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怎么算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一、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单列入规费。
二、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组成。
三、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方法仍执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的规定。
四、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的计算基数和费率为:
(一)采用定额计价模式:
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直接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管理费+利润)×0.2%
(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0.2%
(三)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适用于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房屋修膳工程。
(四)未参加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的施工企业不得计取此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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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什么是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及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为了使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职工因遭受工伤事故后,能够获得及时的救治和经济上的保障,解除广大职工及项目部的后顾之忧,促使项目部改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项目部承建的工程,各项目部必须为本项目部职工集体投保。
二、保险范围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项目部指派到施工现场以外从事有关活动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三、保额按保险合同执行。
四、保费按建筑施工总面积计收:暂定为1.00元/平方米。
五、保险期间根据施工项目期限的长短确定。自保险项目部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止。项目部因各种原因造成工程停顿,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项目部接到书面申请的次日零时起中止。在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项目部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工程重新开工后,投保人可书面恢复保险合同效力,自保险项目部确认同意后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但累计有效保险期间不得超过保险合同对保险期间的约定。工程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六、各项目部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将保费交到项目部安全科,由安全科统一办理保险手续。
七、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必须到保险项目部指定医院就医。
八、保险责任免除按保险合同规定执行。
九、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伤亡事故后,项目部应及时将事故经过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项目部安全科及建设局安监站。由建设局安监站确认伤亡人员情况,并与保险项目部议定给付保险金数额。
『叁』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
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意外险通常是由施工方买的,需要施工方自付,业主方买的是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人意险是按工程价乘以费率,建筑一切险也是。
『肆』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的定义是什么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范围
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从事土木、水利、道路、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的员工投保本保险。 二、被保险人:凡年龄在16周岁(含16周岁,下同)至65周岁,与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在施工现场能够正常工作或劳动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简称建工意外险,由于它是一种团体险,因而又称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由于建工意外险多以团体险形式存在,属于比较冷门的险种,大多数人并不了解
『伍』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定义
2、险种责任与险种功能对比
除上述整体险种保障效果对比,建工意外险、雇主责任险与安全生产责任险在一些具体险种责任与险种功能方面有着更直观的对比。
是否强制投保与全国政策推进
建工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都不是国家要求的强制投保险种,在国内各地安全生产市场的发展,也主要基于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的主动市场推广,或各地区域性政策的推动。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则是国家明确规定,在八大高危安全生产行业领域强制投保的安全生产险种。同时,也是目前国家进行全国政策推动的安全生产险种。
保险保障责任
建工意外险的保险保障责任较为单一,主要即分为意外医疗与意外伤害两部分,当出现这两种情形之一,保险公司将在保险期限与责任范围内支付医疗费用、伤残保证金、死亡保证金。保险公司并不负责由此产生的误工、交通、护理等费用损失赔偿。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保障责任较为全面,本身雇主责任即包括了可能出现的人员意外医疗、伤残保证金、死亡保证金、误工费、诉讼费等费用赔偿,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也包括上述费用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实际雇主责任险市场中,保险公司会因不同地区标准或是否足额投保,进行比例赔偿;同时上文提及的“投保企业重大过失责任”和“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并不在保障责任范围内。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保障责任,较建工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都更为完整健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伤亡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此外,由事故导致的抢险救援费用(救援费、事故鉴定费、善后处理相关费用),法律服务费用(仲裁、诉讼、鉴定、取证、案件受理、评估、公证等相关费用),事故处理费用(从业人员、第三者或其亲属合理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也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保障责任范围。
风险防控管理
如建工意外险、雇主责任险这种传统安全生产险种,并不注重险种的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险种功能主要围绕风险事故后的保险赔偿,缺乏有效的事前、事中风险管理服务。安全生产责任险则不同,其险种诞生即强调发展有效的风险防控管理功能,从风险源头上最大限度防范和避免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意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
为有效发挥这项重要的保险保障功能,2017年12月,国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指导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具体实施;2019年8月,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专门为保险机构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制定包括基本原则、服务内容与形式、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评估与改进等事项的规范指导。
综合比较之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无论在整体保险保障效果,还是在具体的保险责任赔偿与险种功能方面,都较其它安全生产险种更为规范、完善,适应当前建设施工领域日益严峻的安全生产保障形式要求。对于安全生产保障市场的各大活动主体,政府机构应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政策推进与监管指导力度;保险机构应进一步完善险种功能与保险服务;投保企业则应准确辨别各大安全生产险种的功能特点区别,选择适应自身安全生产风险保障需求的安全生产险种。
『陆』 施工工程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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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承保工程期间一切意外的物质损失和对第三者应负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与财产损失保险。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按一切险承保。
具体有以下险种:以工程项目本身为保险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以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的生命健康为目标的意外伤害险、以第三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为目标的第三者责任险、以设计人的设计、监理错误或员工工作疏漏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为目标的执业责任险等。
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几乎包含了施工时所能遇到的各种风险,无论是对于企业本身还是对于职工的安全都有重要的安全保障作用。
买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有一个焦点问题需要注意,那就是选择哪一种保险方式比较好?
目前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有三种购买方式:一是按照施工建筑面积计收;二是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三是按投保人自行选择的保险期间所对应的基准保险费计收。投保人应于合同成立前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在保险费未缴清前,保险合同是不能生效的。保险公司的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基本都是大同小异。
选择购买保险方式,这要根据工地的具体情况而定,根据工程面积的大小、楼层的高低、工期的长短等情况来决定。一般来讲,工程面积越大、楼层越高、工期越长,保险费越高。望采纳!
『柒』 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不属于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企业(即用人单位)必须有向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投保工伤保险的义务,而没有必要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施工单位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可以考虑投保一些商业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施工企业需要办理建筑施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地区均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一般要求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需要提交办理建筑施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单,否则施工许可证是不能办理的。
建筑意外险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进行投保,手续要求在工程项目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前办理,保险期限从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投保有关信息必须告知被保险人,并以公告形式在施工现场张贴,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天。
施工单位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可以考虑投保一些商业保险:
1、向保险公司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附加一些医疗费用报销型的保险,它的投保人是团体(即单位),被保险人是单位的每个职工。
2、向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保险”,投保人是雇主,被保险人也是雇主,它承保的是雇员在为雇主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不测事件而在法律上必须由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这个保险种类也能有效维护职工的利益。
3、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安装保险(一切险)”,这个险种的承保范围也是比较广泛的,也起到了保障职工利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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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和建筑工程一切险有什么区别与联系
建工意外险和建工一切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险种,有着很大的区别又有着一定的联系。
建工意外保险的被保险人是建筑工人,保险责任是当建筑工人在遭受意外伤害时,平安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赔偿被保险人意外伤害的死亡补偿或意外伤残补偿或医药费。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是工程本身,保险责任是当建筑工程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的损失。
二者的区别是很明显的,标的不同,被保险人不同,保费金额不同,保险责任不同,保险费的计算方式也不同,而且建筑工人意外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是强制保险;而建筑工程一切险不是强制保险;也就是根本是两回事。要说相同之处,恐怕主要就是都与工程有关,名称中都有工程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