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利工程为什么要有项目措施费
措施费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
一、施工技术措施费内容包括:措施费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4.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5.其它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根据各专业、地区工程特点补充的技术措施费项目。
二、施工组织措施费内容包括: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X环境保护费费率
环境保护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X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2. 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X文明施工费费率
文明施工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X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安全施工费=直接工程费X安全施工费费率
安全施工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X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临时设施费=(周转使用临建费+一次性使用临建费)X(1+其他临时设施所占比例)
其中:
(1).周转使用临建费=∑【{(临时面积X每平方米造价)÷(使用年限X365X利用率)}X工期(天)】+一次性拆除费
(2).一次性使用临建费=∑临建面积X每平方米造价X(1-残值率)+一次性拆除费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缩短工期增加费:是指因缩短工期要求发生的施工增加费,包括夜间施工增加费、周转材料加大投入量所增加的费用等。
7.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9.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根据各专业、地区工程特点补充的施工组织措施费项目。
2. 施工措施费的收取标准是多少
首先说明一下,安全文明施工费一楼答的我觉得一点问题都没有 那个就是国家规定的。我想你是问安全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吧。首先是根据专业不同,提取标准也不一样,越危险的标准越高这个毋庸置疑吧。如果一个项目连安全都保证不了,不用说我要获得什么鲁班,部优之类的。回答问题的这些人,你也不要随便找一个就来回答,xiaoboluoxbl 你回答的别误人子弟了,不会回答就不要回答,告诉人家错的算什么。不废话,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
(一)矿山工程为2.5%;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3. 水利工程措施项目清单中环境保护措施费怎样计算
不知道您是哪个地区的。。
以四川为例。。环境保护是:分部分项人工费*费率
4. 水利工程基本预备费按百分之多少
根据《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水利工程基本预备费率为10%~12%。
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即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之和)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两者之和乘以基本预备费的费率计算。
基本预备费=(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率
基本预备费主要为解决在施工过程中,经上级批准的设计变更和国家政策性调整做增加的投资以及为解决意外事故而采取措施所增加的工程项目和费用,又称工程建设不可预见费。主要指设计变更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工程量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
(1)在进行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必须增加的工程和按规定需要增加的费用(含相应增加的价差及税金)。本项费用不含Ⅰ类变更设计增加的费用。
(2)在建设过程中,工程遭受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为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3)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施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的费用。
(4)由于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废弃工程,但不包括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而造成的返工费用和废弃工程;
(5) 征地、拆迁的价差。
5. 水利工程中其他直接费的费率为多少
即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直接发生但未包括在人工费
、材料费、船机使用费项目中的其他费用:包括:
1、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增加费:指工程在冬季、雨季及夜间施工时
采取防寒、保温、防雨防潮、排水、照明等措施发生的费用。(注:预算
成本按四三三比例分人工、料、机项目内)
2、材料二次搬运费:指在施工现场发生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二
次倒运费。
3、施工辅助费: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
用具及检验、试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
具的补贴费。
(2)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
、检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
费用等)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不包括新构件、新材料的试验费和
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破坏性试验及
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4、施工队伍进退场费:指施工队伍承担工程施工时所使用的船舶及
施工机械进入和退出施工现场的费用及派出部分施工力量所发生的往返调
遣费用。内容包括:调遣期间职工工资、差旅交通费、施工船舶、机械、
工具、器具、周转材料和生产及管理用具的调遣和运杂费,以及船舶、机
械在调遣时需要开舱、封舱、改装、复原、拆卸、安装的费用。
5、临时设施摊销费:指为完成施工任务而在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设
施所发生的费用在施工期内进行摊销而进入成本的费用。
6、外海工程拖船费:指大型工程船舶在外海施工时,由于风浪水流
等原因不能连续驻船作业,必须拖回临时停泊地而发生的船舶拖运费。航
务工程的外海工程拖船费并入船机使用费核算。
7、高原地区增加费:指在海拔高度在200米以上地区施工,由于
受气象、气压影响,致使人工、机械效率降低所增加的费用。
8、行车干扰工程增加费:指由于边施工边维持通车,受行车干扰的
影响,致使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
(注:7项和8项预算成本按四:三:三比例分别列入工、料、机项
目内)
6. 水利施工取费标准
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指生产工人的标准工资和构成基本工资的工资性津贴,如地区津贴、施工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夜班津贴、节日加班津贴等。
(2)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和探亲假期的工资,因气候影响停工的工资,女工哺乳期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3)工资附加费,指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劳动保险基金(含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
(4)劳动保护费,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修理费、徒工服装补助费、保健费、防暑降温费、高空作业及进洞津贴费、技术安全措施费以及洗澡用水、饮用水的燃料费等。 人工预算单价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以六类工资区为例)
(1)标准工资=(132~166元/月)×12月÷244天;
(2)地区津贴=津贴标准(元/月)×12月÷244天;
(3)副食品及粮油价格补贴=30元/月×12月÷244天;
4)施工津贴=(3.5~5.3元/天)×365天×95%÷244天;
(5)夜班津贴=(中班津贴+夜班津贴)÷2×20%;
(6)节日加班津贴:标准工资(元/工日)×3×7天÷244天×35%;
7)职工福利基金=[(1)+(2)+„+(6)]×14%
(8)工会经费=[(1)+(2)+„+(6)]×2%;
(9)劳动保险基金=[(1)+(2)+„+(6)]×30%:
(10)待业保险基金=[(1)+(2)+„+(6)]×1%,
(11)劳动保护费=标准工资×12%;
(1)~(11)项之和即为人工预算单价,玉 扳手网是建筑一站式服务平台。
7.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措施费怎么算
生产安全措施费一般是和文明施工一起按总价包干使用的,是措施项目费用的一种,按合同工程费用总价一定的比例计取的。
前几年国家发过一个文件,在施工单位应该找得到。有些招标文件中就直接给了相应的取费比例。
8.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费是怎么收取的
水利工程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建设各项水利工程或设施,并使其提供各种产品(如水量和电能)和服务(如防洪、除涝及改善航道等),需要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见水利工程基建投资、水利工程运行维修费)。消费和享受这些产品和服务的企事业和个人,应向经营这些水利工程和设施的单位交纳费用的。
9. 水利工程中的综合费率怎么计算
各建筑业施工企业、招投标代理、造价咨询公司: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根据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价[2005]349号)、苏州市建设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价[2005]24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第一条 凡张家港市范围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均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第二条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内容详见附件一。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
基本费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
现场考评费是指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苏州市级及我市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第三条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进行调整。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基本费率(%)
现场考评
费率(%)
奖励费(获张家港市级文明工地/苏州市级文明工地/省级文明工地)(%)
一
建筑工程
(土建工程)
2.0
1.1
0.3/0.4/0.7
二
构件吊装
0.8
0.5
三
桩基工程
1.0
0.6
0.15/0.2/0.4
四
机械施工
大型土石方工程
1.0
0.6
五
单独装饰工程
0.8
0.5
0.15/0.2/0.4
六
安装工程
0.7
0.4
0.15/0.2/0.4
七
古建工程
1.4
0.8
0.2/0.3/0.5
八
园林绿化工程
0.7
0.4
九
市政工程
1.0
0.6
0.15/0.2/0.4
注: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
第四条 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应足额计取。其基本费用按规定标准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以最高暂定费率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招标人预留金部分。
直接发包工程,应按上述规定及费率标准在报价中计取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五条 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论证、审查等费用的,由施工单位在措施费中单独计取。
第六条 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决定成立张家港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指导小组,由局建筑业科、建筑业管理处、安监站、招标办、质监站等单位组成,负责现场考评、争议裁定和举报查处,并对已进行现场考评的项目进行抽查。现场考评指导小组组成名单见附件四。
第七条 申请考评时间:土建工程为主体结构封顶前约一星期,其他工程完成工程量70%左右时,由施工单位向安监站提出书面申请(《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考评申请表》《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标准表》见附件二),由安监站负责组织现场考评,未申请考评的工程不得计取现场考评费及奖励费。
第八条 现场考评费率实行浮动费率,根据现场考评平均分与综合评价修正比率确定。现场考评平均分为安全综合考评、安全专项检查等各类检查得分和考评指导小组检查得分的平均值。项目竣工后,由考评指导小组根据整个施工过程现场管理状况作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分好、较好、一般、较差、不合格,修正率分别为100%、95%、90%、80%、0。具体计算方法:
现场考评费率=现场考评费率标准值×综合评价修正比率
综合评价结果对应取值见下表:
现场考评
平均分(n)
n≥85
80≤n<85
75≤n<80
70≤n<75
n<70
综合评价结果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不合格
修正比率
100%
95%
90%
80%
0
如被市级(含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及设备事故的工程,则取消考评费和奖励费的计取。
第九条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考评申请表》《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标准表》(附件二\一式二份)、《张家港市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附件三)、施工合同、文明工地获奖证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等考核文件到造价管理部门办理测定手续。造价管理部门将测定意见与基本费、奖励费一并列入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审核工程竣工决算时,以造价管理部门确定的费率计算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 我市城镇区域内的拆除工程,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参照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工程执行,基本费率1%,现场考评费率0.6%,计费基础为修缮定额的直接费加综合间接费。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实行项目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开工前,应预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少于基本费的60%,其余基本费按进度在工程竣工前付清。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承包单位不按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十四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按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单独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或费用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由招投标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并给予通报批评。
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未按规定单列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或计取费用低于现行规定标准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挪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其行为列入不良档案记录。
第十七条 本通知自2006年3月1日起执行,凡 2006年3月1日以后发出招标文件的招标工程或签定合同的(非招标)工程按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