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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工程决算

发布时间:2021-06-19 09:02:20

公路工程决算是否可现场签证项目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相关条款执行

4.4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4.4.1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发、承包人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在发、承包人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基础上,由发、承包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4.4.2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
4.4.3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
4.4.4 发、承包人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本规范执行。
1 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2 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3 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4 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5 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6 承担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
7 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8 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间;
9 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它事项等。

4.5 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
4.5.1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进度中抵扣。
4.5.2 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按照合同约定计量和支付,支付周期同计量周期。
4.5.3 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4.5.4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在接到报告后按合同约定进行核对。
4.5.5 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发包人递交进度款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证明文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进度款支付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本周期已完成工程的价款;
2 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3 累计已支付的工程价款
4 本周期已完成计日工金额;
5 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6 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7 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8 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9 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10 本付款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4.5.6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后,发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核对和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应扣回的工程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4.5.7 发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付款申请生效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应付款的利息。
4.5.8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4.6 索赔与现场签证
4.6.1 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
4.6.2 若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经济损失,承包人应在确认该事件发生后,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发出索赔通知。
4.6.3 承包人索赔按下列程序处理:
1 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 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 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4 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本规范第4.6.1条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5 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
6 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第4、5款的程序进行。
4.6.4 若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程延期索赔要求相关联时,发包人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结合工程延期的批准,综合作出费用索赔与工程延期的决定。
4.6.5 若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额外损失,发包人应在确认引起索赔的事件后,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索赔通知后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向发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4.6.6 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非承包人责任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
4.6.7 发、承包人双方确认的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4.7 工程价款调整
4.7.1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4.7.2 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
4.7.3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7.4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7.5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以调整。
4.7.6 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4.7.7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7.8 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受益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收到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一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否则视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已经确认。
4.7.9 经发、承包双方确定调整的工程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4.8 竣工结算
4.8.1 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4.8.2 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
4.8.3 工程竣工结算应依据:
1 本规范;
2 施工合同;
3 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4 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5 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
6 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7 投标文件;
8 招标文件;
9 其他依据。
4.8.4 分部分项工程量费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
4.8.5 措施项目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本规范第4.1.5条的规定计算。
4.8.6 其它项目费用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 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2 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3 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4 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5 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
6 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4.8.7 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4.1.8条的规定计算。
4.8.8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编制完成竣工结算书,并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递交给发包人。
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递交竣工结算书,经发包人催促后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的,发包人可以根据已有资料办理结算。
4.8.9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核对。
同一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禁止发包人又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
4.8.10 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核对竣工结算或未提出核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已经认可,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已经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4.8.11 发包人应对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签收,拒不签收的,承包人可以不交付竣工工程。
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递交竣工结算书的,发包人要求交付竣工工程,承包人应当交付。
4.8.12 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书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竣工结算书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
4.8.13 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书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4.8.14 发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的,发包人应按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② 公路工程竣工结算

你问公路工程结算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按照投标书的工程量清单做一个工程结算明细表(表中包括:原来投标书的钱额、设计变更钱额、现场签证钱额);在表皮上注明工程名称、结算额、建设单位及经办人、施工单位及经办人、结算日期;
2,需要以下附件;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设计变更资料、现场签证资料、招投标书、竣工图纸
3,上述表格形成后,先把自己单位的印鉴盖好、然后让现场现场有关人员盖章,尤其室外监理签字盖章;
4上述完成后就可以报送相关部门结算了。

③ 公路工程结算审计的程序及方法

公路工程结算审计的程序及方法与其他工程大体一样,
1、公路工程结算审计的详细步骤?
(1)、收集相关资料,如:承包合同、招投标书、竣工图纸(图集)、设计变更资料、现场签证资料、当地结算文件、施工期间的材料信息价格等;
(2)、查看施工现场;
(3)、听甲乙双方现场施工人员回报;
2、公路工程结算审计的具体方法?
(1) 依据图纸计算工程量;
(2) 套用相应定额;
(3) 计算材料价差
(4) 按规定取费
3、公路工程结算审计的注意事项?
(1)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有无多计算、重复计算现象;
(2) 套用定额是否准确,检查有否就高不就低现象;
(3) 取费标准是否合规;
(4)材料价格是否真实。
4、公路工程存在哪些易多计工程量、易多计工程造价的地方?
(1)易多计工程量的地方:土方工程、如其土方挖深、土方运输距离是比较容易多计的地方;
(2)垫层厚度、如其水泥稳定垫层,其次是沥青面层厚度等

④ 公路工程中交工结算,最终清结,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区别是什么

交工验收,监理组织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执行完合同,质量初验合格,交付给业主,进入试运营阶段。在这个过程中,要完成工程计量、变更,完成锁定结算金额。

竣工验收,在试运营期满,工程质量合格,整个建设程序圆满,业主完成整个工程建设任务,不再承担管理职责。在这之前要完成竣工决算,并报审计部门审计。

你反映的问题,交工结算就是在交工验收时将给施工单位的钱算清楚,锁定支付金额;然后编制竣工决算,包括支付给施工单位、设计、监理单位的工程一切支出,再报给审计部门审计,最终审定的金额作为工程的总支出。其中审计不符合结算的费用要从交工时锁定的结算费用中扣回。

至于最终情结,这个应该是资金支付的最后一笔钱吧,好多工程都不能按时拨付资金,结算价算出总费用,但不一定有钱给。

⑤ 如何编制公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内容
一、竣工决算报告组成部分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应包括从筹建到竣工投入运营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具器具购臵费用和其他费用。
(1) 竣工决算报告的封面、目录;
(2) 竣工工程平面示意图;
(3) 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
(4) 竣工决算表格
二、竣工决算表格的内容
1、竣工决算审批表。
2、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表。
3、桥梁隧道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表。
4、其他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表。
5、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总表。
6、资金来源情况表。
7、待核销基建支出及转出投资明细表。
8、工程造价和概算执行情况表。
9、外资使用情况明细表。
10、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11、基本建设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小型项目竣工决算只有竣工决算总表和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
三、公路建设竣工决算情况说明书
(一)公路建设竣工决算情况说明书的基本内容
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是总括反映公路竣工工程建设成果经验,全面考核分析工程投资与造价的书面总结,是竣工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1、对工程总的评价。应从工程概况、进度、质量、安全和造价等五个方面说明。
(1)工程概况及主要特征:主要说明工程所建筑的位臵、公路等级、线路长度、路基宽度、路面结构、路面铺筑面积、桥梁、隧道、涵洞等结构物数量及长度进行概括介绍。
(2)进度。主要说明开工和竣工时间,对照合理工期是提前还是延期。
(3)质量。要根据验收委员会或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评定等级,合格率和优良品率。
(4)安全。根据劳动工资和施工部门的记录,对有无设备和人身事故进行说明。
(5)造价。应对照概算造价,说明是节约还是超支,用数据进行分析说明。
2、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财务的分析。
(1)、概算执行情况分析。根据实际投资完成额与概算进行对比分析。
(2)、新建公路通行能力的分析。说明交付使用财产占总投资额的比例,占交付使用财产的比例,不增加固定资产的造价占投资总数比例。
(3)基本建设投资包干情况的分析。说明包干数、实际支出数、节约额。投资包干节余的有机构成以及包干节余的分配情况。
(4)财务分析。自工程开工以来历年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债权债务清理情况、主要会计事项处理原则、资产物资清理等。
3、工程建设的经验及教训及有待解决的问题等。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包括工程遗留问题等。
(二)公路工程造价比较分析
公路工程竣工决算是综合反映竣工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在竣工决算报告中必须对控制工程造价所采取的措施、效果以及动态的变化进行认真比较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批准的概算是考核工程造价的依据,在分析时,可将决算报表中所提供的实际数据和相关资料与批准概算指标进行对比,来确定竣工项目总造价是节约或是超支,在此基础上比较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的造价,并找出原因,总结出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1、具体步骤
首先:必须积累概算动态变化的有关资料。
(1)原概算的调整。有原概算批准部门下达的调增、调减概算的文件。
(2)公路建设成本的调整。包括材料费用价差;设备台班费用价差;人工价差、费率价差;外汇的汇率价差。
(3)设计变更。
其次:比较实际工程造价与概算节约或超支。
(1)整个项目的造价与概算的比较。
(2)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综合造价与概算的比较。
(3) 建筑安装工程类支出与建筑安装工程概算的比较;
(4) 设备器具用具支出与其概算支出、其他建设费用与其概算支出的比较。
2、分析的主要内容:
(1)主要实物工程量。
工程主要实物数量的增减变化必须使工程概算造价和实际工程造价随之变化。因此对比分析中应审查项目的建设规模、结构、标准是否按照设计文件的规定,其间的变更部分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了变更手续,对造价的影响如何,对于实际实物量与概算实物量比较增减过大的,应查明原因。
(2)主要材料消耗量
在公路建设安装工程中,材料费用所占的比重较大,因此考核材料费用是考核工程造价的重点。考核主要材料的消耗量,要按照竣工决算表中所列明的四大类材料钢材、木材、水泥、沥青的实际超概算的消耗量,查明在工程那道工序、环节超出量最大,再进一步查明超耗的原因。
(3)考核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取费标准。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建设单位在公路建设过程中为组织、管理工程所发生的各类费用。其取费标准,国家已有明确的规定。并有投资控制额。对其考核分析可根据竣工决算报表中建设单位管理费实际支出数与概算所列的控制额比较,确定其节约或超支,分析查明节约或超支的原因。
上述分析的内容,多是易于突破概算、增大公路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因此在对比分析中应列明重点来考核。在对具体的公路建设项目分析中,要根据项目的特点、自然环境、地址条件、建设标准,因地制宜,来确定。
第三讲 编制竣工决算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日常财务会计工作是编制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基础
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涉及到工程、财务、征地拆迁、监理等方方面面,既有理论方面的知识,也有实际经验,因此财务人员必须掌握。首先要有扎实的会计理论基础。在制定竣工决算报告编制程序过程中必须运用到清产核资、资产盘点理论、用到权责发生制。其次会计人员要熟悉公路方面的基本知识,包括工程投标、招标、工程监理、工程建设方面的技术知识。第三、熟悉有关公路建设的基本法律法规等法律知识,包括工程前期工作的管理规定、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等。
二、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的组织形式
编制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其涉及面广;难度大。建设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工程竣工决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保管工作。在项目建设完成后,成立由工程技术、财务、统计、征地拆迁等人员组成的编制机构共同负责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
三、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的准备——盘点资产、清理债权债务
(一) 首先确定决算基准日及盘点时间
确定盘点时间为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二)在编制竣工决算之前对所有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清理。
确定盘点时间:盘点时间就是基本建设单位确定对其财产物资清理、查库、查物所规定基准时间。
(三)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清理。填写库存现金盘点明细表(表1);银行存款未达账项明细表(表2)
(四)对流动资产进行盘点。
1、工程建设中形成的流动资产包括存货、低值易耗品。
〈1〉会计科目中?库存材料?、?器材采购?的材料。
〈2〉由设备及工具器具购臵费购臵的低值易耗品。
〈3〉由建设单位管理费购臵的低值易耗品。
2、 有盘盈、盘亏的要查明原因,经领导批准后调整。根据盘点情况填列存货盘点明细表,盘盈、盘亏明细表(表3)
(五)、对建设过程中所购臵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理。
1、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定义为使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
2、建设过程中固定资产形成渠道:
〈1〉由设备及工具器具购臵费购买的固定资产。
〈2〉由建设单位管理费用购买的固定资产。
〈3〉按照招标文件由承包商购买产权归业主的固定资产。
3、 有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经领导批准后调整。根据盘点情况填列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见表4)
(六)、对建筑安装工程进行终期对帐结算。
按照签订的承包工程协议、工程计量支付单、终期支付结账单、承包商出具的发票、收据及双方登记的结算台帐进行核对(见表5、6)。
(七)、对债权债务进行核对清理。
(1) 债权的核对包括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要按照上述科目的明细账,逐户进行对账,并办理认证手续。(见表7)
(2)或有债权的清理。由外单位出具的履约保函、动员预付款保函以及其他形式担保的清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办理动员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退回手续,并填写或有债权清理明细表(见表8)
(3)债务的核对包括基建借款、应付款、未交款。要逐笔逐项核对,并签订债务认证单,填写债务明细表(见表9)
(八)、核实拨款情况
根据有关单据核实核对上级拨付的各类款项,划分资金来源填制(见表10)。
(九)、检查对外签订的合同执行情况。
系统整理该工程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根据财务结算情况,分析合同执行情况,计算合同履约率,填写合同执行情况明细表(见表11)。
(十)、估算有关费用
(1)尾工款的处理按照竣工决算编制办法。尾工款占总造价的5%以内。
(2) 对已完成的工作量双方已认可,结算价值并确定,单款项未支付的业务的处理。
(3)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可以按照文件规定计提。
(4)需估算的费用
〈1〉环境测评费用。
〈2〉竣工决算审计费用。
〈3〉竣工验收费用。
〈4〉自竣工决算完毕到未交付资产之前贷款利息的计提。
〈5〉工程概算中规定的其他费用。
(十一)、进行账务处理。在完成上述工作后,依据有关凭据、编制会计分录、调整账务。
四、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底稿编制的步骤
(一)由工程技术人员与财务人员分别按照要求试编公路建筑安装工程决算与设备器具及用具费用的决算和其他建设费用决算。 公路建筑安装工程决算由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有关资料按照工程项目具体即公路及构造物、安全设施、通讯设施、监控设施、收费设施等类别来编制。财务人员依据有关资料编制设备购臵器具及用具费用的决算和其他建设费用决算。
(二)将编制的工程决算与财务支出决算核对、调整、形成建设项目总决算底稿。
(三)竣工决算工作底稿
竣工决算工作底稿是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基础。由决算底稿表与决算基础工作明细表组成。该资料应根据决算基础工作明细表及财务账面数据填列。
(1) 编表说明。
(2) 工程决算汇总表。
(3)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明细表。
(4) 设备及工具器具购臵明细表
(5) 征地拆迁费用支出明细表。
(6) 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明细表。
(7) 工程质量监督费、监理费、定额站管理费明细表。
(8) 设计文件审查费、勘探设计费明细表。
(9) 建设期间贷款利息支出明细表。
(四)经过复核底稿无误后再编制正式的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⑥ 公路工程决算文件的编制

合同量应该是工程签订合同时的量,应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变更量应该现场签订。

⑦ 200分跪求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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