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开发商土石方挖方出来的沙子是属于政府还是属于开发商
一般来说,挖出来的土石方都是开发商自行处理的。
❷ 河道挖出来的沙石拿去买卖,应该找哪个部门水利局说只能让其暂停,难道不要处罚吗
是否予以处罚,由执法机关根据其违法程度、情节、对河道的影响及危害结果而定。只是轻度的违法行为,主管机关认定不适用于处罚的可以免予处罚。
怎么的,你是不是很正义的理想主义者?认为不处罚就显失不公平或执法不严了?
如果是老百姓到河道取点河沙(少量的)自用,或者准备取沙经营而没有实质性获得利益,并没有造成损害或影响的,可以批评教育,中止其行为即可,不是必须要予以处罚的,执法也需要赋予人性化理念,以人为本。
❸ 农田水利水库扩容挖出沙石可以卖吗
农田水利水库玩火龙网上的沙石堡可以买一位哪些砂石属于是国家公有财产,属于政府的,不能个人买卖
❹ 采挖河床沙石是否违法
在河道内采挖沙石,须经水利部门批准,未经批准就采沙的,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❺ 你好,对于修桥挖出来的河沙是属于集体财产还是国有资产
那就要看这个桥在什么地方,如果建在农村,那么就是集体财产,如果建在城市。那就是国有财产,因为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是这还涉及到征地合同怎么约定,如果该合同有约定,就按合同约定执行!
❻ 我在田里挖了河沙政府请来评估公司是什么意思
你在田里挖河沙破坏了农田政府,请来评估公司来评估一下损失和破坏程度,根据这个程度对你进行惩罚。
❼ 政府河道工程中多余的沙石料本村组的群众有没有权利卖
1\本村组的群众有没有权利卖
没有,这是因为卖的前提需要有所有权,而提问的情况显然是没有的
2\现在镇上和村里同意让拉走,
至少是有权处理
你们卖就是盗窃
❽ 在挖基坑时挖出的沙子归属权
归土地所有权一方。如果私自挖掘倒卖,其行为违反了《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是典型的违犯矿产资源法律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或者上级矿产土地管理部门举报。
《矿产资源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实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鼓励集体矿山企业开采国家指定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允许个人采挖零星分散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以及为生活自用采挖少量矿产。
矿产储量规模适宜由矿山企业开采的矿产资源、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和国家规定禁止个人开采的其他矿产资源,个人不得开采。
国家指导、帮助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不断提高技术水平、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地质工作单位和国有矿山企业应当按照积极支持、有偿互惠的原则向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提供地质资料和技术服务。
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第二十六条根据堤防的重要程度、堤基土质条件等,河道主管机关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河道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划定堤防安全保护区。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禁止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禁止围湖造田。已经围垦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进行治理,逐步退田还湖。湖泊的开发利用规划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
禁止围垦河流,确需围垦的,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八条加强河道滩地、堤防和河岸的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河道淤积。
❾ 镇政府利用河道清淤名义进行大量采挖砂石,将砂石用作建筑施工料,是否合法
虽然看起来是镇政府贪便宜了,但这种行为是合法的。航道分为国家航道、地方航道、专用航道。其中国家航道由国家负责维护,专用航道由使用方维护,而地方航道却没人管理,为了防止地方航道淤废,地方政府是可以挖沙的,这样能起到通航的作用又可以补偿维护方的损失。
❿ 水利工程是一种什么工程应该是政府的行为吧
政府委托公司进行招标,有水利总承包资质的中标后再把工程分包出去。但是最重要的部分必须由总承包方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