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为多少
我说,我专门给单位投标的,所有的公路工程其安全生产费用都是建安费的1%,不是什么设计依据。
设计依据?说了等于没说。
2. 公路工程中,安全生产经费具体指哪些
1.配备劳保用品费用
2.配备/设置警示标志费用
3.设备/设施检测费用
4.作业人员培训费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用
5.防雷/消防(施工中)设施费用
6.管理人员培训取证费用
7.安全评价费用
etc。
3. 最新交通公路改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费费率是多少
那个几率是10%
4. 关于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网友:你好!
1、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应该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范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应该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提取,但安全生产总费用不得超过规定提取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方式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这里指的资金投入应该包括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奖励基金和安全生产奖励费用,有奖有罚奖罚分明。
详细情况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咨询!
希望我的答复对你有帮助!
5. 请问下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率有的是1.5%,有的怎么是1%啊,到底什么情况下用哪种的谢谢拜托各位大神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2.5%;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5)吉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扩展阅读: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办法的每个细节都关系到最后的结果,是非常关键的。
一、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二、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坚持“规范计取,合理计划,计量支付,确保投入”的原则,并按照有关规定、行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确定提取标准。
三、施工单位必须在财务中设置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科目,并且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提、使用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台账,包含购买、入库、领用、回收等环节的监控及证明所投入的票据凭证资料。
五、监理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进行审查,建立安全费用使用监理台账。对使用安-1-
S407红安县七里坪至天台山公路改建工程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办法全生产费用所投入的设备、设施、防护用品及本办法使用范围的支出等方面,进行验收签认。
六、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依据合同文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总体使用计划,指导项目建设周期内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报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办审核,建设项目管理部审批备案。
七、施工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编制下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清单计划,报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办进行审核。
八、施工单位应在每月资金使用计划中单列安全生产费用,经审核后方可支付。
九、安全生产费用按照“投入多少,支付多少”的原则计量。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超出合同文件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少于合同文件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经监理单位和建设项目管理部核实,余额部分不予支付。已经支付的,应从计量支付中扣回。
十、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生产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如超出,则在项目合同标的安全费用中统筹考虑,不另行补列。
十一、施工单位应每季按照《安全生产费用审核汇总表》(见附表)如实填报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清单,每项费用必须附有加盖公章的发票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经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办、建设项目安全协调部,工程部对照发票清单核实实物,据实审核计量支付。
十二、安全协调部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汇总台账,掌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情况,为建设项目管理部出具证明,准予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余额或扣回多计的安全生产费用。对于进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设施由监理办及建设项目安全协调部到现场进行登记核实。
6. 公路工程中安全生产费包含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2.5%;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7. 工程中的安全生产费是什么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公路工程按工程造价1.5%提取。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7)吉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