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
2.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3.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
(2)已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批准的处理意见;
(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4.分部工程验收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
(2)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分部工程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❷ 水利工程监理方的竣工资料怎么做,还有验收是怎么验收的
呵呵,按项目划分依次进行整理收集资料。监理规划细则、合同、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总结、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及其相关报验资料====竣工验收主要是联合业主、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单位、接管单位及其相关单位对其工程在前期验收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验收检查,主要是由业主主持。
❸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如何分类装订
一、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按单元工程资料、分部工程资料、最后是单位工程分类装订。
二、竣工资料内容:
1、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 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7、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8、 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9、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10、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1、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12、 定向销售商品房或职工集资住宅的用户签收意见表
13、 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1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
15、 竣工图(包括智能建筑分部)
❹ 请问哪里可以找到《水利水电工程档案验收规范》
无此规范,接近的只有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相关档案方面还有
1、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档发[2006]2号)
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
3、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
4、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 18894—2002)
5、水电工程竣工档案整编细则(试行)(国电公司编制)
❺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第四章
档案验收
第二十四条 水利工程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应提前或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凡档案内容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水利工程,不得通过档案验收;未通过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档案人员作为验收委员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水利部办公厅档案部门派员参加;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有关工程项目的验收,由组织工程验收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
第二十六条 大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验收前要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其他工程的档案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初步验收可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进行;正式验收应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七条水利工程在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工程参建单位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归档情况进行自检,确认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已达要求后,可向有关单位报送档案自检报告,并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
档案自检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档案管理情况,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情况,竣工图的编制与整编质量,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性的自我评价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档案专项验收的主持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可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前检查评定,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应成立档案专项验收组进行验收。档案专项验收组由验收主持单位、国家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流域机构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可聘请相关单位的档案专家作为验收组成员参加验收。
第二十九条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的步骤、方法与内容如下:
(一)听取项目法人有关工程建设情况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管理与保管情况的自检报告;
(二)听取监理单位对项目档案整理情况的审核报告;
(三)对验收前已进行档案检查评定的水利工程,还应听取被委托单位的检查评定意见;
(四)查看现场(了解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五)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抽查各单位档案整理情况。抽查比例一般不得少于项目法人应保存档案数量的8%,其中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竣工图总张数的10%;抽查档案总量应在200卷以上;
(六)验收组成员进行综合评议;
(七)形成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并向项目法人和所有会议代表反馈;
(八)验收主持单位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第三十条 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1、工程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与管理状况
2、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质量与数量
3、竣工图的编制质量与整编情况
4、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性评价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四)验收结论。
(五)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❻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有哪些程序
“筑讯中国”网为你解答: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如下
1、建设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包含工程完成情况,验收条件检查结果,验收组织准备情况,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2)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3) 工程建设大事记;
(4) 拟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的建设安排及完成工期,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5) 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6) 竣工验收鉴定书(草稿);
(7) 工程运用和度汛方案;
(8)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9) 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10)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11)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12) 重大技术问题专题报告;
(13) 工程运行管理准备工作报告;
(14) 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工作报告;
(15) 工程档案资料自检报告;
(16)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
2、审批程序:由水利(水务)局审查批准,并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