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合同生命期从签订之日起到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而工程合同管理的生命期和项目建设期有关,主要有合同策划、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等阶段的合同管理,各阶段合同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策划阶段合同策划是在项目实施前对整个项目合同管理方案预先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和设计,从合同管理的组织、方法、内容、程序和制度等方面预先作出计划的方案,以保证项目所有合同的圆满履行,减少合同争议和纠纷,从而保证整个项目目标的实现。该阶段合同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合同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专业合同管理人员配备。
(2)合同管理责任及其分解体系。
(3)采购模式和合同类型选择和确定。
(4)结构分解体系和合同结构体系设计,包括合同打包、分解或合同标段划分等。
(5)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设计。
(6)合同文件和主要内容设计。
(7)主要合同管理流程设计,包括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设计变更、支付与结算、竣工验收、合同索赔和争议处理等流程。
2.招标采购阶段合同管理并不是在合同签订之后才开始的,在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基本上都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投标阶段应保证合同条件的完整性、准确性、严格性、合理性与可行性。该阶段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编制合理的招标文件,严格进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依法组织招标。
(2)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编制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
(3)做好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
(4)合同审查工作。
(5)组织合同谈判和签订。
(6)履约担保等。
3.合同履行阶段合同履行阶段是合同管理的重点阶段,包括履行过程和履行后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
(1)合同总体分析与结构分解。
(2)合同管理责任体系及其分解。
(3)合同工作分析和合同交底。
(4)合同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及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等。
(5)合同变更管理。
(6)合同索赔管理。
(7)合同争议管理等。
『贰』 简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您好,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国家对其合同文本的使用有较强的指导性,建设部等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作为指导各建设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参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方面,目前适用的示范文本主要为建设部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下称示范合同),该版本是在1991年颁布的版本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同时也参考了国际上最为通行的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内容,在合同内容与形式上都相当完善。中国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基本都采纳了这一示范合同文本。
在形式上,示范合同分为三部分:协议书、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协议书是对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达成合意的书面确认,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文件的范围等基本内容。通用条款则是对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详细规定,可适用于各种不同的工程项目,具有相对固定性。专用条款则是合同双方针对特定工程项目所作特别约定,为当事人意思自治留下必要的空间。示范合同内容相当丰富,下面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1、当事人条款合同应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承包人应具备与合同工程相对应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
2、工程名称和范围(标的物条款)
该条款主要用于明确合同所指向的建设工程的内容和范围。项目名称、施工现场的位置、施工界区等都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施工准备条款该部分条款主要对在工程施工前应完成的工作进行约定,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土地平整、道路通畅及水电设施应予完成;具备必要的施工合法性文件,其中最重要的文件即为施工许可证,依建筑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不能开工,当然还包括其他如临时用地、爆破作业等其他许可文件;施工场地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及工程设计图纸的交付,发包人并应对其提供的资料和图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承包人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驻场代表确认后,承包人应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驻场代表的检查与监督。合同应明确工程开工与竣工日期,并对工期延误及相关责任问题进行约定。
5、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承包人应对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作出承诺。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合同应约定工程质量需符合何种标准,以及当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的鉴定机构及其程序。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或驻场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则承包人应予拆除和重新施工,使之达到约定标准。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程序及双方责任,合同也应作出约定。
6、价款及其支付在建设工程合同实务中,价款问题产生的纠纷最为常见。建设工程尤其是大型工程的造价金额通常较大,合同履行期相对较长,其中可变因素较多,因此在客观上也确实存在价款难以确定或其确定过程较复杂的情况。建设部2001年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了三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方式:固定价,即合同总价或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可调价,即合同约定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随价格变化而调整;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其中一种计价方式。
在工程款的支付方面,通常工程款可分为三部分: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预付款是指开工前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款项用于承包人开工前期的准备工作,该部分款项应于开工后从发包人应付工程款中扣除。进度款则指发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逐笔支付的款项。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揽合同性质,势不能要求承包人承担垫付工程款的义务,因此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特点。结算款是指工程竣工后,双方对工程总价进行结算所确认的工程款,对发包人已付工程款与结算款的差额部分,发包人应予支付。
7、材料及设备供应建设工程涉及到大量的材料与设备,因此合同应就材料与设备供应主体、供应范围、供应日期、验收程序及标准、保管责任等问题进行约定。材料和设备既可由发包人提供,也可由承包人提供,提供方应对材料与设备的合格性承担责任,另一方有权对其进行检验并提出质量异议。
8、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应对验收和决算的程序进行明确约定。在预计竣工日期之前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准备验收,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及时组织有关各方包括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与承包人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修改意见,验收合格或经修改后合格的,承包人应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不组织验收的,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叁』 施工管理内容和方法
施工现场管理方案
工程施工就是从设计阶段进入实施阶段的过程,其管理也是较复杂的,作为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管理中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三控”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1“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管理
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管理在整个施工阶段是相互矛盾和统一的,只有处理好这三方面的关系,才能使工程按预期目标保质、保量完工。
每一项工程都有其计划投资,建设单位要把在施工阶段的总投资根据总进度计划进行细化,预算出每一分部所需资金量,按进度提前准备充分,这样即可以及时保证拨付工程款,又不积压资金,使资金获得最大的周转效益。
施工单位能够按进度或合同约定获得工程款,才能保证人工费及时发放,调动工人的积极性。保证材料及时供应,工程得以按计划顺利进行。
不仅投资有计划,工程施工也是按计划有组织进行,在没有特殊原因时,不应随意调整计划。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横道图指导生产。因此,正式开工前,施工单位要认真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所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更完善,具有很好指导施工的作用。
施工时共同检查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比较是超前还是落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找出其中原因,抓住关键线路,若落后则调整施工方法、增加有关各工序投入,保证进度按计划进行。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如工人的素质、水平,使用材料的优、劣等。但归根到底是管理水平,从材料方面,不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进料,都要经过三方(建设、监理、施工)共同验收,确保材料质量。各工序施工认真,检查到位,交接及时,责任明确。质量就一定得到保证。
进度款拨付若不到位,影响工人情绪,就会对质量有影响。为了赶进度,施工时不认真,管理跟不上,就会对质量有影响,反之亦然。
总之,建设单位要掌握好这三方面的关系,在实际施工中灵活把握,抓住关键,不能主观,切合实际,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作用,每次拨款,监理人员必须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签属意见,这样即能够对施工单位形成了约束,又是对监理人员工作情况的考核。
1.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是否参与管理,若建设单位全权委托监理单位,且建设单位现场不设人员,则可不参与管理。否则,应参与管理。
建设单位并不是直接施工者,现场工作人员只起着监督、督促施工单位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施工单位纠正。
安全、文明施工是全员参与管理的问题,其水平高低反应各方即建设、监理、施工的重视程度和整体形象。
搞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需要投入很大人力、物力,而且产出较少或没有,因此,各施工单位都不愿意做,得过且过。致使造成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现场文明施工较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加大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投入,创造一个良好安全、文明的现场施工环境,保证施工安全、文明、有序的进行。
2、施工期间资料管理
资料管理包括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自身记录形成的文字材料,各部门下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上报形成的材料。
对于所有材料要随工程进度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列,分类整理归档。建设单位要设专人负责,便于随时查找。
资料的下发、签收各方经手人必须在资料背面签字,否则严禁存档,存档也视为无效。
建设单位直接委托的分部分项工程资料的交档,必须有施工单位签收合格手续,否则,限制拨款。以免影响单位工程的整体交工。
变更、签证的办理本着谁提出谁办理,其它单位配合的原则。但必须符合手续,都要经过监理人员签字,才能生效。所发生的增减量及时计算签认存档。避免时间过长忘记情况。
总之,建设单位的资料要随时积累,各方人员相互配合,有固定人员保管,使资料完整有序,便于查找。
3、现场例会
施工现场例会制度是一种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和协调各方关系的很好方法,但是,有的例会三天两头开一次,而且不解决实际问题,工程例会变成一种形式例会,不仅浪费时间,而且让人生厌。不论是建设单位主持、还是监理单位主持例会都应该根据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第一、 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个别问题平时要随时处理。
第二、 各单位到会人员要知道本单位需要解决的事情,说主要内容。
第三、 能够在会上解决的,立刻解决。否则,形成记录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第四、 是建设单位协调的问题,在会上要一起解决。会议的时间不益过长,避免影响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平时要随时积累工程情况资料,发现问题,思考解决的办法,或及时汇报共同研究确定解决方案。在工程例会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最不满意、提出最多的就是工程款的问题。因此,建设单位对工程款的拨付必须有详细计划,保证工程各方面有计划的进行。
4、在施工现场管理中对监理单位人员的约束
在合同中应授予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中一定的经济处罚权限,将监理费中的10%~20%用工程质量控制的经济处罚款抵顶。制定奖惩措施,确保调动监理单位人员在工程管理中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另外,监理单位人员办公、用餐必须独立或由建设单位解决,其费用在合同中明确。以保证监理人员在工作中的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施工过程中,若监理单位调整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
发现有不合格的监理人员,接到建设单位通知要及时调整。
5、工程验收和移交
施工各阶段的验收,必须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进行,监理人员、建设单位人员不能做为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查员,监理人员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工作,以便顺利验收,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分项工程验收要由监理人员负责,监理人员对于施工工序各作业面进行旁站监理,对分项工程质量全面掌握,签署验收意见符合监理规章的要求。
建设单位人员平时巡查,发现问题会同监理、施工人员共同解决,参加分部工程、单项工程验收,组织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等。
单位工程验收先由各施工单位自验(实体及资料),监理参加。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合格后报监理复检。复检合格后由监理报建设单位统一验收。
『肆』 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按我管理项目的实际体会,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首先是保证合同规定的进度与质量,其次是确保按合同收回进度款。其实按合同进度收回进度款是最艰难的!别的管理,其实都应该围绕收回工程款为最高目标!
『伍』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包括哪些内容
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