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哪些单位参加 国家有相关的文件规定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除此之外,建设单位还应就工程项目取得规划部门、公安消防部门以及环保单位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建设工程项目分级管理权限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由哪些单位组成验收组
质检站,建设厅,甲方,监理,总包,总包下分包单位,
3. 工程验收应由什么人组织,哪些单位参加
工程验收应由施工组组织,同时施工组、项目组、公司组参加。
为了保障施工质量,不仅要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技术与质量管理等,更要在工程竣工时做好验收工作,评定最终的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果
工程验收由施工班组自检验收环节、项目部竣工自验收环节、公司抽检验收环节三部分组成。
(3)专业工程验收需要哪些单位扩展阅读:
一、施工班组自检验收
具体要求为施工班组在当天工程段完成后,工作票结束后进行自查,并且在自查结果中应包含该工程段的负责人、工程段范围,以便建立质量追溯卡和工程进度、工程量的统计机制。
二、项目部竣工自验收
项目部竣工自验收是指所有工程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的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它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
三、公司抽检验收
公司抽检验收主要在项目部提交竣工自检评估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对项目部竣工工程进行抽检验收。抽检验收按照规定抽检比例进行,抽检过程中对于不合格项,按照质量稽查标准进行处理,并将缺陷项整改要求通知到项目。
4. 建设单位需要哪些部门验收
房屋综合验收需要经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还需要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4)专业工程验收需要哪些单位扩展阅读
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六)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八规定,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5. 建筑工程的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要需要哪些单位签名
可以。。。。
一般只有单位工程验收才必须有建设单位签章,基础分部验收仅需4方签章即可:
1、监理单位签章
2、勘察单位签章
3、设计单位签章
4、施工单位签章
6. 必须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有哪些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及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7. 工程验收需要哪些专项验收
包括档案验收,分户验收,节能验收,安全验收,竣工验收,人防验收(如有,大多为异地人防),规划验收,消防检测及消防验收,防雷验收,绿化验收,环保验收,市政验收,室内空气检测,电梯专项检测等。
房屋验收由参建主体(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验收程序的合法性。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人防、消防、建筑节能、规划、气象、环保等应进行专项验收。然后是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参加验收单位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上述参加验收单位,最后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