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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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监理模式下,工程质量安全保险保障制度分析
“无监理模式”下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是指取消强制监理制度,改变传统项目管理中由建设监理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内部监管的管理模式;引入全新的“外部管理角色”,以第三方独立属性定位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客观、全面、权责统一的监督管理。
有监理模式VS无监理模式
在传统项目管理中,建设监理负责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并承担主要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由于国内建筑市场长期处于“买方市场”,业主在实际项目管理中拥有较多权力,且作为监理服务的委托主体和费用支付主体,建设监理在监理服务过程中往往受其权力掣肘,无法保持第三方独立属性,因而常常出现监理角色功能失效现象。
同时,国内监理市场长期存在低价中标、取费过低、专业人才流失等行业问题,监理服务在质量和安全两大方面的控制效果大打折扣。
无监理模式下,由保险公司或政府部门委托第三方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并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无监理模式的优点在于,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的委托方与费用支付方是保险公司或政府,二者都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目标有着较高、较严格的要求,不会出现“委托方”与“服务方”之间的“权利冲突”,为质量风险管理机构提供了较为独立的服务环境,有效保证服务结果的客观、公正。
无监理模式也有利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权责统一,能够更好地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倒逼相关建设活动主体重视质量安全管理。
政府部门或保险公司委托模式
如上文所述,政府部门和保险公司都可以成为无监理模式下的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委托方。目前国内各地在取消强制监理制度后,也出现了以“工程质量保险”和“政府委托监理巡查服务”为主要形式的质量安全管理替代方案。客观上来看,政府部门委托模式和保险公司委托模式各有优缺点,优点即在于避免了传统监理模式的相关监管问题,缺点则在于以下两大方面。
政府部门委托模式
将消耗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成本与管理精力,不符合目前国家简政放权的政策方针,也不利于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尤其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和城市公共项目的业主方即为政府部门,在实际管理中易出现管理关系混乱,质量安全监管无法独立展开的问题。
保险公司委托模式
工程质量保险的创新应用对于传统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是一种“冲击”,相关建设活动主体尤其是业主方,需要投入更多的项目管理精力,承担更多的质量安全责任,面临更高的工程保费成本,失去对项目管理的绝对控制权。因此,“保险公司+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的无监理模式势必在市场化应用推广方面受到一定阻力。
无论政府部门还是保险公司在无监理模式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都面临一定发展问题,但相较之下,保险公司委托模式更利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目前存在的市场应用推广问题可以通过政策推动、保险技术与模式创新、经验积累等途径解决。
此外,无监理模式下业主在项目质量安全管控方面会受到一定影响,需要构建新的内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如全过程工程咨询),通过内部管控与外部监管,构建全新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实现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目标。
⑵ 质量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主体功能作用
如前文所述,目前国内建筑市场发展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其主要原因之一,即是相关建设活动主体缺乏较为专业的技术、人员、管理力量,无法有效开展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专业第三方技术服务组织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的主要目的之一,即是为填补相关活动主体(政府、业主、监理)在专业技术、人才与管理等方面的力量空白与欠缺。
技术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市场发展迅速,各项新技术、新材料、新管理模式不断创新应用,各项全新保障制度不断探索发展,这对于目前建筑市场管理提出着很大的技术挑战。如新工艺、新材料、新管理模式下的工程设计、咨询、检查、评估、风险管理技术等。专业第三方技术服务组织能够针对某一特定市场需求,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填补建筑市场管理的专业技术缺口。
人员
随着我国建筑施工规模不断扩大,建筑市场对于拥有专业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才需求也持续增加。以某地级市目前的在建工程量为例,其在建工地超400万m²,建筑、市政工地超40个,依据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当地住建局质安站人员编制配备数量远远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专业第三方技术服务组织通过参与政府采购服务竞标,提供专业工程技术服务与辅助性事项服务,能够弥补政府在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人员不足。
管理
目前,我国建筑业发展正经历着较大的管理模式变革,工程总承包制度快速发展,EPC模式广泛应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区域试点,建筑师负责制积极探索,建筑施工图审风波不断……面对国内建筑市场波澜壮阔的管理变革,固守传统的工程管理模式必将被发展浪潮淘汰,寻求自身的发展变革才是企业的唯一出路。
专业第三方技术服务组织,作为建筑市场全新的活动主体,相较传统建筑企业能够更好更快的适应全新市场管理模式要求,在传统企业转型发展的过渡时期,为其提供专业化的工程管理服务,帮助其更好的适应市场变化,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发展日益呈现多元化的市场活动主体特征,专业第三方技术服务组织即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其提供的各领域专业化技术、管理服务,能够有效弥补传统建筑市场相关活动主体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方面的缺口;帮助传统建筑企业更好的发展转型;促进落实政府的市场监管,有效解决建设工程领域日益严峻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问题,推动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
⑶ 什么是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制度是根据国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监督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的落实制度。
⑷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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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监理模式下,工程质量安全保险保障制度分析
“无监理模式”下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是指取消强制监理制度,改变传统项目管理中由建设监理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内部监管的管理模式;引入全新的“外部管理角色”,以第三方独立属性定位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客观、全面、权责统一的监督管理。
有监理模式VS无监理模式
在传统项目管理中,建设监理负责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并承担主要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由于国内建筑市场长期处于“买方市场”,业主在实际项目管理中拥有较多权力,且作为监理服务的委托主体和费用支付主体,建设监理在监理服务过程中往往受其权力掣肘,无法保持第三方独立属性,因而常常出现监理角色功能失效现象。
同时,国内监理市场长期存在低价中标、取费过低、专业人才流失等行业问题,监理服务在质量和安全两大方面的控制效果大打折扣。
无监理模式下,由保险公司或政府部门委托第三方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并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无监理模式的优点在于,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的委托方与费用支付方是保险公司或政府,二者都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目标有着较高、较严格的要求,不会出现“委托方”与“服务方”之间的“权利冲突”,为质量风险管理机构提供了较为独立的服务环境,有效保证服务结果的客观、公正。
无监理模式也有利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权责统一,能够更好地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倒逼相关建设活动主体重视质量安全管理。
政府部门或保险公司委托模式
如上文所述,政府部门和保险公司都可以成为无监理模式下的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委托方。目前国内各地在取消强制监理制度后,也出现了以“工程质量保险”和“政府委托监理巡查服务”为主要形式的质量安全管理替代方案。客观上来看,政府部门委托模式和保险公司委托模式各有优缺点,优点即在于避免了传统监理模式的相关监管问题,缺点则在于以下两大方面。
政府部门委托模式
将消耗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成本与管理精力,不符合目前国家简政放权的政策方针,也不利于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尤其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和城市公共项目的业主方即为政府部门,在实际管理中易出现管理关系混乱,质量安全监管无法独立展开的问题。
保险公司委托模式
工程质量保险的创新应用对于传统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是一种“冲击”,相关建设活动主体尤其是业主方,需要投入更多的项目管理精力,承担更多的质量安全责任,面临更高的工程保费成本,失去对项目管理的绝对控制权。因此,“保险公司+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的无监理模式势必在市场化应用推广方面受到一定阻力。
无论政府部门还是保险公司在无监理模式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都面临一定发展问题,但相较之下,保险公司委托模式更利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目前存在的市场应用推广问题可以通过政策推动、保险技术与模式创新、经验积累等途径解决。
此外,无监理模式下业主在项目质量安全管控方面会受到一定影响,需要构建新的内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如全过程工程咨询),通过内部管控与外部监管,构建全新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实现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目标。
⑸ 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章 工程部管理细则及职责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保持平整,施工道路畅通,危险地点应设有明显标志,夜间设红灯。
2、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安全标志牌和警告标志,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二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穿高跟鞋、托鞋及易滑的鞋进入现场,严禁酒后工作。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能上下抛掷料具,架上作业人员禁止打闹。严禁各种施工作业人员登窗作业。
4、对挖深沟槽工作,应按规定的放坡系数放坡,严防片帮、坍塌事故。
5、对建设工程所留的洞口、梯口、漏斗等应设帮围栏或做临时封闭,防止掉人。
6、现场电线架设,高不低于3•5米,临时电线也必须由工长指派电气专业人员安装。电表箱、闸处要有门上锁,有专人负责,有电金属机具要有接地,接零装置。
7、运输机械必须有安全限位器,制动装置,严禁职工乘坐运输吊盘。
8、各种机械设备、机具不得带病运行,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保险装置,非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9、分包作业的联合体不得招用童工、年老体弱和患有各种疾病的作业人员。
10、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施工作业人员,应令其停工整改,必要时采取一定的经济处罚。
11、分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遵守公司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项目部报告工伤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
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工程部办公室。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档案柜内各类书籍资 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柜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废弃 纸张、物品摆放整齐、图纸摆放整齐;桌椅摆放端正;复印机、打印机 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三、卫生清理实行轮流值日制度,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全体员工监督执行。每天的卫生达标情况由档案员统一记录。
四、为保持好办公室卫生,每位员工应加强自律:档案、文件查阅后及时 归位;图纸翻阅完后及时整理;废弃纸张统一摆放,定位。
施工成本管理制度
工程成本核算是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一个及其重要环节,为了搞好工程成本核算,必须从管理要求出发,贯彻“算管结合,算为管用”的原则。加强成本管理,降低费用开支,及时反馈,指导施工,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通过工程成本核算,将各项施工费用按照它的用途和一定程序,直接计入或分配计入各项工程,正确算出各项工程的实际成本,将它与预算成本进行比较,及时反馈到各相关部门,实现全过程控制。
2、及时准确的计结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从而反映人力、物力、财力的耗费,检查各项费用耗用情况和执行情况,挖掘降低工程成本的潜力,节约活劳动和物化劳动。
3、各部门协助财务部落实成本控制的实施,为修订预算定额,施工定额提供依据。
4、及时准确记录现场施工内容的数量(厚度、高度、宽度等)情况,及时发现现场实际施工与图纸的差异,依据图纸在施工规范的范围内指导施工队节约成本。
5、及时准确记录工程进度,掌握施工情况,随时指出现场施工内容。
6、 及时登记出、入库票。及时分析材料耗用。及时控制,工程完工后3天内做出分项分析、分包分析、栋号分析。
7、在完成分析、反馈过程后,召开会议把分析结果公开化,从而指导、督促施工队节约成本。
8、工程竣工,相关资料齐全,5天内核算出实际成本。
9、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预算部门对单位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人工费做好成本预测预控工作。
岗位职责制度
项目经理工作职责
1、 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2、全面履行、实施公司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
3、参与签订或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分包合同。
4、负责项目工程款回收工作,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5、协助公司机关组织做好工程索赔工作,办理工程结算,确保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6、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各种报表,自觉接受各业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7、负责综合管理体系的实施。
8、负责根据施工状况(计划完成情况与进度部位)调配劳动力。
9、参加甲方或监理公司组织召开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的工作会。
10、负责编制各分包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劳务款、设备物资款及材料款的台帐与款项的拨付。
11、对所管的项目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符合要求负责任。
12、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必须把安全工作同时贯穿到具体环节、班组中去。对查出的问题责成队、班组限期整改。
13、及时按工程进度报送材料订购单,配合材料采购。
预算员工作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生产施工全过程的经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规定,加强业务学习。
2、负责建立健全项目部经营管理措施与相关台帐。
3、负责签定与施工项目有关的经济合同、施工合同及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协助材料设备部做好材料加工定做,对进场材料数量、质量把关。
4、负责同甲方办理因设计变更发生费用款项的确认手续。负责编制工程概预算、洽商变更及工程结算和工程索赔资料的收集、汇总。
5、负责向因甲方原因给施工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费用索赔数。
6、负责施工成本、人工成本控制与使用,制定措施降低成本。
7、审核分包单位施工队伍的资质,严格控制不具备专业素质的外包人员施工。
8、运用质量否决权,对不合格的项目及时进行处理,做到勤检查、勤督促、勤教育,加强作业层的控制力度,防止质量隐患的发生。
施工员工作职责
1、学习掌握施工图和相关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把图纸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
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项目其他管理措施的讨论,按各自承担的专业范围,认真贯彻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项目其他管理措施。
3、熟悉施工图纸,掌握施工工艺,抓好工艺搭接,根据施工生产计划安排,按《项目质量计划》规定的活动顺序,向作业班组或包工队下达施工任务,进行书面技术交底、质量交底和安全交底,必要时进行操作交底。
4、随时检查班组(含包工队)施工的工序质量,对关键工序、特殊过程要以专项作业指导书进行详细交底,必要时对作业指导书进行补充,并亲自监控把关,作好施工记录。
5、严格按照质量标准施工,及时验收工序质量,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时,责令班组或包工队返修或返工,直至合格。出现不合格工序时,按质量部门和上级规定的纠正方案认真执行,并请求复验。
6、认真填写质量记录,连同施工日志和有关技术资料,经质检部门检查签认的质量记录,为工序质量等级的唯一性标识,必须完整保存,按规定时间及时整理,交资料员归档。
7、管理施工中的各种标识。
8、及时按工程进度报送材料订购单,配合材料采购。
9、组织和参加主体结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和签署。
10、负责编制施工技交底(包括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方法,要求合符安全质量标准),并 在每一分项工程施工前组织贯彻落实。
11、及时认真地做好所属工程施工技术记录、资料的记载、签署、收集、整理、归档。
12、具体地解决、处理图纸和施工中的难题,消除质量通病,确保工程安全生产无事故。
13、要对施工现场机械的安全运行负责。施工现场的机械要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机械管理人员每月要检查机械的运行状况,每周要对机械的技术状况进行一次普查,发现故障要及时进行排除。并监督检查各类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确保施工现场的机械技术状况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施工生产的安全使用。
14、监督检查机械操作人员的作业情况,做好机械使用的安全交底,并留有记录。严格要求机械操作手切实遵守操作规程,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纠正。对新的操作手要进行指导帮助并定期进行考核,严禁无上岗证人员单独作业,杜绝非操作人员操作机械,严防事故发生。
15、对租赁的机械设备要进行有效地管理。要对所租赁的机械设备认真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所租赁的机械设备的完好和安全可靠,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16、施工过程督促检查作业班组(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
材料采购员工作职责
1、具有较强的市场,懂得行业特点,善于对外经营,了解材料性能,务实精明。
2、根据施工任务安排,会同有关人员编制月、季、年度工程材料采购计划,报领导审批后确定材料供货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3、熟悉材料品种、规格、性能及用途,掌握材料的预算价格和市场价,根据工程需要和采购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购任务。
4、坚持勤俭办企业,精打细算,工程材料的采购必须做到优质、价廉、近距、便运,尽量降低材料成本,及时办理托运,验收和财务结报手续。
5、采购工作必须按《采购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一是供方应为合格的供应商并经通过评审、领导确认的供货单位,预防上当受骗;二是所采购物资必须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6、深入现场掌握材料、设备、构配件用量和库存情况,负责催货,严格把好材料、构配件质量关,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7、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现场施工工程材料,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清。
8、定期组织材料清库盘点,发现变质、变形、过期等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组织整理及处理。
9、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材料保管员工作职责
1、建立进出库材料台帐,认真办理进出库材料各种手续,确认无误后及时登记。
2、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地存放各类材料及构配件。
3、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有事请假。
4、每日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场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门窗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安全员反映。
5、收料时必须严格执行“三验制”,即验数量、验质量、验规格型号。
6、做好每季度库存物资的盘点,做好帐、册、单据等的日清月结,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7、熟练掌握使用防火防盗设施和器材,保持本仓库区内的消防设备、器具的完整、清洁,做好仓库内设施器材的保护,无丢失、无损坏、不得挪作他用,保证随时可以使用到位。对危险品物资要专放,对易燃易爆物品要采取隔离措施,单独存放。消灭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8、仓库内严禁明火及吸烟,禁止携入火种。对入库人员有进行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的义务。
9、工作时间不得将钥匙乱扔乱放;人离库时应立即锁门,不得擅离职守。
10、领料人员和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如需领料人员进库搬运的物资,要在库内点交清楚,不得在搬运中点交,以防出现差错和丢失。
11、任何人不得随意将私人物品存入库内。
12、发料时,必须核对限额数量,严格按照预算员编制的限额领料单发料,做到品种、型号、数量无差错,发料时手续完备齐全,保存完好。
警卫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门前三包责任制。
2、严格履行警卫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3、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与使用方法,熟悉消防法规、治安管理条例。
4、熟知施工现场暂舍消防设备、消火栓的位置, 会报火警、匪警。
5、严格执行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治安、消防规章与措施,定期向安保部门汇报及反映工作中的情况与问题。
6、负责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煤气中毒、防施工人员持械聚众斗欧事故发生。
7、发现火险、治安隐患,立即汇报,并采取可行防范措施,防止和制止事故的发生。
8、对进场行为可疑人员,主动上前询问,落实来访登记制度。
9、严格执行持物出门条检查制度,防止国家及个人财产丢失。
施工班(组)长工作职责
1、施工班(组)长是具体施工操作的组织者,是把设计意图的技术措施要求变成现实的直接指挥者,对本班(组)的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上级各项质量管理规定、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的要求,严格按图纸施工,切实保证本工序的施工质量。
3、发现投入施工的材料有异,必须向上级反映。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材料,避免因材料问题造成质量事故的发生。
4、对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以利事故的分析和处理,隐瞒或谎报,均应追究班(组)长的责任。
操作者工作职责
1、施工(生产)的操作者是直接将设计意图付诸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对工程质量起决定作用的责任者。因此说,操作者应对工程质量负直接操作责任。
2、坚持按技术操作规程、技术交底及图纸要求施工。凡因违反上述要求,造成质量事故的,均应负直接操作责任。
3、对本岗位、本工序操作负责,做到三不,即:不合格的材料、配件不使用;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不承接;本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不交出(交工)。
4、虚心接受质量检查员和技术人员的监督检查。出现质量问题,主动提供真实情况,不隐瞒、不谎报,否则追究操作者的责任。
⑹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试析“无监理模式”下的新型工程质量安全保障制度发展-工保网
2、无监理模式下,工程质量安全保险保障制度分析
“无监理模式”下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是指取消强制监理制度,改变传统项目管理中由建设监理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内部监管的管理模式;引入全新的“外部管理角色”,以第三方独立属性定位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客观、全面、权责统一的监督管理。
有监理模式VS无监理模式
在传统项目管理中,建设监理负责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并承担主要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由于国内建筑市场长期处于“买方市场”,业主在实际项目管理中拥有较多权力,且作为监理服务的委托主体和费用支付主体,建设监理在监理服务过程中往往受其权力掣肘,无法保持第三方独立属性,因而常常出现监理角色功能失效现象。
同时,国内监理市场长期存在低价中标、取费过低、专业人才流失等行业问题,监理服务在质量和安全两大方面的控制效果大打折扣。
无监理模式下,由保险公司或政府部门委托第三方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并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无监理模式的优点在于,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的委托方与费用支付方是保险公司或政府,二者都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目标有着较高、较严格的要求,不会出现“委托方”与“服务方”之间的“权利冲突”,为质量风险管理机构提供了较为独立的服务环境,有效保证服务结果的客观、公正。
无监理模式也有利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权责统一,能够更好地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倒逼相关建设活动主体重视质量安全管理。
政府部门或保险公司委托模式
如上文所述,政府部门和保险公司都可以成为无监理模式下的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委托方。目前国内各地在取消强制监理制度后,也出现了以“工程质量保险”和“政府委托监理巡查服务”为主要形式的质量安全管理替代方案。客观上来看,政府部门委托模式和保险公司委托模式各有优缺点,优点即在于避免了传统监理模式的相关监管问题,缺点则在于以下两大方面。
政府部门委托模式
将消耗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成本与管理精力,不符合目前国家简政放权的政策方针,也不利于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尤其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和城市公共项目的业主方即为政府部门,在实际管理中易出现管理关系混乱,质量安全监管无法独立展开的问题。
保险公司委托模式
工程质量保险的创新应用对于传统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是一种“冲击”,相关建设活动主体尤其是业主方,需要投入更多的项目管理精力,承担更多的质量安全责任,面临更高的工程保费成本,失去对项目管理的绝对控制权。因此,“保险公司+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的无监理模式势必在市场化应用推广方面受到一定阻力。
无论政府部门还是保险公司在无监理模式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都面临一定发展问题,但相较之下,保险公司委托模式更利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目前存在的市场应用推广问题可以通过政策推动、保险技术与模式创新、经验积累等途径解决。
此外,无监理模式下业主在项目质量安全管控方面会受到一定影响,需要构建新的内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如全过程工程咨询),通过内部管控与外部监管,构建全新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实现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目标。
⑺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试析“无监理模式”下的新型工程质量安全保障制度发展-工保网
2、无监理模式下,工程质量安全保险保障制度分析
“无监理模式”下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是指取消强制监理制度,改变传统项目管理中由建设监理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内部监管的管理模式;引入全新的“外部管理角色”,以第三方独立属性定位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客观、全面、权责统一的监督管理。
有监理模式VS无监理模式
在传统项目管理中,建设监理负责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并承担主要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由于国内建筑市场长期处于“买方市场”,业主在实际项目管理中拥有较多权力,且作为监理服务的委托主体和费用支付主体,建设监理在监理服务过程中往往受其权力掣肘,无法保持第三方独立属性,因而常常出现监理角色功能失效现象。
同时,国内监理市场长期存在低价中标、取费过低、专业人才流失等行业问题,监理服务在质量和安全两大方面的控制效果大打折扣。
无监理模式下,由保险公司或政府部门委托第三方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并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无监理模式的优点在于,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的委托方与费用支付方是保险公司或政府,二者都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目标有着较高、较严格的要求,不会出现“委托方”与“服务方”之间的“权利冲突”,为质量风险管理机构提供了较为独立的服务环境,有效保证服务结果的客观、公正。
无监理模式也有利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权责统一,能够更好地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倒逼相关建设活动主体重视质量安全管理。
政府部门或保险公司委托模式
如上文所述,政府部门和保险公司都可以成为无监理模式下的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委托方。目前国内各地在取消强制监理制度后,也出现了以“工程质量保险”和“政府委托监理巡查服务”为主要形式的质量安全管理替代方案。客观上来看,政府部门委托模式和保险公司委托模式各有优缺点,优点即在于避免了传统监理模式的相关监管问题,缺点则在于以下两大方面。
政府部门委托模式
将消耗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成本与管理精力,不符合目前国家简政放权的政策方针,也不利于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尤其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和城市公共项目的业主方即为政府部门,在实际管理中易出现管理关系混乱,质量安全监管无法独立展开的问题。
保险公司委托模式
工程质量保险的创新应用对于传统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是一种“冲击”,相关建设活动主体尤其是业主方,需要投入更多的项目管理精力,承担更多的质量安全责任,面临更高的工程保费成本,失去对项目管理的绝对控制权。因此,“保险公司+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的无监理模式势必在市场化应用推广方面受到一定阻力。
无论政府部门还是保险公司在无监理模式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都面临一定发展问题,但相较之下,保险公司委托模式更利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目前存在的市场应用推广问题可以通过政策推动、保险技术与模式创新、经验积累等途径解决。
此外,无监理模式下业主在项目质量安全管控方面会受到一定影响,需要构建新的内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如全过程工程咨询),通过内部管控与外部监管,构建全新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实现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