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市政工程竣工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不知道你具体是什么工程验收,我提供一个大致上的流程给你参考一下。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流程
一、
竣工验收实施步骤分四步进行:
即竣工验收前的准备
----
竣工验收
----
竣工验收备案
----
保修期终止。
二、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一)
、施工单位进行的准备工作:
1、档案验收。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整理工程各项技术档案资料,自
检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验收,项目工程师验收合
格后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验收接收资料后移交建设局,建设局验收接收资料后(监理、建设单位均接收后)开具工程档案合格证书。
2、规划验收。委托检测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实测,填写《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表》与竣工
实测报告一起提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
4、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后到市建设大厦购买验收相关范本(红、黄、蓝本一式三本),填写建设工程竣工报告(蓝本)、保修书(包括保修卡),向监理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5、其他所需文件:设计质量检查合格文件、勘察质量检查合格文件、施工图审机构工程质量检查合格文件、工程拨款情况的证明文件、工程移交表、工程基本情况表、施工工作总结文件(验收会议汇报材料)。
三、监理单位进行的准备工作:
1
、
整理工程监理各项技术档案资料,
自检验收合格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验收,
项目
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移交工程竣工部,
工程竣工部验收接收资料后移交建设局,
建设局验收接
收资料后(施工、建设单位均接收后)开具工程档案合格证书。
2
、监理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人员进行工程预验收,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
、监理工作总结文件(验收会议汇报材料)
。
四、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
、组织规划专项验收。
2
、组织环保专项验收。
3
、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小组)并确定专项验收组成员。验收委员会的成员由建设、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担任(法人代表的
委托人应有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
。验收委员会主任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担任
(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应有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
。验收委员会副主任:由主任任命。专项
验收组一般分为外观检查组、实测实量组、资料检查组,
工程规模较大时,
可按专业工程细
分若干个检查组。各专项验收组组长,由主任任命,应具有工程师以上的职称,组员应具有
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每组不少于三人;
参加竣工验收的成员,
在相应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
组中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3
、确定竣工验收方案。
4
、编写工程项目执行报告(验收会议汇报材料)
。
5
、项目工程师整理建设单位工程档案资料,自检合格后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
验收接收资料后移交建设局,建设局验收接收资料后(施工、建设单位均接收后)
开具工程档案合格证书。
五、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交建
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同时领取核查表填报,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工程具备
验收条件后,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的时间,派出竣工验收监督小组,对工程竣工
验收实施监督。审查不具备的验收条件的,一般是在收到竣工验收监督通知的
5
天内通知建
设单位,说明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具体事项。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
在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下,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施工图审机构单位的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此验收以会议的形式
进行。其会议议程和内容如下:
1
、
验收委员会主任宣布竣工会议开始,宣布验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宣布专项验收
组长及其成员,宣读委托书。上述人员名单及委托书报质量监督机构派出的监督小组
确认。
2
、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在工程建设各
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的情况。
3
、
审阅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机构、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4
、
审阅规划、公安消防、环保、档案等部门的质量认可文件。
5
、
资料验收组核查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
6
、
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填写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7
、
各专项验收组检查验收完毕后,验收组组长总结发言,对所检查的内容进行客观的
评价。并明确各项验收结论,建设单位做好记录。
8
、
验收委员会协商验收意见。当意见一致时,形成验收委员会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
见,宣布工程竣工验收结论。
9
、
监督机构宣布验收监督意见。
10
、
整理会议纪要,与会各方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11
、
宣布验收会议结束。
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质量监督机构签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即可
进行验收备案程序。建设单位应备齐如下资料:
1
、竣工验收报告(红本)
。
2
、竣工报告(蓝本)
。
3
、工程评估报告(监理出俱)
。
4
、勘察、设计、图审的质量检测报告。
5
、规划、公安消防、环保、水务、档案等部门的验收认可文件。
6
、工程质量保修书(褐本)
。
7
、资金拨付证明文件。
8
、质量监督报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
。
9
、竣工验收备案表(黄本)
。
将上述资料报送建设规划局审查后,建设规划局给予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
案。
七、质量保修期终止的工程,填写工程质量保修期终止申请书、工程质量保修期终止证书
、退还质保金申请书
。
八、注意事项:
1
、上述文件的竣工日期如不确定就先空着。
2
、验收组组长应为建设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担任(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应有法人代表
的书面委托书)
⑵ 道路竣工资料包括哪些
(沥青路)
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 A—1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A—3
施工放样报验表 A—4
材料报验单 A—5
进场设备报验单 A—6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 A—27
工程测量定位放线记录 A—4—1
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A—8
中间检验申请单 (泥灰结石或二灰结石完成后,下封层之前)A—10
工程报验单 A—11
隐蔽工程检验单 A—36
结构物回填工程现场检验单C—1—2
底基层、基层质量检验单 C—1—15
热拌沥青质量检验单 C—1—14
工序质量评定表(3张表4道工序) B—17
高程测验记录表 C—2—26
单位工程工序质量评定汇总表 B—15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B—21
中间检验认可证书 B—5
市政道路工程工序质量评定表B—18
市政道路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B—22
承包人申报表(通用) A—28
合同内工程计量确认单 A—12
合同内工程计量汇总表 A—32
合同外工程计量确认单 A—30
合同外工程计量汇总表 A—18
延长工期申报表 A—25
单位工程初检报告 A—38
竣工报验单(2004) A—28
竣工验收评定表 A—31
复工申请 A—21
单位工程复检验收报告 A—40
注:
1、以上为工程资料样表,分部、分项、分工序资料请自行复印。
2、工程竣工资料还应包括工程施工总结、各种试验配比报告、竣工图、中标通知书、合同、招投标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等。
3、工程资料必须根据实测情况以及实际施工段进行记录整理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分项责任人必须亲笔签名。
4、工程资料应参照《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手册》
水泥路面(泥灰结石基层)工程资料目录
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 A—1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A—3
施工放样报验表 A—4
材料报验单 A—5
进场设备报验单 A—6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A—27
工程测量定位放线记录 A—4—1
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A—8
中间检验申请单 A—10
工程报验单 A—11
隐蔽工程检验单 A—36
管涵工程质量检验单 C—1—11
泥结碎石质量检验单 C—1—16
小型预制件(路牙)现场质量检验单C—2—20
混凝土浇筑申请报告单 C—2—5
混凝土基础现场质量检验单C—2—3
现浇结构模板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C—2—4
砂石含水率测定表 C—2—30
混凝土坍落度记录表 C—2—29
结构物回填工程质量检验单C—1—2
伸缩缝现场质量检验单 C—2—18
砼配比通知单 F—2—11
实测项目检查评分表 C—2—25
高程测验记录表 C—2—26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B—21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 B—15
中间检验认可证书 B—5
承包人申报表(通用) A—28
合同工程计量确认单 A—12
合同内工程计量汇总表 A—32
合同外工程计量确认单 A—30
合同外工程计量汇总表 A—18
延长工期申报表 A—25
单位工程初检报告 A—38
竣工报验单 A—28
竣工验收评定表 A—31
复工申请 A—21
单位工程复检验收报告 A—40
注: 1、以上为工程资料样表,分部、分项、分工序资料请自行复印。
2、工程竣工资料还应包括工程施工总结、各种试验配比报告、竣工图、中标通知书、合同、招投标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等。
3、工程资料必须根据实测情况及实际施工段进行记录整理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分项责任人必须亲笔签名。
4、工程资料应参照《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手册》
⑶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在组织施工前编制。规模大、施工工期长的工程可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分部位、分单位工程等分阶段进行编制。
2、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
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图纸会审,由承包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学习、审核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
3、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和试(检)验报告。
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必须合格,并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单。需采取技术处理措施的,应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并须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有批准手续)方可使用。
凡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应有鉴定证明或生产许可证,并要有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3)市政公路工程竣工资料扩展阅读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