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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设计变更报告编制规程

发布时间:2021-08-17 06:44:17

㈠ 如何编制水利工程设计变更概算报告

按水利部发布的《水利工程概预编制规程》编写

㈡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有关规范和标准

大概给你列了一下,还有一些未常用的。由建筑评职论文发表九品论文网,具体遇到需要的时候你也可以自己去查阅,注每部门标准不一样。
质量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类别 序号 发布日期或标准号 规程、规范、标准名称 备注
国家标准 01 GB8564-88 01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
02 GB50203-2002 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03 GB50212-2002 03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04 GB50236-98 04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05 GB50086-2001 05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06 GB50202-2002 06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07 GBJ201-83 07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08 GBJ208-83; GB50208-2002 08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09 GBJ97-87 09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10 GBJ112-87 10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11 GB50194-93 11 建设工地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
12 GB/T50123-1999 12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13 GB/T15481-2000 22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14 GB/T14538-93 25 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15 GBJ/T138-90 26 水位观测标准
16 GB50179-93 27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17 GB/T10156-1997 28 水准仪
18 GBJ108-87 30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19 GB50287-99 31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20 GBJ/T145-90 32 土的分类标准
与质量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类别 序号 发布日期或标准号 规程、规范、标准名称 备注
21 GB/T50218-94 33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
国家标准 22 GB/T50266-1999 34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
23 GB50290-98 36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24 GF-2000-0208 37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25 GB50164 -92 38 砼质量控制标准
26 GB50224 -95 39 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7 GBJ107-87 40 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28 GB50205-2001 4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9 GB50204 -2002 42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0 GB/T19001-2008idt 44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1 GB/T19004–2008idt 45 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
32 GBJ/T146-90 46 粉煤灰砼应用技术规范
33 GB/T15406-94 47 土工仪器的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
34 GB/T14173-93 59 平面钢闸门技术条件
35 GB4052-83 60 全断面岩石掘进机 名词术语
36 GB50201-94 61 防洪标准
37 GB50286-98 63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38 GB3838-88 67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39 GB50268-97 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0 GB50288-99 70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与质量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类别 序号 发布日期或标准号 规程、规范、标准名称 备注
国家标准 41 GB/T50265-97 71 泵站设计规范
42 GB/T16453.1-1996 73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
43 GB/T16453.2-1996 74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荒地治理技术
44 GB/T16453.3-1996 7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45 GB/T16453.4 -1996 7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46 GBJ71-84 81 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试行)
47 GB50168-92 8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48 GB50169-92 8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49 GB50254 -96 8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50 GB50255-96 8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51 GB50257-96 8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52 GBJ148-90 8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53 GB/T18110-2000 88 小水电站机电设备导则
54 GB/T755-87 90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55 GB/T814 -89 93 弧形闸门通用技术条件
水利行业标准 56 SL52-93 0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57 SL237-1999 02 土工试验规程
58 SL73-95 03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与质量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类别 序号 发布日期或标准号 规程、规范、标准名称 备注
水利行业标准 59 SL264-2001 04 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
60 SL176-1996 0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
61 SL168-96 06 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62 SL239-1999 07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
63 SL38-92 08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
64 SL260-98 09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65 SL62-94 10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66 SL26-92 11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标准
67 SL/T231-98 12 聚工烯(PE)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68 SL48-94 13 水工碾压混凝土试验规程
69 SL234-1999 14 泵站施工规范
70 SL223-1999 15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71 SL/T225-98 16 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72 SL18-2004 17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73 SL105-95 18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
74 SL47-94 19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75 SL27-91 21 水闸施工规范
76 SL35-92 22 水工金属结构焊工考试规则
77 SL/T242-1999 23 周期式混凝土搅拌楼(站)
与质量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类别 序号 发布日期或标准号 规程、规范、标准名称 备注
水利行业标准 78 SL32-92 24 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
79 SL46-94 25 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
80 SL47-94 26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81 SL49-94 27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
82 SL53-94 28 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
83 SL73.1-95 29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基础制图
84 SL73.2-95 30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工建筑图
85 SL73.3-95 31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勘测图
86 SL73.6-2001 32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
87 SL20-92 33 水工建筑物测流规范
88 SL24 -91 34 堰槽测流规范
89 SL58-93 35 水文普通测量规范
90 SL196-97 36 水文调查规范
91 SL247-1999 37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92 SL19-2001 38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93 SL252-2000 39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94 SL251-2000 40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
95 SL166-96 41 水利水电工程坑探规程
96 SL25-92 42 水利水电工程钻孔压水试验规程
与质量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类别 序号 发布日期或标准号 规程、规范、标准名称 备注
水利行业标准 97 SLJ1-81 43 水利水电工程钻孔抽水试验规程(试行)
98 SL212-98 44 水工预应力锚固设计规范
99 SL228-98 45 砼面板堆石坝设计规范
100 SL274 -2001 46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101 SL266-2001 47 水电站厂房设计规范
102 SL214 -98 48 水闸安全鉴定规定
103 SL60-94 49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104 SL101-94 50 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
105 SL169-96 51 土石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
106 SL210-98 52 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
107 SL230-98 53 砼坝养护修理规程
108 SL268-2001 54 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109 SL110~118-95 55 土工试验专用仪器校验方法
110 SL119~122-95 56 岩石专用测试仪器校验方法
111 SL123~138-95 57 水工砼试验仪器校(检)验方法
112 SL36-92 58 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113 SL39-92 59 露顶式弧形闸门液压启闭机系列标准
114 SL40-92 60 QPG型卷扬式高扬程启闭机系列标准
115 SL41-93 61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
116 SL74 -95 62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
与质量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类别 序号 发布日期或标准号 规程、规范、标准名称 备注
水利行业标准 117 SL15-91 63 水利水电专用砼泵技术条件
118 SL/T64 -94 64 两栖式清淤机
119 SL/T65-94 65 SLWY-60型水陆两用液压挖掘机技术条件
120 SL/T66-94 66 SLQY-30型两栖式清淤机技术条件
121 SL254 -2000 67 泵站技术改造规程
122 SL/T153-95 68 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井灌区部分)
123 SL190-96 69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124 SL204 -98 70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125 SL193-97 71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工程
126 SL17-90 72 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127 SL/T4 -1999 73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128 SL63-94 74 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
129 SL227-98 75 橡胶坝技术规范
130 SL/T191-96 76 水工砼结构设计规范
131 SLJ01-88 77 土石坝沥青砼面板和心墙设计准则
132 SL/T205-97 78 水电站引水渠道及前池设计规范
133 SL253-2000 79 溢洪道设计规范
134 SL265-2001 80 水闸设计规范
135 SL/T33 81 水工沥青砼试验规程
136 SL/T152-95 82 透水板

㈢ 为工程做防洪评价需要什么资质有没有相关的法规政策

《河道管理条例》《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涉河工程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未作出规定。目前,涉河工程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资质没有明确要求,但报告的质量和深度需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扩展阅读:

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概述

2基本情况

3河道演变

4防洪评价计算

5防洪综合评价

6防治与补救措施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 -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㈣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的内容

(1998年1月7日水利部水建〔1998〕16号印发 根据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的实施,促进水利建设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明确的建设程序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三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或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利用外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同时还应执行有关外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 项目建议书阶段
1.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
2.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水利部水规计[1996]608号)编制。
3.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若有投资建设意向,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开展下一建设程序工作。
第五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组织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2号)编制。
3.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及运行机制、资金筹措方案、资金结构及回收资金的办法,并依照有关规定附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审批部门要委托有项目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评估,并综合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投资机构(公司)、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筹备机构)等方面的意见进行审批。
4.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应经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准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项目管理。
第六条 初步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规定项目的各项基本技术参数,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初步设计任务应择优选择有项目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依照有关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进行编制。
2.初步设计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3号)编制。
3.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前,一般须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组织行业各方面(包括管理、设计、施工、咨询等方面)的专家,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论证。设计单位根据咨询论证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优化。初步设计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后,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4.设计单位必须严格保证设计质量,承担初步设计的合同责任。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主要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并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的技术文件基础。如有重要修改、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
第七条 施工准备阶段
1.项目在主体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
(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路和场地平整等工程;
(3)必须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
(4)组织招标设计、咨询、设备和物资采购等服务;
(5)组织建设监理和主体工程招标投标,并择优选定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队伍;
2.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前,项目法人或其代理机构,须依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中“管理体制和职责”明确的分级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项目报建须交验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工程项目进行项目报建登记后,方可组织施工准备工作。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除某些不适应招标的特殊工程项目外(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均须实行招标投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30号)执行。
4.水利工程项目必须满足如下条件,施工准备方可进行: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项目法人已经建立;
(3)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筹资方案已经确定;
(4)有关土地使用权已经批准;
(5)已办理报建手续。
第八条 建设实施阶段
1.建设实施阶段是指主体工程的建设实施,项目法人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组织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2.水利工程具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的开工条件后,主体工程方可开工建设。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开工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
3.项目法人要充分发挥建设管理的主导作用,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建设条件。项目法人要充分授权工程监理,使之能独立负责项目的建设工期、质量、投资的控制和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监理单位选择必须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6]396号)的要求;
4.要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重要建设项目,须设立质量监督项目站,行使政府对项目建设的监督职能。
第九条 生产准备阶段
1.生产准备是项目投产前所要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阶段转入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项目法人应按照建管结合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适时做好有关生产准备工作。
2.生产准备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要求确定,一般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生产组织准备。建立生产经营的管理机构及相应管理制度;
(2)招收和培训人员。按照生产运营的要求,配备生产管理人员,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使之能满足运营要求。生产管理人员要尽早介入工程的施工建设,参加设备的安装调试,熟悉情况,掌握好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为顺利衔接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阶段做好准备;
(3)生产技术准备。主要包括技术资料的汇总、运行技术方案的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和新技术准备;
(4)生产的物资准备。主要是落实投产运营所需要的原材料、协作产品、工器具、备品备件和其他协作配合条件的准备;
(5)正常的生活福利设施准备。
3.及时具体落实产品销售合同协议的签订,提高生产经营效益,为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创造条件。
第十条 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即从基本建设转入生产或使用。
2.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过单位工程验收(包括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办[1997]275号)的要求完成了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完成竣工报告、竣工决算等必须文件的编制后,项目法人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规定,向验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国家和部颁验收规程,组织验收。
3.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须由审计机关组织竣工审计,其审计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基本资料。
4.工程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可先进行初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有遗留问题的项目,对遗留问题必须有具体处理意见,且有限期处理的明确要求并落实责任人。
第十一条 后评价
1.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一般经过1至2年生产运营后,要进行一次系统的项目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影响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各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价;经济效益评价——项目投资、国民经济效益、财务效益、技术进步和规模效益、可行性研究深度等进行评价;过程评价——对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评价。
2.项目后评价一般按三个层次组织实施,即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
3.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做到分析合理、评价公正。通过建设项目的后评价以达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的目的。
第十二条 凡违反工程建设程序管理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本暂行规定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的补充。
第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㈤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阶段是如何划分的

水利工程设计阶段一般可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对于重大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可根据需要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

大、中型建筑物按设计主要组成部分分。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大、中型水电枢纽工程设计曾经按四个阶段进行,即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技术设计阶段和施工详图设计阶段。为了与国际接轨,适应招投标合同管理体制的需要,并与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相协调,原电力工业部将水电工程设计阶段以《关于调整水电工程设计阶段的通知》。

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 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 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1~6-88,SL 38-92及SL 239-1999)(以下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划分的层、块、段进行划分。


㈥ 请问"概算不能超过批复估算的10%"这一规定出自什么文件或法规

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究报告编制办法(交规划发[2010]178号)》的第七条有明确的规定。“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与初步设计概算之差,应控制在投资估算的10%以内”。

拓展资料:

交通运输部 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 交规划发〔2010〕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原交通部于1988年颁布了《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2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原办法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报告编制工作,加强前期工作管理,提高公路建设项目决策的科学性,我部组织专门力量对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交通部《关于颁发水运、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88〕交计字500号)中《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同时废止。

二O-O年四月十二日

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报告编制工作,加强前期工作管理,提高公路建设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在认真总结1988年颁布的《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公路发展与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公路建设项目(含长大桥梁、隧道等独立工程建设项目),小型公路建设项目可适当简化。对于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的相关内容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研究论证的工作,是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项目决策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按其工作阶段分为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以项目所在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交通发展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为依据;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要求通过实地踏勘和调查,重点研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建设时机,初步确定建设项目的通道或走廊带,并对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资金、经济效益等进行必要的分析论证,编制研究报告,作为项目建议书的依据,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要求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通过必要的测量和地质勘察,对可能的建设方案从技术、经济、安全、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比选论证,研究确定项目起、终点,提出推荐方案,明确建设规模,确定技术标准,估算项目投资,分析投资效益,编制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经批准,应为初步设计应遵循的依据。

第六条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影响区域经济社会及交通运输的现状与发展、交通量预测、建设的必要性、技术标准、建设条件、建设方案及规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经济评价、实施安排、土地利用评价、工程环境影响分析、节能评价、社会评价等,特殊复杂的重大项目,还应进行风险分析。预可行性研究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公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和附件2《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

第七条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在对可能的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初步比选的基础上,筛选出有比较价值的方案,进一步做同等深度的技术、建设费用、经济效益比选。二级及以上公路的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路线方案,应分别在1:5万、1:1万或更大比例尺地形图上进行研究,其中特殊困难路段需分别在1:1万、1:2000地形图上进行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必要的地质勘探,对长大桥梁、隧道等控制性工程,可采用遥感、物探、地质调绘等进行专项的地质勘探和调查,地质条件复杂时需进行必要的钻探分析。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与初步设计概算之差,应控制在投资估算的10%以内。

第八条交通量预测相关内容,应按附件3《公路建设项目交通量分析与预测方法》编制,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另行颁布。

第九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并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等。研究工作必须科学、客观、公正。

第十条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编制单位对报告的质量负责。

多个编制单位共同承担项目时,应确定一个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应负责协调有关参加单位承担的工作,使各部分工作相互衔接,内容统一。主办单位应对研究报告全面负责。

第十一条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经项目负责人、编制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单位主管签字后报送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

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需中央政府审批的项目先由地方政府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再上报审批。

已经完成的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基础依据有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修改完善或重新编制,已经批复的报告,应重新报批。

第十二条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主报告及附件两部分组成。幅面尺寸:主报告采用297X210毫米(A4),附件图册采用297<420毫米(A3)。封面颜色: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用淡黄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用墨绿色。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原交通部1988年8月发布的《关于颁发水运、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88〕交计字500号)中《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同时废止。

㈦ 水利工程监理批复意见专业术语总结

水利工程监理回复规范用语(请参考)
“经审核承包单位开工前准备工作已完成,满足开工条件.同意于××年××月××日开工”。
审批意见用语:
a)同意
“经复查停工令所提问题已处理完毕,满足工程质量(工艺流程)要求条件.同意于××年××月××日复工”。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组织编制,公司级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公司总工批准。文件的编审批程序应符合承包单位的体系文件规定,文件封面的落款为承包单位公司名称,并加盖公司章。
2.项目监理部应从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合同工期,是否能够保证施工的连续性、紧凑性、均衡性;总体施工方案在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能否满足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是否得当;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是否与施工总进度计划相适应、是否考虑了施工机具、材料、设备之间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协调;资源供应计划是否与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相一致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监理意见。
3. 监理规范用语:
审批意见用语:
a)承包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且其施工方法不会引起合同外费用的增加。建议监理审批的结论意见为:“经审核,你方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满足施工要求,同意按此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施工”。
b)承包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其施工方法会引起合同外费用的增加,但究其原因,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单位承担。建议监理审批的结论意见为:“经审核,你方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满足施工要求,同意按此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施工;但按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增加的费用监理不予认可”。
C)承包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不符合要求。建议监理审批的结论意见为:“经审核,你方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善,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不同意按此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施工;请你方按监理要求(书面意见另附)修改,与××年××月××日前重新申报。”
注意事项:
a)承包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有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单位盖章,日期齐全(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方案、新技术方案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b)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安排,资源准备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和合同规定,要认真,仔细审核。尤其对会增加费用的施工方法,措施,新技术的使用,施工机械的安全,要作为重点审核。
c)项目监理机构审批时,必须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对复杂/特殊/涉及新技术的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宜建议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4、监理规范用语:
审批意见用语:
a)管理机构健全,人员资质符合要求。监理批语:“管理制度较健全,请按所定管理制度执行”。
3.项目监理部审查要点:
a) 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方案,并对文件编制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b) 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是否符合工程建设目标;
c) 是否建立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责任制是否落实;
d)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e)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
f) 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安全标牌是否齐全、标准、有效,设置是否合理;
g)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有效。
1. 监理规范用语:
审批意见用语:
a)“文件内容完善,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要求”。
b)“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要求,请在×××时间内补报×××措施或制度”
3. 监理规范用语:
审批意见用语:
a)“创优实施细则内容完善,符合创优规划要求”。
b)“创优实施细则内容不够全面,应在×××时间前补充监理提出的意见(书面意见另附或直接把具体意见)”。
2. 监理规范用语:
审批意见用语:
a) 同意
“紧急救护方案得当,营救体制健全,处理方案可行,同意此方案
审批意见用语:
a) “文件内容完整,施工工艺流程合理,施工方案可行,同意此方案特殊跨越,按《++++++规程》第++条款执行;
b) 恶劣的地形环境组立铁塔专项施工方案,如直升机组立等;
c) 大跨越基础、组塔、张力架线专项施工方案。
5. 监理规范用语:
审批意见用语:
a)同意
“文件内容完整,施工工艺流程合理,施工方案可行,同意此方案”。
b) b)不同意
c) “文件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措施。应进一步补充×××方面的内容,重新报审“。
审批意见用语:
a)同意
“经核查分包单位资质确切,具备承担分包项目能力,同意采用”。
审批意见用语:
a)同意
“ 经审查所报试验单位资质资料齐全,试验范围包括本工程试验项目,具备试验能力。同意委托”。
审批意见用语:
a)同意
“ 所报线路复测记录经与线路明细表、断面图核对,所报复测记录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b)不同意
“所报线路复测记录经与线路明细表、断面图核对,×××地方数据与明细表(或断面图)所标数据不符,超出允许偏差。请再次复测查明原因,再次报审”。
注意事项:
1)监理工程师应将所报线路复测记录与工程线路明细表、断面图相应部位仔细核对,提出监理意见。
2)所使用的线路明细表、断面图一定要是设计提出经过审批的蓝图。设计提出的白图应视为无效。
a)同意
“ 所报线路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报验申请表,所列项目齐全符合规范要求,要认真贯彻执行”。
a)同意
“ 经审查××分部工程报验段,施工单位已经过三级自检验收合格,施工技术资料齐全,同意报验申请”。
a)同意
“试验结果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试验报告版面符合归档要求” 3.监理规范用语:
审批意见用语:
a)同意
“试验结果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试验报告版面符合归档要求”。
b)不同意
1)“试验结果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但试验报告版面不符合归档要求,请完善后重新报验”。
2)“试验结果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但试验报告是用复写纸打印的,不符合归档要求,请更换后重新报验”。
c)注意事项:
1)不同意用语,应该是缺啥项写啥项,不要照搬,文字要简练。
2)试验报告必须全部是用电恼打印,用压兰纸打印应视为无效。
a)同意
“经核查参加施工主要管理人员资质相关证件齐全,完全有效”。 a)同意
“ 经核查所报施工机械、工器具、和安全用具定检报告合格,安全准用怔符合要求。数量、规格、型号可满足施工组织设计及本阶段施工需要”。
a)同意
“经审查所报特殊工种人员资质相关证件齐全有效,可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a)同意
“经审查所报测量、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种类、数量、和精度,可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定检合格证明文件均在有效期,同意在工程中使用”。
a)同意
“经核查支付条件已具备,付款数额符合施工承包合同规定,同意支付”
)同意
“申报工程量监理部已验收合格,统计数量准确同意支付”
)同意
“经核查确认所报整改项目已按××号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通知内容全部整改完毕” 同意
1)“经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符合工程施工进度一级网路计划要求。同意此进度计划安排”。。
a)同意
“经审查此施工进度调整计划符合实际情况,同意调整”。。
a)同意
“经审查工程延期依据充分,证明文件齐全,同意变更申请”。。
a)同意
“经审查索赔理由充分,证明材料齐全,计算方法合理,同意索赔申请”。。
1、 施工承包单位在进行主要材料或构配件采购前,应将拟采购供货的生产厂家的资质证明文件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2、 主要材料或构配件的范围以设计文件中的相关说明为准。
3、 资质证明文件一般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典型产品)的检验报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如果需要)等,新产品应有型式试验报告、鉴定证书等,特种设备应有安全许可证等。报审表中应在附件中详列资料名称。
4、 项目监理部审查要点:
a) 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b) 供货商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5、 根据施工承包合同,材料供货商资质需要报建设管理单位批准的,应报建设管理单位审批,不需要报审的,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免签”字样。
6、监理规范用语:
审批意见用语:
a)同意
“经审查××材料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文件齐全,生产项目和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符合要求,同意在工程中采用”。。
b)不同意
“经审查所报××材料供货尚资质材料不全,缺少××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不同意在本工程中采用”。

填写、使用说明
1、 本表式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质量通用报审。使用时,表头不做修改,填写内容中将材料/构配件任选一。
2、 施工承包单位应在主要材料、构配件进场后,将有关质量证明文件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在附件中应详列资料的名称。
3、 主要材料、构配件的范围以设计文件中的相关说明为准。
4、 对材料、构配件的描述应说明材料的名称、型号或规格、产地(生产厂家)、批号等唯一性标识要素。
5、 质量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试验报告等。
6、 项目监理部除进行文件审查外,还应对实物质量进行验收。
7、 对有复试要求的材料或构配件,施工承包单位应在材料或构配件进场,将有关质量证明文件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在现场经监理工程师见证,进行取样送试,并在试验合格后将试验报告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8、 项目监理部审查或验收不合格,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将不合格产品清出工地现场。
9、 项目监理部意见填写要点:
a)试验结果是否合格或满足规范或设计要求;
b 试验报告版面质量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8、、监理规范用语:
审批意见用语:
a)同意
“经审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齐全,生产厂家资质符合要求,复检证件齐全,质量符合要求。同意在工程中××部位采用”。。
b)不同意
1)“经审查所报××材料虽有产品合格证,但出厂期过长缺少进厂复检报告,不同意在本工程中××部位采用”。
2)“经审查所报××材料虽有产品合格证,缺少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文件,不同意在本工程中××部位采用”。
注意: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缺一不可。
a)同意
“经审查该段线路工程,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完成全部施工项目。经过三级自检合格,施工和报审资料齐全。同意进行工程初步竣工验收”。
a)同意
1)“经审查该工程变更有设计变更根据,并经有关方面同意。变更原因属实变更方案可行 同意变更”。
a)同意
“经核查验收,×××号设计变更,已按设计变更的内容和工程量全部完成,同意报验结果“。
1、竣工验收报告需采用红头文件,主送、抄送单位均按合同甲、乙方名称,并盖公司红章;
2、竣工验收申请表上,承包单位(章)盖公司章;
3、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
经竣工预验收及其存在问题整改消缺、复查,该工程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符合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根据该工程初步验收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组织正式竣工验收,请建设管理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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