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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工程管理安全风险

发布时间:2021-08-13 20:09:47

1. 物业管理风险有哪些

物流企业的优势服务既可满足企业复杂多变的物流服务要求,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同时又促进了第三方物流的蓬勃发展,从而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然而,与其它的业务一样,由于合作双方在企业管理理念、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委托—

—代理关系中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全等因素的存在,物流服务合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正确认识和评估物流企业的管理风险并予以规避是保证物流管理能长期、高效、成功实施的关键。

一、 物流企业管理的风险

物流企业管理的风险来自多方面,既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的因素,也有人为因素,在这里主要谈一下人为因素:

1、独家供应商问题:供应链上出现独家物流供应商,由于供应商服务地域和管理能力的有限性,独家物流供应商政策可能给某些地区的服务带来风险。

2、委托——代理机制所固有的信息风险:选择合适的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作为供应链物流服务的合作伙伴,是加强企业供应链物流管理中最重要的一个基础。如果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全,企业合作伙伴选择不当,不仅会减少企业的利润,还会使企业失去其他的机会,从而无形中抑制了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增加了整条供应链的运行成本。

3、企业文化方面的问题:不同的企业一般具有自己的企业文化,就可能导致对相同问题的不同看法,从而存在分歧,影响物流供应链的稳定。

4、IT技术的缺陷会制约供应链物流作用的发挥:如网络传输速度,服务器的稳定性和运行速度,软件设计中的缺陷,病毒等。

5、信息传递方面的问题:当供应链物流规模和服务范围日益扩大,结构日趋复杂时,供应链上发生信息错误的机会也随之增多,此外,信息传递延迟会增加企业供应链物流管理的风险。

6、经济波动的风险:经济高速增长容易导致市场物流供应出现短缺,影响企业的正常物流服务进行,而经济萧条,也将使产品库存成本上升,另外还有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小的如交通事故,海关堵塞,停水停电等等,大的如政治因素、战争等等也都影响着供应链物流的正常运作。

7、合作管理中的问题:例如:不现实的希望和服务要求;缺乏双方共同的利益和目标;缺乏高层的支持;双方权利上的不平等;成本与定价不合理;缺乏信任,沟通不良;对市场变化不能做出相应的改变,服务水准不确定,承诺高,而实施低等等都是导致第三方合作风险与合作失败的原因之一。

二、合作失败的原因

1、物流服务供应方不能获得预期利润。在物流服务供应方不能获得预期利润时,物流服务水平会降低。这时,物流服务供应方往往要求增加服务费用,而物流服务需求方则对供应方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产生不满,如果这种状况不能通过主动协商及时得以解决,最后会导致合作关系的破裂。

2、物流服务供应方承诺过高而无法履行。由于物流服务供应方不能履行承诺,而使需求方的企业形象和市场份额受损,这样就会出现一损俱损的局面。

3、物流服务需求方管理人员隐藏抵触情绪。物流合作将对物流服务需求方内部的经营管理方式产生重大的影响。公司内部诸如生产、营销、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的运作方式和工作内容必须进行相应变革、调整,这可能直接影响到某些部门、人员的直接利益。因而,这些部门的管理人员可能从合作之初就产生抵触情绪,这种抵触情绪将对物流管理合作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

4、物流服务不能满足最终客户需求。物流合作中,由于物流服务供应方所提供的物流服务不能满足最终客户需求,或物流服务购买方虽然认识到物流服务对自身发展和客户关系管理的重要性,但对第三方物流服务绩效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不能直接和适时控制物流服务质量,在这种矛盾状况下就会产生物流服务不能满足最终客户需求的合作陷阱。

5、协议导致利益损失,缺乏终止条款。物流合作协议中缺乏终止条款也常常导致合作陷阱。由于管理上的变动或外部环境的变化,即使成功的第三方物流合作最终也会终止或进行很大程度的变更。如果协议中缺乏终止条款,双方合作关系在应该终止或变更时,无疑会为终止合作关系产生一系列的纠纷。

三、防范风险的措施

1、考虑组合供应商形式:针对企业物流管理业务的需求,物流服务可考虑分片区选择不同的第三方物流合作伙伴,避免独家合作伙伴无法应对不同地区的业务导致的物流风险。

2、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建立基于Internet、面向电子商务的第三方物流管理信息交换平台,加强对第三方物流服务过程中有关产品库存、物流指令的执行情况及物流费用等信息的实时跟踪管理,提高信息的共享度和透明度,从而对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

3、树立正确的合作观念:第三方物流合作是战略合作伙伴,而非交易关系。对物流服务购买方而言,第三方物流合作不仅能降低库存持有成本和物流服务管理成本等企业物流综合成本,还能使企业获取集中于核心竞争力、增强客户满意度、提高企业灵活性等诸多利益。同时,物流企业也获益,实现合作共赢(win-win)的目标。

4、明确分工责任,加强绩效评价管理:第三方物流合作是基于分工基础上的合作,因而要求物流服务供应方和需求方在磋商合作协议时,必须对合作中各自的责任进行明确分工。从总的责任分工来说,物流服务需求方在流程和系统的设计方面起领导作用,而物流服务供应方则在执行这些活动时起领导作用。

5、建立开放式交流机制:合作双方在一种制度化而又比较轻松的环境下坦诚交流,并能及时、有效的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开放式交流的方式有很多,例如,作业层每天的电话交谈、双方客户服务代表或管理人员的电话会议、相互拜访、定期的绩效评估交流等等。

6、制定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在供应链物流管理中,对突发事件的发生要有充分的准备。要预先制订应辨措施,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流程。成立应变事件的处理小组(合作双方或单方)。

7、合作协议中明确终止条款:一方面,当终止条款中规定的某些情况出现预兆时,双方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理性的协商,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合作,避免当合作双方利益受到很大损失之后,以终止协议来结束合作;另一方面,协议终止条款将有效约束双方合作行为,使合作双方为了获得长远利益,保持长期合作关系,避免损失的出现。

加强对物流合作的风险管理是保证物流管理能长期、高效、成功实施的关键。第三方物流合作风险管理的核心是加强物流合作中激励与约束机制、风险防范机制、信任机制、协商机制的建设。

2. 工程管理人员职责风险点

最大的风险点——安全责任事故,它有可能会让你坐牢,一辈子不能再从事这个行业。
但是这个风险点对项目经理、安全经理、安全员、项目总工之类人员是最严重的,其它人员较弱。
其次象原材料质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等其他风险相对较弱些,大不了换个地方还可以继续干。但是也并不是可以完全忽略不计,尤其是质量,其中原材料质量、施工质量同样很重要。

3. 物业管理工作安全风险有那些方面

你可以去网络文库,豆丁,道客等文档类网站上去找找,那上面有很多这方面的内容。

4. 日常物业管理中的风险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物业管理的风险主要包括早期介入的风险、前期物业管理的风险和日常管理的风险。物业管理风险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因为企业或企业以外的自然、社会因素所导致的应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意外损失。

5. 物业管理常见的风险举例

您好!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物业服务已深入人们的生活,其服务质量更影响着人们的居住水平。然而,物业服务项目众多以及服务对象的群体性也意味着物业服务企业面临了大量的风险。

物业管理中常见的风险包括:治安风险、车辆管理风险、消防责任风险、设备管理风险、公共区域责任风险、雇主责任风险、服务合同风险、物业收费风险、建筑物业责任风险、自然灾害风险、公共环境卫生风险、事件危机、企业决策风险、服务产品不准确等。

1、治安风险

该风险主要指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时,业主多要求物业公司对此承担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应对此承担责任取决于其是否完全履行了法定或合同约定的安保义务。若物业服务企业完全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保证监控设备的良好运行、保安按时巡逻、外来人员严格登记等物业管理工作,则物业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原因在于此类事故具有突发性甚至是违法犯罪,物业服务企业事实上不可能具备完全避免上述事情发生的能力,故在其履行完毕相应法定或约定的安保义务后,即无需承担责任。同时,物业服务企业的安保义务也不应被无限放大。

因此,物业合同中应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有哪些安保职责,具体提供哪些安保服务,约定的服务水平不应超过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能力。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加强管理,遇见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案并及时协助公安机关工作。

2、 停车服务风险

业主停放在收费停车场的车辆遭受被划等损失时通常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赔偿,甚至会因此拒绝缴纳物业费。

对此,物业服务企业应确保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符合法律规定,有合法的经营手续,在签订停车场使用协议时应明确所收取的费用是否包括车辆看管费。若不包括,应对此明确说明。另外,可在停车场显著位置放置告示牌,明示停车服务内容。

3、 消防风险

消防安全责任重大,关系到每个业主的生命安全。物业服务企业在接管物业时,即应确认该物业是否通过消防验收。如未通过,不应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此外,物业服务企业除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运行良好外,在业主进行装修时,还应审查业主申请装修的项目是否影响结构安全,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存在损坏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械的行为,对损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必要时应报告消防主管部门处理。

4、 设备、设施风险

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承担管理维护责任,那么,这些部位、设施存在隐患的话也就相应给物业服务企业带来风险。

对此,物业服务企业在接手物业时,应对其现状与各方进行书面确认,并在物业合同中细化维修费用的承担主体,在履行物业合同过程中及时检查、修复设施、设备,保证相关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并做好维修记录。若一时难以修复,应采取相应的警示及防护措施。对于需要大中修的设施设备应及时制定维修计划并报业主大会批准,及时修复以做到防患于未然。

5、 公共环境风险

在进行物业绿化、消杀时,物业公司应在相应范围设置安全的障碍物,并在障碍物前设置明显的提醒行人注意的标识,警示行人注意和绕行。在消杀前应公示实施消杀的时间安排,提示要注意未成年人和宠物的安全,消杀完成后的一定时间,仍需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以避免造成业主或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损害。

另外,还要注意对地面的及时清洁,注意室内外的防滑工作,特别是在暴风、暴雨过后应及时检查服务区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 收费风险

在物业合同中,应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各项服务的等级及收费标准,对此的约定应尊重客观事实,物业服务企业不应做出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承诺。否则,业主可能以物业服务不符合约定主张服务费过高。另外,应在合同中将有偿收费项目细化,以免双方因某项服务是否应另行收费发生纠纷。

在出现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发放书面催缴通知,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代收费的事项,物业服务企业不可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同时应注意保留好记录,如入户抄取的水表数应让业主或使用人签字确认,以免造成日后追缴的举证难问题。

7、服务合同风险

物业服务合同风险从订立和发展来看,可以分为前期物业管理的合同风险与日常物业管理的合同风险。在司法实践中合同风险主要发生在订立过程和履行过程。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方面规定较为简单,这类风险来自对物业服务合同期限的理解不同,在实践中要多与业主沟通,了解对方对期限方面的确切认知。

8、自然灾害风险

自然灾害包括地震、高温、台风、暴雨、雷击、泥石流等。物业管理企业不具备抵抗大的自然灾害的能力,但具有预报、通知、采取积极防御措施的义务和责任。在自然灾害可能来临之前,物业管理者要积极听取当地天气预报,了解预警信号,并全面思考可能的不安全隐患。 在自然灾害来临之前,,树立防御意识,用排查的方式拟订自然灾害防御计划或防御措施。

9、 其他风险

对于有些专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企业可委托给专业公司,但是在选择专业公司时要注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否则,物业服务企业将因选择不当对相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等。

物业管理在服务过程中,要从全体员工和业主的意识领域着手,按照严密的事件发生、发展、造成后果的思路,制定严密的管理细则和流程,提高法律及风险防范意识、规范服务,做好事前、事中、事后预防工作,从根本上消除、减少风险,降低损失!
望采纳,谢谢

6. 物业管理风险防范中,你认为存在哪些风险,应如何规避

在日常工作中,开发单位和物业企业往往对一些潜在的风险因素导致的各类纠纷束手无策,如开发商设计规划时存在的缺陷所引发的事故、小区物业服务过程中没能及时消除隐患而引发的纠纷、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警示义务导致承担相应的责任、业主人身及财产出现问题后的责任划分等等,究竟如何才能消除潜在的风险因素?笔者根据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真实案例分析总结出如下几点预防措施,供物业同仁参考,希望给物业企业以警示。
一、开发单位在设计规划中存在的风险及排除
开发单位在设计规划时一定要对房屋、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部位、场地等在日后的使用功能上是否适宜,同时在安全性能上是否存在缺陷进行全面考虑。
1、娱乐设施设计
小区内娱乐设施的选择应适合各个年龄段,尽量不要配置有安全隐患的游泳池、沙池、秋千、转盘等设施和器械。目前娱乐设施伤人的事件屡有发生,也是物业企业与业主产生纠纷的焦点之一。(如确需安装,应在醒目位置加装使用说明及安全警示,以提醒业主正确使用,同时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时检修,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在法律上,任何一处公共设施的所有人或管理者,应保证此公共设施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对此公共设施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如果公共设施在设计上存在缺陷却没能及时消除隐患,最终导致人身伤害,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其监管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2、小品设计
(1)尽量不选用水泥雕塑、饰品及玻璃饰品,水泥经过日照和雨酸的腐蚀极易粉化脱落;玻璃饰品易碎、易脱落;
(2)金属、木质、塑料等其他材质饰品要考虑其耐久性和耐腐蚀性,不宜过多,安装要牢固,不能影响正常通行,不要出现刮碰现象;
(3)小区内尽量不要配置喷水池,如果非要设置,水池的深度以20厘米为好,不宜太深,如果非要设置深水池,四周一定要设置护栏或其他安全防护设施(并在醒目位置加装明显的警示标志),避免儿童和视力不好的业主落水造成伤害;
(4)拱桥的设置不宜过高(踏步做好防滑处理),避免老年人或儿童在行走时跌倒;
(5)流经小区的河流(自然形成)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整体规划(关键部位要增加必要的防护措施),不能留有安全隐患;
(6)其他小品的设置也必须从使用安全上考虑是否存在缺陷。
3、房屋设计
(1)各类地下室、储藏间等的净高和各类门的门槛高度要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车库的净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北京丰台区和山东半岛法院就曾受理因为地下室过低和单元进出门门槛过高,导致业主受伤的案件,最终判决开发单位败诉);
(2)外墙尽量不要设置过多过宽的外沿,装饰的选材要尽量避免采用面积大、重量大的材料(如:瓷砖、大理石、火烧板、花岗岩等),并且施工时要严格按施工程序进行,防止日后脱落,造成人员伤亡(《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小区周边和草坪的铁围栏的设计要防攀防钻,但不能设置带尖头的铁栏,注意考虑儿童的人身安全问题;
(4)女儿墙亦要设计成防攀越的,女儿墙栅栏高度一般要高于50厘米;
(5)楼道的扶手间隙不宜过大(应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防止儿童从间隙处坠落;
(6)楼道内电表箱等其他线盒箱不要用通用锁,应采用专用锁(并在箱体表面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楼道开关总闸更应内藏而不外露(以防小孩和他人捣乱拨弄而触电);
(7)建筑物的临街、下有行人路面或停车位的外窗可考虑赠送纱窗以减少高空抛物现象(深圳“好来居”事件给了物业企业很深刻的警示);
(8)工程竣工时,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电缆、变压器、水井、外露的钢筋、角铁和钢筋混凝土等进行彻底的清除,不留安全隐患;
(9)电梯的设计及调试安装一定要到位(并在使用前确保已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在电梯轿箱内张贴安全使用须知,告知业主禁止的行为及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案,必要时应请通信商家在电梯轿箱内增加专业设备,以保障通信畅通),尽量避免在电梯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导致人员被困而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4、路面、地面设计
(1)路面和地面的选材,尽量避免采用大理石、鹅卵石等表面光滑的材料(以防止如雪天、雨天等导致路面湿滑伤人),即使采用了光滑材料也必须进行防滑处理;如果采用方砖铺设,在施工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水平高度及边角的吻合,不能留有掌宽空隙,防止业主因路滑或者方砖的边角造成磕碰、摔伤;
(2)路灯设置不必多,只需满足一定的光照度就可以,灯座要耐锈蚀,牢固,防日晒雨淋,不怕台风,接头处做好绝缘处理;有条件的可以采用太阳能蓄电池路灯;中国物业教育网;
(3)路面的坡度不能过大,特别是东北地区,雪后路面比较滑,基础要做好,防止日后出现塌陷,给业主和车辆带来安全隐患;
(4)设计有路边停车位的道路,应在设计时充分考虑后期物业管理中对车辆占道停放的管理,尽可能在设计时达到如下标准:两侧停车位成对称性分布,尽量避免单边规划停车位。对规划无停车位的道路,建议按单行车道予以分割。此举可有效制止道路两侧的车辆停放问题,满足消防部门的要求,同时又能有效降低道路安全风险;
(5)排污、市政等各类井盖的设计尽量不要出现在道路当中,避免车辆碾压,形成安全隐患;
(6)从设计上做好道路的排水工作,避免积水影响行走;
(7)道路设计避免有急转弯,增加转弯处的视角,以有利于安全行车,必要时应设计有广角镜。
5、绿化设计
(1)绿化带灌木品种的选用(尤其是大型物业小区)不必设计得太名贵、繁多。配置原则是大方得体,错落有致,合理选择枝条少、无刺等背阴喜阳易于养护的植物;
(2)尽量避免在阳台上设置花盆,如果非要设置,要考虑到设置花盆座架(底部向里倾斜)以防淋花水往下滴水给下面业主带来不便以及花盆坠落伤人等问题产生的纠纷;
(3)园区不适宜种植一些高大的乔木,日后成材,会影响采光,造成摄像死角和枯枝、断枝伤人等事故。
6、公共设施设备的外观设计
(1)地下车库的通风口、变压器、泵房等的外观一般都进行装饰,装饰时要考虑其耐久性、抗腐蚀性和安全性,去除多余的附属装饰,实用就好,并在四周设置防护设施,不能只注重美观而存在安全缺陷。如果设置和管理不当,这些设施将可能给业主人身、财产造成损害。作为设施的设置者或管理者,将可能因设置、管理不善,构成侵权法上的过失,而面临受害业主或其他受害人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问题;
(2)存在人防工程的要明确管理者及责任。
7、管井设计
排污井、管道井、电梯井、电信井等的设置一定要考虑不能设置在业主及车辆经常通过的甬道和通道上,井盖一般要选用抗压材料,必要时在四周考虑设置护栏或其他安全防护设施,防止业主、车辆不小心跌入,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待续)
二、物业企业日常服务过程存在的风险及排除
如果物业企业接管的项目已经开发完毕,各项硬件已经成型,在不能大范围更改变动时,就要从现有的情况出发,因地制宜,保持高度的预见性,尽量排除现有的责任风险。
目前各大小区基本都发生过业主人身安全受到伤害、财产被盗、被抢、被破坏和公共设施伤人及物业企业未采用相应的措施和采用的方法不当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多数情况下难以划分责任,相关的法律也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那如何避免此类纠纷呢?如下措施可供参考:
1、对秩序维护工作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切忌不可忽视,制定一套有效可行的管理方案,尽量做到管理上不存在瑕疵。管理者应时刻进行监督,不能只流于形式而失去实质意义;物业保安的义务重在一个履行过程,保安履行了义务,但仍然无法阻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提供物业保安服务的一方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一定要对业主人身及财产安全发生情况后的责任有一个明确约定;
3、如果对停车进行收费,租赁协议中一定要注明是“占位费”还是“保管费”;
4、小区的出入口不宜设置得太多,消防通道上不要停放车辆,在小区的出入口或车库进出口一定要设置图像采集器,对进出车辆情况进行采集,防止在外受损的车辆进入园区;
5、秩序维护员要使用巡更系统,对巡逻路线进行跟踪;巡逻时必须进行摄录(巡更点应设置在摄像头能摄录的范围内),以便向业主或法院提供物业企业进行了保安工作的证据;发现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维修和更换,以免造成不能提供有利的破案线索的局面,物业企业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夜间车辆秩序维护员要穿戴反光标识,以免夜间不容易被司机发现,造成伤害;
6、在一些容易出现责任事故的场所,物业企业有义务设置提示标语进行安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这条法律规定与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是一致的,都包含有要“明确的警示”的法律要求。如:上下楼注意安全、小心台阶(楼道)、高压危险、小心触电(变电器、电线)、禁止攀登、禁止翻越(栅栏)、地面湿滑,小心(地面)、严禁触摸(电线)、保管好贵重物品(车内)、禁止停车(消防通道和禁止停车的楼下)、禁止戏水(水池)、鼠药投放处(防止儿童或宠物误食)、已喷洒农药(果树)、娱乐设施的使用说明及要求(健身器材)、正在施工注意安全(夜间施工现场要设置警示灯)、禁止通行(通道)、注意限高闸、请走人行道(小区进出口)、小心夹手、电梯刚上油(电梯)、墙体脱落注意安全(发生墙皮脱落的墙体)、雪后路滑请当心(雪天路面)、安全出口、禁止吸烟、禁止堆放杂物等(消防通道)、爱护花草等(草坪绿化)、禁止高空抛物和防盗、防抢、防破坏等的提示;
7、春节期间要集中燃放烟花,发现不按规定燃放的业主要及时制止,如果其不听劝阻,要进行现场取证,以便在事故发生后,能够直接找到责任人,并且制定相应的紧急预案(浙江省永嘉县法院就审理了一件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大管家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中没有完全履行职责,对在大院内燃放烟花爆竹制止不力,缺乏相应的应急救火预案,对该起火灾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判决大管家物业公司承担15%的赔偿责任);
8、日常通过巡检、业主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排除,不能拖拉,事故不等人,事故往往就发生在一瞬间;
9、楼顶、公共阳台上的杂物(如:太阳能底座、树枝和废弃的建筑和装修材料等)和排水口要及时清理,防止被风吹落误伤到人和雨季来临时由于排水不畅造成业主损失,有的小区的排水口设置在业主室内的阳台上,由于业主的不配合和不经常在家等情况给疏通排水口带来很大的不便,如果遇到业主不配合的,尽量让其签署免责书,拒签的要进行影像摄录证明免责书已经送达。不经常在家的,可以留份通知在业主的房门上并摄录证明通知书已经送到(相关规定:“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维修时,相邻业主、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相邻业主、使用人阻挠维修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
10、采取紧急避险时,一定要联系当地的派出所、社区和其他的业主在场,对所进行的过程进行跟踪摄录,切忌私自打开业主的房门;
11、东北地区冬季容易上冻,要及时清理楼顶形成的“冰溜子”,以免坠落伤到人和车;
12、避雷设施要时常检查,根据相关规定,防雷也属于小区物管的一部分工作内容。此外,物管公司应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维护,因为有的防雷设施使用过后其线路会熔断,第二次则无法正常工作,接地的那部分要处理好,不能外露,很多物业企业一般都忽视这一点,容易造成避雷设施给业主造成财产损失,因此物管公司对防雷设施的维护和检测是很有必要的;
13、园区废弃的垃圾桶、广告牌、宣传栏、信报箱等要及时处理,以免发生相关事故;
14、对人体有辐射性的接收器和信号扩大器尽量不要在园区安装,如果安装必须出示对人体无害报告;
15、消防设施要时常检查,如果发生火灾,虽然着火的原因跟物业企业没有关系,但如果由于消防设施存在缺陷而没能进行及时救助,物业企业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6、尽量不要替业主保管物品,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的,物业企业只要向业主提供了这项服务,发生丢失或者损坏等问题后,物业企业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7、应该在费用测算时将公众责任险考虑进去。在发生责任事故时,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不失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一种好方法。
总之,无论是开发单位还是物业企业在对小区进行开发和管理时,一定要全方位考虑问题,从维护业主权益的角度出发,仔细斟酌一些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只有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中,才能避免给业主带来人身、财产的损失,也使自己免于承担不必要的责任风险

7. 物业管理风险类型以及防范措施有哪些

1、对秩序维护工作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切忌不可忽视,制定一套有效可行的管理方案,尽量做到管理上不存在瑕疵。管理者应时刻进行监督,不能只流于形式而失去实质意义;物业保安的义务重在一个履行过程,保安履行了义务,但仍然无法阻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提供物业保安服务的一方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一定要对业主人身及财产安全发生情况后的责任有一个明确约定。
3、如果对停车进行收费,租赁协议中须注明是“占位费”还是“保管费”。
4、小区的出入口不宜设置得太多,消防通道上不要停放车辆,在小区的出入口或车库进出口一定要设置图像采集器,对进出车辆情况进行采集,防止在外受损的车辆进入园区。
5、秩序维护员要使用巡更系统,对巡逻路线进行跟踪;巡逻时必须进行摄录(巡更点应设置在摄像头能摄录的范围内),以便向业主或法院提供物业企业进行了保安工作的证据;发现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维修和更换,以免造成不能提供有利的破案线索的局面,物业企业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微信号地产物业研习社)夜间车辆秩序维护员要穿戴反光标识,以免夜间不容易被司机发现,造成伤害。
6、在一些容易出现责任事故的场所,物业企业有义务设置提示标语进行安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这条法律规定与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是一致的,都包含有要“明确的警示”的法律要求。如:上下楼注意安全、小心台阶(楼道)、高压危险、小心触电(变电器、电线)、禁止攀登、禁止翻越(栅栏)、地面湿滑,小心(地面)、严禁触摸(电线)、保管好贵重物品(车内)、禁止停车(消防通道和禁止停车的楼下)、禁止戏水(水池)、鼠药投放处(防止儿童或宠物误食)、已喷洒农药(果树)、娱乐设施的使用说明及要求(健身器材)、正在施工注意安全(夜间施工现场要设置警示灯)、禁止通行(通道)、注意限高闸、请走人行道(小区进出口)、小心夹手、电梯刚上油(电梯)、墙体脱落注意安全(发生墙皮脱落的墙体)、雪后路滑请当心(雪天路面)、安全出口、禁止吸烟、禁止堆放杂物等(消防通道)、爱护花草等(草坪绿化)、禁止高空抛物和防盗、防抢、防破坏等的提示。
7、春节期间要集中燃放烟花,发现不按规定燃放的业主要及时制止,如果其不听劝阻,要进行现场取证,以便在事故发生后,能够直接找到责任人,并且制定相应的紧急预案(浙江省永嘉县法院就审理了一件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中没有完全履行职责,对在大院内燃放烟花爆竹制止不力,缺乏相应的应急救火预案,对该起火灾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判决物业公司承担15%的赔偿责任)。
8、日常通过巡检、业主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排除,不能拖拉,事故不等人,事故往往就发生在一瞬间。
9、楼顶、公共阳台上的杂物(如:太阳能底座、树枝和废弃的建筑和装修材料等)和排水口要及时清理,防止被风吹落误伤到人和雨季来临时由于排水不畅造成业主损失,有的小区的排水口设置在业主室内的阳台上,由于业主的不配合和不经常在家等情况给疏通排水口带来很大的不便,如果遇到业主不配合的,尽量让其签署免责书,拒签的要进行影像摄录证明免责书已经送达。不经常在家的,可以留份通知在业主的房门上并摄录证明通知书已经送到(相关规定:“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维修时,相邻业主、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相邻业主、使用人阻挠维修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
10、采取紧急避险时,一定要联系当地的派出所、社区和其他的业主在场,对所进行的过程进行跟踪摄录,切忌私自打开业主的房门。
11、冬季容易上冻,要及时清理楼顶的“冰溜子”,以免坠落伤到人和车。
12、避雷设施要时常检查,根据相关规定,防雷也属于小区物管的一部分工作内容。此外,物管公司应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维护,因为有的防雷设施使用过后其线路会熔断,第二次则无法正常工作,接地的那部分要处理好,不能外露,很多物业企业一般都忽视这一点,容易造成避雷设施给业主造成财产损失,因此物管公司对防雷设施的维护和检测是很有必要的。
13、园区废弃的垃圾桶、广告牌、宣传栏、信报箱等要及时处理,以免发生相关事故。
14、对人体有辐射性的接收器和信号扩大器尽量不要在园区安装,如果安装必须出示对人体无害报告。
15、消防设施要时常检查,如果发生火灾,虽然着火的原因跟物业企业没有关系,但如果由于消防设施存在缺陷而没能进行及时救助,物业企业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6、尽量不要替业主保管物品,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的,物业企业只要向业主提供了这项服务,发生丢失或者损坏等问题,物业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7、应该在费用测算时将公众责任险考虑进去。在发生责任事故时,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不失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一种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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