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江苏省工程造价市政的规费的取费标准总和是多少分别是多少
社保1.8和住房公积金0.31,排污0.1般不收,实缴实报
⑵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第二章建设工程计价管理
第六条 建设工程计价是指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
(二)约定和调整合同价款;
(三)实施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
(四)办理工程索赔与变更签证、工程结算和决算;
(五)处理建设工程造价争议和进行建设工程造价鉴定;
(六)与建设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有关的其他活动。
第七条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所使用的各类规范、标准、定额、造价信息以及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 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费用定额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和改革、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预算定额(计价表)、劳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工期定额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 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应当参照投资估算指标等相关计价依据并参考建设期价格、利率、汇率变化等,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或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并按照规定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
(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当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应当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根据概算指标、概算定额等相关计价依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并按照规定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
(三)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应当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应当在设计概算范围内,根据经审定的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工程定额、计价规范等相关的计价依据,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确定;
(四)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者标底应当根据经审定的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定额、计价规范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等相关计价依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具备自行组织招标条件的建设单位也可以自行编制确定;
(五)投标报价应当依据施工图、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定额或者相关定额,并考虑市场环境、生产要素价格等变化,由投标企业自主编制确定且不得低于企业成本;
(六)工程结算应当依据建设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等发包人、承包人认可的有效文件,由承包人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经发包人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后确定;
(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财务决算的规定编制。
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企业自主报价和市场竞争形成。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也可以采用工程定额方式计价。
第十一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
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应当编制招标控制价。
经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概算是该建设项目投资和造价控制的最高限额,未经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或者突破。
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除按照本章有关规定办理外,其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决算,还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
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和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对下列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事项作出具体约定:
(一)计价依据和计价方式;
(二)合同价格类型及合同总价,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各项目单价;
(三)采用工程预付款方式时的预付款数额,预付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四)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五)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调整程序;
(六)索赔和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七)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价款的确定和抵扣方式;
(八)合同风险的范围、幅度和承担方式及风险超出约定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九)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时间,结算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十)工程质量不合格违约责任、工程质量奖励办法及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数额、预留和返还的方式、时间;
(十一)施工工期拖延违约责任和工期提前竣工奖励办法;
(十二)工程造价争议调解、处理的方式;
(十三)工程造价其他约定事项和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专项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第十四条 发包人或者承包人应当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工期、工程质量等实质性内容发生变更的,发包人或者承包人应当将变更的内容按照前款规定报送备案。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建设工程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的约定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一致;不一致的,不作为工程结算和审核的依据。
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变更或者另行签订的其他协议与经过备案的施工合同在实质性内容上不一致的,以经过备案的合同作为工程结算和审核的依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结算审核。
第十六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分别完成项目工程结算编制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合同未约定期限的,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或者按照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工程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工程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
⑶ 江苏省工程类取费标准都有哪些费率都是多少呢
《取费标准》由综合费、劳动保险基金、单独计取的费用和税金组成。
(一)综合费内容:包括施工管理费、临时设施费和利润。
1.施工管理费的内容:
(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燃煤(气)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交通工具的油料、养路费及牌照费等。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企业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和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的费用。
(7)工会经费,是指施工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的费用。
(8)保护费,是指企业和施工管理的财产保险、车辆保险、高空、井下、海上作业等特殊工种安全保险费。
(9)工程保修费,是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规定保修期以内的修理费用。
(10)职工养老保险费及待业保险费,是指职工退休养老金的积累以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待业保险费。
(11)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12)企业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土地使用费。
(13)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排污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以及按有权部门规定支付的上级管理费、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防洪保安资金。
2.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费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的临时道路、桥涵、临时储水桶、排水沟、临时围墙及现场内不固定水管、电线,但不包括施工现场内运输主干道路和临时水源、电源、动力管线所需水塔、水泵、水池等构筑物和设施购置费,临时设施费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3.利润,是指按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的利润。
(二)劳动保险基金,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和其他属于劳动保险基金内开支的费用。具体执行办法和标准按省建委、省劳动厅、省财政厅、省建设银行的湘建(1992)管字第467号文规定执行。由各级建委劳保基金行业统筹办公室统一收取和管理。
(三)单独计取的费用。
1.特殊保健费,是指施工企业参加特殊工程(厂区有毒有害环境、沥青路面、顶管工程、潜水、井下作业等)施工的保健费。
2.远地施工增加费,是指施工企业到离开公司基地二十五公里及以远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包括增加的职工差旅费、探亲费及集中食宿增加的生活用车和生活用具使用费、运输费等。
3.施工机构迁移费,是指施工企业根据建设任务的需要,经有关部门决定成建制地(指公司或公司所属的工程处、工区)由原住地迁移到二十五公里以外施工的一次性搬迁费用。内容包括职工及随同家属的差旅费,调迁期间的工资,施工机械、工具用具和周转性材料的搬迁费。不包括:(1)应由施工企业自行负担的二十五公里以内调动施工力量以及内部平衡施工力量所发生的迁移费用;(2)因中标而引起的施工机构迁移所发生的迁移费。
符合计算施工机构迁移费的工程完工后,施工机构调往另一建设单位,其调出的迁移费由新的建设单位负担。如无任务需返回原驻地其返回费用仍由原调入的建设单位负担。
(四)税金,是指按国家规定的应计入市政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img>
⑷ 江苏省工程造价04计价表和09费用定额的中的费率问题
造价员考试,定额中的管理费和利润费率,一般题目给定要求的,做题时要注意审题。你多做以前的真题,熟悉相应题型。网络文库都有下载。
实际操作中,都是以最新的规范执行。
04计价表是按计价表上的费用费率为基数编制的,考试的时候会提相应的条件,根据要求做就好了。
04计价表出了,后来出09费用定额,时代在发展,定额水平也在发展。造价部门在不断的完善定额
⑸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第一条是招标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工作,
第二条是确定中标单位后要签合同了甲乙双方协商合同价款
第三条是请进度款
第四条是对工程完工后的一些索赔和结算决算
第五条是造价部门的事情要对整个建筑进行核算,
第六条是和这个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内容
希望有用
⑹ 江苏省工程造价规费费率取多少
我省相关文件规定,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为41.3%,其中:养老保险费21%;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9.8%(含生育保险0.8%);住房公积金8%;工伤保险费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