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工程量的变化超过15%时,乘以新价格结算。
新工程量>1.15原工程量时,结算价=1.15*原价+(新工程量-1.15原工程量)*新价
新工程量<0.85元工程量时,结算价=新工程量*新价
2、根据最新的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九章合同价款调整——9.6工程量偏差——9.6.2条的规定: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3、举例:
打个比方100m2的石材地面,清单量和定额量都是一样的,即定额含量为1,定额子目单价假设是100元的话,那清单综合单价(100/100)*100=100元/平方,若清单量改成50m2的话,清单综合单价(90/90)*100=100元/平方 这样看来,不管工程量为多少,综合单价都没有影响,可是为什么会有工程量增加正负15%,综合单价就要调整。
『贰』 总价包死的工程,清单量偏差超过15%时如何处理
一、固定总价合同中,综合单价不调整,工程量也不调整(变更洽商除外)。如果能调整,就不是固定总价合同了。
二、如果是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增减小于15%的,工程量按实调整,综合单价不调整;
工程量增减大于15%的,工程量按实调整,综合单价也要调整(量增的综合单价调低;量减的综合单价调高)。
『叁』 当工程量偏差超过15%而工程量清单发包人与承包人综合单价价差未超15%如何调整
如果是合同内的项目,综合单价肯定是按承包人的,工程量偏差15%的话,要看合同有没有规定单价不可调,规定了那还是按合同单价,没规定就按国家规定,工程量少15%,综合单价上调15%,工程量多15%,综合单价下调15%。
(3)工程量15扩展阅读:
合同里一般都会规定,与清单项目一致或相似的都按一致或相似的清单综合单价计取;如果没有一致或相似的,一般也会说明计价办法,通常是按定额;
如果不是按定额的,就是按市场价,市场价就按人材机管理费利润税金来计价,人工可以参考政府公布价格,如果政府公布价格太低,可以适当调整,材料费按市场询价,机械要看增项项目是否需要,可以询价,税金按国家规定,管理费利润按投标报价的费率,没有可参考定额。
『肆』 2013清单规范中工程量偏差超过15%是什么意思
按图纸来计算,是100,结果实际施工中变成了120。100的超15%是115。超过15%的,则是120-115=5,这部分要调价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就是120-100=20,
如清单100,减少到15%是85,如实际是84,小于85吧,这些84的都要调高。
工程量结算偏差正负15%按投价结算,超过此范围只调超过部分的综合单价。如实际120,则有120-115=5的工程量适用重新组价。一般有15%的幅度,实际要调的量就少了。于是太多就不去调了,那怕125的量也全按投标价结算。
(4)工程量15扩展阅读:
1、施工图纸及配套的标准图集
施工图纸及配套的标准图集,是工程量计算的基础资料和基本依据。因为,施工图纸全面反映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结构构造、各部位的尺寸及工程做法。
2、预算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根据工程计价的方式不同(定额计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工程量应选择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施工图预算,应按预算定额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算量;若工程招标投标编制工程量清单,应按“计价规范”附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算量。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图纸主要表现拟建工程的实体项目,分项工程的具体施工方法及措施,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如计算挖基础土方,施工方法是采用人工开挖,还是采用机械开挖,基坑周围是否需要放坡、预留工作面或做支撑防护等,应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为计算依据。
『伍』 ”工程量增加15%以上部分,或减少15%后剩余部分“ 中 "减少后剩余部分"是指哪一部分如何理解
1、是指变更单价的量,打个比如,招标量是100立方,而实际量是150立方,则剩余部分就是:100×1.15=115,150-115=35,则35就是可以变更单价的量。
『陆』 老师当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其调低或调高的综合单价应如何确定
我也在寻求答案,也没有找到,比如:如果原工程量是1000.现工程量是10.原控制价是200元每平米,中标价是195元每平米。那么结算新价怎么确定呢?
『柒』 “工程量减少15%以上如何调价”出自哪一部规范或条款
出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13,第9.6.2条之规定。
1、根据示范合同文本2013、清单计价规范2013之规定,由于设计变更,实际完成工程量较招标工程量变幅超过正负15%时,单价应调整。
2、合同中有约定,如增加超过15%,单价应调低,如0.9系数,如减少超过15%,单价应调高,如1.1系数.
3、考虑到在投标时,投标人可能采取了不平衡报价,为了体现公平,即不让建设单位吃亏,也不让施工单位白干活,在清单计价规范2013中用招标控制单价来防范甲乙双方风险。
4、投标单价与招标控制单价对比,如变幅超过了15%,则调整单价,如未超过15%则不调整单价。
(7)工程量15扩展阅读
9.6.2条规定:
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则工程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可由发承包双方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 当P0<P1*(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L)*(1-15%)调整。
2. 当P0>P1*(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L)*(1+15%)调整。
『捌』 建设工程工程量增加超过15%,综合单价如何调低
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根据最新的GB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九章合同价款调整9,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本企业实际情况自主报价,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
其特点是“量变价不变”。与中国建筑市场的迅速发展,并逐步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建筑市场提出了新的要求,改革预算定额计价方法,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是建立开放、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工程成本定价和有竞争力的价格。
逐步解决规范计价中不符合建筑市场的因素,彻底消除当前招投标工作中的弊端,也是市场经济体制对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
(8)工程量15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12号法令的颁布和实施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颁布一些有关规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招标投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和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依法招标投标法律。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是推进和完善招投标制度,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引导招投标走向市场经济,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科学合理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