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包括哪些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包括:
1、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报验制度。监理机构应对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供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进行核验或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不得投入使用,其处置方式和措施应得到监理机构的批准或确认。
2、 工程质量报验制度。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或复核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3、工程验收制度。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 或合同约定,参与或主持工程验收。
㈡ 谁有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管理制度,急用,谢谢了。
监理工作制度
(一)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会审和交底。首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及工艺要求,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及关键问题,再由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疑点,以及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然后通过三方研究商讨,拟定出解决的办法,并写出会议纪要,以作为设计图纸的补充和修改。
(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发送给施工单位补充、修改或认定。
(三)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在所有开工准备工作完成之后,施工单位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四)测量定位验线制度
施工单位报审,监理工程师应在收至报验单18小时内组织验收。报审后在得到国土规划管理部门认可后实施。
(五)工程材料、构配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工程材料、构配件等进场后施工单位报审,监理立即审阅出厂证明书、质量保证书,并现场检查,同时抽样复试,待复试合格后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准予使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作出答复。
(六)设计变更核验制度
工程施工过程中任何变更都必须有业主的书面确认。无论是业主,还是施工单位的设计变更都必须得到设计单位的同意。监理工程师在核验中两者不可缺一,否则一律不得在工程中实施。
(七)工序质量(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施工单位在工序质量自检的基础上填表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应在18 小时内回复。凡需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接施工单位通知后,监理应汇同业主参加评定。未经监理验收合格的工序,不得予以计量,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八)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施工单位在工程重点部位、特殊工程施工和工程的主要分项工程施工前均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交详细的书面施工方案,填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在三日内回复。
(九)混凝土浇灌申请制度
施工单位在完成浇灌混凝土准备工作之后,填表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对量大、工序复杂的混凝土浇灌工程应同时提交浇灌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回复。
(十)单位工程、基础、中间及竣工申报验收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分别在这三个阶段验收前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写出书面整改意见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要书面报告整改情况,通知监理工程师复查,监理工程师复查认可没有新的意见时,才批准报监督站验收。否则拒绝参加验收。
(十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或者超出“检验评定”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1. 发生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尖填表通知施工单位,暂停该部位及其关联部位的下道工序施工,并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
2. 施工单位应尽快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事故的实况及有关数据资料,原因分析与判断,临时防护措施,事故处理的建议方案及措施,事故涉及责任者情况)。
3.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汇同业主、质量监督站、设计、施工研究确定事故处理方案。
4. 监理工程师严格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并认真进行检查,必要时通知质量监督和设计部门参加鉴定和验收。
(十二)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施工单位填表报告工程计划进度,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五天内必须审查完毕。
(十三)投资监督及审批制度
施工单位按讲师申报表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和合同规定应获得的款项,扣除合同规定应扣除的扣款,填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业主支付。
(十四)安全监督制度
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是重点审查内容。
2.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经常性的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转情况。
3. 在工序、基础、中间验收中,即使工程质量合格,安全不合格,监理工程师不予确认,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必要时协助业主制定相应的安全、卫生管理处罚条例,并贯彻实施。
5. 编制紧急通迅联络图,预防特发事件的发生,保证及时处理。
(十五)监理例会制度
1.工作协调会
(1)施工单位汇报上次会议布置事项的完成及落实情况;
(2)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进度情况,滞后的原因及补救措施;
(3)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质量、安全、卫生等情况;
(4)施工单位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5)监理工程师协调有关问题(一般以记录为准,必要时可做会议纪要);
(6)业主、总监理工程师指示。
2.安全文明会
(1)安全监理工程师根据会议情况整理纪要,发文字整改通知。
(2)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牢牢抓住“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活动。
(十六)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要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向业主定期报告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监理工作情况。
(十七)监理工程师填写监理日志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在监理日志里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情况,不定期地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十八)监理工程师责职检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约定的权、责、利的基础上,按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