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哪个部门办理
建筑企业资质是由国家建筑管理部门审批获取的,建筑企业资质有等级之分,不同等级的资质由不同管理部门审批。建筑企业要想做资质升级的话,建筑总承包资质二级升一级是必须在首都的住建部审核,由住建部审核通过下发一级建筑总承包资质证书。
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 ,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2项。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规定:“《标准》中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的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内容,可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情况,批准相应的资质内容”。为完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明确其中“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的要求,我厅对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4种特种专业工程的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标准予以明确,具体标准如下:
一、特种工程(限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专业承包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二、特种工程(限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三、特种工程(限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要求具有机械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四、特种工程(限特种防雷)专业承包资质要求具有防雷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防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
Ⅱ 特种工程资质需哪些人员和要求
您好,《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2项。
3、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相应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
注:特种工程是指未单独设立的特殊专业工程,如: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
Ⅲ 办理特种工程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企业资产: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 ,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2项。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规定:“《标准》中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的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内容,可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情况,批准相应的资质内容”。为完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明确其中“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的要求,我厅对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4种特种专业工程的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标准予以明确,具体标准如下:
一、特种工程(限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专业承包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二、特种工程(限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三、特种工程(限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要求具有机械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四、特种工程(限特种防雷)专业承包资质要求具有防雷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防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
Ⅳ 特种专业工程是什么工程,包括什么内容
特种专业工程是指未单独设立的特殊专业工程,如: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
结构补强加固是指对灌区老化损害建筑物的结构破坏进行修复,恢复或増强其承载能力的工程措施。老化损害程度严重,结构安全性不足的区建筑物,经诊断评价后,如系结构性损坏又可以修复的,宜尽快采取结构补强加固措施,及时修复使用。
(4)特种专业工程资质扩展阅读:
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企业资质:
1、企业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
5、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2项。
Ⅳ 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所包括的内容
特种专业工程是指没有列入各类专业工程的其他工程,如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
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特种防雷技术等。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资质标准:
1、企业完成过本类特种工程2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具有相应的特种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l 20万元以上。
4、企业具有相应的特种技术、设备和检测工具。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本专业工程。
Ⅵ “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指的是哪些类型工程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 起重机械 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 压力容器罐 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 绞车 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 掘进机 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 危险化学 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Ⅶ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需要多少B证,多少C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配备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要求施工总承包一级不少于12人;施工总承包二级不少于10人;施工总承包三级不少于8人; 专业承包一级(含不分等级)不少于6人;专业承包二级不少于4人;专业承包三级不少于2人;特别提醒:专业承包企业中取得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附着脚手架资质的企业;专业承包一级不少于12人专业承包二级不少于10人专业承包三级不少于8人劳务资质企业中取得 脚手架、模板、水暖电任一资质的企业必须配备不少于10名的特种人员;其余分包企业不少于2名。 专职安全员人数配备(C证)总承包一级不少于4人;总承包二级和二级以下不少于3人;专业承包一级不少于3人;专业承包二级和二级以下不少于2人;劳务资质不少于2人; 以下人员必须持A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注意:(法人和经理可以为同一人)以下人员必须持B证;人员数量及等级,须与主项资质要求的建造师或建造员一致这些人就须持B证
Ⅷ 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特种防雷技术)是否什么防雷工程都可以做
不是的,可承担相应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可承担相应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特种工程为未单独设立的特殊专业工程,如: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8)特种专业工程资质扩展阅读:
防雷工程要求规定:
1、避雷带与引下线的搭接长度(单面焊接:焊接长度大于12倍圆钢直径;双面焊接:焊接长度大于6倍圆钢直径)。
2、在建筑物天面上易受雷击部位加装避雷小针:避雷针的长度应大于0.5m,宜加装于避雷带的拐角处,与避雷带做有效焊接。
3、避雷带的施工工艺:避雷带应平直,转弯处的弧度要均匀对称.避雷带的各部分的焊接应牢固可靠。
Ⅸ 特种工程专业资质包括哪些内容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