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量减半怎么申请索赔,以什么条款和规定
可以索赔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㈡ 工程量清单是否属于实质性条款
当然是实质性条款,可以网络实质性条款包括内容查下
㈢ 招标文件里的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
技术标书是指投标人针对工程的工期目标要求、质量目标要求、文明施工措施及工程的具体特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的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承诺计划开竣工日期;
2、承诺工程质量等级;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施工方案
(1)施工方案措施;
(2)工期计划、工期保证措施;
(3)工序衔接措施;
(4)冬、雨季施工技术保证措施;
(5)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6)机械、设备安排计划;
(7)主要管理人员及劳动力安排;
(8)质量、安全、环保保证体系可靠;
(9)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10)劳务用工制度健全。
合同工程量以招标人招标时提供的设计图纸为准。中标人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工程内容,对合同工程量的任意调整是一种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
投标人对招标图纸范围内遗漏的工程量,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中标后若工程量存在分歧,工程量仍以招标人招标时提供的设计图纸确定的工程量为准;中标后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即合同工程量)除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外,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再调整。中标人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工程内容,对合同工程量的任意调整是一种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
㈣ 关于原中标单位增加工程量的法规条例
一、《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二、固定单价合同,就是常用于设计或建设条件或技术条件不明确的工程(简单的说就是常用于工程量将来变动大的工程中)
工程量的增加是否要调整中标单价,完全要看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如果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中,没有规定或约定因工程变更就导致工程单价的调整的约定,如果双方针对中标后工程量大大增加的事实签订了补充协议,就违反了《招投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因为该行为已构成对合同条件实质性的改变。
如果允许调整的话,一般在合同文本中约定因工程量变更时的价格变更条款,双方签署合同时进行具体约定变更工程量部分的单价调整方式。比如条款可以这样规定:“如果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最终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相差10%以上,则超过10%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调整。”
工程量清单的分类,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组成来分类:
①直接费单价(也称工料单价)
直接费单价由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组成,是按照现行预算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预算价格和可进入直接费的调价确定。
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差价、税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法计取列入其他相应价格计算其中,这是国内绝大部分地区采用的编制方式。
②部分费用单价(也称综合单价)
部分费用单价只综合了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依综合单价计算公式确定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对应图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即分部分项同工程实物量计价表,一般这部分费用属于非竞争性费用。
综合费用项目如脚手架工程费、高层建筑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履约担保手续费、工程担保费、保险费等,这部分费用属于竞争性费用。
国内的做法一般是:非竞争性费用采用定额预算编制方法套用定额及相应的调差文件计算,而竞争性费用由投标人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自己的能力自由报价。
③全费用单价(国际惯例)
工程量清单
全费用单价由直接费、非竞争性费用和竞争性费用组成。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由工程清单、措施费和暂定金额组成。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组成,措施费由各措施项目费组成:暂定金额即不可预见费,它包括工程变更和零星工程(计日工)。
全费用单价合同是典型、完整的单价合同,工程量能形成一个独立的子目分项编制。对于该子目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必须加之说明界定。工作量清单不能单独使用,应与招标文件的招标须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图纸等结合使用。
㈤ 清单中规定 工程量超出15% 或减少15% 单价调低 或调增; 是否为强制性条款合同中未对单价调整进行约定
1、按合同约定来。
2、工程量超出15% 或减少15% 单价调低 或调增,不是强制性标准条款,是参考性标准。
3、合同中未对单价如何调整进行约定,那么就执行合同单价,无需调整,哪怕工程量超过100%以上也一样有效。
㈥ 招标文件中专用条款与工程量清单说明哪个优先
优先专用条款,因为清单说明是在设计文件、图纸的基础上编制的,而专用条款是针对特定工程设计起指导说明的
㈦ 请问:在施工合同的约定中,关于工程量增减约定的比例要求有什么规定
原则上意思自治,但若明知工程甩项将影响安全的,则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