注防冻液等其他防冻措施,以防冻裂机体。
11、放置电动机的地点必须保持干燥,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品。启动高压电开关及高压电机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
1、 挖掘机作业:
(1) 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 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好支腿,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 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块和杂物除掉。如果土体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方砸下。
(4) 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2、 推土机作业:
(1) 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 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应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
(3) 在垂直边坡的沟槽作业,其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
(4) 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20~30cm间距。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5) 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墙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上部反向倒下。
3、 平地机作业:
(1) 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刮刀和松土器应提起,刮刀不得伸出机侧,速度不得超过20km/h。
(2) 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作业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
(3) 遇到坚硬土质需要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宜使用齿耙翻松坚硬旧路面。
(4) 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入土中。
4、 装载机作业:
(1) 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严禁铲斗载人。
(2) 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在低位。
(3) 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将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衡地推进。如推进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 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 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5、 汽车作业:
(1) 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
(2) 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
(3) 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
(4) 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除必要的随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5) 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
(6) 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应平稳行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
(7) 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6、 压路机作业:
(1) 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
(2) 变换压路机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
(3) 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
(4) 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
(5) 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行走,严禁振动;
(6) 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碾压。

路基工程
第一小节 清理场地
1、 清除的丛草、树木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2、 砍伐树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伐树前,应将周围有碍砍伐作业的灌木和藤条砍除,并选好安全躲避的退路;
(2) 伐树范围内应布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逗留、接近;
(3) 为使树木按预定方向倾倒,要在树木下部倒树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为树干直径的1/4,然后再从剁口上边缘的对面开锯,最后应留2~3cm安全距离;
(4) 在陡坡悬岩处砍伐树木,应有防止树木伐倒后顺坡溜滑和撞落石块伤人的安全措施;在山坡上严禁在同一地段的上下同时作业;
(5) 截锯木料时,三叉马和树干垫撑必须稳固;
(6) 大风、大雾和雨天不得进行伐树作业。
3、 拆除建(构)筑物前,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先将与拆除物有连通的电线、水、气管道切断,并在四周危险区域内围设安全护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拆除工序应由上而下,先外后里,严禁数层同时作业。操作人员应站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部位上工作。对有倒坍危险的结构物应予临时支撑加固。拆除某部位时要防止其他部位发生坍塌。拆除梁柱之前应先拆除其承托的全部结构物,严禁采用掏空、挖切和大面积推倒的拆除方法。
4、 清除淤泥时,应先排除积水,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清淤。当淤泥较深时,可采用人工触探等方法确定具体的承载力,避免机械沉陷。
第二小节 土方工程
7、 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 ,纵向间距不小于3m ;
8、 土方开挖必须按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9、 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0、 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
(2) 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3) 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 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5) 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11、 设有支挡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在考虑分段开挖的同时,应分段修建支挡工程
12、 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上级处理。
13、 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开挖挡墙基槽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施工中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坍方。
14、 在落石与岩堆地段施工,应先清理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再行开挖。其开挖面坡度应按设计进行,坡面上松动石块应边挖边清除。
15、 岩溶地区施工,应认真处理岩溶水的涌出,以免导致突发性的坍陷。泥沼地段施工,应有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人、机下陷。挖出的废土应堆置在合适的地方,以防汛期造成人为的泥石流。
16、 采用人工挑、抬、运土,应检查箩筐、土箕、抬杠、绳索等的牢固程度。
17、 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10m,并严禁车上乘人。车道应有专人维修,悬崖陡壁处应设防护栏杆。
18、 电动蛙式打夯机的电源线必须完好无损,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扶持电缆进行辅助。辅助与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严禁在夯机前方隔机扔电缆和背线拖拉前进。电缆线不应扭结和缠绕,不得夯及电源线,也不得在斜坡上夯打。停用或搬运打夯机时应切断电源。
19、 大型机械进场前,应查清所通过道路、桥梁的净宽和承载力是否足够,否则应先予拓宽和加固。
20、 施工单位应为进场机械提供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机械在停机棚内起动时,必须保持通风;棚内严禁烟火,机械人员必须掌握所备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1、 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为1~1.5m,拉线1.5~2.5m,并视土质决定边坡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示警。
22、 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驾机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23、 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24、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械人员与民工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25、 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水位暴涨、山洪暴发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当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机械运行发生打滑,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亦应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三小节 石方工程
1、 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执行。工地爆破物品的
2、 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3、 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清理。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详加检查,确认完好。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4、 用人力冲击法打松软岩眼时,应清理现场的障碍物。双人、多人冲钎时动作应协调一致。
5、 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立在掌钎人侧面,严禁对面使锤。
6、 机械扩眼,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凿岩机支架要支稳,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宜悬空挂设,工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
7、 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起动。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贮气瓶内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运转中应注意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8、 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更不得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9、 作业人员在保管、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10、 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11、 爆破器材应由专人保管和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路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12、 制作起爆药包(柱),应在专设的加工房或爆破现场的专用棚内进行。棚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导火索要用安全铰钳夹,严禁用牙咬。纸壳雷管应用胶布包扎严密。药卷应用和雷管同样直径的竹、木锥子扎一个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扎口。雷管不得露在药柱外面。加工的起爆药包(柱),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的需要量。
13、 扩药壶时,孔口的碎石、杂物必须清除干净。装药量应随扩壶次数、扩壶的大小和石质而定,不得盲目加大药量。扩烘时,起爆药柱送下孔底后,不得使用炮棍在炮眼内捣插。导火索点燃后,人应迅速远离。严禁采用先点燃导火索再将药柱抛入孔底的危险操作方法。需要多次扩壶时,每次爆破后15min(硝化甘油炸药应经过30min),等孔壁岩石冷却后,方可再次装药扩壶。
14、 超过5m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15、 装炮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2) 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3) 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前,可采用铜和木制长杆处理;
(4) 装好的药包(柱)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掷或冲击;
(5) 不得采用无堵塞爆破(扩壶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16、 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17、 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18、 爆破时,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所列的规定。
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
爆破类型及方法 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最小安全距离
浅眼爆破法 200m
浅眼药壶爆破法 300m
蛇穴爆破 300m
深孔爆破 按设计,不小于200m
深孔药壶爆破 按设计,不小于300m
浅眼眼底扩壶 50m
深孔孔底扩壶 50m
19、 导火索起爆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不得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露天爆破,一人连续点火的导火索根数不得超过10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燃,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多人同时点炮时,每人点炮数应大致相等。必须先点燃信号管,信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人员必须立即撤离。信号管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
20、 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成并过5min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21、 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差不得超过规定值(应控制在0.2欧以内);
(2) 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它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3) 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
(4) 爆破网路的联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联接应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5) 用动力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
(6) 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雷雨季节应采用非电起爆法。
22、 裸露爆破必须保证先爆的药包不致破坏其它药包,否则应用齐发起爆。严禁用石块覆盖裸露药包,不应将炸药包插入石缝中进行爆破,特殊情况使用时,必须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
23、 各种类型的“盲炮”处理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6722-86)有关规定办理。
24、 大型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在征得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门同意后,由成立的现场指挥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大型爆破的安全距离,除考虑个别飞散物的因素外,尚应考虑因爆破引起地震及冲击波对人员、设施及建筑物的影响,按规定经计算后确定安全距离。
25、 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26、 撬动岩石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撬(打)落,严禁上下双重作业,不得将下面撬空使其上部自然坍落。撬棍的高度不宜超过人的肩膀,不得将棍端紧抵腹部,也不得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27、 抬运石块的铁链或绳索应理顺并拴牢,抬运时应同起同落、步调一致。

D. 工程机械管理施工安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有较大的危险性,其中以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最常发生。为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的安全重点是脚手架、基坑支护、施工用电、外用电梯、塔吊、施工机具等。特别要注意的是:
(1)注意劳动保护,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2)注意消防安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周围,严禁吸烟。明火作业不得与易燃易爆作业同时同地进行。
(3)各类施工机械和工具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漏电,各部件和安全防护是否正常完好。正确使用漏电保护器。
(4)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接头不得裸露。
(5)高处作业要穿紧口工作服,穿防滑鞋,戴安全帽,系安全带。遇到大雾、大雨及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特别要注意平台防护、临边防护、洞口防护,交叉作业和攀登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规范,在施工中不得向下投掷物料。
(6)使用垂直运输设备时严禁在龙门架、外用电梯、塔吊塔身上攀爬,塔吊作业中不准作业人员随吊物上下搭吊,以免发生高处坠落。龙门架、井字架运行中禁止穿越和检修。外用电梯禁止超载运行。
(7)土方作业要注意预防坍塌事故和人工挖孔桩伤亡事故。
(8)起重吊装现场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不准起吊不明重量和埋在地下的物体,起重指挥人员不得兼做操作工。
(9)不准站在模板、钢筋上作业。
(10)施工现场入口处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火灾报警标志,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通道口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在重点防火部位设置消防防火标志。

E. 为什么把防止工程机械和运煤车辆的安全风险

一、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一)企业是工程机械、运输车辆安全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为本企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企业安全生产职责。
(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住建局、国土局、水务局、农办、农业局、林业局、经商局、质监局、旅游局、安监局等为工程运输车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成员单位,是工程机械、运输安全的监管主体,承担安全监管职责。
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对工程运输车辆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未经许可上路行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和对车辆驾驶人员相关证件有效期的检查,加大对重点路段的查处力度。
交通局:负责对运输企业资质的审查及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对运输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驾驶员的安全上岗培训工作;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负责对道路交通工程中工程机械、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
住建局、国土局、水务局、农办、农业局、林业局、经商局、旅游局等部门负责对所监管房屋建设、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土地平整、地质灾害治理、农业开发、景区建设等行业的建设项目中工程机械、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做好运输业务发包管理工作。
县经商局:负责对散装水泥(含搅拌运输车)企业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
质监局:负责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管。
安监局:负责矿山企业中工程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负责对工程运输企业的综合安全监管和各安全监管部门工作的协调、督促。
各园区、各乡镇负责本辖区监管内的建设工程机械、运输车辆的属地安全管理。
二、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一)强化车辆和人员管理。参与我县各类工程建设运输的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证件齐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车辆保险在有效期内,驾驶人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件,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工程机械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要求的安全条件,作业人员必然参加工伤保险或商业险。
(二)强化施工企业管理。各施工企业要加强自有工程机械、工程运输车辆的管理,及时办理相关证件,严肃相关规定,杜绝麻痹驾驶、超速超载现象。工程运输业务发包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与工程机械所有单位、运输单位必须签订租赁使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在工程机械使用、工程运输中的安全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措施。
(三)强化工程监理监管。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必须提供有关工程机械、工程运输安全文明施工的合同、协议等资料,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全程监管。
(四)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地大门口设置警示桩、照明设施、减速标志、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以及有佩带安全标志且具有夜间反光功能服饰的人员指挥车辆进出施工场所。
(五)强化特种设备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法》的相关要求,场(厂)内机动车辆拥有单位要加强设备管理,车辆仅限在特定区域使用,严禁违规上路,如在非工作情况下需要转场,应使用大型拖车进行运载,或到公安交警大队进行登记,领取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段进行通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园区、乡镇要组织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本工程项目当前在作业的工程机械、工程运输车及其作业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并于5月15日前报所在主管部门、乡镇、园区备案。质监局、各园区、乡镇要督促企业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检查,对存在挂靠行为的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上路行驶。
(二)加强路面交通安全监管,加大对工程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交警大队要根据工程运输车辆出行和交通事故特点,及时确定加强管理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内容,对超载、超速、违法行驶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未经批准违规上路行驶、转场的场(厂)内机动车,依法按无证无照驾驶机动车从严查处。
(三)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园区、乡镇在工程招标时,要将挖掘机、铲车等工程机械、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及人员的保险情况作为招标文件内容之一,并组织一次专项督查。要督促工程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行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行车安全管理目标岗位责任制及奖惩制度等。质监部门要强化特种设备管理,加强操作人员持证检查和使用登记管理,督促拥有场内机动车辆的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建立特种设备台帐,专人负责,明确转场运输规定,确保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运行安全。

F. 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内容有哪些

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
1.项目经理部设备员负责所在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
(2)设备的购习买日期:
(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
(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8)《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施工设备配置计划》、《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早期购置之不理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租凭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凡设备技术资料[(2)、(3)、(4)]丢失或不全,由生产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
三、机械设备标识
1.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三类。
2.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将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的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情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
3.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四、机械设备的组织
1.凡属新开工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先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施工设备组织计划》,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批、备案。
2.项目经理部设备来源可分为“新购、调配、自有、租凭”。
3.项目经理部需购置新的大、中型设备时,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配合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项目经理部审批。项目经理部需购置小型施工设备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自行购置。
4.凡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制作、改制的设备均要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进行评定审,评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并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五、机械设备租凭
1.项目经理部租凭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凭合同》;并将《租凭合同》复印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租凭设备进场使用前,由生产科施工设备监督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租凭设备的管理应纳入项目经理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
六、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生产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察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应聘任设备员,该设备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
3.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4.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
5.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茶运转。
6.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
7.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及《设备维修记录》。各项目经理部的设备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的填写情况,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七、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
1.施工设备的保养由项目经理部设备员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并由操作人和设备员分别填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中。
2.《施工设备检修计划》由项目经理设备员部根据《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编制,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
3.施工设备的检修,由工地结合实际情况,按《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由设备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设备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八、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
1.小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由项目经理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标明行;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2.大、中型设备进场后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专业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生产科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批。若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生产科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
4.大、中型施工设备的运输,按《物资搬运操作规程》执行。
5.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进仓;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个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
2.工程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尽快组织进仓,进仓后根据设备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十、机械设备的报废批准。
1.机械设备凡是属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1)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
2.应予报废的机械设备,项目经理部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送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查、备案。大、中机械设备要送主管生产副经理审批。
3.报废了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

G. 求工程机械行业管理制度,比如采购、物管、财务核算这一块的与供应商结算的制度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施工机械设备完好率、利用率,提高机械的作业程度,减轻作业人员的劳动程度,根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特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机械的管理
(一)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全公司的机械设备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指导、检查公司各项目部的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机械设备供应商的审定,建立设备台帐,定期组织设备检查、审核设备报废工作,负责机械设备的技术更新,开展技术培训等工作。
(二)项目部机管员负责本项目部使用机械设备的管理。建立机械设备使用、运行台帐,检查机操工或维修工做好日常保养,故障修理、记录等工作,参与公司机械设备的检查。
(三)机械设备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接受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自身的安全保护工作,对所操作机械做好使用、保养调整,做好运转,保养记录。
二、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一)凡量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设备性能良好。进场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签字,方能使用。
(二)作业区要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有关安全警示牌等标牌。
(三)使用机械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调换工作、经常出现操作原因造成事故的或不适宜继续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应收回操作证。
(四)机械设备的保养和修理
1、塔吊的基础施工和安装、拆除应符合原制造厂规定,施工前要有书面交底,资料齐全、经验收合格后方准安装。安装完成后对塔吊进行四方验收,其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超重限位,变幅限位和吊钩防脱钩保险)必须齐全可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使用前对塔吊司机信号指挥进行书面交底。
2、砼搅拌机:离合器、钢丝绳符合规定要求,保险持钩齐全,清洁润滑良好,运转正常,持证操作。
3、砂浆搅拌机:全机清洁润滑,防护罩盖齐全,运转正常。
4、木工机械:外露传动部分有防护罩,无带病运转。
5、钢筋机械:外露传动部位有防护罩,运转良好。
6、电焊机:有防护罩,焊钳及绝缘良好,有接线桩。
(五)机械设备报废制度
凡超过期限的设备,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实行产品报废制度。由项目部根据机械设备报废单,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审核后,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进行销帐。
三、大型设备装拆制度
由于塔式起重机机身较高,其稳定性就较差。操作不当或违章装、拆极有可能发生塔机倾覆的机毁人亡事故。因此,塔机安装、拆卸单位及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全面地掌握塔机的技术性能,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从业务上掌握正确的安装、拆卸、操作的技能,保证塔机的安装、拆卸安全进行。
(一)塔机安装、拆卸的安全注意事项
1、对拆卸人员的要求
①参加塔机装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②装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塔机的装拆方案和操作规格中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装拆。
③装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并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对塔机装拆的管理要求
①装拆塔机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装拆作业的资质,按装拆塔机的资质等级进行装拆相应的塔机;
②必须建立塔机的装拆专业班组,配备起重工(装拆)、电工、起重指挥、塔机操作司机和维修钳工等。
③进行塔机装拆,必须编制专项的装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④塔机装拆前,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装拆方案和安全操作技术的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3、装拆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①装拆塔机的作业,必须在班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并配有现场的安全监护人员,监控塔机装拆的全过程。
②塔机的装拆区域应设立警界区域,派专人值班。
③作业前,对制动器、连接件,临时支撑要进行调整和检查。对起重作业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④作业中遇有大雨、雾和风力超过6级时停止作业。
⑤塔机在安装中对所有的螺栓都要拧紧,并达到紧固力矩要求。对钢丝绳要进行严格检查是否有断丝磨损现象,如有损坏,立即更换。
4、塔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方能使用。
(二)塔机的安全使用
1、塔机的基础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技术条件规定;
2、塔机各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可上岗;
3、起吊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显无指挥不吊,超负荷不吊;细长物件单点和绑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锌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装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级以上强风不吊;放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塔机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规定执行。起吊前,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严禁超载。
5、塔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在空中,并对塔吊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电源等加以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6、定期对塔机的各安全装置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在运行过程中发挥正常作用。
四、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采购或租赁起重机械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和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的产品,特种机械安装完毕后,在使用前,应到当地的安全部门备案,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的安全操作证。
(二)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经常检查起重机械,包括年检、月检和日检,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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