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修路人们常说的业主是指的政府么
是的修路一般是市政单位负责的
市政单位属国有企业,通常隶属于当地城建委,专门从事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
在我国,市政设施是指在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政府责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比如常见的城市道路,桥梁,地铁,比如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管线:雨水,污水,上水,中水,电力,电信,热力,燃气等,还有广场,城市绿化等的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
市政是指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
1、 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广场、交通设施、铁路及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
2、 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桥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闸桥等水工构筑物。
3、 地下管线工程。为常见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电、通信、供煤气、供热的管线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线和人防通道等。
4、 架空杆线工程。不同电压等级的供电杆线、通信杆线、无轨杆线及架空管线。
5、街道绿化工程。行道树、灌木、草坪、绿化小品(如街道绿化中的假山石、游廊、画架、水池、喷泉等)建筑物、构筑物占主要部分的各市政专业工程场(厂)、站、点。
❷ 市政工程重新规划后业主可以重新招标吗
市玫工程重新规划后,原来的招过标的,可以协商变更标的,不需要重新招标。
如果双方都重在重大的分歧,可以重新招标。
也可以报上级城建部门决定。
❸ 市政工程业主如何做好本职工作
1熟悉本行业专业流程
2多学多问多听,集思广益有效沟通
3亲自操练,努力改
4最好还是多读书,知识就是力量
❹ 市政工程中业主单位中的前期部 工作内容及需要的技能是什么
1、把工程概况了解清楚;
2、理顺各方面的关系;
3、总体施工计划;
4、征地拆迁方面。
❺ 市政工程的业主代表要每天都去工地吗
看工地情况,如果个人认真负责的话,可以每天都去工地,不认真的话可以不去,但质监站,安监站、政府等视察工地,业主是要到场的
❻ 市政工程中标后由于业主拆迁问题未解决拖了一年多未开工,这种情况下作为施工方可以要求终止合同吗
可以协商要业主赔偿损失,或者根据合同仲裁一下,实在不行就只能起诉业主方违约,你们合同里有违约责任的,如果没有在合同里面约定那最好就协商,或者你直接进行法律咨询吧,起诉终止合同。
❼ 市政工程施工中,施工队明显不用心施工,导致业主出现重大经济损失,应该怎样向施工队追讨
属于工伤无疑。你的包工头应该出面与造成你出事的那一方进行交涉,也可自己直接向那一方提出你的诉求,如果都不成的话就向包工头的上一级反映情况。注意,进行的过程要详细的记录下来,最好有录音,这样到最后可以掌握充分的证据申诉到工商部门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争取你应该得到的赔偿。
❽ 市政工程施工怎么去向业主索赔
由于建筑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及其复杂性,
针对施工方向业主方提出的索赔,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1、
洞察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引起索赔的起因,适时监控,防患未然。要求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内容必须严密,向施工方提供的地勘、水文地下管线等资料应当准确;尽量避免设计变更;对工程造价确定的依据要明确,要考虑可能出现后续法律、政策、规范的变更引起的干扰事件;对施工方应当承担的风险进行明确。
在进行合同变更时要评估引起索赔的可能性大小和索赔数额的幅度,不能因为对后果预测失误轻易作出让步而引起重大的索赔。
2、
对每个项目(每个标段)的合同要随时清理,经常查看施工记录和监理日志,在工程造价、工期、质量和安全等方面都要进行监控,一旦出现偏差要重点关注。如果出现业主方原因可能引起索赔时,如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停工、窝工等,业主方也应当主动收集证据,防止在索赔数额计算时处于被动地位。
3、
对往来信函、会谈记要、会议记录要进行归档管理,特别是对待施工方的报告要非常慎重,该回的要及时回,不该答应的决不能答应,
重要的通话应当作好记录,并且及时将电话记录交与对方签字确认。
4、
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指派的工程师批准索赔的权限的授予应当合理
,既要避免程序复杂降低效率,更要考虑工程师个人工作偏差对业主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索赔事件发生后,工程师可以直接批准索赔,或者认定索赔不成立,这就意味着工程师的认定对业主方产生约束力,而业主方可以明确授予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有多大的权限,如,工程师可以对哪些类的索赔、金额在多大范围内的索赔才具有独立处置权等。
5、
主动收集证据
。特别是要收集那些对抗施工方索赔成立的证据。证据包括:(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2)来往文件、签证及更改通知等;(3)各种会谈纪要;(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表;(5)施工现场工程文件;(6)工程照片;(7)气象报告;(8)工地交接班记录;(9)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记录等;(10)市场行情记录;(11)各种会计核算资料;(12)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6、
对引起索赔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包括,
判断是否属于施工方的风险范畴
;因天气、自然原因、国家政策法令、突发事件等原因引起的索赔事件发生时,施工方的处置措施是否得当,是否有因施工方原因造成了扩大的损失。
7、
注意索赔严格的时效性。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详细地规定了索赔的程序,一共有四个二十八天的期限,特别重要的是(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顶索赔已经认可,
要防止因未及时驳回而产生的推定成立的法律后果。
8、
如果在接到正式索赔报告后,要认真研究施工方报送的索赔资料。首先在不确定责任归属的情况下,客观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重温合同的有关条款,研究施工单位的索赔证据,并查阅他的同期记录。通过对事件的分析,监理工程师再依据合同条款划清责任界限,如有必要时还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供补充资料。尤其是对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都负有一定责任的事件影响,更应划出各方应承担合同责任的比例。最后再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补偿要求,剔除其中的不合理部分,核定自己计算的合理索赔款额和工期顺延天数。
❾ 市政道路“大业主”怎么理解
大业主?业主么一般是指建设单位,即投资方。你所说的“大业主”是指政府部门吧。很多市政项目都是政府工程的,然后交给下设的城建单位,由城建单位招投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