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市政道路工程验收规范
现阶段,市政道路施工规范主要有: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2、GBJ137-90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3、GB50289-98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4、GB50282-98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5、GB50293-1999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6、GB50318-2000
以下是相关政策规范信息内容:
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基本概况: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是1990年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行业标准。
2、《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地下敷设、架空敷设等。
3、《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基本概况: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主要是国家计委《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490号附件二)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电力规划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GB50293-1999,自1999年10月1日起。主要包括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等的内容展开来实行的。
4、《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基本概况: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是2001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2]490号文件《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要求,由建设部负责编制而成。经建设部2000年12月21日以建标[2000]282号文批准发布。
(1)市政工程验收规范资料扩展阅读:
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雨、污水厂站及防洪等工程。单位工程竣工的施工技术资料规定项目如下:
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在组织施工前编制。规模大、施工工期长的工程可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分部位、分单位工程等分阶段进行编制。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审批方为有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如有工艺变动和有施工措施较大变动时,应有变动审批手续。
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文字说明:工程概况,工程造价,工程特点,工期要求,施工部署,质量要求,主要技术措施等须说明的情况。
b、施工平面布置图。
c、进度计划安排及各种工、料、机运进计划表。
d、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现质量目标的内容措施、办法、执行人)。
e 、施工技术方案、保证质量及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
f、施工节约技术措施。
g、 大型桥梁、厂、站等土建、安装复杂的工程应有针对单项工程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如模板及支架设计、地下沟槽支撑设计、降水设计、施工便桥、便线设计、方涵顶进后背设计、预应力混凝土钢筋张拉设计、大型预制构件吊装设计、混凝土施工浇筑方案设计、设备安装方案设计等。
h、环保措施。
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1、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图纸会审,由承包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学习、审核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
2、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工序施工技术交底、各种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应有签认手续。
❷ 市政路灯工程验收规范
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基本概况: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是1990年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行业标准。
2、《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地下敷设、架空敷设等。
3、《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基本概况: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主要是国家计委《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490号附件二)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电力规划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GB50293-1999,自1999年10月1日起。主要包括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等的内容展开来实行的。
4、《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基本概况: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是2001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2]490号文件《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要求,由建设部负责编制而成。经建设部2000年12月21日以建标[2000]282号文批准发布。
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雨、污水厂站及防洪等工程。单位工程竣工的施工技术资料规定项目如下:
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在组织施工前编制。规模大、施工工期长的工程可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分部位、分单位工程等分阶段进行编制。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审批方为有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如有工艺变动和有施工措施较大变动时,应有变动审批手续。
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文字说明:工程概况,工程造价,工程特点,工期要求,施工部署,质量要求,主要技术措施等须说明的情况。
b、施工平面布置图。
c、进度计划安排及各种工、料、机运进计划表。
d、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现质量目标的内容措施、办法、执行人)。
e 、施工技术方案、保证质量及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
f、施工节约技术措施。
g、 大型桥梁、厂、站等土建、安装复杂的工程应有针对单项工程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如模板及支架设计、地下沟槽支撑设计、降水设计、施工便桥、便线设计、方涵顶进后背设计、预应力混凝土钢筋张拉设计、大型预制构件吊装设计、混凝土施工浇筑方案设计、设备安装方案设计等。
h、环保措施。
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1、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图纸会审,由承包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学习、审核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
2、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工序施工技术交底、各种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应有签认手续。
❸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在组织施工前编制。规模大、施工工期长的工程可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分部位、分单位工程等分阶段进行编制。
2、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
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图纸会审,由承包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学习、审核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
3、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和试(检)验报告。
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必须合格,并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单。需采取技术处理措施的,应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并须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有批准手续)方可使用。
凡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应有鉴定证明或生产许可证,并要有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3)市政工程验收规范资料扩展阅读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❹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有哪些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4)市政工程验收规范资料扩展阅读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