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B,C,E
解析:工程量偏差引起单价调整,偏差幅度为10%,所以A错误;超过相应幅度,针对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量越多价调低,反之,针对总价措施项目,则同增同减少,所以本题BCE是对的。
⑵ 关于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综合单价为: 100*(1-6%)*(1-15%)=79.9元
调整后的结算价为:1.15*1000*100+(1200-1.15*1000)*79.9=118995元
⑶ 建设工程工程量编制是否允许误差,范围是多少,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允许。
工程量的误差分为正误差和负误差。正误差常表现在土方实际开挖高度小于设计室外高度,计算时仍按图计。楼地面孔洞、地沟所占面积未扣。
墙体中的圈梁、过梁所占体积未扣;钢筋计算常常不扣保护层;梁、板、柱交接处受力筋或箍筋重复计算等等;正误差表现在完全按理论尺寸计算工程量,项目的遗漏。因此对施工图工程量的审核最重要的是熟悉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1、分清计算范围,如砖石工程中基础与墙身的划分、混凝土工程中柱高的划分、梁与柱的划分、主梁与次梁的划分等。
2、分清限制范围,如建筑屋层高大于3.6m时,顶棚需要装饰方可计取满堂脚手架费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方可计取支模超高增加费。
3、应仔细核对计算尺寸与图示尺寸是否相符,防止计算错误产生。
(3)工程量偏差调整扩展阅读:
工程量计价特点:
1、强制性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计价规范》是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以规范的形式颁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应执行本规范。
(2)《计价规范》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遵循的各项规则,强制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要做到四统一,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2、竞争性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量”、“价”分离的方式计价的,《计价规范》只对“量”的计算作了规定,对综合单价中反映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单价、施工方法与措施未作规定,因此,在工程招标投标中,投标人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工料机三项要素的消耗标准、间接费发生额度以及预期的利润要求,参与投标报价公平竞争。
3、实用性
《计价规范》附录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特别还有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易于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确定具体项目名称和投标报价。
⑷ 你好,请问一下,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业主给出正负10%,这是什么意思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业主给出正负10%‘’业主这么签订的意思表示是:允许工程量编制有误差,双方约定在正负10%以内就不能调整该项目的合同价格,就是说该项的工程量和综合单价都不能再做调整了。好多人不深刻理解所以没有执行好合同约定。
至于偏差范围(本例正负10%)之外,按照规范和合同约定调整工程量和综合单价,最终确定该项目合同价格。
⑸ 工程量偏差调整价款 如下该如何理解
工程量高了,这样施工单位就额外地得到了超利润了,所以对超过部分,要调低,调低的部分就是超额利润等。
低了,这样施工单位就亏本了。所以要调高。使这部分损失得到补偿。
如此理解。
⑹ 老师当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其调低或调高的综合单价应如何确定
我也在寻求答案,也没有找到,比如:如果原工程量是1000.现工程量是10.原控制价是200元每平米,中标价是195元每平米。那么结算新价怎么确定呢?
⑺ 根据规定,因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可以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前提是( )。
【答案】B
【答案解析】当应予以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超15%,且该变化引起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该措施项目是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可以调整措施项目费。
⑻ 为什么清单计价规范里面规定由于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应予调低而不是调高
工程量结算偏差正负15%按投价结算,超过此范围只调超过部分的综合单价。如实际120,则有120-115=5的工程量适用重新组价。一般有15%的幅度,实际要调的量就少了。于是太多就不去调了,那怕125的量也全按投标价结算。
清单里只是说超过或者减少15%的可以从新组价。这个条款主要是防止承包单位不平衡报价。减少的项目低于成本报价,减少的时候就应该按成本价来减少;增加的项目高于成本价,增加时按成本价计算。
(8)工程量偏差调整扩展阅读: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⑼ 请问工程量偏差减少幅度超过15%,为何不计算不可调部分
不可调部分就是减少部分不都减掉了 ,没有了么,0*P不可调单价=0
⑽ 当工程量偏差超过15%而工程量清单发包人与承包人综合单价价差未超15%如何调整
如果是合同内的项目,综合单价肯定是按承包人的,工程量偏差15%的话,要看合同有没有规定单价不可调,规定了那还是按合同单价,没规定就按国家规定,工程量少15%,综合单价上调15%,工程量多15%,综合单价下调15%。
(10)工程量偏差调整扩展阅读:
合同里一般都会规定,与清单项目一致或相似的都按一致或相似的清单综合单价计取;如果没有一致或相似的,一般也会说明计价办法,通常是按定额;
如果不是按定额的,就是按市场价,市场价就按人材机管理费利润税金来计价,人工可以参考政府公布价格,如果政府公布价格太低,可以适当调整,材料费按市场询价,机械要看增项项目是否需要,可以询价,税金按国家规定,管理费利润按投标报价的费率,没有可参考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