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市政道路在办施工许可证时出现以下问题:土地预审意见无法被承认是合法的土地批准手续!请师父们指教!
土地预审,是工程可研阶段土地规划部门的意见,土地审批的第一步,你应拿环评,规划,核准到当地部门去办理土地审批手续,该工程没有涉及农用地(耕地)的话好办,提出申请后,土地测量,要件齐全,很快就能批下来。涉及耕地要上报了省国土资源厅,要慢一些。审批后就合法了,也能取得土地证。相关规定没有。
⑵ 装修工程不办施工许可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是或者,不是同时达到。详见下文。
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1号发布,根据2001年7月4日《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⑶ 有哪些工程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此外,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及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和古建筑等的修缮工程,以及军用房屋的建筑工程也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3)市政工程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扩展阅读:
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⑷ 市政道路需要施工许可证吗
需要。
市政工程类施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可选)。
4、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
5、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市政府工程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6、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7、相关部门书面意见。
8、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市政工程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扩展阅读:
一、申报范围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包括住宅、工业、仓储、办公楼、学校、医院、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等)的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均需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范围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
2、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工程、道路工程等。
3、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改变原有外貌、结构、平面的装修工程。
4、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广场设置的城市雕塑等美化工程。
5、户外广告设施。
6、各类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二、主要作用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规划验线和验收,商品房销(预)售,房屋产权登记等的法定要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商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
⑸ 工程报建是不是办理施工许可证
一、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和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91号)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3、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4、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三、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5、招标(定标)备案书(附中标/定标通知书);
6、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依法出具的资金证明(工期一年内为投资额的50%,工期一年以上为投资额的30%);
7、已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
8、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安全报监表;
9、施工组织设计;
10、有拆迁的,提供拆迁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政务中心建委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签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第三条规定的全部材料,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材料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五、开工有效期及延期: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建设单位既不按时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六、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⑹ 市政工程为开工,但是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时候,因为工程有开挖超过5M的需要专家论证,但是目前不能专家论证
开挖超过5M深度的基坑、管沟、土质边坡等,属于建质[2009]87#文附件二范围内容,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事先(提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企业有关部门审查签字、企业总工签批,之后邀请五位以上相关专业的专家成组,论证通过,经建设方、总监签认后才能实施,实施过程中请专家跟踪、总监监督严格照此方案施工。这是必须照办的,没有例外可讲。更不宜打什么报告申请,当然就没有格式可循。
开工就是土方开挖,当然要论证,论证前还必须先有支护设计文件,属于永久性边坡的,还要建设方委托的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出示经审查的监测方案啊。否则,若运气差,撞到省级的检查,不容分说,直接处罚,没有整改余地。
⑺ 一个项目包水利和市政工程,怎么办理施工许可证
一、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勘察-审批-发证
二、申报材料:(相关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设用地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证明;
5、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案证明表及施工合同(原件)、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6、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证书;
7、施工组织设计;
8、监理合同及建设单位工作技术人员情况;
9、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10、建设资金证明;
11、有关缴费清单;
12、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13、其它与申请事项有关材料。
三、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劳动保险统筹费:合同总价÷1.07×1.36%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费:合同总价÷1.07×0.04%工
⑻ 关于建设工程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
是或者,不是同时达到。详见下文。
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1号发布,根据2001年7月4日《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⑼ 请问什么原因不用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1号发布,根据2001年7月4日《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